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刚刚是秦风限制了澜月的行动,她能动代表着男孩
澜月看向男孩,男孩正向地上沉沉倒去,脑袋落地的地方正对着一块尖锐的石头。
澜月双眼瞪大,冲向男孩,在男孩的脑袋快要砸到石头时把男孩抱在了怀里,澜月心惊地拍了拍胸脯。
幸亏幸亏,赶上了,赶上了,赶上了。
要是真撞上了,没被那疯女人打死也摔死了。
呸,自己想的是什么鬼,什么死不死的。澜月给了自己脑袋一拳。
澜月看着男孩,看着看着,喉咙里感觉有一块东西堵着,难受的紧。不久前还可爱精致的男孩。衣服被抽得裂开,露出衣服下面的皮肤,现在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嘴唇乌黑发紫,脸色苍白,眉头紧皱。
澜月颤抖着擦去男孩嘴角的紫血。
第10章 不吃一次我亲你十次()
截住鞭子的人虽然是个小孩模样,做起这种狠毒手脚来却是俐落的很,折磨够了,手起刀落,把那惨叫的疯女人的大动脉挑开,鲜血喷涌,一会儿过后,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结束。
小孩把晕倒的小二抗了起来,丢给搬店小二出来的人一把银子,和那人聊了几句。
不知聊到了什么,小孩看向澜月,说道:“此地不宜久留。你们是在我的店里出的事,我可以帮你的朋友去掉那些毒和治疗他的伤,要救他你就跟上。”
说完他就和那人走了。
澜月抱着秦风,擦着秦风的血正不知所措,听了这话,也不疑有他,反正她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医生,也没有钱,别无选择之下跟着两人走了。
他们在一处破烂的屋子里停了下来,破屋显得摇摇欲坠,危楼中的危楼。
澜月走进破屋前,一片瓦擦着她的鼻子从屋檐上摔了下来,那瓦不知经历了多少风霜,砸到地上时竟然裂成了碎片。
澜月:
说真的,要不是为了能救秦风,澜月打死都不肯进这破屋的。
要进这里面,命格要够硬才行啊。
破屋里没有什么设施,除了地上散乱地放着几张席子,一无所有。
三人把秦风和小二放到一处拍干净的破席上,小孩一道白色光源撒了下来,把他们笼罩在内。
救了店小二还带他们来破屋的男人在一旁咧开嘴,黝黑的脸上露出一排金黄色的金牙,他指了指自己:“灵通。”又指了指正在释放光源的人,“陈默。”再指指地上躺着的小儿,“店小二。”
澜月嘴角抽了抽,看着那两颗金牙莫名的想到之前有个傻瓜镶了一银一铜的形成电池回路的事例。
不知道这金牙是不是真的,要是也形成了回路
澜月掐了掐自己的大腿肉,她又走神到哪去了。
澜月微笑,“我叫澜月,他是秦风。”
“秦风?”灵通下意识的看了看地上的男孩,眼睛里闪过一抹怪异,但澜月没有发现。
灵通看似随意地问了几个无关痛痒的问题,和澜月交谈了起来。
澜月从和灵通交谈的过程中,得知,在这个世界上,是没有什么法律的,强者为尊,只要你够强,只要你不怕被害者的家人朋友找你报仇,杀人似乎是吃饭喝水般简单的事。
或者说,强者就是发律。强者说的就是正确的。
作为一个生活在文明世界里的人,澜月显然不能接受这种想法。
陈默说他能治疗男孩是因为他有这个实力。他一直高度集中精神源源不断地输送着光源足足几个时辰。
澜月聊了一会,却心不在焉的,她的眼睛一直盯着白光中的男孩。
随着时间的推移,男孩眉头皱得更深了,五官皱成了一团,冷汗从他的额头渗出,几缕黑发黏在了额头上。如果不是他的衣服被紫血覆盖了,恐怕现在也看得到他全身湿透。
