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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人之诺亚-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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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萨米和奇拉姆陪伴着她;正准备把人送回帐篷去,阿妮塔忽然走了过去。

    “兰尼丝阿麽,陶蔚说要去给凯多阿叔找药,她没有找到,你就不怪她吗?”

    怪我喽?边上的陶蔚有些无奈,兽人都很耿直,这个雌性找茬也这么直截了当的。她叹口气接过话头:“没找到药我很抱歉。”

    “这怎么能怪在陶蔚身上呢?”齐拉姆瞟了一眼阿妮塔,有怎样的阿麽就有怎样的幼崽,两个人一副德性,都是小心眼的。

    兰尼丝也道:“这事不赖陶蔚。”她精神头不太好,但还是帮着说话了。

    阿妮塔双手环胸,哼声道:“我只是看不惯,随随便便就说让人吃药,也没见她拿出什么来,凯多阿叔就这么没了。”

    “那也是伊尔萨斯带着她,”克里夫来到阿妮塔身后:“族人都对你很失望。”

    这句话是对着伊尔萨斯说的。

    一直以来他对被剥夺的勇士称号耿耿于怀,这么个牙齿刚长齐的崽子,哪能做部落的勇士?直到今日,克里夫才有扬眉吐气之感。

    丹拉什和齐拉姆不对盘,克里夫同样对他们厌恶有加,说到底还是源于当年那场宿怨。哈本为了丹拉什战死,他自己落得个好名声,丢下妻儿以及克里夫一家承担着事后的言论。

    那时候克里夫还是部落里的勇士,他非常厌恶别人提起哈本救了丹拉什一事。自己的伴侣,却要别的兽人搭上性命来救,这是在说他无能吗?

    事情渐渐过去了,之后他眼睁睁看着伊尔萨斯这个小崽子,一日日成长起来,逐渐与自己比肩,他怎么都不愿相信,有一天会轻易被夺去勇士的头衔。

    那是伊尔萨斯第一次进入迷失丛林,他遇上了赤伮族人,没有人知道具体过程,但他不仅没有受伤,甚至带回了一个完整的头颅。

    谁能证明自己杀死赤伮族人,谁就能做部落的勇士,几乎每个部落都是这样的规定。这个敌人太可怕了,以至于克里夫心有不甘,但却不会主动去找他们,来夺回自己勇士的称号。

    现在看看,能杀死赤呶族人又怎么样?伊尔萨斯是不是凭一己之力拿的头颅已经不重要了,此时此刻,他才是乌沙鲁部落的族长。

    面对克里夫明目张胆的得意,伊尔萨斯目不斜视,他搀扶过奇拉姆,示意陶蔚跟自己走。

    三人相携离去,兰尼丝和萨米同路,也一道走了。

    “你为什么不参与竞选族长啊?”陶蔚问伊尔萨斯。

    他瞥了她一眼,没说话,倒是奇拉姆回答道:“他不喜欢。”也不适合。

    伊尔萨斯时常外出,在各个森林里乱窜,长达半个月,少则四五日。若是做了族长,就不能这样了。

    族长是尊贵的存在,他享受着勇士们打来的猎物,同时也要镇守在部落,预防处理随时而来的危机。

    让奇拉姆无奈的是,也许从小没有阿父的原因,伊尔萨斯这孩子对其他的人和事都不怎么热心。哪怕是部落相关事宜,也没有很积极的样子,也难怪有些人对他的勇士头衔心存疑虑。

    奇拉姆这么一解释,陶蔚就明白了,她看向伊尔萨斯的眼神,带着点同情,“这位同志没有雷锋同志的精神呀。”

    后者对她的同情若无所觉,他转过头道:“我要再去一趟迷失丛林,你去吗?”

    “问我?”陶蔚指了指自己,有点惊讶,“你要去多久?”

    伊尔萨斯摇摇头,直接了当:“不知道。”

    “外面那么危险,带上陶蔚做什么呢?”齐拉姆眉头一皱。

    “我要去。”陶蔚却果断的点点头,答应下来。

    现在自己要啥没啥,总不能一直窝在这里,她需要去尽可能多弄一些食物或者药材。活着太不容易了,这次凯多死得不明不白,里面有什么伤也不知道。

    没来得及吃药就这么没了,她一想就觉得很遗憾,也许吃过草药就好了呢?不试一试怎么甘心。

    伊尔萨斯愿意带上她,陶蔚心里有点意外,同时也有种被看重的错觉。自己的累赘程度自己知道,他愿意带着她、保护她,这是一种信任!

