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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安在-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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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是一场风头一边倒的鸿门宴。若不去,他日后光靠写文章,也休想在中国有一席之地。若他是我一个人的儿子,他喜欢干什么都随他去,老斯家也不是养不起一张吃饭的嘴。可斯林两家有约在先,他不光是我一家的儿子,也可能是林家宝贝女儿唯一能倚靠的丈夫。不论如今林兄作何想法,我都得对林家有个交代。”

    斯太太有些困『惑』:“不是登报除了婚约么?”

    “斯家不能失去林家,林家也不能失去斯家。婚约只是个由头,与三小姐婚约虽罢了,不过依我看,林兄兴许有别的想法。”

    斯太太纳闷:“林老爷是想……”

    “许多年前去绍兴路上,我见他话语上虽觉的是心疼三姑娘年少,实则,似乎更是有意要将二姑娘许给言桑。登报毁约,不知个中隐情是否与此有关。”

    斯太太眼神一亮:“林家的船几时到沪?”

    “今日。”

    “那么能否请我自作主张的致信一封,邀请三小姐与二小姐,在‘聚餐会’当天同去沪上饭店,订下隔壁雅座,一同旁听一回这鸿门宴?”

    斯应盯着太太看了一会儿,有些不大明白。

    “若他能为自己博得一席之地,便由着他从文,你也答应我,自此不再干预他;若他不能胜任这一行,让两位小姐瞧瞧见过他最失意落魄的时候,兴许也能明白他不是良配。若他愿意为谁弃文从理,那也是他自己的主意;若他仍旧固执己见,也许仍能有一人肯与他同甘共苦相伴终老,也许斯、林两家婚约就此作罢,各自心知肚明,也没有太多怨恨负担。”

    斯应眼睛一亮,大加赞赏,即刻点头应允,拿来纸笔,修书一封,请人递去隔壁林宅。

    ——

    一辆别克后跟着几辆行李接驳车,缓缓驶入公共租界,停在林宅门口。

    林家主人一别两年,家宅闲置,都交由绍兴带过来的老管家打点照料。

    别克车门打开,林俞先从副驾驶室走下来。从前他爱穿中式褂袍,只因曾留学日本学习军政;当年留日派归国后大多为官,故而留日派也称为“官派”。意气风发、仕途顺畅的官派大老爷都时兴这种细缎褂子,大约是个吉兆,穿着似乎也能图个好兆头似的。

    而今去欧洲几年,有了心爱的夫人替他打点料理生活,每日替他熨帖衬衫西服,自此也能将留学欧美人士的西装领带穿的得体潇洒,便也将那一式十余份的褂袍抛诸脑后。

    欧洲水不好,喝了两年,他头发掉秃了一些,在头顶秃出一个尖,越发显出些鼠相。若是从前是只瘦马,而今则是些吃多了牛肉、脸孔发红的胖鼠。

    他对如今面貌一开始有些不大满意,但挡不住他爱妻说:“鼠相可是主贵的。”这话比什么听了都顺耳。每每照镜子,他对自己的面貌也越发喜欢起来,似乎真觉得能“贵”。

    他面带笑容,十分绅士体贴的将别克后车门拉开。里头先钻出个举止优雅、面容清丽的女子。她久未踏上祖国大地,见那前几日下了雨而攒了淤泥的脏污地面,抱怨道:“国人的确不大讲究卫生。”

    她拎着长风衣下摆小心翼翼找寻干净些的地面下了车。她在船上吐了好几日,比在欧洲时瘦了一些,脸『色』也苍白了;不过她最近正在节食,这正是她想要的,反倒为自己的一点消瘦苍白而沾沾自喜。

    父亲拉开另一侧车门去请爱妻下车时,允焉正巧见到管家手中拿着两封信。得了父亲应允,她上前去接过信。

    迫不及待撕开一封署名“林兄谨启”,落款“斯”的信,飞速浏览读完,她眼睛微亮,脸带笑意的说:“妈!爸!斯太太请我明天去沪上大饭店……”

    车里那夫人笑道:“重点不是斯太太,是斯少爷吧?在欧洲也成天斯少爷斯少爷,耳朵都起茧子了。如今回了国,旁人也知道你讲的中文是什么意思,可不敢再这样。”

    她眨眨眼,笑着继续拆第二封。

    刚读两行字,她整个一僵,嘴唇发白的喊道:“爸爸!”

