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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后,白缎参加了高考,成功考入了全国最好的大学之一——京大。只是由于高中仅读了两年,复习的时间不够多,白缎的成绩刚刚卡在录取分数之上,被调剂去了冷僻的古汉语专业。
不过,白缎却并不讨厌古汉语,或者说,他对于这门语言有着极为出众的天赋,仿佛曾经学过那般,不需要背诵记忆,一眼扫去便知其意。
所幸白家父母也并不强迫白缎必须要学习金融管理来继承家业,这些年来,白缎的努力他们都看在眼中,绝不会在这种节骨眼上给他添乱——更重要的是,就算他们希望白缎放弃京大、去其他大学学习金融管理,以小儿子那一根筋的性格,估计也不会听从。
为了庆祝自家小儿子成功考取了京城的重点大学,白家夫妇设宴广邀亲朋,大肆热闹了一场,所邀者不仅有白缎的同学老师、学校校长,还有本市商政界的大人物。
这些年来,白缎一门心思学习,白父白母也化悲愤为动力,一心扑在了工作上。毕竟,就是因为他们在权势上输给了郑家,这才不得不放弃了自己引以为傲的大儿子,令小儿子痛苦难过、一夕间长大。
出乎意料的是,以工作来麻痹自己的白父白母竟然当真做成了好几件大生意,一举将白家从普通的富贵之家推到了真正的上层阶级,虽然底蕴不深,却也不容小觑。
有不少人向白父白母取经,询问他们到底是如何做到了如今的地步,就连杂志电台都派来了记者,报道他们白手起家的经历经验。
只是,面对这些询问,白父白母却实在无法说得清楚,或者说,就连他们自己也迷迷糊糊、莫名其妙。在他们看来,自己只是如同往常那般工作罢了,没有机关算尽、绞尽脑汁,便阴差阳错地捡到了金元宝——还是一连好几个。若是总结经验,那大约只能说走了“狗。屎。运”,天上掉馅饼,运气使然,而他们也恰好做好了准备、打好了基础,迎接这些“意外的运气”。
层次高了,认识得人脉也更加宽广,一顿宴请下来,白家父母成功地帮白缎找了一位“引路人”,带白缎熟悉京城的生活,并为他提供必要的帮助。毕竟,白缎一直没有离过家,突然之间远离父母到另一个城市生活,难免会有些不适应。
这位“引路人”名叫刘朗,是的儿子,同样也在京大上学,性格开朗大方,又是官二代,所以在京城的圈子里混得相当不错。刘朗今年正好大四,一来不准备考研,二来也不愁工作,正是最为清闲的时候,对于白缎这个小自己五六岁的弟弟格外喜爱——关键是看脸——一口答应下白家父母的嘱托,表示自己一定会将这个小弟弟照顾得妥妥帖帖。
找到了“保姆”、令白家父母安心之后,为了去京城而努力了四年的白缎终于坐不住了,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前往自己一直心心念念的城市,想要亲眼见一见自己四年未曾谋面的哥哥。
明白小儿子迫切的心情,白家父母虽然不舍,却仍旧还是松了口,愿意让白缎在开学之前前往京城,所幸刘朗也更加喜欢京城的繁华热闹,在家呆了几天便蠢蠢欲动,干脆陪着白缎一同去了京城。
刘朗早在大二时便搬出了宿舍,在学校附近租了间公寓,白缎来到京城后,自然也与他住到了一起。刘朗不缺钱,租得公寓条件自然不错,也经常会有朋友留宿,所以客房都是现成的,基本不需要收拾,随时随地都能拎包入住。
整理好行李后,白缎扭头看向刘朗,无声地询问接下来要做什么。
刘朗看着这个虽然寡言却乖巧漂亮的小弟弟,心里喜欢得很,忍不住抬手想要摸摸他的脑袋,却被白缎皱着眉后退一步,扭头躲了过去。
虽然没有成功摸到头,但刘朗却并没有尴尬的感觉,他有些遗憾地耸了耸肩膀、摊开手,果断转移了话题:“饿不饿?哥带你出去吃点东西?”