    但逢伊尔萨斯外出时,奇拉姆都是被托付给西蒙一家子照顾,他回来的时候会给他们带上许多猎物作为报酬。

    同时两家相邻这么多年,也早已有了感情,彼此照顾不算什么,若不是西蒙和伊尔萨斯不来电,两家早就好上加好、结为伴侣了。

    雨季才刚刚结束,想必林子里生长着很多菌菇类,不趁着这时候去采摘回来,都对不起那些天生地养的美味。

    第二天两人就出发了,陶蔚不舍得穿上自己的牛仔裤,所以带上的是兽皮裤。兽皮的韧性比牛仔裤好多了,在森林里面穿梭,被树枝杂草怎么刮都不心疼。

    她唯一的武器就是那把水果刀,随时贴身携带,还让齐拉姆阿麽替她用骨针缝了一个的兽皮袋,针脚虽然很大,但来回重复缝制,也是非常密实的。

    似乎为了弥补一个月来降水而失去的阳光,天上的太阳非常猛烈,炙烤着大地上残余的水分,一时半会倒不会热起来,估摸着再过半个月,就会很热了。

    “这里的夏天怎么样了?”陶蔚趴在伊尔萨斯背上。

    “很热,很多虫子。”他的回答非常简短,也有点可怕。

    “什么样的虫子?”陶蔚心生警惕。

    “吸血虫。”

    妈耶!陶蔚扭头打量一眼自己细细的胳膊,天气热起来,就不能穿长袖了,到时候吸血虫巴上自己怎么办?

    伊尔萨斯似乎看穿了她的焦虑,轻轻扬起嘴角,好像笑了一下,“有驱虫草,在帐篷里熏一熏,它们不会来。”

    陶蔚这才放下心来,人类的智慧果然是无敌的,只要给这些兽人时间,迟早会发展出文明社会,生存经验都是积累而来。

    吃午饭的时候,可能是考虑到自己带了个雌性,伊尔萨斯这家伙居然拿出一个简易的小锅,而且这个锅还不是石头做的!

    “乌龟壳?”陶蔚大感兴趣的拿起来看了下,这么大一只乌龟也好多年了吧,“你这个是哪来的呢?这边难道还有海?”

    “你认得它?”伊尔萨斯挑挑眉,他拿着兽皮水囊去河边打来清水,准备开始煮肉汤。

    “这是我在豹族部落换来的,金睛兽跟他们不是仇敌,我曾经在那里住过几日。”

    伊尔萨斯很少这样主动说起其他,陶蔚不由觉得有趣,“那他们肯定跟其他部落也有交易,所以才会把这个龟壳流传到这来。”

    陶蔚想了想,也不矫情了,“多谢伊尔萨斯的阿麽!”自己真的很需要这个。

    她挠挠头接着道:“那你们把萝卜带回去吧,我留一个就够吃了。”这么大块头她可以吃四天呢。

    “那怎么行,伊尔萨斯打到了猎物,分到很多肉呢,干脆你来我们家吃饭算了。”齐拉姆当然是拒绝的,并且趁机提出邀请。

    这就让她登堂入室了啊?陶蔚顿了顿,总算看明白了,伊尔萨斯的阿麽这是想撮合他们呢?自打来到这个部落,就总是有人想把她拉去配对,还真是挺囧的。

    伊尔萨斯如何不知自家阿么的打算,斜着瞥了她一眼:“我外出的时候你可以过来,一起吃饭方便些。”言下之意就是他回来后陶蔚还是该干嘛干嘛去。

    哟,小伙子看不上自己呢,陶蔚觉得有点好笑,烧制食盐的小分队即将出发,届时部落里防御力降低,她和伊尔萨斯的阿麽呆在一处,也许真的好一点。

    这么想着,她就答应了,齐拉姆喜不自胜,巴不得让她现在就跟自己回去。

    陶蔚摇摇头,“明天再来吧。”

    现在人家儿子还在,她一个单身女,堂而皇之住进家里,别人肯定会说他们是一对,影响多不好。陶蔚本不想伊尔萨斯误会,目前让她找个人成家生子实在太违心了。

    齐拉姆见状略微失望,正想再说什么,那边西蒙凑了过来,“陶蔚陶蔚,明天你要去干嘛呢?”

    陶蔚回过头,“明天你们还去采集吗?”

    西蒙摇摇脑袋,“部落里有人外出,不会去采集的,太危险了,我想看看你怎么晒刺刺菜的,行吗?”

