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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儿婿-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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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生得美貌,千金哥儿怕出门会惹得一些流氓调戏于他,于是,便在脸上涂满了泥巴,把自己弄成了一个黄脸夫的样子。

    有一日,千金哥儿的爹么瞒着丈夫,偷偷来看他,见儿子过的这般艰苦,便心疼的泪流满面,苦口婆心的劝他改嫁。但这千金哥儿十分坚定,哪怕再苦再难,也一定要等着他的相公归来。

    而另一边,书生因缘巧合之下,认识了公主,公主在与他的相处之中,渐渐爱上了他。刁蛮任『性』的非要让他留在自己身边。正巧,这时候皇帝出宫春猎,却突然遇到了藩王谋反,被困在山上。书生得知此事之后,便带着公主府的家丁,破了藩王的围困,救出了皇帝。

    皇帝被救,认出这救他的书生,便是他梦中梦到的小将军,不由心中大喜,正好公主喜欢书生。于是,便下旨为两人赐婚,让书生做了驸马。

    书生虽然娶了公主,却还记得远在老家的千金哥儿。于是,他便回老家去找了千金哥儿。他装作一个流氓,去调戏千金哥儿,心道若是这千金哥儿对自己不忠,他便休了对方。哪知这千金哥儿对他忠贞不二,见有流氓要强了自己,不惜以死保全贞节。

    书生见千金哥儿这般贞烈,不由心中暗暗惭愧,觉得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对方为自己付出了这么多,自己却不但娶了别人,还怀疑对方对自己不忠,很对不起对方。加上对方还给他生了个儿子,不想让儿子没有爹,便想把妻儿接回去,和自己一起住。

    然而,想想现在他已经娶了公主,公主那般尊贵,又岂会愿意跟一个平民女子平起平坐?是以他很难对公主开口。

    公主见他时常闷闷不乐,似是有心事的样子,便问他是怎么了。书生犹豫再三,还是把千金哥儿的事说了出来。

    公主十分善良,听了那千金哥儿为了书生,不惜与父亲三击掌断绝父子关系,住进贫窑与书生一起过贫穷的日子,还苦苦的等了求生这么多年时。心中不由十分感动,亲自求了父皇,让相公接那千金哥儿过来,娶那千金哥儿为平妻。

    然而,身为皇室公主,怎能与一平民女子平起平坐,还让驸马有个平妻?皇帝自是不允。道那千金哥儿与书生即无婚书,又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根本不是真正的夫妻。并不同意让那千金哥儿进门。

    然而,公主的态度十分坚决。在皇帝门外跪了一天一夜,终于感动了皇帝,让皇帝答应下旨,让那千金哥儿当书生的平妻。

    书生和千金哥儿得知公主为他们所做的事之后,俱都十分感动。公主还主动接纳了千金哥儿,两人十分合得来。书生见两个妻子如此和睦,也感到十分欣慰。从此以后,三人便一起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

    ………

    这部戏十分的有名,唱得演得也都很好,落幕之后,台下便是掌声不断。然而,李俊看了,心里却觉得十分不是滋味。

    那戏中的千金哥儿情深义重,公主贤惠大度,两人都是被人称颂的好哥儿。但是,如果袁夕跟别人两情相悦了,他却是绝对不可能像那两个哥儿一样成全他们,三个人好好过的。不仅不会成全,只怕还会恨不得拿刀砍了这对狗男男。

    他是这样肚量狭小,容不得袁夕身边有别人。像自己这样的哥儿,就是那传说中不贤惠的妒夫吧。

    想到这里,李俊的心情不由变得很是不好。

    袁夕也很恶心这种老婆为他舍弃一切,忠贞不渝,付出很多,他却转眼便娶了别人的男人。

    这部戏有点类似于现代的薛平贵与王宝钏,却又不太一样。但跟那部戏一样恶心。

    虽然薛平贵与王宝钏的故事十分有名,但在袁夕看来,那薛平贵就是个渣男,根本配不上王宝钏的爱情,还号称是流传千古的爱情故事?我呸!

    流传千古的大渣男还差不多!

    看完戏后,心情也不怎么好的袁夕就扑到了李俊怀里,用小拳拳捶他胸口,道:“小俊你可只能有我一个你不可以三心二意,你要是敢娶别人,我就咬你……”说着,便一口咬在李俊的胳膊上。

    李俊………

    他们俩到底谁该担心对方娶别人啊!