疼痛让他张开嘴,无声的呻吟着。
看得澜月又是一阵难受。
大概半又盏茶的时间,男孩的脸色渐渐地恢复红润,嘴唇也从紫色恢复成粉色。
再过了一炷香的时间,陈默停止了输送光源,治疗完毕。
店小二一会后就醒了,男孩却迟迟未能醒来。
陈默从头到尾都裹着黑纱,整个人神秘地很。见到店小二醒了,跟店小二走去外面说了几句话就离开了。
离开前灵通跟他说了几句,然后他意味不明地看了看席子上的秦风。
灵通再坐了一会,和店小二聊聊,又走了。
灵通和陈默分别离开了,在破屋里只剩昏迷的秦风和看着秦风的澜月,还有醒来后就一直干活的店小二。
傍晚时分,店小二手脚麻利地把陈默捉回来拿到这里的野鸡拔了毛、洗干净,烤了起来。
他安慰澜月,“他很快就会醒了的。”
“我知道。”澜月点头。
“你不必担心。”
“我知道。”
“那你还一直看着他?”店小二有些无语。
“不看他看你?”澜月撇嘴,“他好看。”
安慰不成反被嫌的店小二翻了个白眼,彻底无语,决定不再说话。
店小二把破屋的灰尘都扫干净,留着烤好的两个烤鸡,拍拍屁股也走了。
“谢谢。”澜月小声对着三人离开的方向分别说了一句。
黑夜悄悄降临,虫鸣声在安静的空间里显得格外清楚,偶尔柴火会“噼啪”地加入着黑暗奏鸣曲。
火焰照亮了破屋,那焰火随风摇曳,却不会被吹灭,看着看着,莫名让人有种心安的感觉。
澜月环膝抱着自己,视线从男孩身上移到焰火上,两眼无神发着呆。
突然,男孩长翘且茂密的睫毛动了动,眼珠子动了动,掀开眼皮张开了眼睛。
澜月斜了斜眼睛,有些闷闷地说,“醒了就起来吃烤鸡。”
男孩眨了眨眼,“晕,疼,动不了。”
“那别吃了。”
“饿。”
澜月叹息,不再理会男孩。
半晌,男孩眼睛里有些无措,“你怎么了吗?”
“没事!”澜月站了起来,拍拍脸,重新让自己恢复精神。
她把男孩在席上扶了起来,顺手还掐了掐男孩恢复光滑没有伤痕的脸。
“受。”
男孩疑惑。
“弱受,被人欺负。”澜月继续掐。
这次男孩听懂了后面的话,他面无表情地刷黑了脸,却无法反驳。
“实力没人家强,就不要跟人家打,傻了啪唧的,下次记得要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澜月这次掐地用力点,掐的男孩的脸都红了。
男孩抿了抿嘴,双眼瞪着澜月。
澜月知道要不是自己,男孩是不会和那疯女人打起来的。男孩在被欺负时她什么都干不了,说好了保护男孩的,结果呢?反被男孩保护了。
澜月想揍人。她很不爽。
在澜月继续蹂躏男孩的脸且弄成各种鬼脸时,男孩有些生气地说:“放开你的手。”
澜月置若罔闻,继续捏脸。
男孩气鼓鼓地说,“你跑不过。”
所以是因为自己。澜月叹息。第一次被人保护,她很感动的同时感觉很不是滋味。
澜月不管男孩说什么,继续我行我素,捏个够。男孩昏迷时不见她掐,她这明显是等着男孩醒来再捏的。
捏到澜月心中的无名烦躁去掉后,她弯了弯嘴角,整个人显得特别想进食前的饕餮。她趁着男孩不能动,一逞自己的私欲。
“波啊、波啊”一个个响亮的吻吻在了男孩的脸上。
男孩被掐红的脸更红了,红色刷地从他的头蔓延到全身。别问澜月为什么知道的,因为男孩的衣服破了
“哈哈哈”心情彻底好转的澜月愉快地笑了起来。
无良地欺负孩子的澜月洗干净手,把烤鸡拿了下来,撕了一块,递到秦风嘴边,“要吗?”
秦风的脸还红着,他傲娇地“哼!”了一声。
澜月挑了挑眉,张嘴自己吃了。又撕下一块,放到男孩鼻子下面,放了几十秒后问,“要吗?”
男孩咽了咽口水。
澜月笑着把肉扔到了自己嘴里,嚼出声音,然后满意地舔了舔嘴角,“香!”