第142章 142 巨兽() 
此为防盗章此时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几乎都是雌性;应该就是采集的队伍了。虽然是就近的林子里活动,但是为防止突然窜出野兽或敌人等意外;还是配备了三四个兽人随行;充当保镖。

    让陶蔚无奈的是;她这个生面孔被行了集体注目礼。一双双非常直接的眼睛,夹杂着探究好奇惊羡等视线直直射过来;好像看猴子似得。

    “陶蔚;你来啦”人群中兰尼丝朝她招招手;笑容和蔼;解救了她尴尬瞬间。

    陶蔚乖乖向她走去;“兰尼丝阿麽。”

    兰尼丝笑呵呵的;闲话也不多说,看人都到的差不多了便带着大家往林子走。

    走出部落时沿途还能遇上零星几个尚未外出的兽人;相互打了声招呼;便各自走开。雨季快到了;大家都忙碌得很。

    采集队伍翻越过小山坡往上走,穿梭在稀稀落落的树木之间;渐渐深入林子里。

    陶蔚抬头四处打量,这里的树木没有迷失丛林那样高的离谱;杂草丛也没那边厉害,小心些也不至于被割伤。

    没一会儿兰尼丝停了下来;不少雌性非常有默契的原地散开;看样子这里就是她们以往的采集地点之一。

    看陶蔚初来乍到;兰尼丝便嘱咐道:“这附近野菜挺多的,也没有凶猛的野兽,但是也不要跑太远,知道吗?”

    陶蔚点点头表示明白,却见她们两手空空,没有篮子没有工具,就这样徒手挖野菜吗?

    这时,一个身形稍微壮硕的雌性磨蹭了过来,“新来的雌性,你长得可真好看!”

    陶蔚一愣,仰头看她,好高!大概有一米八左右,加上骨架偏大,乍一看还以为是个男人

    “哼!”

    尚未来得及跟高大的雌性打招呼,旁边就传来一声不服气的哼哼。

    陶蔚扭头看去,是一个红色长发的雌性,也是身形高挑麦色皮肤,原始人衣着暴露,可以看到她胸前鼓鼓的肉球,很好生养的样子。

    那人也没怎么样,就盯了她一会,便和身边的人一同走开了。

    “是阿妮塔,”高大的雌性微微俯身低声道:“陶蔚抢走了她第一美人的称号,不高兴了呢!”

    啥?陶蔚一脸莫名其妙,并且忍不住吐槽,原来这么早就会攀比了啊力量和美貌什么的。

    “我知道哪里可以找到好吃的,跟我来”那个雌性貌似挺自来熟,拉着她就拐个弯,钻进草丛里。

    “啊”陶蔚被动的跟着走,边问道:“我叫陶蔚,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动作顿了顿,回头朝她不好意思的笑笑:“忘了说,我叫西蒙,住在伊尔萨斯的隔壁。”

    隔壁啊她并不知道伊尔萨斯住哪。

    “你真不是伊尔萨斯的雌性吗?”很显然西蒙早已经听说陶蔚住在部落中心的事。

    陶蔚摇摇头给予否定答案,总不能人家救了她就巴着对方不放吧,这里这么流行以身相许?真是奇怪的民风。

    西蒙却很遗憾的样子:“伊尔萨斯是我们部落最强的勇士,你又是最好看的。”

    “哦”这两者有什么关系么?

    陶蔚无意再继续这个话题,小心的避开荆棘草,问道:“你们每天都会出来采集么?”

    西蒙正拿着一根木棍开路,摇摇头:“只有雨季和雪季前后会天天出来,把所有能吃的都收集起来。”

    陶蔚不是第一次听到雨季了,兽人们貌似对它颇为忌惮,下雨而已,总不能都因此饿死吧?

    “啊,到了”西蒙拉着陶蔚停下来,兴奋的指着一棵树给她看:“那上面的果子是糊糊果,可以煮糊糊汤喝。”

    这是什么?陶蔚皱着小眉头打量那奇怪的果实,上尖下圆的水滴状,如果非要形容的话,那就是装了水的气球?

    边上的西蒙摩拳擦掌,走到树下就开始手脚并用的爬树。她长得高大,体重也比较可观,承重的果树一阵晃动,‘水气球’一个不稳,就被晃落下来。

    ‘啪’的一声摔在地上,破了,流出一滩黏稠的浅灰色液体,陶蔚皱皱眉,这东西应该叫鼻涕果,实在难看!

    西蒙让陶蔚躲远点,嚯嚯嚯爬得老高,道:“糊糊果的皮比较薄,摔地上就不能吃了。”

    “这个东西真的能吃么”陶蔚万分怀疑。

    西蒙没有察觉她满满的嫌弃,一边点点头道:“糊糊果煮肉汤很好吃,就是不够饱腹雨季有吃的就不错啦”

    这东西大概是这个世界的特产之一吧?陶蔚纠结的打量着那浅灰液体,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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