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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替你妹的身-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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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恍惚了那么一下。

    人在这种状态中很容易根据本能行动,他本来一直引导着魔法元素的路子忽然拐了一个弯儿,不知不觉就跳到长风剑法的路线上去了。

    等他猛然惊觉的时候,那些活泼灿烂的光明元素早不知道撒着欢儿在熟悉的经脉里奔跑了多少圈儿了。

    最神奇的是,他居然没有感觉到一点不适。

    苏怀瑾呆了呆,连忙将脱了缰的魔法元素停下来,疑惑地望着自己的双手。

    教皇保养良好的手掌修长白皙,指尖圆润,看上去像是个搞音乐或美术的艺术家——事实上他也确实在这两个方面有着很深的造诣——可他却连从事这些工作的人手上特殊部位存在的薄茧都没有,整只手掌皮肤细嫩如同婴儿,不知道他身份的话,一定很容易联想到温室中那些被精心照养的娇嫩花朵。

    可就是这样一双手,掌握着处于整块大陆顶端的权势和实力,苏怀瑾动了动手指,便有一簇柔和而美丽的金光从他指间跳跃出来,像调皮的精灵一样绕着手指欢笑跳跃,一时变作那边卷着尾巴睡得四脚朝天的安安,一时又变作一只活灵活现的漂亮小鹿。

    如果有稍懂魔法的人在这里,一定会为如此神乎其神又举重若轻的控制力而惊叹不已。

    苏怀瑾的手再一翻转,那一缕象征治愈与和平的柔光散去,却好像有空气在手掌的周围扭曲波动起来,渐渐的,也有星星点点的金色从他身体中逸出,将那本来肉眼看不见的气劲渲染上一层金光。

    与刚才不同,这一次的能量充斥着锋锐的剑意。

    果真没错——!

    这个世界所谓的斗气,竟然与他从前所熟知的真气是相通的!

    这就意味着他真的可能能够魔武双修。

    大陆上之所以有魔武不能双修的共识,无非是因为想要修炼魔法必须要有魔核,而魔核会阻止斗气在体内形成气旋,两种力量体系不兼容,所以才无法同时使用魔法和斗气。

    但他的情况却不一样。

    长风剑法的心诀——那些晦涩的古文和人体复杂的经络,是他携带在记忆中的宝贵知识,用这种方式修炼斗气,根本就不需要在体内形成所谓的气旋!

    如果如果这个办法真的可行的话

    苏怀瑾的眼睛亮了起来,他几乎是瞬间就想到了在整个大陆上推行这种修炼方式的前景,那样一来,他们对抗黑暗势力无疑就更多了几分把握。

    不过,要学好这套剑诀也绝不是容易的事儿,他自己是占了几世记忆的便宜,才能在精通魔法的同时对这武学钻研颇深,可对普通人来说,他们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研究深奥的魔法就已经是很多人穷其一生都难以做好的事了,样样抓的结果最大的可能就是样样松,最后应该也无非就是给魔法师们一些基本的防身能力罢了。

    至少不至于被封魔之后连个普通健康的成年人都打不过

    苏怀瑾的脑子还很清醒,他很快从开始的巨大兴奋当中平静了下来,然后颇为无奈地接受了双修依然是少数天才的特权这一事实。

    既然如此,他倒也不用太急着推行这套功法了,还是先顾好眼下吧。

    想到这儿,他便再次集中精神,继续跟魔法死磕起来——这才是当务之急,至于肉搏方面,反正他随身带着一条巨龙,想来怎么也不会出问题的吧?

    狮鹫飞行的速度很快,但无奈路程太过遥远,苏怀瑾在那个靠近精灵之森的西陲小镇下车的时候,已经是他离开圣城五天后的事情了。

    不管是对于他,还是阿德里安本人来说,都是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儿。

    斯卡德镇位于人类领地相当靠西的地方,但这里本身物产丰饶,又紧靠着冒险者们最喜欢的精灵之森,所以虽然镇子不大,却在多年的建设下变得十分繁华。

    这里的风貌与位于大陆中央威严神圣的圣城完全不一样——粗犷、野性、淳朴却又美丽,苏怀瑾走在大街上只觉得眼花缭乱,两只眼睛根本忙不过来,颇有种乡巴佬进城的既视感。

    不过他气质高贵,虽然在这种地方还从头到脚一身纯白有些奇怪,但也能轻易看出是昂贵的好料子,再加上即使戴着兜帽都不能完全遮掩的俊美容貌,在大街上可称是十分引人注目的了。

    对于这一点苏怀瑾也很无奈——光明神殿居然见鬼的对教皇的常服都有所规定,他这一路行来,除了自己还真没见到另一个身上一丝杂色都没有的人呢。

    可谁叫教皇大人出了名的信仰虔诚又克己禁欲呢,他连想换身衣服的理由都找不出来。

    什么,你说这次出来要隐瞒身份?

