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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北堂宗旭所中的三尸蛊属阳,蛊虫为雄性,对于金蚕蛊的诱惑根本没有抵抗力,很快便从北堂宗旭的身体内钻出,进入了永宁公主的身体内。
楚铭一回想到此事,便痛不欲生,他当时也在场,本想借由三尸蛊现行之际,杀死三尸蛊。
可当时他能力不足,三尸蛊转移宿主的时间又太过短暂,不过眨眼的功夫,若是惊动了三尸蛊,它便再也不会轻易现行,而北堂宗旭在惊怒交加的蛊虫折磨下,死亡的速度会更快,死状会更悲惨。
楚铭第一次出手的时候失误了,北堂宗旭被三尸蛊反噬,不过短短三日,便浑身布满了毒疮,痛得浑身抽搐,口吐鲜血。
永宁公主见儿子被折磨成这般模样,心都要碎了,于是抱起儿子进了地宫最深处,启动地宫全部机关,用最决绝的方式救回了儿子的性命,自己却
“无妨,只要能救得暮雪的性命便好。”
北堂宗旭抬手挥掌,左边的衣袖应声而落,他眯了眯眼,从腰间抽出一把小巧精致的匕首,拔出来就要割腕取血,甚至这么一会儿功夫,他连盛血的容器都找好了。
楚铭大惊失色,千钧一发之际阻止了北堂宗旭,气喘吁吁地说道,
“皇上!即便你身上的血全都流干了,也救不了暮雪,他中的是合欢蛊,跟,跟公主的情况不一样,你别添乱了,行吗?”
最后几句话,云倾歌没有听清,楚铭的表情很痛苦,声音也压得很低。
云倾歌前世治病救人,却没有遇到过蛊虫这等东西,虽然有所耳闻,但根本没有实践过,她心里忐忑又着急,忍不住追问道,
“皇上,皇上的血不行,我的血行吗?”
楚铭和北堂宗旭同时一愣,北堂宗旭不由地追问道,
“你的血?你可是有把握能够救治得了暮雪?若你懂得方法,不会用你的血,地宫里有的是人,只要能救活暮雪,朕不惜代价!”
云倾歌听到皇上这般说,心里是十分排斥的,在她看来,人命都是一样的,不分高低贵贱,拿别人的命换北堂暮雪的命,这种事情她实在是做不出来。
况且她根本没有医治过蛊虫,即便拿别人的命试了,也不见得成功。
第120章 合欢蛊虫()
云倾歌之所以如此询问,是因为她有一个大胆的猜测。
刚才北堂宗旭和楚铭的对话她听得一清二楚,按理说,广平王世子不是处男之身,合欢蛊是不会选择他做宿主的。
那有没有可能是,广平王世子是服用了她的雪玉金莲花蜜后,加大了固元丸的药性,排除体内毒素一身轻松后,身体内也残留了她的雪玉金莲花蜜,从而改良了他本身的血液呢?
云倾歌自从知晓了雪玉金莲的存在,就一直孜孜不倦地研究它的功效。
雪玉金莲花蜜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提升药材本身的药效,还可以净化浊气,清理人体血液内的毒素,长期服用,可以达到脱胎换骨的惊艳效果。
就如同她本人一般,原主四年的时间,独居在勇义侯府冷冷清清的云竹院内,无人问津,积郁缠身,可谓是吃不下去,睡不安稳,本就是娇滴滴的身子,心胸又窄,十八岁的年纪,却已近油尽灯枯了。
可是她穿越来没多久,因每日坚持服用雪玉金莲,虽然一时半刻完全调理不过来,但也气色红润,皮肤细腻了起来。
尤其是一头秀发,之前不仅干枯分叉,还有些脱发的迹象,这些日子她天天在沐浴的木桶里加了一滴雪玉金莲花蜜汁,头发虽然称不上光可鉴人,但也比以前光亮顺滑多了。
在来时的路上,北堂宗旭为了节省时间,和她大概提了提北堂暮雪中蛊毒之事,北堂宗旭武功高强,在疾驰的骏马上已然吐字清晰,可是她却回答不了。
只是心里大概有了底,知晓了合欢蛊是一种极为特殊的蛊虫,喜欢貌美心善,八字极佳,纯阳处男的鲜血,并以其为宿主。
待吸干宿主的鲜血后,合欢蛊会在其尸体上结成银白色的蚕蛹,化蝶而出时,其双翅上的银粉香溢留芳,可作为药引,炼制出来的凝香丸,可使人枯木逢春,返老还童。
正因为如此,合欢蛊虫一直除不净,因为总有心存贪欲之人,会想尽办法饲养合欢蛊,以求长生不老。
但此蛊有一个弱点,就是大多数成年的蛊虫为雄性,且极为贪欲,若是碰到优质的雌性蛊虫,十分容易被引诱,从而被雌性蛊虫吞噬杀死。
合欢蛊的数量本就稀少,对宿主又十分挑剔,好不容易成虫后,又极易成为其他更为强大的雌蛊的牺牲品,即便成功地破茧成蝶,炼制凝香丸的工序也复杂得紧,成功的几率十分低。
故很多时候,都是用合欢蝶的银粉制成合欢香,虽然药效只有凝香丸的五分之一,但好在此香可以滋养幼虫,又可以帮助其寻觅宿主,也算是极为难得了。
“皇上,若是用我的血让母蛊入体,是否能够引诱出世子爷体内的合欢蛊虫现身?”