“好。”白缎轻轻点了点头,跟在刘朗身后,迟疑片刻,终于问出了他憋了一路的问题,“你认识郑旭吗?”
第一百五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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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将金主大人弄得浑身通红后;傅少华意犹未尽地及时刹车;握着白缎的手帮两人解决了问题。
用温毛巾擦干两人身体上的液体,傅少华随手拿起睡袍披在身上;弯腰揉了揉白缎的脑袋:“怎么样?能下床吗?”
“当然可以。”白缎只觉得自己下半身酸疼不已,但白家人素来强势;他的家教也不允许他示弱——特别是在自己的心上人面前。努力撑起身体;白缎想要若无其事得坐起身,但动作到一半;却被发现他极为吃力的傅少华及时扶住。
“你怎么”傅少华把嘴边的“变得”二字咽了下去,“这么嘴硬?”
“我才没有嘴硬!”白缎又窘又怒。
“好好好;你没有。”傅少华无奈地苦笑,却又不由得悄悄嘀咕了一句;“这个样子倒是有点可爱呢。”
白缎抿了抿嘴唇,假装自己什么都没有听见;但耳朵却悄悄得红了。
在白缎固执的坚持下,他顺利下了床,又在傅少华的帮助下将一身名贵的西服穿戴妥当、整理好头发;重新恢复了衣冠楚楚的模样。
随后;他拒绝了傅少华的搀扶;缓慢、却又优雅地走到餐桌前;端端正正得坐好。
虽然傅少华提议两人窝在床上舒舒服服得吃一顿早餐——或者午餐(?);但白家规矩严格;白缎也并不习惯在床上吃东西;如此一副稳重又讲究的贵公子做派令傅少华看得新奇不已。
酒店的服务非常及时,没过多久就送来了丰盛的饭餐,而随着餐车一同到来的,还有忧心忡忡却努力稳定住情绪的经纪人郑明泽。
看着为他们打开门的傅少华,发现对方大敞着睡袍领口、大大咧咧得裸露着满是吻痕与抓痕的精壮胸膛,郑明泽心里又是“咯噔”一下——这般没有半点遮掩的模样,似乎是自暴自弃、自甘堕落了?
——不过,明明看上去并不算健壮,但脱了衣服却这般有料,真是让同为男人的郑明泽在心里升起了那么一丝丝的嫉妒。
闻着房间内淡淡的味道,郑明泽心知肚明两人在刚睡醒后又来了一发,但傅少华身姿笔挺、努力掩饰住异样的模样,似乎并没有完全舍弃自己的自尊,大约还有救吧?
定了定神,郑明泽扫了一眼餐桌边正襟危坐、明显昨晚与今早都过得相当舒爽的白家小少爷,不敢多说什么,只能以眼神安抚傅少华,询问他情况如何。
傅少华漠然的眼神不由自主地黯了黯,却又很快恢复了平静,似乎将所有的感情都冰封住那般,反而带出了一分漫不经心、浪荡无谓的魅力。他勾了勾嘴角,语气宁静:“我很好,郑哥你不用担心,白少待我不错。”
听到傅少华这句无喜无怒的话,郑明泽的感觉却更糟糕了,而同样,一直在关注着傅少华的白缎也忍不住面色一变。
然而,他却并没有来得及酝酿出震惊与悲伤的感情,便被傅少华扭过头来的戏谑而安抚的眼神弄得莫名其妙,下意识又松了口气。
郑明泽并没有看到傅少华看向白缎的那个眼神,他知道现在并不是开解傅少华的机会,尽管脑中早已经洋洋洒洒得煮好了一锅心灵鸡汤,却只得暂时与服务生一同离开,以免影响到两人用餐。
将郑明泽送走,傅少华走回餐桌边,勾起白缎的下巴吻了吻:“怎么了?表情那么古怪?”
