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兽人之诺亚-第2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祭司的脸上有点复杂,事实上在选新族长的那一天,她便在克里夫和伊尔萨斯之间犹豫不定。但最终只有克里夫一人站了出来,这大概就是兽神的旨意。

    那么现在这个判断,是否正确呢?她微微叹口气,“克里夫说让人去寻找那个赤伮族人的尸体,你们再等等吧。”

    “放心,我们起码要几日后才会出发,足够族长寻找到那个赤伮族人。”但是克里夫未必会同意伊尔萨斯的决定,奇拉姆心道。

    果不其然,在傍晚时分外出的小队就回来了,他们依照伊尔萨斯指的大致方向成功找到了那具尸体。

    经过两三日,尸体早已被野兽啃得白骨森森,剩下一些残肢剩骸,烈日暴晒下发着恶臭,但并不妨碍那些兽人辨认它的毛发。

    赤伮族人的毛发跟它们的皮肤一样,都是偏白色,且韧性十足,简直可以做成绳子。可惜其气味太盛,他们同族人很容易嗅到彼此,谁也不会把主意打到它们的头发上,那太冒险了。

    广场上再次燃起篝火,所有族人不约而同地聚集到这个部落中心处。这一个白日大家都在议论着伊尔萨斯以及赤伮族人,也许现在是族长该做决定的时候了。

    祭司指挥着两个人把那块平整的大石板搬了上来,那大概是他们的神坛,有兽人把宰杀好的猎物摆放上去。而祭司则举起巨大的石碗顶在头上,嘴里念念有词,她的表情非常虔诚肃穆。

    “想必大家都听说了,在我们部落不远的那个森林里,果然来了赤伮族人。”克里夫唉声叹气,转而道:“不过大家不用担心,只有一个,并且已经死了。”

    “那我们该怎么办呢?”诺森问出所有人的心声。

    克里夫看了伊尔萨斯一眼,笑道:“敌人仅来了一个,就让我们举族搬迁,传出去岂不让其他部族笑话?”

    “就是,伊尔萨斯实在有愧于勇士之称!”多特利附和道。

    “但那个赤伮族人是他杀死的。”有人替他辩驳道。

    克里夫摇摇头,振臂高呼:“难道我们乌沙鲁部落的兽人就这么胆小怕事吗?”

    “我不怕,我也想看看赤伮族人的能耐!”

    “听说他们喜欢住在洞穴里,总不可能全部都来这边吧,就那么几个我们部落可以应付的!”

    有好几个年轻的兽人应和了克里夫,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们尚且年轻气盛,又没有亲眼见过赤呶族人,只听闻过对方残暴之名,哪能不跃跃欲试。

    甚至有的异想天开:“赤伮族以兽人为食,我们也可以猎杀吞食它们呀?”

    “噫”很多人做出鄙夷的样子。

    “那么多美味的猎物不吃,干嘛吃这种人呢?”虽然他们不愿意把赤伮族人称为兽人,但对方怎么说也长着人的体型,想想就怪恶心的。

    看来他们是不打算搬走的样子,这一切在齐拉姆意料之内,克里夫就喜欢跟伊尔萨斯唱反调。不过若是离开这里,要重新占领一个地盘并不容易,也许对方的决定是出于慎重考虑。

    伊尔萨斯挑了挑眉头,淡淡道:“轻敌会吃大亏的。”

    都是自己的族人,他当然不想看到他们出事。

    陶蔚比较不解的是,趋利避害是生物的本性,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又是为什么呢?

    “伊尔萨斯,你不是可以打败他们吗?为何要急着搬走呢?”阿妮塔闷闷不乐的,若是伊尔萨斯走了,她就再也看不到他啦

    “没看到他的左手受伤了吗?”丹拉什瞪她一眼,把人拉回来,“以后都不能捕猎了,当然要躲着赤呶族人。”

    “你闭嘴,”奇拉姆生气了,“伊尔萨斯一直都是部落的勇士!”

    “他现在不是想滚出部落了吗?什么勇士!”丹拉什嗤之以鼻。

    齐拉姆恼羞成怒的样子,让克里夫若有所思起来,丹拉什的话给他提了个醒,伊尔萨斯还会有以前的战力吗?毕竟他的手骨所以他才急着逃走。

    思及此,克里夫也不再挽留他们了,他明确道:“乌沙鲁不会搬族址,要走就走吧。”

    “克里夫。”祭司闻言略微吃惊地盯上他,乌沙鲁本就是小部落,哪能再有人脱离,对象还是伊尔萨斯!