    一位深湖蓝『色』旗袍外披黑大氅、光溜溜小腿与脚踝下踩着一双尖高跟皮鞋的女士下了车来,嗔怪着问:“说了多少次,女孩子要优雅矜持,遇事不要大惊小怪。说了你多少次了。怎么了?”

    她咽了口唾沫,将信递到林俞手中。

    林俞胸有成竹的接过信,看了几行时,不禁也神情一变。

    那是一封物件描述极为细致、追查长达十七八年之久;处心积虑,要让他倾家『荡』产的律师函。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人说我试图写个大气女主,但是失败了?

第97章 〇二一 夜一三() 
周太太听闻,跨出别克。

    她中等身高; 看起来约莫四十出头; 五官平淡,却因脸小; 加之妆容得当; 故而小而精致;脸上因在越南那几年的热带日晒落了点子斑; 也因此比寻常江南『妇』人黑一些,似乎更趋近于东南亚女人;那神态里的婉转; 又是十足十掺杂了欧洲田园风光的; 是走了味的江南风情。两篇薄薄红嘴唇里; 牙齿粒粒洁白,一笑; 『露』出整齐的一排。这笑容弧度也是精心修饰过的,只可惜岁月不饶人; 美人一笑; 眼角嘴边都是不怀好意的褶子。

    她一听就知道是什么事。从林俞手中接过信,一看; 笑一声:“早知道她有这一遭,难怪汇丰银行的钱汇不过去,果真她叫人暗中做了手脚。哼,竟是在这里等着我们。”

    远在越南时,她就试图将林俞的钱财与贵重首饰存入越南的法国南洋商行。洋行的法国人却告知她:她不具备这项权利。她没有名分,他在越南的所有户籍、存款,她都没有决定与支配权; 每个月,她只能从银行支取两法郎。

    她当然明白是谁的手段。所以等那人一死,林俞将她辗转送到法国。她试着将那笔款项从南洋商行转到瑞士银行,几乎每一次都会出些手续问题;几月前,她却收到一个更大的噩耗:这笔款项因为种种原因被冻结,需要她本人返回越南或中国亲笔签字。

    那时她就留了个心眼。

    留学日本时,她便与乔太太私教甚笃。林家众多产业账务琐事,一都是由她与乔太太商议。其中牵扯众多,故而即便两人多年未见,也仍旧维持着密切于这世间大部分情谊的“友情”。家中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她第一个致电报给她。

    收到乔太太告知她那封三小姐与教授之间传闻的电报时,她几乎是欣喜如狂的。因为她多年的心结,可能就要因此解开。

    故而她毫不犹豫替丈夫做主,拍电报去上海最大的日报,刊载了那一则布告。

    三小姐绝不能从家谱除名。只要她还在林家一日,香港那女人就不敢妄动林家;否则她定不肯善罢甘休。

    三小姐必须要做林家的女儿,而且要让她一辈子只能做林家闺女。

    拍了那则电报,除了她跟斯家婚约,日后,还有哪个好人家肯要她?

    到时候不论谁打那笔钱的主意,她只需说:“这是三姑娘生母的财产,是照嫁给当初北平斯家的规格准备的,我看哪个狼子野心的敢妄动三姑娘的嫁妆?”

    还能有哪户人家,家产势力雄厚过当初那个斯家的,肯娶这么一个声名狼藉的闺女?

    林家也不是养不起这么个姑娘,再不济,一个独身姑娘要过生活,总差不过闸北区难民。

    即便随随便便嫁了,那时嫁妆几钱,又是两说。

    她总不至于敢自己发文,表明要与家里父亲兄姐断绝关系罢!

    周氏见葛太太似乎正中她下怀,便将女儿揽到怀里,“慌什么慌?”

    尔后凑在林俞耳边,笑着说了两句话,算是给他打了一剂强心针。他脸上云开雨霁,立马叫管家照他说的往香港去拍电报。

    ——

    读完电报电报,葛太太乐了好长时间。蜜秋在一旁替她剥了一粒粒葡萄,皱着眉劝道,“太太别笑太过,仔细着长笑纹!”

    “你不说我都忘了,”葛太太嘴上说着,仍旧笑得极开心,仿佛是有个小孩儿顽皮捣蛋,弄巧成拙了似的,惹的她开怀大笑的念着那封试图四两拨千金的电报纸,“先夫人的嫁妆,自然留着嫁女儿用的;当初是照着嫁给北平第一斯家长子的规格气派备的这份妆奁,婚约不在了,钱仍留着等她嫁下一户人家……哎哟这周氏,多年不见,手段真是叫人可乐。”

    蜜秋忿忿道,“打定主意要绑着姑娘为由守着先夫人的嫁妆,也是够无耻的。我们姑娘优雅漂亮,整个香港也挑不出几个比她出挑的。笑话,当真以为我们姑娘因那纸新闻嫁不了人了?

