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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我选择了留在省城,城市环境更加开放,机会也挺多,而且我在这里已经生活了四年,对一切都已经熟稔了。更重要的是,省城离家不远也不近,可以与爸妈保持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合适的距离,我有足够的自由度,他们也不至于因为我离家太远而感到不安。
这样可以说得上是一个完美的安排了。在跟过去割裂的同时也为今后铺好前路。
我的人生已经开始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忙碌的工作之余,学习考证,休闲娱乐一个都没落下。还培养了一个新的爱好,时不时去看一场话剧,接受艺术的熏陶。总的来讲日子也算是过得平淡而充实。
要不是偶尔同事之间打趣,被人问到自己的感情生活,我几乎都不会再去想。
为什么不谈恋爱呢?找一个人陪着,一切都会容易一些。他们总是这样讲。
为什么不呢?我只能貌似无谓地笑笑。我已经习惯了这样一个人的生活。
记不太清楚到底是哪天了,我和老妈打电话的时候,她语气兴奋地讲到,宁冉的导师极力邀请她留在沿海,并且推荐她去了一所业内大牛的机构。
“你宁叔叔他们高兴坏了,这孩子可真的争气。”老妈的语气比听到我进了世界五百强的时候更激动。
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出『色』,让人不禁想要为她鼓掌喝彩。我也真心替她高兴。
所以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她会放弃已经到手的大好前程,她还会回来。在我几乎已经完全适应了没有她的生活时。
第六十三章 宁冉番外()
有两件事情我一直都耿耿于怀。一件是自主招生考试失利; 另一件就是和舒榆蹉跎了这么多年。可以说这是我人生中犯的两个最要紧的错误。而如果没有第一件,那么第二件也许就不会发生。
我跟所有人都说自主招生考试失利是我粗心大意造成的; 没有别的原因。舒榆有一度怀疑我是故意的,但是在我坚决的否认之下也打消了这个想法。事实上我确实不是故意的; 不过这个锅舒榆可能得背一半才行。
前面的试题我都写的非常顺利; 相当有把握,不敢说保证百分百的正确率; 百分之九十还是可以赌一把的。当我一口气写到了最后一道大题; 准备进行第二轮演算的时候; 速度突然慢了下来。
我的神经紧绷了好几十分钟; 已经完成了绝大部分的题目,不由自主地就有些放松,这时候有了空闲胡思『乱』想,思绪竟飘到了舒榆身上。我知道她对于我参加自主招生考试颇为不满,一则是因为我偷偷准备考试没有告诉她; 二嘛; 如果我顺利考上了; 那么整整三年的高中生活我都不会和她们一起度过。她微微皱着眉头嘟起上唇的样子一直在我脑子里盘旋; 平时总带着几分笑意的眼睛不停扑闪; 像是在无声地职责我。
注意力飞走让我难以专心地完成第二轮演算; 推导到倒数第三层公式的时候已经无法再继续算下去; 铅笔在草稿纸上划拉出一大片深深的印记; 将刚才写好的演算过程全都涂抹掉。
考完回去之后我该怎么跟她说呢?这个小孩子有的时候闹起情绪来是很难哄的。而偏偏我天生没有哄人的本事; 多数时候一开口就是说教的口吻; 所以总是显得我态度太冷,她就是在无理取闹一样。
在考场上分心的结果是可想而知的。离交卷还有一分钟的时候我也没能完全确定正确答案是多少,只能凭着直觉从众多演算结果中挑了一个自己觉得最有可能的填了上去,踩着铃声交了卷。
我当时就已经不抱什么指望了。成绩出来之后果然不尽如人意,就差了那么一点。
所有的人好像都对此感到十分惋惜,觉得我不能去一所更好的学校念书是一个遗憾。但是对我自己来说,让我感到恼火的是我明明可以做到,实际上却没能做到。在能力值足够的情况下,没有完成既定目标就是一种失败,是一种自我否定。
一整个暑假的时间我都在调整自己的心态,尽管没有机会去那些学校念书,但是我依然可以通过别的方式让自己不要掉队。一次考试失利的影响决不能波及到我今后的学习生活。
