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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人之诺亚-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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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已经快要跟陶蔚一样高了,飞速的跑过来“克莱米你在说什么呢我已经听到啦”

    克莱米摸摸鼻子;扭头不看他。

    陶蔚摇头失笑“说这些干什么克莱米;好好找个雌性吧。”

    以他的条件;只要不像安杰尔一样看上芙伊娃,想必不难成事。

    “哈哈;克莱米被拒绝了。”比尔显得很开心;道“你都不去找伊尔萨斯挑战的;算什么兽人”

    “闭嘴小胖子”克莱米瞪眼骂回去,他要是能打过那家伙,还用得着这样

    克莱米撅噘嘴,实力比不上已经够不甘心的了;运气也没伊尔萨斯好。

    比尔非常调皮的冲他努努嘴;转而向陶蔚笑道“陶蔚,伊尔萨斯说我明年就能出去学习狩猎了等我抓到第一只猎物送给你好不好”

    “这么快”陶蔚有点吃惊;别看比尔长得高;那也是这几个月窜上去的;实际年岁不大。

    “不快的。”

    陶蔚笑了笑“那你把猎物给我了,你阿麽怎么办”

    第一次狩猎;肯定是意义非凡的;这么大的孩子已经要学会觅食了。

    比尔挠挠脑袋“那不然你们一人一半”

    “好呀”陶蔚干脆应下。

    部落里的人确实都很尊敬她;她自己也没想到;做的那些事情会得到这样的回报。

    一开始不过是想着自己;能有温饱就足够了,安全的住处却不是单独一双手能撑起来的。

    比尔很开心的被打发走了,克莱米还一脸欲言又止。

    “别说了,克莱米。”陶蔚抬手拍拍他的肩膀,“人与人之间,是很难容下第三者的,到时候会出现许多无法控制的事,我不希望那样。”

    谁都有独占欲,哪怕是原始人,他们的七情六欲跟普通人无异。

    从私心里,第一个想到自己,第二个想到爱的人,三人行只会滋生矛盾,陶蔚要杜绝这种行为的出现。

    更何况她对克莱米根本没有那种想法,一个伊尔萨斯已经够受的了。

    “是那样吗”

    克莱米站在原地,目送那白色身影远去。

    陶蔚回到屋里,发现伊尔萨斯已经回来了,正满脸不悦的看着自己。

    “我刚走开一下,你就不见了。”他上前替她解开披风,把人抱起来。

    “放我下来。”

    陶蔚捶捶他的胸膛,这是在厅里呢,齐拉姆和兰尼丝随时会在。

    今天比较冷,又没什么事,所以伊尔萨斯被陶蔚压着午睡了。

    她醒来看伊尔萨斯不在,便去找了阿伦伯,青天白日的,外面即便下雪也有不少族人在活动,能有什么事

    伊尔萨斯没理会她的挣扎,一手提起兽皮袋,“你的云团。”

    原来是去小林子了啊

    “那些八脚怪还好吗”

    “死不了,它们弄了特别多云团包裹住自己。”伊尔萨斯道。

    陶蔚恍然大悟,是做成蛹一样冬眠吗动物们自有一套生存本领,无需她这个人类多担心就是。

    “冷吗”伊尔萨斯捏了捏她微凉的小手。

    陶蔚摇摇头“还好。”

    她觉得现在的气温怎么说也得零下十度,凭借着兽皮衣还真没感觉怎么冻人,难道说她的体质变好了

    就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了,这么几个月运动量足足的,好歹算是锻炼了身体吧。

    “不冷就好。”伊尔萨斯抱着她走回房间。

    “雪季才刚刚开始,以后会更冷。”

    “哇”陶蔚一听这话就有点吓到了,是想让她做好心理准备吗

    再想想雨季那一个月,持续降雨,雪季是否也会持续降雪

    她倏地把头仰起来,望着那简陋的树皮屋顶,挡住雨水不成问题,就不知换成大雪又会怎样。

    伊尔萨斯顺着她的目光看去,道“没事,兽皮帐篷都没有被压垮。”

    “好吧”

    陶蔚揉揉脸,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还能咋样呢

    如此过了几日,雪花时不时来一场,确实不大,天空阴沉着,然后太阳出来了。

    窝了好几天的族人全出来活动,说要下山去看看陷阱。

    现在还不是大雪封林的时候,一些猎物会出来找吃的,所以兽人们挖了好些陷阱。

    他们还要去割草喂养牲口,翻开一层薄薄的雪,枯黄的草茂密一片,牲口并不挑食。

    食草动物具备良好的消化系统,寒冬吃枯草转化成热量。

    下午的时候,湖泊里的渔网被拉了起来,安鲁大叔笑得贼开心。

    “水很冷呢,这些鱼儿也不怕的。”