    光凭白衣服能泄漏什么呢,再说说一千道一万,哪有东西会比遵守上神定下的规矩更重要,你说是吧?

    至少感谢他们没给常服也绣上金边儿吧。

    苏怀瑾对着自己叹了口气,把兴致勃勃想要对旁边一个漂亮姑娘吹口哨的安安脖子掰回来对着自己,看看天色也不早了,便准备先找个地方住一宿,再在小镇上补充一下装备,明天再到森林里去。

    本来在他的计划里,这次出行还得在佣兵工会找个靠谱的小队加入——作为柔弱的光明魔法师,他就是再厉害也是需要战士保护的——不过现在有安安在,这一步倒是可以省了。

    对用英语跟人交流始终有点儿怵的探花郎表示喜闻乐见。

    他很快找到一家装修颇华丽的旅店,在漂亮的前台女招待令人招架不住的热情下开了最好的房间,对方在他付款签字的过程中一直致力于隔着窄窄的吧台靠到他身上来,苏怀瑾用一种扭曲的躲避姿势飞快地完成了手续,然后落荒而逃去了楼上。

    身后隐约传来几个女人欢快的笑声。

    “真是可爱”

    “哎哟,这种骄傲又漂亮的小模样,啧啧,希望他晚上别随便出门儿。”

    “你们注意到了吗,他的眼睛简直好像天使一样”

    “干活儿了,姑娘们,别老盯着少爷们的钱包和脸。”

    “”

    安安在他怀里嘿嘿嘿地笑起来,那模样颇为神似某个幸灾乐祸的神,苏怀瑾无可奈何地瞪了她一眼,决定待会儿不要带她出去一起吃夜宵了。

    对于小吃货来说,这大概也算是个超级严酷的惩罚吧。

    刚才在来这里的路上经过一家热闹的酒馆,他一下子就被那种气氛吸引了。

    俗话说诗酒不分家,又有千古笑谈一杯中的说法,别看苏探花瞧着儒雅,在饮酒一道上可是造诣颇深。

    琴剑江湖的那一世自不必说了,有习武之人的好酒量傍身,他甚至会随身携带一只精致的酒囊,里面装着徒弟孝敬的青梅酒,没事儿就打开来喝一口,还从没感觉过喝醉是什么样儿。

    偏偏到了宁安那里,文艺的大明星在他过去之前竟然是滴酒不沾——不然也没那么容易在晚宴上轻易被叶离派的人给喝断片儿了,苏怀瑾后来极力想要改善对方的酒量,却悲痛地意识到这东西似乎是天生的,困在那具身体里,喝酒甚至都感觉不出来香。

    这就像是每天都吃红烧人的人突然顿顿白菜豆腐地被喂了好些年,好不容易熬到这个世界,他肚子里的酒虫早就不安分起来了。

    而且从阿德里安的记忆来看,这位教皇虽然对饮酒没有什么特别的爱好,但等闲也不容易喝醉。

    在圣殿里的时候,他不好忽然跑到酒窖去发疯,现在出来了遇到这么好的机会,再不好好珍惜那就太对不起自己了。

    在房间里把一些行李和眼巴巴的安安都安顿好之后(那个地方小孩子可不能去),蓄谋已久的教皇就高高兴兴地出了门,并且为了避免招惹到什么不必要的麻烦还专门穿上了新买的斗篷。

    当然,白色的。

    夜临,正是酒馆最热闹的时候,爽朗的佣兵们三五成群地坐成一片,肆无忌惮地挥霍着自己白天舍生忘死换来的金币,美丽的女人与少年坐在他们膝头,调笑声、吆喝声到处响成一片。

    苏怀瑾甚至看到了不少穿着法袍的魔法师,这些人的经济状况明显要好一点,却也很自然地融入了气氛——可没人会没事儿找事儿地在这儿摆什么贵族架子。

    他随便找了张坐着几位魔法师的桌子,要了一杯大麦酒和一条烤羊腿,然后一边听着他们闲聊,一边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这才是生活啊!