澜月继续,直到她吃半个鸡,男孩张开了嘴。澜月笑咪咪的,把肉伸进男孩嘴里,月牙型的眼睛闪过恶作剧的光芒。
“想吃啊?来~”
男孩正等着吃,澜月一把把肉扔进了自己嘴里。
男孩哀怨地看着澜月每次都让他闻,却不给他吃。
在澜月吃完整个鸡之后,澜月重新拿了放火焰一直热着的烤鸡,撕给男孩吃,男孩不肯张嘴。
“乖,不逗你了。”
男孩不为所动,澜月笑得可人,“我喂你一次,你不吃一次,我就亲你十次。”
最终,男孩像吃毒药一样把那只鸡吃完了。
第11章 洗澡()
陈默在离开前说过,那疯女人鞭子上的毒不是一般的毒,那毒具有强烈的麻痹作用。男孩会在治疗之后的两天里,一直都不能动。
所以一天过后,出现了这样一幅画面:
男孩羞愤地瞪着澜月,眼眶湿润而恼怒。
“你你给我走开!不要碰我!走开!”男孩脸上的表情不再是面无表情,他的防护面具被澜月的好心打破。
“乖啊,小弟弟,你受伤时全身都是血,脏的要死。现在都过了一天了,那血臭的要死,你臭得自己不难受吗?就算你不难受,我都臭得要吐了,你就乖乖让姐姐帮你洗澡好了。”澜月把男孩放在河岸边,淡定地解下男孩的一件又一件外衣。
男孩三岁开始便是自己洗澡,到现在亦然,没有让别人看过他的身体。
光界是个保守的世界,虽然没有人告诉他这些事,但求知欲旺盛的他主动看了不少书。书是一个神奇的东西,它能让人了解到很多未知的或未解的事情。它让他知道男女有别,所以虽然现在他只是个小孩子,不代表思想已经成熟了的他就可以坦然地让一个异性帮他洗澡。
要是此刻男孩能动,恐怕早已打晕澜月跑得远远的。
澜月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小孩子就该干干净净的。脏了就要洗。再说了她有几次在乡下旅游时,见过好几个五六岁乃至十几岁的的男孩在湖边洗澡,所以她完全不理解秦风有什么好害羞的。
她继续剥着男孩的衣服。无视男孩一直瞪着她的眼睛,还有一直叫她走开的话语。
红果果的小身躯上没有了伤痕,但紫色的血液还粘在上面,澜月一一把它们抠了下来,细细清理着男孩的身体。连小竹笋也细细清理着。
男孩在澜月清洗小竹笋的时候羞愤得眼睛里都蓄满了泪水。
也许是男孩羞愤的缘故,男孩的皮肤一直都是粉红色的。
这么可爱的正太在怀,澜月洗一会就忍不住亲正太好几下。
洗完澡后,澜月看着躺在席子上生无可恋的男孩,撇了撇嘴,无奈地翻白眼嘟喃道:“至于吗?你一小屁孩,我还能对你怎么着?”
小屁孩耳朵利得很,再次抿着嘴瞪澜月。
澜月睁着杏眼瞪回去,“你再瞪我我就亲你了。”
于是,澜月胜了,男孩不再瞪她了,独自黯然神伤,扭过头不再理会澜月。
澜月:
店小二每次都会在饭点给两人送来吃的,然后探探秦风的脉搏就离开。这次他把吃的送来,探完脉搏没有马上就走,他跟秦风聊了会天,就直戳了当地跟秦风澜月说,陈默在晚上来跟他们商量点事。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店小二在秦风受伤的第二天早上送来吃的时,澜月和秦风就知道有怪。
要是仅仅因为秦风受到饭店的波及,陈默帮秦风治疗过后就没他们什么事了,大可以不再理会秦风澜月。这送吃送喝送衣服还包看秦风的身体状况,明显有点太过了。
店小二他们也许有着什么意图。
但澜月就是个废柴,让她在这个凶残的世界出去找吃的,恐怕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等秦风能动去找她时,找到的可能就是一具只剩两百多块骨头的残骸。(这是秦风心中想的)
所以两人商量过后,就这么一致同意等着人家的包养(划去)送食。
几乎是掐着时间的,在秦风刚好能动了动胳膊的时候,陈默就无声无息地到了。
陈默今天除去了从头盖到脚黑纱,露出了清秀的面孔。温文有礼,举止大方,看不出他是那天毫不犹豫就碾碎了疯女人骨头,还干脆地灭口的冷酷无情的人。
陈默现在看起来毫无杀伤力。
他穿着料子不错的月牙色的长袍外套,腰间佩戴着一条淡青色的腰带。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但给人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