    他一个哥儿,怎么可能娶人?!

    李俊无语的翻了个白眼。

    然而,见袁夕这模样,刚才他因为看了这出戏而有些抑郁的心情也都一扫而空。

    他在担心什么?就袁夕这个醋坛子,整天『乱』七八糟的飞醋都吃不完了,哪里会去娶别人?自己真是白担心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笑了起来,对袁夕道:“好,我只要你一个。”

    帅哥一笑,顿时如阳光乍现,十分的『迷』人,袁夕不由都看呆了。

    “我们以后无论怎么样都不分开好不好?不要给外人趁虚而入的机会……”袁夕道,老婆这么帅,虽然知道这个世界的审美,但每次被对方『迷』的一愣一愣的时,他都担心会有人来跟他抢男人。

    哎!以前总想找个大帅哥当男朋友,现在真的有了个大帅哥当老婆,才发现这颜值太高也很烦恼啊!

    “好。”李俊道,他觉得自己才该担心有人来抢袁夕,毕竟自己这个样子,有谁会要?但袁夕却是很找那些哥儿们的喜欢。

    “真是个妒夫……”

    突然,从背后传来一声嗤笑。

    袁夕循声望去,见是一个身穿华服,带着两个小厮的男子,正站在不远处,对着自己和李俊道。

第44章 二公子() 
但当对方转过头来; 他才看清楚; 对方的额头上竟然没有孕痣。而他旁边的那个身高九尺的壮汉的额头上; 反而有一颗鲜红的孕痣。

    华服男子不由张大了嘴巴; 盯着袁夕和李俊猛瞧。

    这,这; 他没看错吧,这竟然是一个长得像哥儿的男人,和一个长得像男人的哥儿。而且,这个长的像哥儿的男人还拉着那个长得像男人的哥儿的胳膊撒娇; 要那哥儿不能娶别人……

    华服男子一脸吃惊的看着李俊和袁夕,那模样就像是看到了什么怪物似的。

    袁夕叫他如此; 『摸』了『摸』鼻子,他也知道自己自己刚才撒娇的模样有些让人误会了。无怪别人会这样看着他们,至于这华服公子说的妒夫什么的; 这个世界的主流思想就是男人可以三夫四侍,哥儿却要从一而终; 而且; 哥儿还要贤惠大度接受丈夫的其他哥儿,否则就是妒夫。

    这是整个时代的世界观的问题,想要改变太难; 除非人人平等; 『政府』规定一夫一夫制; 否则跟一个人争论也无用。

    袁夕这么想着; 便拉着李俊走了。

    这个小小的『插』曲并没有影响到两人的心情; 现在时间还早,他们还可以去街上逛逛。

    买了两块玉佩,一匹布之后,两人便进了文房四宝店。

    那文房四宝店的掌柜的一见袁夕进来,便『露』出笑容迎了上来。

    “袁公子,这次您想要什么?”

    袁夕隔三差五的便会过来买些笔墨纸砚,虽然买的都是最便宜的,但架不住他买的多啊!更何况就算是最便宜的纸张,价格也不低,所以这些日子以来,掌柜的已经在袁夕身上赚了很多钱了,现在见到袁夕来了,自然很高兴。

    “给我来两只狼毫,两块墨,再来三斤草纸。”袁夕道。

    “好嘞。”掌柜的应了一声,便去拿东西了。

    自从来了这个世界之后,袁夕便一直在抽空学习这个世界的繁体字。不仅他学,他还让凉皮店里的员工们一起学。

    上次招工的时候,他便留下了一个字写得还算不错的书生,让那书生在每天凉皮店下班之后,教员工们学字,如今几个月过去,凉皮店的员工们都已经能把常用的繁体字认得差不多了。

    不仅是认字,袁夕还教了员工们算数,用阿拉伯数字来教加减乘除法。别说,虽然这些员工们都是大字不识一个,但他们都学得很认真,其中还有几个聪明的,学字和学算术进步都很快。

    要知道,这古代一般人家都是上不起私塾的,如今有人免费教他们认字算数,这些人都觉得像是捡到天大的便宜一般,拼命的学习。

    当然,也有些人觉得自己有了凉皮店的工作就够了,不会认字算数也没关系,学习学的头昏脑涨的,还不如回家休息。这些人袁夕也不强求他们学习,下了班谁要走人,他也不拦着。不过,这些人只是少数,大多数人还是很愿意多学一些东西的。

