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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儿婿-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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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偷看……我不能放过你……”

    “看见了你……洗澡的样子,是我不对,我道歉,对不起,可是我们……才刚见面,我不想跟一个刚见……一面的人结婚啊!而且我这辈子本来就没打算结婚……”

    “你一句……对不起就完了?你已经是我的人了,告诉你,想跑,没门儿……”

    “呼呼……我生平……最讨厌别人『逼』我干我……不想干的事了,我告诉你,想『逼』我跟你结婚……也没门儿,你还是……去找别人吧……”

    ………

    袁夕等了一会儿,也没听见李俊回话,于是往后看了一眼。却看到李俊已经停下了。

    卧槽!大兄弟你总算停下了!袁夕此时已经累的不行,见他停下,也赶紧停下歇歇。

    “呼呼……累死我了。”袁夕拉起自己的衣服给自己扇风,一边警惕的注意着李俊,怕他突然又来追自己。

    然而,李俊并没有继续追他。

    袁夕看见他低着头,远远的看不清他的表情。

    过了一会儿,他竟然转身往回走了。

    袁夕一愣,他怎么往回走了?难道是放弃了么?

    李俊放弃了,他松了口气,但是又不可避免的有些失落。

    他长这么大,还没被这样帅的帅哥追过呢!呃……虽然追的方式有些与众不同。

    而且,像李俊这样合他胃口的大帅哥,他很可能以后再也遇不到了。就这样错过了,真是太可惜了。

    看着李俊那默默走远的背影,袁夕心中五味杂陈。

    李俊的背影看起来很是落寞,走着走着,肩膀竟然还还抖了一下。

    肩膀抖了一下,等等,他不会是哭了吧。

    想到李俊会哭,袁夕道心里竟然产生了一丝不忍!

    搞什么,要走就干脆潇洒的走,『露』出这样落寞难过的背影,一点都不帅气!

    袁夕看着他的背影,心里有些不舍,但他是穿越来的,对这个世界没有多少认同感。也许将来有一天,他还会穿越回去。既然他不打算留在这里,还是不要给人家希望了。

    不然,万一将来有一天他走了,不是更对不起人家吗?

    想到这里,袁夕不在看李俊,而是往李俊相反的方向走去。

    两人这一路你追我赶的跑了很远,袁夕这才发现,他们竟然已经顺着官道跑到了县城门口。

    只见不远处横卧着一道城墙,城门口的匾额上写着三个大字………昌平县。

    来来往往的农民小贩挑着担子,背着包袱,在城门口进进出出。几个衙役打扮的人站在城门口,无聊的打着哈欠,那站姿,真是一点儿当兵的样子都没有。

    袁夕不满地看着那几个衙役没精打采的样子,这种站没站像的士兵,在部队里一天至少要被教官罚三次。

    不过,他并没有将这种不满表现在脸上。也没有进城,而是被城门口那个卖包子的小摊吸引住了。

    早上没吃东西,还跑了那么久,他现在才发现自己的肚子很饿很饿。

    他把自己身上带的东西盘算了一下,最后决定把那不锈钢指甲剪卖了,换点钱生活。

    袁夕对古代也是有些了解的,古代应该没有不锈钢,像指甲剪这样精巧的不锈钢器具,更应该是独此一份,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打定了主意,袁夕不再盯着那卖包子的小摊,转头向城门走去。

    那两个打着哈欠的守城士兵看到他那异于常人的打扮,和一头短短的头发。皱了皱眉,便上前拦住了他。

    “你是哪里人?怎么这身打扮?头发还这么短?”一个略胖的守城士兵挡在他面前问。

    袁夕心里已经想好了说辞,便道:“二位大哥,我叫袁夕,家住在张家村。我小时候算命的说我十八岁之前命里有劫,只有依靠佛祖庇佑才能化解灾厄。于是我爹便把我送进了金莲寺里进修,今年我刚满18岁生日,就还俗回家来了。只是刚还俗不久,头发还没长长,所以才是这个模样。至于我身上的这身衣服,是我在山上自己琢磨着做出来的。”

    好在他身上穿的是比较普通的衬衫加黑裤子,不是那种稀奇古怪的奇装异服。

    他长得白白净净的,看起来嫩的很。说18岁,那两个守门士兵也没有怀疑。听他在金莲寺出家过,倒是对他高看了一眼,没怎么难为他,便放他进城了。

    他进城后,就开始找能买他指甲剪的买家。

    这个县城并不怎么繁华,街道两旁开着一些店铺,但看起来大都比较破旧,卫生状况也令人担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并不多,穿着也并不怎么干净整齐。看起来都不像是太有钱的。

