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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努力学习,再跟你同班的。”原同光还想每天哪怕在课堂上都能看到她,打扫做卫生,然后一起回家。
是的,原本只是借住,却渐渐演变成了叶二娘跟陈春雨,经常跑到了原同光的家里住,老陈家随便来一家,那小房子里也挤不下,最后干脆以房租抵扣伙食费,直接在他家里住。
有了她们的入住,原本有些恐惧或者担心的邻居们,也开始跟原同光打起了招呼,有叶二娘这么个热情的大娘说话,他身边再跟着一个小姑娘,原同光的脸色就算是还是那样不苛颜笑,整个人都看起来柔和了很多。
天若好奇得舔了一下据说这是最好吃的火炬冰淇淋,然后就嫌弃得拿给原同光,这个世界很多东西都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其实上辈子也是,但上辈子她根本没有口腹之欲,尝不出任何味道,吃东西只是她要坚持给林祖文看的习惯而已。这回就不一样了,她能吃到酸甜苦辣,也就有了自己的喜好。
“可我想尽快念书,陈叔叔不是说了,只要凭学号,可以在新华书店订书吗?我想提前学习初二初三的内容,最好可以明年就参加高中的升学考试,去念大学。”
原同光咬着火炬的动作就停了下来,她可真聪明啊!她才七岁呢,就已经是初中生了,但她根本不满足。
“为什么要这么着急呢?”这样他跟她的差距,不是会越来越大吗?应该甜蜜的冰淇淋,竟让他尝出一丝苦味来。
“因为要花钱啊!”只有这一点让天若不太满意,她太小了,不论做什么别人都会反对,上辈子她怎么也养活拉扯大了一个孩子,但如今她自己才是那个被照顾的孩子,不想给大人们添麻烦,天若只好减少她的花费了。
“我有钱啊!”原同光计算着他的积蓄,爹娘的赔偿款,他一分钱都还没有动,爹每个月的工资四十六,偶尔过节还有一些津贴,发一些米油之类的,还有娘的,每个月二十八,家里的水电费都是在那本工资存折上面扣的,自从大娘跟她到他家里住之后,每个月的开销都能控制在十块钱以内。“我的钱都可以给你用。”
天若摇了摇头,“那怎么行呢。”她再怎么样,还是堂堂仙子,怎么能让他凡人小孩子的钱!虽然她还在用父母的钱,可她以后会十倍偿还的,她本来就是欠着父母的养育之恩,可再欠别人的,就划不来了。
都不知道是在哪里欠了他的,才会心有所动,要是再欠下去,岂不是又又还不清了吗?
“那怎么不行呢?”原同光急道,“如果不是你,我还是”眼角瞄到叶二娘过来了,他就咽下了叫花子这个词,他在她娘跟前,可一直是方端的小原同学,她娘那么疼爱她,连半点委屈都舍不得她受,要是知道自己以前是那幅样子,说不定就会离开他家。那他绝对受不了!
不知道他在着急什么,天若想了下,“既然你说你的钱就是我的钱,那我能少用一点儿我自己的钱,为什么不可以呢?”
叶二娘站住一听,就笑了出声,“你们在算什么账?啥钱不钱的,是学校里要缴什么费了吗?”
人心都是肉长的,跟原同光住了一段时间,叶二娘就喜欢上他,挺听话的一个懂事孩子,叶二娘吩咐个什么,一准办好。最关键的是,人家可照顾闺女了,那大哥哥当的呀,比小伢四个亲哥哥都好,人家是同学,上下学同进同去方便,一下雨就背在背上回家,太阳大一点儿了,给撑伞,专门去买的一把十五块的洋雨伞,比她那把大黑伞贵了十块钱!一分钱的冰棍自己吃,给乖乖买两毛钱的雪糕,周到仔细的很!
比那领导的小保姆,也差不多了。
想他也是可怜,无父无母的,见着她乖乖这样的乖伢子,就当成自己的亲妹妹了!那便让女儿认他这个干哥哥又有何妨呢?叶二娘本来儿子就多,想着再多个儿子,也没什么差,大不了就是等他十八岁了,不不,他是城里的娃,还要继续读书的,要像那啥标语说的,晚婚晚育,要到二十二岁才成亲呢,到时候她掐着手指一算,还得七个年头呢,不着急。
“我想跳级,他不让呢。”天若老实说着,她闹不明白,也许别人能懂?