“胡闹!合欢蛊虽然贪欲,却对母蛊的要求极高,此等母蛊,又岂是轻易会选定宿主的?若是那般简单,朕还用如此苦恼吗?”
“既然如此,皇上不妨带我去试试,万一我合适呢?”
第121章 预言内容()
北堂宗旭说什么也不肯同意,楚铭却眨了眨眼睛,当先一步问道,
“姑娘可是想好了,若是真的合适,姑娘想要反悔,怕是楚某人也不会遂了姑娘的意了。”
云倾歌笑着点了点头,故作轻松地说道,
“当然,我虽然不是大丈夫,但也是言而有信的,不过若是我成功救得了世子的性命,我有一个请求,还望皇上恩准。”
北堂宗旭虽然心有不舍,可这么多年来,精挑细选了不下上万女子,竟没有一个女子是合适的宿主,想到密室里那个难缠又珍贵的蛊虫,是他母妃活下去的唯一希望,他真是又恨又怕,煎熬万分。
楚铭刚才的一个眼神,北堂宗旭就心领神会,云倾歌医术非凡,生辰八字极为奇特,乃是绝地逢生之命格。
母妃陷入沉睡之前,楚铭耗费了10年功力,为母亲仆算了一卦,卦象预文内容为,“云破天巫现朝日,绝地逢生枯木春,百年善缘得因果,菩提境内塑命格。”
这么多年来,北堂宗旭和楚铭一直在苦苦参寻此预文,今日云倾歌主动请缨去试选宿主,倒是让他们两个人的脑海中同时灵光一闪,均觉得冥冥之中自有天意,也许,也许云倾歌便是他们一直以来,苦苦寻觅的人。
“你说吧,无论有什么请求,朕定会恩准。”
北堂宗旭的嗓子有些沙哑,伸手的手有些微颤,而他自己却没有察觉。
“皇上应该知晓,我四年前嫁入勇义侯府,夫婿是南宫信,然而这四年光阴,除了一颗渐渐冷却的心,我什么也没有得到。若是我侥幸活了,我请皇上赐我一道圣旨,允许我有权决定今后的归宿,若是我死了,也请皇上为我做主,让我葬回云家。”
北堂宗旭没有料到云倾歌居然提出此等请求,四年前,即便是他,对云倾歌一往情深南宫信的事情也是略有耳闻。
南宫信为人孤傲,又是风流少年,婚后对云倾歌冷淡怕是在预料之中,但勇义侯府毕竟是名门望族,自是不会太过苛待云倾歌,且云倾歌为正妻,即便没有丈夫的宠爱,日子也不会太过艰难。
不过此时此刻,北堂宗旭也没有心情去想这些,应了云倾歌之后,楚铭便迫不及待地带着云倾歌前往密室了。
在路上,楚铭还忍不住地询问了云倾歌的生辰八字,掩盖在雪锦长袖中的手指掐算着,越算越是欣喜。
见云倾歌神情淡然,又追问道,
“听说姑娘前一阵子得了一场大病,差点殁了,可是有此事?”
“嗯,是的。”
云倾歌点了点头,原主若是没有香消玉殒,自己也不会穿越而来啊?
可是为什么她点头后,楚铭看她的眼神,就好似是乞丐看到了闪闪发光的金子一般,在这光线昏暗的地宫内,好似探照灯一般。
“楚大人,可是有什么问题吗?我虽然是重病一场,但将养了这段日子后,身体恢复得也差不多了,不会有,有什么影响吧?”