    湖面没有结冰,这几天部落依照网鱼的习惯,收获不少鲜鱼。

    都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湖就每日吃鱼,烤的煎的煮的,轮番花样。

    若不是这些鱼儿天生地养异常鲜美,早就该吃腻了,不过还是要感谢桑德各种出色的烹饪手法。

    任何单一的食物都经受不住时间考验,还能吃下去厨师功不可没。

    “今年我们的土豆红薯都不多,以后每餐最常见的就是咸鱼和腊肉。”陶蔚深深地叹口气。

    西蒙不解“叹气做什么,都很好吃啊,我们存了那么多,不愁饿死的”

    是啊不饿死就好了。

    人就是不知足,有食物果腹又想要满足味蕾。

    为避免明年还这么苦逼,陶蔚去视察了新开荒的田地,有几十亩呢

    放眼望去广阔一片,这个山顶真的很棒棒,连带的外围面积很大,来日建筑围墙可费劲了。

    新田地都被施了点草木灰,明年就指它能好好养分,一个冬天足够它修生养息。

    陶蔚估算了下,部落两百人左右,大约每三个人一亩地,虽说好似很少,但这只是开始。

    以后要去开荒什么的随便,目前这些土地种菜已经非常可观了。

    就是种子还很少,开春把土地都分出去,真的够种吗

    之前没想到这一点,她有些头疼了,才种植了一季,不然还是往后拖拖

    去山下查看陷阱的人并非全无收获,拎着几只鼠不鼠兔不兔的东西回来,说这动物不怕冷,就是肉小了些。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树根,正是小家伙刨地啃食的,也被一同带回来了。

    “祭司看看,认识这树根吗”兽人把手臂粗的根茎递上。

    陶蔚接过一看,浅褐色表皮,被啃咬的里面的米白色的,跟普通树根看上去大同小异。

    她摇摇头道“我不认识这个,问下其余人有没有知道的。”

    诺亚怎么说也是集齐三个种族的兽人,大伙的见识总有些差异。

    不过问了一圈,谁都没留意过植物根茎。

    “会不会是食物呢,我看到它们在吃的”兽人两个眼睛亮晶晶的。

    旁人一听也来了兴致,把树根先掰了一小段扔到围栏里,咩咩兽和跳跳兽对它不屑一顾,哼哼兽却不挑食,一口就把它吞了。

    眼看野猪吃完啥事没有,证明确实是无毒的,这截树根最终被交到桑德手里,试试如何把它烹饪上桌。

    陶蔚原以为它会像山药或者葛根一样,煮熟之后粉粉的,可惜结果不如她所愿。

    闻着味道清香,但是本身柴的很,咬一口可把牙齿折腾累了。

    兽人的咬合力更强,他们倒是能吃,但这么难咀嚼难下咽,进食过程不算美妙就对了。

    这树根能吃,兽人们很快找回原地,通过辨认它的树木,在附近开始挖根。

    这一找收获还不小,挖根的人大喜过望,本就素菜不多,能有个别的换换口味,还挑什么呢

    因为内里的白色的,树根直接被叫做白根,朗朗上口。

    “也许最适合它的吃法不是这样。”陶蔚对着好几捆白根来回打量。

    不够松软的质地,吃多了她真担心会不会消化不良,若是能取其汁液过滤残渣

    就像土豆粉条那样

    既然都挖回来这么多白根,不试试都对不起自己。

    之前为了弄辣椒粉和花椒粉方便携带,阿斯买几人给做了个石臼,采用天然石料凿成深深碗状,再搭配一根捣杵。

    用来砸、锤、研磨非常合适,再坚硬的东西都让石头给弄碎了。

    兽人的用具都是大号的,这石臼也同样如此,使用起来事半功倍。

    陶蔚把白根削掉外皮,切成若干小块,丢进石臼里,让兽人把它碾压成渣渣。

    “越细越好”

