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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替你妹的身-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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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对,重点是,他居然做抢劫商队这种没下限的事情!

    “这位英雄有话、有话好好说”商队管事的声音带着点颤抖;大概是被忽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穿得像是随时要战阵冲杀一样的“正规军”吓到了,“来、来人啊给英雄们献上供奉”

    这年头商队出门在外,根本不可能不遇到截道儿的,只不过大商队武装力量较强,一般小毛贼不敢往上撞——问题是;这同样意味着,他们要面对的都是极为强大的“土匪”,甚至在起义军势力还没有现在这么大的时候;不少魏廷的低级武将都会带自己的部下换上掩人耳目的衣服出去抢劫;大发其财。

    但连土匪们都懂得不能竭泽而渔的道理,他们通常不会跟商队完全撕破脸,只是摆出自己的武力威慑;以“买路钱”过活。

    管事自然知道这些规矩,又看出眼前的这些“土匪”是仅凭他们商队的些许“高手”完全不可能对付的存在;于是交供奉交得异常爽快。

    “老头儿;”外面谢元的声音又响起来——过去朝夕相处八年;苏怀瑾还从不知道自己乖巧稳重的徒弟竟能发出如此邪气且吊儿郎当的声音,“你打发叫花子啊?瞧你们商队这浩浩荡荡的,就给这么点儿钱?”

    “这”

    洪文承皱起了眉头:“给的钱应该已经不少了,这条线儿商队走过很多次,管事也是个有经验的,况且这次本就不是为了赚什么钱,他不可能给的少于一般劫匪们约定俗成的价位。”

    “所以,大约只有两个可能,”苏怀瑾慢条斯理道,“要么这帮人是新手,根本不知道要多少钱合适,只想着多弄一笔,要么他们就是伪装成劫匪的样子故意找茬,你们就要开始准备战斗了。”

    两人对视一眼,由于信息的不对等性在瞬间做出了完全相反的判断。

    洪文承深吸了口气,伸手摸上腰间缠绕着的软剑:“这战恐怕不容易,长风,你愿不愿意”

    “全力出手?”苏怀瑾并没有看他,有些心不在焉地接道,“总之我不会让你死的。”

    “”洪文承紧张地舔了舔下唇,“多谢了。”

    其实他原本是想问谢长风愿不愿意发挥他的尖兵优势出去擒下那个头领以解决困境的,但对方现在的态度摆明了不想多管,他便识趣地没有再问。

    谢长风能保证他的生命安全便已经很够意思了,这大概也是看在他现在是李秀德军重要人物的份儿上——洪文承脑中飞快地思索着该如何利用这个承诺,连外面的交涉都不怎么关注了。

    苏怀瑾则默默地拿起了自己的斗笠,犹豫片刻,又将之放下了。

    “你这是?”

    “现在再隐瞒身份已经没有意义了。”他也不多做解释,象征性地整了整衣袖,整个人又开始散发那种几可乱真的神棍气场。

    洪文承了然地点了点头。

    也对,开始谢长风尽量隐藏自己身上的特征也不是怕了谁,单纯只是怕麻烦缠身,而现在既然有这么一伙强大的敌人盯上他们,他不可能完全避免出手,这样的话,光明正大地把身份亮出来,说不定还能起到些威慑作用。

    对了!

    洪文承眼睛一亮,忽然想到一个法子。

    “哎我说,你不如把全部财产都交出来算了,”此时和管事谈判的已经换了一个声音,听起来比之先前的谢元更加油腔滑调——苏怀瑾默默地给他贴上了一张带坏自家可爱徒弟的标签,决定要开始讨厌这个人,“我们大哥仁慈,拿了钱还放你们一条生路,赶紧把钱留下,打哪儿来回哪儿去吧!”

    “这这恐怕不妥”

    “有什么不妥的,”那人轻佻地啧了一声,“你说我好生劝你怎么就说不听呢不然这样,我们大哥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年少有为武功高强,就是可惜还缺个暖床人,你要是能找个绝世大美人儿当我们嫂夫人,就给你们留点儿盘缠怎么样?嘿嘿哎哟!”

    “哈哈哈,挨打了吧,叫你提起老大的伤心事。”

    “哎要我说,老大您要不考虑一下,总这么单着也不是事儿”

    “就是就是,这些有钱人家的女眷可都知书达礼如花似玉,和咱们老大也相配!”