    “发号施令的人一个就够了。”克里夫昂起头颅,笑了笑道:“祭司该懂我的意思吧?”

    伊尔萨斯没有任何不忿的表情,他已经把赤呶族人的情况成功转达给部落,能不能做好警戒防守就看他们自己了。

    他带着齐拉姆,跟陶蔚三人聚首,商议了离开的时间。

    就定在后日清晨,明天供他们收拾东西,打包上路。

    族人们却不看好他们,这一行老弱病残,离开部落不是送死吗?他们都觉得伊尔萨斯这次的决定错了。而陶蔚这个雌性也当真小气,不过是一个兽皮衣被阿妮塔给毁了,就闹着要走。

    外人的见解,他们无从得知。

    有人反对自然有人支持,克莱米和安杰尔一前一后找上了伊尔萨斯,他们也要一起去。

    克莱米孤家寡人一个,可以说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想去哪都行,自由的很。他自诩陶蔚的守护者,当然要跟着她。

    同时他觉得伊尔萨斯的意见也有道理,这个地方并不是最合适的住处,既然那些怪物即将发现此处,何不躲避开去?非要正面打一场才叫勇士吗?

    与克莱米不同,安杰尔是来送行的。他与伊尔萨斯是好友,但阿父阿麽都在这部落里,前路未卜,他不可能拖家带口去跟着他们冒险。考虑到伊尔萨斯手上的伤势,安杰尔决定送他们一程。

第36章 同行者() 
临出发之际,西蒙一家三口居然跟了过来,他们思前想后,跟齐拉姆二人做了那么多年邻居,伊尔萨斯有多靠谱,他们知晓。

    而陶蔚的聪明能干,也一再的被西蒙提起,他们决定相信她,跟着她一起离开乌沙鲁部落。反正和克里夫那一伙人相处不融洽,以后的日子估计也没这么好过。

    除了西蒙一家子,闻讯而来的还有两个兽人大叔,他们是部落里众多光棍之一,想趁机去外头看看,指不定就找到雌性了呢。

    如此这般,一行十几人就要出发了。伊尔萨斯早就计划好路线,他们要绕着迷失丛林的边缘,走出森林进入草原,那里是豹族部落的所在地。

    大家都背着简单的行囊,多是兽皮和平日留起来的兽骨或者个别牙齿之类,再有就是食物,供他们路上食用的干粮。

    部落边缘的红薯萝卜被挖了个干净,没有插藤种植,估计以后在附近就看不到了。

    奇肯和罕德鲁舍不得丢下自己的炉子,但是这么大石块做的,着实笨重,他们只能丢下一个,选择带走其一上路。

    陶蔚劝了两句,在她看来,赶路就应该轻装上阵,带太多家当还怎么走,何况石炉并不难做,只要有糊糊果就行。

    不过他们没听,这炉子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可多得的好物,就这样不要了,哪有不心疼的。而且路上总要喝汤吃肉,带着总归方便。

    兽人的力气很大,即便是被称为老弱病残的罕德鲁和奇肯,也可以背起比自身还重两倍的行李。

    他们成功弄到了一种名为‘铁藤’的植物,韧性十足,做出来的藤筐再不是一次性用品。找来一根相对光滑的小树干,两边一挑,可以装走许多东西。

    比起他们,伊尔萨斯的家当似乎更多,光是收起来备用的长骨就好几根。都是他打到的大型猎物,而骨头尚未打磨,还不能称为骨刺。

    除了骨器还有兽皮,齐拉姆抱出来一大堆,整齐地摞好了,“这些雪季都要用,搭帐篷铺床铺,还要分一些给陶蔚”

    她絮絮叨叨的,也用上了藤筐,装到最后两个筐都不够用,她本身是带不了东西的,丛林里若是突发危机情况,两条腿都不够跑,她想尽量减少累赘。

    “没事,都带上吧,我们这么多人,一般野兽看见了都不敢上前。”陶蔚笑着帮忙收拾,“若是遇上一大群围猎我们,就算东西少也跑不过它们。”