    周围的路人经过他时,看向他的目光都像是在看什么稀罕事物似的。就算袁夕向来脸皮比较厚,被看多了也不由有些不好意思。

    向人打听了城里最繁华的酒楼,当铺在哪里,他就朝着最近的一家当铺走去。

    袁夕还是第一次进古代的当铺,这挡铺的柜台是用木栅栏封闭起来的,只留了一个一尺高的洞。跟电视剧里演的那些古代当铺差不多。

    当铺的伙计见他进来,便面带微笑的问:“客官,你想当什么?”

    袁夕一脸高深莫测,道:“你们老板在吗?我要当的这东西是个稀罕货,整个大渊朝只此一份,是我师父给我的。价格可不便宜。”

    那伙计闻言一愣,道:“客官您稍等,我去找我们老板过来。”

    他说完就转身进了里间,过了不一会儿,就领着一个白白胖胖,穿着丝绸的中年男人出来了。

    那中年人面上笑眯眯的,眼睛里却透着精光。上下打量了一番袁夕,道:“我就是这里的掌柜的,小兄弟,你要当什么?”

    袁夕点头,将口袋里的指甲剪拿出来,让掌柜的仔细看看,道:“这个东西的材质很不一般,叫做不锈钢,十分坚硬,比精铁还要坚固很多。却永远不会生锈,表面光滑可鉴,水火不侵。且这件东西精致小巧,制作工艺十分复杂,没有特殊的工具做不出来。当年我师父从西洋将它带回来,已经用了很久,却仍然如新做的一般。师父仙逝后,就将它给了我,我对这件东西十分喜欢,时常带在身上,但是如今我也到了该娶哥儿的年纪了,家里没房子,又拿不出彩礼,只好把这东西拿出来卖了。也好在县城里买个院子,再娶个哥儿。”

    那掌柜仔细的观看了那指甲剪一番,发现这东西的材质,他竟然从没见过。有点像银,又不是银,却比银还要光滑,且非常的精致小巧,上面的花纹纹路精致繁复,单就这个鬼斧神工的做工,就不是寻常人能做出来的。

    不过这东西的造型很是奇怪,漂亮是漂亮,却不像是用来观赏的。

    袁夕又把指甲剪的盖子打开,一只手捏着指甲剪,放在另一只手的食指指甲边,道:“这东西的用途是剪指甲,你看着两个小刀,可锋利了。”

    他说着,便开始用指甲剪剪指甲。

    这把指甲剪是他花了八十块钱买的,在指甲剪里也不算便宜了。质量那是钢钢的,拿在手里就显得挺有分量,剪指甲那是剪的相当好用。

    他剪完了一只手指的指甲,便对掌柜的说:“掌柜的,你也来试试。”

    掌柜的在旁边看着,觉得这东西很是新奇。他见识的东西也不算少了,却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

    这个朝代的人们剪指甲都是用剪刀,讲究的人家也只是用小一些的剪刀。像这种专门用来剪指甲的剪刀,是从未出现过的。

    不得不说,用这个比用剪刀剪指甲方便多了。而且这个东西的设计简直是鬼斧神工,指甲剪里的弹簧,和那两片只有指甲大小的刀片,让剪指甲这件事变得方便无比。他用这东西剪了指甲,就觉得剪刀那种东西用来剪指甲实在是太笨大了。

    掌柜的都想把这东西留下自己用了,他在心里估算了下,道:“小兄弟,这东西的确不错,我也不跟你来虚的,给你个实价,十两银子,你看怎么样?”