那时候我并没有料到在不久的将来,我和舒榆之间会发生些什么。等事情都发生了之后,我不禁回想,如果当时自主招生考试我顺利地考走,是不是就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要是当时我就离开她们去省城求学,可能就不会有机会发现自己对舒榆心怀不轨,也就不会有那长达数年的纠结。真是一步错,步步错。
不过也不好说,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不过更像是孽缘。
如果硬要我说出一个喜欢舒榆的理由,我肯定说不出。她身上的优点其实很多,但是基本上都被她的“傻”掩盖住了。
我从来都不喜欢傻子,舒榆是个例外。不过对她也有一个从嫌弃到接受的过程。我认识她的时候她真的几乎完全没有开化。我一直觉得普通的同龄人已经够无知了,而她比他们更甚。
由于爸妈的原因,我不得不和舒榆频繁地接触,并且还得和她成为朋友。时间久了之后我决定要改造她,在最大限度上把她打造成我可以接受的样子。可以说我们之间从一开始就是不对等的关系。
舒榆对我也从最初的抗拒,慢慢变成了盲目的顺从。在习惯了各种我灌输给她的规矩理念后,她开始下意识地信任我,觉得我说什么都是对的,她全盘照做即可。
对此过去我觉得非常有成就感,但是后来就慢慢变成了怀疑与负疚。我逐渐意识到自己对舒榆的影响有多严重。她那时的样子不是她自己主动想要成为的,而是我觉得她应该成为的样子。她信任并且依赖我,而我也有意无意地控制了她。
不过无论如何,我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尽管舒榆仍会时不时地犯傻做点让我头疼的事情,但好歹没有再傻得连为什么要学习考试都不明白,已经是非常大的进步了。
舒榆除了傻一点,没有别的『毛』病,而且她的傻气有时候也会显得很可爱,有一种很矛盾的趣味,尤其是和她的脸对比起来。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满头都是汗,衣服上有些黑糊糊的污渍,看上去就是个邋遢的小鬼,旁边的芮芮也没好到哪去。我有一点轻微的洁癖,因此第一印象不是太好,当时还很隐晦地嘲笑了她们。
等过了几天再碰面,她们都收拾干净了,我才仔细看了看,明明是两个眉目清秀的小孩,洗干净后顺眼多了。芮芮是那种非常典型的女孩子样貌,黑眼珠小嘴巴,看起来很好说话。而舒榆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她微微上翘的眼角,总是给人一种她好像在笑的感觉,五官透着一股灵气。
每次她犯傻的时候,灵动的脸上就很违和地显出一些茫然,意外的很可爱,让人不忍心苛责她。有的时候我甚至还会故意逗逗她,实在恶趣味十足。
虽然舒榆是挺让人『操』心的,但是日子长了我也就习惯了,甚至还生出了一些使命感,想要尽可能地将她框在正确的轨道上。当芮芮和邱梓诚在一起之后,我们俩单独相处的时间就大幅增加,很有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
舒榆总是迁就并且照顾我的感受,而我也享受她的优待,再从别的地方回报给她。我们的关系更加紧密起来。
我眼见着舒榆从一个邋遢的小不点变成了十几岁的少女,从比我矮半个头一点点拔高长得与我一般高低。我们在彼此生命中占据的分量越来越重,把习惯过成了生活。
而生活总是会有波澜的,除我们之外,还会有别的人参与进来。
陶淞年的出现让我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危机感,我不知道它从何而来,可是却能令我心里的警钟大响,应激『性』地做出反应。
当舒榆盯着陶淞年的脸愣神,打算伸手接过她给的牛『奶』时,我下意识地觉得有些不舒服,横『插』一脚把人拽走了。
我承认陶淞年的外形很有特点,非常容易讨人喜欢,她周身温和的气息有一种天然的吸引力。可是她不该出现在舒榆的眼睛里。
舒榆对我突如其来的举动感到很是诧异,不过她早就习惯了顺从我的意思,不会忘深里想。
我在经历了初时的焦躁之后很快给自己找好了借口。