    “去你的,谁还不知道大哥有个神仙似的意中人呐!”

    “怎么着,大老爷们儿的,难道还要给个娘儿们守身如玉?”

    “”

    外面想起一片哄笑的声音,苏怀瑾听着一大片粗豪汉子们各种起哄,忍不住心头火起。

    元儿每日就跟这些人混迹一处实在是有辱斯文!伤风败俗!

    洪文承颇为莫名其妙地看了一眼车里被他捏得变形的栏杆,实在猜不出到底是哪句话戳到了他的逆鳞。

    “英雄们”

    商队这边请来的好手一个都不敢吱声——他们确实都拳脚功夫不错,对付一般的土匪毛贼也不用费多大功夫,但在穿着铠甲又看上去训练有素的军人们面前,却是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这与个人勇武无关,人家手里拿着,他们手里拿着铁剑,根本就不是一个重量级的较量。

    已经有人在小声劝管事破财免灾了,钱财总没有命重要,这些人承诺拿钱以后不与他们为难,想来应该也不会食言。

    管事却是有苦说不出——并非是他不想给,有洪文承这个大人物在他们商队里,就算让他把东家的全部身家都交到这些土匪手中,为了保住洪先生的命,他也是毫不犹豫的。

    毕竟他们商队的存在就是为了掩人耳目,至于赚到多少钱,那对于造反事业来说根本就没什么好值得在意的。

    可问题是,这次为了保证洪文承的安全,商队根本就没带多少值钱的货物!

    他们的目的是送洪文承安然回返禹河以北,那地方作为李秀德的大本营物产足以自给自足,对外既没有什么购买欲望,也没有能够带到其他地方销售的稀罕物品,对于做生意来说实在不是个好去处。

    更重要的是,为了在遇到敌对势力追杀时能够爽快逃跑,他们队伍中那些看似满载的车子里装满的都是稻草和泥沙,以及很少的准备在危急时刻使用的弹药和。

    而现在敌人们的装备可比他们有能力应对的要精良多了。

    管事是知道洪文承此行目的的,他也想到了这些人会不会是陈林或者张义良派来的杀手,可任凭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那两位麾下从哪儿能找出这么一对纪律森严却又看起来野性难驯的队伍,再加上那些锃亮的枪管——要说这是大魏开国时军力鼎盛的神机营,他还觉得更可信一点。

    “喂,磨磨唧唧的,你到底考虑好了没有啊?”又是刚才那个胡言乱语被揍了的声音,此时已经透出了满满的不耐烦,“我们老大不愿意多造杀孽,可你要是再在这儿叽歪,老子就送你们上西天!”

    “兄弟们,举枪!”

    “住手!”

    还没等苏怀瑾反应,倒是像早就预谋好了的洪文承忽然一个箭步冲出马车,一脸大义凛然地冲到了两方人马对峙的最前线。

    “保护先生!”

    “别开枪。”谢元抬起右手,阻止被吓了一跳的部下们。

    他已经隐约能感到事情似乎又哪里不对劲——这些商人们最是惜命,虽然对于钱财也极为看重,但在能够用钱买命的时候,绝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用自己的生命去冒险。

    而在面前这个清秀斯文的男人冲出来之后,对方忽然间变得无比紧绷的脸色也证明了这一点。

    他把目光放在这位“先生”脸上,忽然之间便是一阵恍惚。

    这人长得好像师尊。

    “这位英雄,”洪文承的动作看上去十分从容,他向对面脸色奇异的领头人抱了抱拳,没有把因为对方过于年轻的面容而产生的惊诧放在脸上,“我们现下手头实在不便,若英雄通融一二,日后定然有厚礼相赠。”

    连动作都与师尊有几分相似呢

    “大哥?”在新组成的队伍当中充当了头领亲信的王泽锡奇怪地看了看自家老大的脸色,心里涌现出不妙的预感。

第71章 末世共临巅峰(11)() 
请至少购买60%哦么么哒~身体并周身的时间都被凝固住之后;苏若瑜其实是有意识的。

    他在第一时间感到有些惊慌,然而随即;一种更加激烈的愤怒充斥了他的四肢百骸——他能感到苏怀瑾在第一时间用尽全力远离了自己,而他不要说阻止,就连动动眼珠都做不到。

    为什么呢他明明那么爱他,这世上不会有人拥有像他一样深沉的爱了,他怎么就能那么铁石心肠;从始至终都对自己不假辞色;甚至避之惟恐不及呢?