    袁夕对古代的银子的价值了解的不是很清楚,不过十两银子换算成人民币估计有几千块。一个80块钱买的指甲剪,能换十两银子已经赚了不少。

    不过,在古代是没有指甲剪的,光是这个指甲剪的设计就很值钱。且这指甲剪的材质也领先了这个时代很多,它的意义绝对不止值十银子。若是在更加繁华的府城,袁夕不会只卖十两银子,但这个小县城看起来破破旧旧的,并不像是能为了一个指甲剪拿出很多钱的样子。他也就不指望能卖的多贵了。

    不过,他也是做生意的,看这掌柜的眼中含着算计,就知道价钱还能往上提。于是便开始讨价还价。

    这掌柜的不想错过这个指甲剪,见袁夕似乎不是非要卖给自己,便把价格一提再提,最终以20两银子的价格成交。

    袁夕让掌柜的给了自己十九两银子,剩下的那一两换成了铜钱。便提着一小袋钱出了当铺。

    他已经饿得很了,就想赶紧找个地方吃点东西。然而,还没等他找到吃饭的地方,突然旁边一个人一把抓住他的钱袋就跑了。

    袁夕愣了一秒,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抢了。

    他赶紧去追,那小偷跑得很快,还真挑人少的地方跑,他追了两条街,就追到了一个小死巷子里。

    “行啊!你小子,敢偷我的东西,知不知道我是干什么的!”袁夕把那小偷堵在小巷子里,指着他道。

    就在这时,他的肚子“咕噜”的叫了一声。

    尼玛,饿死老子了。袁夕上前就要去抓小偷,那小偷却既不出手也不害怕,还看向他的身后。

    袁夕顺着他的视线往身后看去,就看到从身后不远处的巷子口,走进来两个大汉。

    卧槽!被包围了。

    “呵呵呵,大哥,你看这小子细皮嫩肉的,比那些哥儿还要水灵,卖到男娼馆里,定能卖个好价钱。”那小偷点头哈腰的对那两个大汉道。

    那大汉一脸猥琐,对袁夕道:“小兄弟,你乖乖的跟哥哥走,哥哥保证让你吃香的喝辣的,每晚还有男人暖被窝。”

    袁夕看他那猥琐的模样,顿觉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刚想出言讽刺,却看到巷子口又进来了一个人。

    那人身材很高,比那两个大汉要高出一个头。他听到那大汉猥琐的话,便伸出一条大长腿,一脚把那大汉踹飞了出去。

    没有夸张,真的是飞了出去。

    只见那大汉往前飞了四五米之后,就摔在地上,摔了个狗啃泥。

    另一个大汉见同伴被打,转头就去看那出手的人。但刚转过头,就被那人一拳打在脸上,牙都被打下了两颗。

    卧槽!好狠!袁夕看着就觉得好疼。

    “嗷嗷,疼死了……”那两个大汉刚才还很凶恶,现在却捂着自己满是鲜血的脸,疼的嗷嗷直叫。

    袁夕却是看着那出手的人,已经看呆了。

    卧槽!那人出腿的一瞬间,爆发出的强大力量简直燃爆了!

    好帅好帅好帅,袁夕心中已经被这两个字刷屏了,盯着那人眼睛都不眨一下。

    那人被他那炽热的眼光盯着,竟然脸红了一下。

    只见他踌躇了一下,然后便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似的,向袁夕走过来。

    袁夕在心里纠结着自己是不是要逃跑,然而,因为看到他刚才帅爆的动作而心情激动,看着他向自己走过来,竟是不愿意离开。

    那人走到他面前,将手上的一个纸包递给他,道:“给你。”

    袁夕接过纸包,只觉那纸包里的东西热热软软的,还传来一股食物的香气,顿时不由吞了吞口水。

    他打开纸包,只见里面包着几个包子,白白胖胖的,还散发着热气。

    袁夕一怔,顿时明白了。

    李俊刚才转身走后,恐怕没有回家,而是又转身回来,跟在了自己身后。见自己在那包子摊边驻足,便为自己买了几个包子。

    他心中不由有些感动,拿着那几个包子,道:“谢谢。”

    李俊面上有些羞窘,忽然注意到刚才偷了袁夕银子的小偷正想逃跑,便几步走过去抓住了他。

    那小偷已经被李俊刚才两下子打的两个大汉满脸是血的彪悍吓到了,被李俊抓住,便连忙把手里的钱袋交了出来,求饶道:“大侠,饶命,饶命啊!我再也不敢了……”

第7章 留下来似乎也不错() 
“是,是,大侠,我以后一定不会出现在你面前。”小偷见李俊愿意放了他,顿时如蒙大赦,跑到那两个大汉身边。那个说要把袁夕卖进男娼馆的大汉已经昏『迷』了过去,另一个捂着缺了两颗牙的大汉同他一起架起那大汉,三个人像有什么洪水猛兽在后面追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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