叶二娘咦了一声,“我的乖乖,你还跳啥级?”她女儿老聪明了,这么小的年纪进了初中,整个药王村都是头一份的!
“那些书我看一遍能都背下来,为什么还要每天抄写重复记忆?我只需要搞懂数学公式问题,完全可以早点完成完业,不但节约时间,连学费也节省了,有什么不可以呢?”天若是真的这样想。
“可是,可是你才七岁啊。”还这么小的伢啊,难道就要上高中了?真的要去考大学了?容县可没有大学校呢,叶二娘还走神想着,她当初到底是吃了啥东西,生养出这么漂亮聪明的伢呢?
天若扁起了嘴,“就是太小了,我才想早点读完书的。”反正除了念书,别的什么事,他们都不让她干。
看她显然不高兴了,叶二娘这也不好劝,难道孩子上进她还拦着?她年龄小,就是失败了也不打紧,可试都不让她试,娃儿肯定不乐意的呀。而原同光一看她这样,自己的一点儿委屈立马抛之脑后,“都依你都依你。”
“真的?那你问陈叔叔去拿书回来,到时候,你就跟我一起学嘛。”
一起?
既然是一起,原同光也就不那么抵触了。
*
随着陈安进了城里做生意,渐渐添了脱壳机磨面机,又有陈北平的关系,弄了台大凤凰,这下生意更是让他做出了花,叶二娘帮着看店走不开,一但农活不太忙的时节,陈国陈泰陈平都要轮流来帮忙送货,大到一百斤五十斤的米面粮食,小到鸡蛋青菜干咸菜,能淘弄来的,陈安都卖,他嘴又甜,说话又热情,一家子做生意都实在,很快连口碑都有了。
别人只当他们赚个一毛两毛,一块两块的散碎钱,可什么都挡不住量大啊!
分地到户之后,加上家家户户的自留地,农村的菜只要勤快的,就没有吃完了的,不值当什么的东西,弄水灵些,拿麦杆子扎成一小捆一小摁的,在城里能卖一毛钱一捆!
陈安从来都只卖当季早出的东西,他就敢卖得比别人贵,还比别人卖的快,之后他还让大哥陈国先学了开车,“大哥,你学会了,就是我们四兄弟都学会了,明年,我们齐心协力,就能买辆大货车!”
“对,老大你先学,就像小雨儿一样,回来有空就教她的侄子们,我瞧着,她的文化早比咱们村里的先生还高,让她教更好呢。”陈福生脸上有着再隐藏不住的骄傲,他的伢都能干,小女伢最聪明!
在一边剥花生壳,削皮做咸菜,把麦杆儿搓成绳的几个儿媳妇都笑了起来,公公婆婆办事公道,小春雨账目清楚,大家分五份,每月都能拿着现钱,公公平平的,就是薛金铃手里捏上了红票子,也觉得之前自己小气了。
人家工会里的会计,还要按月算工资呢,她那小姑子能耐的,才那么大点儿,连算盘珠子都不用拔,一口就能算出来,眼下就能帮得上家里的忙了,这以后的出息,指定小不了!
叶海花从厨房添了火出来,见大家都笑盈盈得说着话,不时夸奖着陈春雨,又说着明天要做什么活计,她扒在门边听着,头一回有点格格不入的感觉。
她爹今天来看她了,还给了她一毛钱,摸着她的头说了好些话,让她回家呢。
——之前爹说的都是气话,再怎么样你也是我的伢,身上流得是我的骨血,我还真能不要你了!我是看你进了二姑家的门,过上好日子就不记得爹,生气了才说的不让你回家的气话,其实爹老就想你了。可咱家啥情况你也是知道的,我瞧二姑家里的条件好,你在她家吃不了啥苦,才狠狠心把你放在她家养的。可你想想,毕竟还是在二姑家里不是,你总归还是个外人,你永远跟你二姑的亲生伢不一样,知道不!还是回家里来,我是你亲爹的哩!
爹他说的,会是真的吗?他是真的想她了吗?
叶海花有点不敢相信,但还是有些期待,也许她不在家里,离得远了,就跟二姑爹想陈春雨一样,一闲下来就想她了呢?