第122章 心魂神荡()
“呵呵,云姑娘多虑了,楚某只是随便问问,随便问问”
云倾歌满是狐疑地看了楚铭一眼,总觉得楚铭的状态有点反常。
不过时间紧迫,也容不得云倾歌多做思量,在北堂宗旭的带领下越过层层机关后,她终于置身在地宫最深处的密室之中。
相较之云倾歌的想象,这间建造在地下的密室,既不阴森,也不恐怖,相反的,这间密室布置得更似大家闺秀的闺房,温馨舒适,还环绕着错落有致的各类盆栽绿植。
云倾歌站定打量了一番,整间密室大概有60平米左右,基调为白色,大理石的地面,汉白玉的围墙,白金点缀的四个巨大的圆柱上,雕刻着象征着品行圣洁的白玉兰花。整间密室一尘不染,连空气中都弥漫着淡淡的清香。
“云姑娘,进入密室之前,请先到旁边的净房沐浴更衣,沐浴的东西我已经吩咐人准备好了,云姑娘请吧。”
楚铭带着云倾歌来到密室左侧的一个房间,请云倾歌入内。
自从进入了密室之后,北堂宗旭的表情就好似凝固了一样,他不言不动,好似一尊没有情感的雕像,云倾歌看了他一眼后,冲楚铭点点头,进入了房间。
因为担忧广平王世子的身体情况,即便楚铭之前交代了,因金蚕蛊喜净,所以她必须将自己的身体和长发清洗干净,但云倾歌还是以最短的时间沐浴完毕。
经过雪玉金莲调理后的身体,好似一尊极品的瓷器,云倾歌从水中走出来时,身上的水滴圆润不破,好似颗颗滚动的珍珠,自她完美无瑕的肌肤上滑落。
云倾歌莲步轻移,抬手将紫檀木实做底儿龙门架上挂着的,用金丝雪缎制成的一套女装拿过来,比照着旁边一人高的落地菱花铜镜,仔细地穿戴好。
这间浴室低调中透着奢华,用的东西乍看不起眼,大多素雅,没有花团锦簇的迷醉之感,却做工讲究,精巧之极。
就连她擦头发的布巾,看似普通,使用起来却十分方便,不过须臾,头发上的水份便去了七七八八,她用一根绣着白玉兰花图腾的银色缎带将头发系好后,便穿上绣鞋,急匆匆地走了出来。
北堂宗旭和楚铭在偏厅等候,两个人都是习武之人,耳聪目明,楚铭倒还好,可是北堂宗旭听到云倾歌在房间内沐浴的声音后,一向自制力极佳的他,居然莫名地觉得心浮气躁了起来。
他怕楚铭看出端倪,便站起身来,借口出去走走,刚迈出偏厅的门,便和迎面而来的云倾歌打了一个照面。
北堂宗旭实在是没有想到云倾歌沐浴的速度这么快,更没有想过,不施粉黛,褪尽铅华的云倾歌,竟然如此令人心魂神荡。不过是抬眸一瞬,便让阅尽人间美色的他,心跳加速、呼吸不稳。
“皇上,我,我准备好了,可是能入密室?”
云倾歌觉得北堂宗旭的眼神深邃得可怕,好似一潭深不见底的深泉,在这样的目光逼视下,她不由地有些紧张,双手不禁在长长的雪袖中握了握拳。
第123章 以身试蛊()
“云姑娘?你这么快就好了?嗯,不错,沐浴过后的云姑娘,真是如出水芙蓉一般娇艳欲滴啊,金蚕蛊的幼虫,十有八九会喜欢你的。”
楚铭听到动静后,将北堂宗旭挤到身后,十分热情地将云倾歌带入了密室。
云倾歌回头看了北堂宗旭一眼,只觉得他脸上有些不正常的红晕,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她有些诧异,不过时间紧迫,也无暇多顾,低垂着头跟在楚铭身后离开了。
此间密室里花费重金打造,耗费了无数人力物力,只为供养着楚铭历尽千辛万苦寻来的金蚕蛊幼虫。
楚铭虽然研究蛊虫三十余年,却不是养蛊之人,属于半路出家,金蚕蛊是万蛊之王,极为难得,即便是幼蛊,也十分厉害,不易捕获。
蜀地苗疆是蛊虫的发源之地,却很少有人敢养金蚕蛊,一来是金蚕蛊难得,二来是金蚕蛊即便成了,也不易操控,稍有不慎,便会反受其害。
再加之金蚕蛊乃是逆行天道所为之物,被天道正法所不容,所以养蛊之人,必须在“孤“、“贫“、“夭“三种结局中选一样,法术才会灵验。
养金蚕蛊的人都没有好结局,自是很少有人愿意去饲养,这便让本就难得的金蚕蛊,更为稀少。
云倾歌看向密室中央那个铁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