第49章 教皇这个小妖精(6)() 
随着夜色的加深;越来越热闹的酒馆里的人很快就注意到;他们中间似乎来了一只误入狼群的小绵羊。

    任何地方的酒馆都能用“声色场所”这四个字来概括;这里显然不会是例外。

    事实上;汇聚了大量刀口舔血的佣兵的这里,显然不能跟圣城中连陪酒女郎都会戴十字架的酒馆相比,教皇大人期待的那种像江湖中一样其乐融融大家坐下来一起吃吃喝喝聊聊天之类地方?抱歉,不存在的。

    不过他确实是感受到了本地人相当程度的热情好客,从他坐下来开始;一杯大麦酒还没喝完,就已经出现好几拨要请他喝酒的人了。

    苏怀瑾没好意思叫人家给自己掏钱,他谢绝了那些人的好意;然后尽量自然地跟他们聊了起来。

    他实在是一个引人注目的人,即使穿着几乎把整个身形都遮住的白色斗篷;但落座之后为了吃东西总得露出脸吧;不管是那俊美得魔性的面孔和修长的身形,还是偶尔从宽大的斗篷下露出来的剪裁良好的昂贵料子;都足以让猎艳者们和求财者对他虎视眈眈。

    对异界大陆的开放程度一无所知的教皇浑然不觉;他身边本来只坐着几个打扮不俗的魔法师;但几杯酒下去;不大的桌子已经被前来搭讪的女人们——还有(更多的)男人们,当然——围坐满了。

    这里的酒类型很丰富——对于一个其实只见过白酒和红酒的老古董来说,实在是丰富得过头了。

    旺盛的好奇心和热烈的气氛使得苏怀瑾面前很快就摆了一排空杯子——他感觉这句身体的酒量似乎真的很好;至少在喝了这么多的现在;他还没有一点儿宁安喝醉的时候那种晕晕乎乎的难受感觉——最多有点微醺罢了。

    他可不知道;这些看上去五颜六色好像饮料一样爽口诱人的东西后劲儿有多大。

    到后来,一直劝他喝酒的围观者们都有些目瞪口呆:他们想不到一个人得多没常识才能在群狼环伺的酒馆里这么肆无忌惮地混着灌自己这么多烈酒,他简直是把马提尼当作苹果汁在喝。

    最要命的是,即使这样灌酒,他却还该死地显示出一副教养良好的上等人的样子来——那并不只是有钱就可以养出的气质,简单来说,完全跟这地方简陋的摆设格格不入。

    说真的,最让他们心痒难耐却也是他们至今不敢上前的原因就是如此:尽管这个年轻人看起来一副没什么经验的菜鸟模样,但他周围那种属于上位者的气势可不是这么说的。

    怎么说呢,就好像你看到一处碧蓝清透的湖水,在炎炎烈日下被那清润的凉意所诱惑,但你一看便知那水域幽深,甚至里面还有什么隐藏着的凶恶魔兽,出于本能便想敬而远之。

    但一旦征服这湖水,带来的结果又太过迷人了。

    酒保在给他送来第五杯不同种类的烈酒的时候,不由自主担心地看了看这个异乡人,他漂亮的面孔已经染上些许红色,冰蓝色的眼睛本该显得冷漠,却在醉意的熏蒸下呈现出一种水润的光泽,看上去像是初生的小鹿,迷茫无辜到让人想亲吻进那一汪蓝色的湖水。

    酒馆里的气氛火热,壁炉也燃得很旺,他现在已经把兜帽拉了下来,露出一头像是汇聚了阳光一般的淡金色长发,那神圣而又诱人的颜色在热火朝天的酒馆里熠熠地闪着光,像是什么上好的绸缎,或者光明法师散播的象征健康与和平的魔法。

    等等法师?

    随着苏怀瑾兜帽的落下,有眼尖的人这才注意到他藏在斗篷下的魔法袍——那同样纯白得没有一丝杂色的袍子虽然并不是一般魔法师们常穿的样式,但领口处用银色丝线绣着的魔纹还是很明显的。

    哎哟坏了,这是个魔法师老爷啊

    注意到这一点之后,不少佣兵都打起了退堂鼓。

    在斯卡德镇这地界儿混是很需要眼力见儿的,在这种没什么王法的地方,哪怕是对哪个王国的贵族子弟做了什么都不用太担心,但如果是魔法师那完全就是另一种概念了。

    众所周知,魔法师们大多身体羸弱,一旦被战士近了身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但这一点都不代表他们就好惹了,事实上,在正面对战当中,同等级的战士很少有能坚持到近身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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