    这种无力的感觉

    他看着那个凭空出现在牢房里的全身清淡白光的男人;忽然感到一阵强烈的仇恨。

    他恨这个人;这种恨几乎源自于灵魂,在看到那人的第一眼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翻涌出来;刺得他指尖都在发疼。

    而且他总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个人会将他最在意的珍宝夺走他模模糊糊地意识到这一点;却根本不知这种预感从何而来,就像他总觉得已经和这人斗争许久;却必须理智地承认,他在之前的人生当中从未见过这样一个人。

    苏若瑜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知道自己和普通人不一样;比如说;他确信自己在襁褓中开始就有了清晰的意识和记忆,他记得自己和哥哥被并排放在床上;那个名义上是他们母亲的女人总是不见人影;他就只能躺在那儿;看着身边另一个正常的小团子每天从酣睡到憋红了脸;并因为饥饿和难受像可怜的小动物一样啜泣起来。

    那是他第一次感受到何为愤怒——他不太清楚自己为什么不会感觉到和另一个婴儿同样的痛苦,他唯一能确定的是,自己情愿对那些痛苦以身相代。

    苏怀瑾很早慧——对于正常的人类孩童来说,在苏若瑜的记忆中,这个在他眼中脆弱得不堪一击的小生命从懂事开始就总在试图“保护”他,不管是那些纯澈而傻兮兮的笑,还是在摔倒之后只顾着给他拍土,甚至无师自通地对着他的伤口鼓着腮帮子吹气,一脸认真的模样,对那样一个幼崽来说都已经很不容易了。

    尽管通常他们之所以会摔倒,也都是因为对方那双小短腿倒腾不过来,反倒牵连了他。

    苏若瑜本来以为他们会永远这样相处下去的:在一个与世隔绝却山清水秀的小山村,只要他愿意,就总能在跟着哥哥出去玩的时候让他找到适合果腹的野果野菜——没错,他后来知道了应该对那个漂亮的团子称呼哥哥——他们会这样一起长大,他一点都不介意扮演一个依赖哥哥的小跟屁虫,享受着对方稚拙而努力的关心,并带着一种莫名的优越感暗自得意。

    可人这种生物,似乎总没办法轻易求得圆满。

    他还记得那兵荒马乱的一年,他们被那个女人并一个陌生的男人带到了充满污浊喧嚣的京城,那里有一间看上去比他们原来住的地方好些的房子,还有一群各自心怀鬼胎的下人,手脚既不勤快,能力也有限得可怜。

    算了,反正他也不需要这些人伺候。

    苏若瑜觉得自己已经非常能忍了,他能够忍受待在那些灵魂全是恶心颜色的人类中间,能够忍受突然冒出来的那个自称父亲的男人对他们指手画脚,也能让那个女人自以为将他们捏在掌心,私下里做些对他来说其实无关痛痒的所谓惩罚。

    这些都无所谓。

    可这些人总是在孜孜不倦地挑战着他的忍耐底线,在新地方住了不出几天,他们居然决定要将苏怀瑾送走!

    那一男一女在那儿用引人发笑的拙劣演技相互表演的时候,被遗忘在一边的苏若瑜几乎想跳起来咬断他们的喉咙,那一瞬间他甚至想过马上出去把苏怀瑾整个打包带走,反正就算离开这个家,以他的能力也不愁养活一个吃得比猫多不了多少的小娃娃。

    然而稍微冷静下来一点之后,苏若瑜发现他还真不行。

    他对自己的能力有信心,可对这个世界却并不了解,在来到这个繁华许多的地方之后,他本能地感受到那么多潜在的危险,他们这个年纪的小孩子若忽然失去庇护,恐怕一个不慎便会沦落到极为凄惨的境地。

    他花了不知道多少努力说服自己苏怀瑾被送走以后会过得更好——他知道自己是不一样的,而对正常的小孩子来说,如果能被一个雍容大度的女人悉心教导,绝对要比生活在这样一个可怕的“母亲”身边强得多。

    永宁长公主他是见过的,至少看着尚可托付。

    然而谁都没想到,这一别就是将近十年。

    苏若瑜每天都在自己只是个无力的人类幼崽的困境中煎熬,他天生便懂得许多事,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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