说过多少次了不要随便拿陌生人的东西,何况她还『乳』糖不耐,真是一点都不让人省心,幸好我及时把她拉走了。
这样一想我就好受多了,可以心安理得地认为我做的都是正当的。
那时候我只是把陶淞年当成了一个『插』曲,没想到她会成为舒榆生活中的常态,并且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两人迅速地熟悉了起来。
我对舒榆的隐瞒非常不满,但是我不想生她的气,只好将矛头对准了陶淞年。我提出要和舒榆一起去看陶淞年比赛,然后在球场边说了一通阴阳怪气的话,和陶淞年绵里藏针互相试探了一番。
她那种充满了探究,意味深长的眼神令我感到不自在,如芒在背。
最让我不解的是,我对陶淞年的敌意是出于一种不知名的本能,违背了我一贯与人交往的习惯与原则。我讨厌这种失控的感觉。
回去的路上我不禁有些茫然无措,病急『乱』投医一般想要从舒榆那里得到解答。她给出的答案看似有理,却并不能真正地说服我。
那个周末我闷在家里哪也没去,除了看书写作业就是吃饭看电视。我喜欢的电视节目不多,动物世界算一个。那天正好在讲动物们是如何求偶的。
自然界的很多动物在求偶的时候都会做出各种奇怪的举动来吸引对方的注意,有的甚至还会和情敌打一架来证明自己比别人更加强大。
看着看着我就笑不出来了,心里滋生出一丝怪异的念头,愣在那里半天都回不了神。
电视里孔雀正展开了尾巴,不停抖动着尾巴上漂亮的羽『毛』,看上去骄傲又『骚』包。
我不禁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讷讷地放下来,呆坐在沙发上像个快要断电的机器人。
第六十四章 宁冉番外()
原始的动物本能。
这样的解释似乎有些过于简单粗暴了。但是经过一系列的对比; 我愈发地觉得自己的举动和那些处于求偶期的动物如出一辙,蠢笨又幼稚。企图通过与潜在“情敌”针锋相对来打击对方; 同时也可以借此博取关注,让自己在意的人将注意力都放在自己身上; 赢得更大的胜算。
可是这个说法依然有漏洞。虽然我可以接受自己尚未完全脱离动物『性』这一事实; 但我毕竟是人类,是一个在精神上受到情感控制的高级动物。
在这一点上; 人类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动机。动物产生这样的本能是出于繁殖的目的; 而人类更多的是出于情感交互。当然了; 繁殖也可能是其中一部分。
然而我对舒榆产生这样的本能绝不可能是出于繁殖的目的; 只能是因为情感。可真要我说出个子丑寅卯来,还真的说不清楚。
我了解舒榆,就像了解我自己。她说话的语气,眉目间的神情,写字的笔迹; 爱吃的食物; 走路时的步幅; 甚至衣服的尺寸; 例假的日期; 我通通都知道; 比她自己还记得牢。
这样就足够了吗?我想不是的。我对舒榆的感情除了因为时间积累而带来的了解; 还有一些更复杂的因素。
她那时已经深受我影响; 在很多事情上的习惯都与我同出一门。她就像我经年累月打造出来的雕像; 而我从来没想过要成为皮格马利翁。
尽管在很多人眼里; 包括舒榆她自己看来,我们两个人之间我是作用较大的那一个,因为我总是考虑太多,要去引导她替她『操』心。可是与此同时,她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她做的事情非常生活化,以至于很容易被忽略。
她在顺利接纳我成为新朋友之后就一直默默地关照着我。帮我吃掉讨厌的早餐,在遇到别人挑衅的时候挺身而出,任劳任怨风雨无阻地载我上下学,全副身心地信任我。我从她那里获得的一点也不比我给予她的少。
我依然觉得她很傻气,但是也很可爱,我没理由不喜欢她。
可爱是一个非常主观的词汇。当人们用这个词语来描述自己喜欢的人时,是不基于任何外在因素,全然发自内心的一种感受。
我能想起很多个觉得她可爱的瞬间,每当此时心中泛起的愉悦都令我不由自主地面『露』笑容,带来一种奇妙的满足感。
她在被我诓骗会『尿』床而被迫同我下楼上厕所时的羞恼,偷看小电影让我抓包的心虚,还有打完球满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