    达特这几天闲坏了,一身力气无处使,这会儿自告奋勇接手了这个活。

    在他不知疲倦的捣鼓下,石臼内的白根瞬间变成黏糊状,有些丝一样的杂质无法被碾碎,陶蔚让他把这些全部装进木桶内。

    打了清水过来,把黏糊的碎渣洗一遍,细细用心清理,整桶水全部变成乳白色,好像一桶米浆似的。

    最后把丝状杂质全部剔除,只余下液体在木桶里沉淀,大约需要一两天时间。

    再此期间陶蔚拿了钻子,把一个小木桶底下打成筛子,用来筛出粉条。

    若是这次粉条弄出来了,以后再专门做个筛子也不迟。

    等待的时间是煎熬的,白根捣碎后能洗出这么多汁液,让陶蔚觉得自己已经成功了一半。

    果然,在它完全沉淀下来之后,倒去表面清水,剩下垫底的粉状物,在阳光下晒干。

    太阳不是很猛烈,但是没关系,陶蔚没准备把它长久储存。

第121章 121 铲雪() 
“这个可以吃了”全程打下手的达特好奇问道;他用手抹了一把放进嘴里;“没什么味道。”

    陶蔚连忙拦住他,笑道“还没好呢。”

    劳烦桑德给煮了一锅开水;她先把粉块用水调和了;在倒入适量滚烫开水;瞬间变成一小盆的糊糊状,半生不熟。

    这时候充当筛子的小木桶派上了用场;把糊糊装进去;让达特洗干净手;不断挤压它。

    糊糊争先恐后从筛眼里挤出来,底下是滚烫的开水等着它们。

    银白色的条状物,在接触到开水的一瞬间瞬间定型,像面条一样柔软弯曲。

    当然一开始达特没有经验;在他停止施压的一瞬间;粉条就软趴趴断掉了。

    “哇”这神奇的吐粉现象引来部落里一群没事干的人,他们张着嘴巴满脸讶异。

    “这真的可以吃吗”

    “应该很好吃的;没看到做了两天么”

    “就是太费劲呢”

    兽人们指指点点;雌性则满脸崇拜;这样复杂的做法都能想出来,陶蔚以前所在的大部落果然厉害

    灶台前滚滚浓汤已经熬上了;在粉条全部挤压完毕;陶蔚把锅里的开水倒掉;只留下成行的粉条。

    经过开水这么一煮;基本已经熟了;不过想要吃进嘴里,这样寡淡无味哪能行。

    另一口锅的浓汤正是为此准备的,放了猪骨与鸡肉,外加一些干贝湖泊会捞到些许扇贝,几种食材相互糅合了彼此的香气,喷发出极致的鲜

    这种鲜香是非常霸道的,它让每个品尝者的味蕾都牢牢记住它,与之相比,其它食物黯然失色。

    虽然没有新鲜的野菜相佐,但在白银粉条丢入汤锅之后,旁边看热闹的人已经开始咽口水了。

    “看样子还不错呢”陶蔚对着一大锅粉条露出欣慰的笑容,不枉她忙活两天。

    西蒙扑了过来“什么还不错,简直太香了快点给我们尝尝,好吃的话明天全体出动,下山挖白根”

    在场的人分了小半碗,本就是做实验的,分量很少。

    不过他们能喝到汤就满足了,别提那几条软滑q弹的粉丝了,绝对是舌尖新鲜的体验。

    桑德双眼一亮,罕见的扬起笑容“这就是半根正确的吃法吗”

    “太好吃了,”达特意犹未尽,他拍拍那个带回白根的兽人,道“明天记得带路。”

    跟他一样,所有人都带着惊喜,寒冬腊月能再添一种食物,还有比这更令人高兴的吗。

    何况是这样的一道美食,没有人能抗拒它。

    大家商量好明日行程,几乎所有人都想去帮忙寻找白根,毕竟无所事事的日子太过无聊。

    陶蔚对这热闹景象抿嘴一笑,提起木桶里的白银粉条回屋找伊尔萨斯,上面还扣着三个木碗。

    木碗是阿伦伯做出来的少有几个成品之一,率先献给族长和祭司,包括这次煮粉条,也给伊尔萨斯和齐拉姆兰尼丝留了。

    陶蔚没有拒绝,这本就是她想出来的,也是她参与做的,给自己人留几碗不过分吧。

    晃荡着回屋,伊尔萨斯正在帮忙压鞋垫。

    陶蔚的休闲鞋差不多要报废了,跟着她走了这么久山路,实在支撑不下去。

    穿惯鞋袜的脚底板很嫩,打赤脚是万万不行的,于是齐拉姆琢磨着替她做鞋子。

    鞋面倒是简单,各种兽皮随意取用,就是这鞋底难办。

    要采用轻薄贴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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