毕竟爹别的话也许不真,她跟陈春雨不一样,还是对的。
不是二姑对她有区别,而是打从出生起,她跟她就是不一样。
二姑家的四表哥总是说,就是托了陈春雨的福,他才想着在城里打听,才在城里置了房子,这才找到了做生意的门路,之后又认识了一个什么小原同学,结交上了领导,大杠大凤凰也有了,大汽车也能学了,家里的进项多了,日子越过越好了。
多亏有她!
就连她,也是托了她的福,整个班上,上学读书的三个女生里就有她一个。
二姑家里讲究一个公平,她吃什么,陈家人也吃的什么;扯布做新衣服,别人有,她一样有。吃糖,都是一人一颗。如果不够分,宁愿收起来下回再分,绝对一碗水端平。
叶海花知道自己不应该怨,应该惜福,要心怀感激。
可她却真的有点不甘心
草芥命(十六)()
但叶海花还没有那么傻,真的就相信那个之前总是对她恶言相向,非打即骂的爹,离开二姑家里就跑回去。她知道,她在二姑家里的过的日子,其实已经比村上很多女伢过得都要好,起码吃的穿的,都比她们要好!虽然她也要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儿,像是帮着割猪草、煮猪食跟做全家的饭。
是,这些陈春雨是用不着干,但别的农村女孩子都是理所当然要做的。
她跟陈春雨比,当然是不一样,怎么也比不过的,可要跟别人比,她又比别人要好的多。
“海花,你那个作业做完了没有呀,快去做作业哩。”陈福生看见叶海花出来就靠在门边,有点怯怯得站着,便直接让她去看书。家里的活计是多,但活儿天天都有,是怎么做都做不完的,孩子就该好好读书的呀,像他的乖女一样,上回学校里还拿她的画去参加什么比赛,不但有奖状,还得了一支英雄钢笔哩!人家那笔尖尖上,都是金光闪闪的,听说是由金子打造出来的。
陈巧连头都没抬,薛金铃却看了一眼叶海花,到底没说什么,毕竟这是婆婆娘家的亲侄女,每个月赚的钱都是先收在婆婆那里的,她还负责给家里人煮饭,公公又开了口。
“我回来了。”
一听是儿子的声音,陈巧立马就站起身来,接过儿子背后的篓子,“怎么就你回来了?”
“小叔接了个急活儿,爹跟叔叔们都要忙,今天是回不来了。估计明天都够呛。”陈金运扯过自己的毛巾搭在脖子上,先用手掬水泼在脸上洗了两把。
柳二妹双膝间本来还玩得挺好的陈金冠就围到那个背篓转,他还不太会说话,但他知道每次有人背着这个回来,里面就有好吃的。
薛金铃眼一转,便看见陈金运胸口上别的那只钢笔,“唉哟,小春雨把自己的奖品给你了啊,金运。”
陈金运拿毛巾擦着脸,声音听起来有点闷,“小姑姑觉得钢笔太重了,没有铅笔好拿。”
“哈哈哈。”许满金就笑出了声,陈安在城里住的时候多,除了一些生意上见到的人跟事,说的最多的就是他们家里的天才小妹妹。原来特别聪明的伢,人家城里人都叫天才的,像那些蠢的很,瓜希希的伢,就是白痴娃儿了。这样的好东西,也就只有像她这样的小娇娇才会嫌弃它重而送给别人的。
陈巧也知道那只钢笔,陈金运一天天的大了,家里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她已经开始盘算给儿子寻媳妇了,毕竟当初她就是十八岁嫁来的陈家。儿子身高长相都没得说,就是住房有一点儿问题,但上回听陈国说了,好像公爹又有心思帮他们兄弟都像四弟一样买套房子,他老人家一辈子都想到一碗水要端平,他们做小辈子的,也不好伤老人家的心。
城里的房子肯定比屋头的房子要吃香,就算是小些,说起来也风光不是。分田分户之后,虽说合伙做生意,大家还是在一起吃饭,但家家自己都有私房钱。陈国就跟她说,哪怕辛苦点,多赚点钱,如果公爹一下子出不起那么多钱,他们就自己多出点儿,这样承了老人家的情,房子也是自己娃儿的,到时候说媳妇接新娘的房,养孙子的屋也有了,算是两边都照顾到。
新房这头有了数,陈巧就让陈国去城里的时候,要不多扯几尺好布回来,要不就给儿子买一套新衣服回来,要去相看,也得有一身好行头才行。这衣裳还没做好,可像是钢笔、手表、皮鞋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