    那些四脚着地的,哪个不是跑起来贼快,人类两条腿跟它们赛跑还是省省吧希望不要遇到兽群才好。

    她的东西最少,穷得叮当响,没什么好收拾的,目前最值钱的除了自己那身衣服,大概就是伊尔萨斯送的哞哞兽兽皮了。

    路上兽人们负责背东西,雌性则顾好自己就行,陶蔚给制定了一个队形,以便他们更好的随机应变。

    克莱米和罕德鲁外加一个兽人大叔走在前头,克莱米是很敏捷机灵的兽人,而罕德鲁虽然动作不够快,但是嗅觉比起其他人略胜一筹。他们在队伍前面,可以探清前方的异常。

    伊尔萨斯被安排在队伍中间,瞻前顾后更为方便,同时他的左手还要养伤,现在让他没事人一样行动,无疑是在扼杀他。

    断后的是安杰尔和西蒙的阿父,两人都是健壮且经常外出捕猎的兽人,他们会尽量掩盖一行人路过留下的气味和痕迹。

    丛林的猎手们捕食方式各不相同,有的非常狡猾聪明,它们会追寻着猎物的气息,呼朋引伴群起而攻之。

    尽管仗着自己人多,并不惧怕一半野兽,送上门就当加餐了,但是大家还是不希望节外生枝,若是遇到兽群围攻,将会是一场苦战。

    在前往草原之前,他们要先去迷失丛林边上的那个山洞,陶蔚记挂着自己晾晒在悬崖上的哞哞兽,还有他们采的那些菌菇。

    原本这些准备回部落带人一起分享给大家的,现在倒好,全便宜了自己这个小队伍。

    “在抵达那个山洞之前,我们会经过生长菌菇的沼泽,正好给你们瞧瞧”巨大的蘑菇林立,多么奇妙美丽,陶蔚觉得应该教给兽人辨认更多食物。

    因为平常都是兽人外出,他们一心扑在动物上,压根忽略了周边植物,而雌性总在住处附近采集,这样怎么会找到更多样化的食物呢?

    “沼泽是什么?”西蒙抱着龟碗蹲到她身边。

    得益于上回收集起来的乌龟碗,大家基本人手一个,伊尔萨斯那个巨大的龟壳也带上了,其余石锅一概弃之不用。

    “就是那种黏黏糊糊的泥土,深不可测,能吞掉很多东西。”

    “啊!我知道那个!”克莱米跳过来,想把西蒙挤出去,“高大的兽人都能陷进去呢,祭司说那是恶神的嘴巴!”

    一听到恶神,大家都惧怕起来,齐拉姆皱眉道:“恶神嘴巴上长的菌菇,太危险了”

    “没事的,我们知道了它的危险,当然有所防范。”陶蔚在自己的兽皮袋里翻翻找找,她自制的筷子,好不容易用光滑了,必须走哪带哪。

    他们在树荫底下午休,煮的就是菌菇肉汤,没喝过的人都赞不绝口,嫩滑鲜美,正好搭着干巴巴的烤肉吃。

    两个主动要求跟着走的兽人大叔是一对堂兄弟,他们的阿父关系很好,两人从小一块长大,跟亲兄弟也没什么区别了。大的叫阿伦伯,小的叫阿焦伯,都是时常外出狩猎的,自然也见识过沼泽。

    “那里距离虎族部落近一些,好大一片软泥土呢。”

    就是因为这么大个沼泽在边上,导致虎族部落狩猎的范围缩小一大圈,才总是跑去跟乌沙鲁抢地盘。

    伊尔萨斯淡淡道:“我们走的另一边,远远绕开虎族。”

    他当时带着陶蔚就是故意躲开他们的,经过人家的林子,若是遇到巡逻的虎族兽人,不免又是一番麻烦。

    “菌子这么好吃,路过再摘一些吧?”奇肯咂咂嘴提议道,他年纪大了,有的肉太柴嚼不动,还是汤类更好下肚。

    阿伦伯非常赞成,比起笨重的猎物,菌菇非常轻,正是携带赶路的好选择。

    “这个时节也不知有没有”陶蔚抹一把额际的汗水,骄阳似火,躲在树底下才凉快些,那片沼泽地不会被烤焦了吧?

    不管怎样,都是要路过的,到时候看看便知分晓。

    就这么走了整整三天,他们才抵达那个山洞,山洞就在半山崖壁上,有落石堆积供让人攀岩而上,顶端的另一面就是那个悬挂肉块的悬崖了。

    伊尔萨斯和安杰尔两人去把哞哞兽的肉拿回来,用藤蔓绑着四大块,抹了盐巴风吹日晒,这会儿都干巴巴硬绷绷了。

    “被那些会飞的给啄了!”

    西蒙指着肉干上面一个个孔洞,很明显鸟嘴的痕迹。好在只被吃掉一角,后面估计是肉质硬化,那些飞禽也就放过了这几个大块头。

    相对比容易被惦记的肉食,菌菇类就安然无恙了,不过崖顶风大,而晒干后的菌子太轻了,小片的基本都被吹跑,只余下两兽皮袋那么多。

    “这些干货正好给我们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