    葛太太笑了一会儿,接着说,“嫁妆钱银物什首饰,七七八八,也这么多年了,即便找线索,也再难凑齐那个数。律师同我讲时,那些小东西也就算了,当放他一码。如今给我来这个……鹌鹑蛋给国外麻雀孵出来,真以为能一飞冲天了?不过就能扑腾那么两下子翅膀。我这就叫她知道,什么叫吃不了兜着走。”

    她吃着一粒葡萄,拿了笔来要写回电的内容,这会儿电话响了。穗细去接,说是蒋先生受了上海杜先生邀约去周五的宴会,下午打麻将她就不来了。

    “替我跟她讲:‘请蒋先生去宴会,你个没名没姓的跑去做什么?’”

    穗细笑着回了这句过去,过了会儿听那头讲完,更加笑得直不起腰来,说道:“谢小姐说:‘我是去造福上海社交圈的。这举国上下大小宴会都不能没了我,不然,找谁来艳压群芳呢?’”

    葛太太啐了一口,“还艳压群芳呢,别整个丢了我们香港社会的颜面。”

    匆匆写完几个字,便唤了亨利先生来,叫他拍个电报去上海。

    递过一张纸去:“照这个给林公馆回过去。”又漫不经心的吃着葡萄:“我看你们谁比较着急。”

    亨利先生低头一看,那张纸上写着:“你发来这纸电报我就留作凭据了。若是林家闺女未来夫家家产势力雄厚过当初斯家,妆奁又当是个什么数?”

    ——

    电报送到林公馆时,周氏正叫了裁缝来给女儿制新衣。与他们同船回来还有一些英、法中学小姐与留学生,其中大多数都是家世背景拔尖儿的。到了上海,自然有不少上等交际场所要辗转托人来请。

    在欧洲时,她隔三差五便请裁缝上门给女儿制衣,都是些欧洲名媛时兴的款式;回了上海,新『潮』的、贴身的旗袍更是必不可少。

    她拿着电报坐在远处看。读完以后,一刻不停的嗤笑起来:“比当初斯家还要拔尖儿的人家?娶她作媳『妇』?看上她那一点了?笑话。”

    不远处,女儿着了一件贴身睡袍在昏暗灯光底下舒展胳膊,由裁缝给她丈量身材尺寸。不过初具了从少女到女人的之初的雏形,睡袍底下的身段却跟水似的,是流动的。同样流动的还有女儿的笑容与神态,带着一点东方的诗意美好;也就只有她,在欧洲这两年,不论是在巴黎,还是随父亲游历英国、比利时、德国……不知被多少留学海外的、声明大噪的有位青年人追求过;却无一例外遭受到拒绝。有人曾为她心碎,有人锲而不舍;数不胜数的年轻炽热的心被她践踏足下,甚至也有人愿意为她去死。

    只有她的允焉才配的起这样的喜爱。她是给男人宠坏了的,以至于她的母亲,周氏,也被女儿的追求者们宠坏了,总认为那位不甚有名的郑亦民才子身家学识都太过小气了些,远远配不起允焉。这两年没怎么与郑家通过话,郑家似乎也拍过电报来辗转的问过,这儿时婚约,是否作罢了?

    这两年没听到郑少爷什么消息。假使真是出落成了个人才,弃之又着实可惜。便就只回电报说:事情重大,望能回国当面再议。

    就这么拖到了现在。

    若非女儿自小恋慕着隔壁斯家的大小爷,近年来,她连斯家也是看不上的。

    虽说那小子这两年出了名,她也看过那本名为《欧洲情书》的处女作,总觉得像是讽刺着什么人,连带她脸上也觉得有些讪讪的。斯少爷又是从哪里听来的故事,在为谁打抱不平?斯林两家这样交好的关系,斯太太也是他父亲的继室,总不好这样不给父亲情面。这样想着,她气也顺了些,便当是个巧合罢了,再不管了。

    每每与别的阔太太们打牌,说起那位“斯少爷”,她总说:“哎,总归允焉喜欢,我也拿这孩子没什么办法。”谁叫她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偏就愿意宠她呢?

    斯家嫁是能嫁,在她这个挑剔的母亲眼里,总觉得不是良配。能好过斯家的,除了允焉,谁还能嫁?

    那位三姑娘?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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