    毕竟若是认了字,会有很多好处,至少可以知道大街上的那些店铺招牌上都写了些什么。而学算术就更重要了,毕竟买东西的时候,若是不会算账,被人坑了钱,恐怕都不知道。

    在袁夕向他们说了学习的好处,和目不识丁的坏处之后,大多数人学习的积极『性』都很高。

    袁夕会让他们学东西,也是为了给自己以后培养人才。开凉皮店,只是他事业的第一步,先积累一些资金,别的摊子才能铺的开。而把事业做大之后,自然需要很多人才来帮他管理。培养人才,自然是越早越好。

    这些凉皮店的员工们,每天学习他教的企业精神,背诵员工守则,已经具备了基本的员工素质。只要他们努力上进,还是很有潜力的。

    虽然这些人中有人满足于现状,得过且过。但还是有几个很有上进心,想要走的更高的人的。

    不过,为了培养这些人,袁夕这段时间也花了不少钱,只说买这笔墨纸砚的钱,几个月就花了他将近30两银子。

    光是买笔墨纸砚就花了这么多钱,也怪不得这古代一般人都上不起私塾了。

    不过,三十两银子对于如今的他来说,两天就能赚到,所以他花的倒是一点也不心疼。

    当初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袁夕连大街上招牌上的字都认不了几个,如今常用字他却已经认得差不多了。

    李俊自然是跟他一起学认字的,而且,算数是袁夕开小灶教的,加上李俊学的十分认真,学的便比其他人都快。

    如今两人每天都要写几张字,练练书法,加上员工们用的量,这笔墨纸砚就用的快了些。

    把该买的都买了,也快到饭点了,两人便去了醉仙楼吃晚饭。

    这醉仙楼是昌平县最大的酒楼,菜的味道还是不错的。袁夕要了二楼一个雅间,就和李俊上楼了。

    “这小县城实在是无趣,今儿晚上在这里睡一晚,明儿爷我说什么也要回府城去。”突然,一个声音从他们身后传来,袁夕觉得这声音有些耳熟,便回头看了一眼。

    只见那发出声音的人,正是在古戏楼遇到的那个说他是妒夫的华服公子。

    “是是,二少爷您辛苦了,看看您这一天下来,都瘦了一圈儿了,夫人见了,可要心疼了……”那华服公子身边的小厮道。

    袁夕听见,嘴角不由抽了抽,这小厮也真能说,一天就瘦了一圈儿,那一个月下来,岂不是要瘦的人都没了?

    那华服公子这时候也看到了前面的袁夕和李俊,顿时眼睛一亮,摇着扇子朝袁夕走过来。

    他上下打量着李俊和袁夕,那模样就像是在看什么稀罕物件似的。

    “有趣,有趣。”他道:“这一个像哥儿的男人,和一个像男人的哥儿,本公子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见到你们这样的。真是有趣……”

    袁夕闻言,不由嘴角一抽,用噎人的语气道:“那还真是荣幸,让这位公子您觉的有趣。”

    说完,拉着李俊便要走。

    “哎哎,别走啊。”那华服公子见让他觉得有趣的东西要跑了,便道:“今日本公子请客,你们过来陪本公子吃饭。”

    那华服公子的小厮见状,十分机灵的跑到袁夕和李俊前面,道:“我家公子让你们陪他吃饭,你们别不识好歹,今日是我家公子心情好,否则平时能陪我家公子吃饭,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

    哈?很嚣张嘛!如果是在现代,有人这么跟袁夕说话,他早讽刺回去了。但在这古代,他一个商人地位低下,若是不小心惹到什么大人物,可就得不偿失了。

    这华服公子虽然看起来一副纨绔的模样,但身上穿的衣服布料极好,身后还跟着四个身强体壮的保镖。一看就是有钱有势的,若跟对方吵起来,说不定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

    “请恕在下孤陋寡闻,请教这位公子高姓大名?”袁夕问。

    那小厮闻言,看了那华服公子一眼,见那华服公子微微点头,才凑近袁夕,小声道:“我家公子是华南侯府的二公子,你叫二公子即可。”

    华南侯?袁夕心道我只听说过华南虎,不过,他对这古代的爵位还是有些了解的,这侯爵在爵位里仅次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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