“你你刚刚对你的经纪人说的话”白缎迟疑片刻,终究还是问出了口——虽然昨晚他与傅少华的**格外契合圆满,但他的心却一直都无法安稳下来,总觉得事情发展得太快、太突兀,他自己虽然接受良好,却依然害怕傅少华无法认同。
——哪怕是对方先动的手。
白缎的性格相当内敛,极少与人倾吐心事,就连家人也不例外。但不知为何,他在面对第一次见面的傅少华之时却更加希望能够彼此坦诚相待,无论是他对于傅少华,还是傅少华对他。
白缎并不喜欢粉饰太平,他喜欢将一切都快刀斩乱麻得迅速理顺,哪怕坦露出来的结果并不是他所希望的。
看出了白缎平静外表下的惴惴不安,傅少华有些心疼也有些自责。
他知道,自己实在有些太急切了,迫不及待得想要将恋人拥进怀里,却忽视了他们目前仍旧是陌生人。
——难道说下一世,他应该循序渐进得谈个恋爱吗?第一世大家都还小,纯洁的循序渐进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接下来的那么多世界,他却一点也不想将珍贵的时间花费在就连牵个小手都要犹豫半天的青涩恋情上。
对此,傅少华相当烦恼。
搬起椅子、放到白缎身边,与他肩并肩坐下,傅少华的靠近令白缎很是喜悦,却又有些不太习惯——他从来没有与人在一同吃饭时靠得这么近。
餐桌上的营养粥是郑明泽特地为傅少华安排的,如今却进了白缎的肚子。白缎微微皱了皱眉,别别扭扭地张开嘴,接受了傅少华的投喂,随即伸手将粥碗夺走:“我可以自己来。”
——虽然浑身无力,但吃饭的力气总还是有的。被人喂饭这种事,在白缎看来未免有些丢脸。
傅少华无奈地看着突然变得独立了很多、再也不跟他撒娇的恋人,心中颇为怀念曾经因为睡懒觉而缠着自己喂饭的小弟弟,真是又甜美又可爱——果然,不是自己从小养起来的,就跟自己不亲了。
对了,郑明泽曾经称呼他为“白家的小少爷”,也就是说,白家起码还有个“大少爷”?一想到白缎会乖乖巧巧得称呼另一个人“哥哥”,傅少华就觉得自己的心情不太美妙。
看着白缎一口又一口、教养良好得用餐,傅少华一手撑着侧颊,另一手撩了撩白缎耳边的碎发,语气暧昧:“我跟经纪人说的话没错啊?我昨晚的确过得不错,你也的确待我很好,将我喂得饱饱得呢”
听到傅少华没个正经的言辞,白缎动作一顿,又悄悄红了耳朵,表情却很是严肃,瞪了他一眼:“我在跟你说正事!”
这般认真的恋人,令傅少华越发想要逗弄,但看对方有点想要炸毛的模样,他不得不坐直了身子:“乖,别担心,我在骗他呢。”
“骗他?”白家讲究食不言寝不语,但白缎却难得打破了这种规矩,因为他迫切想要知道问题的答案,“你为什么要骗他?”
“这个问题,我不太好解释。”傅少华耸了耸肩膀,“你也应该发现,我和你曾经了解到的那个傅少华截然不同吧?”
白缎点了点头。
“你觉得是什么原因?”傅少华挑眉。
“双重人格?”白缎迟疑着回答——因为白家人一直担心他有心理问题,所以白缎自己私底下也看了不少心理学书籍虽然也没学到多少知识就是了。
“可以这么说。”傅少华点了点头,“曾经的傅少华,在割腕自杀的时候就已经自我抹除了,而我便是从那个时刻诞生的。但为了不惹人怀疑,我不得不在外人面前模仿他的性格,以免惹上麻烦。”
白缎被那句“外人”弄得小小开心了一下,却努力忍住不让自己表现出来:“所以,你只有在我面前才是真实的?”
“是的,没错。”傅少华微微一笑,满眼深情,“只有在你面前,我才是最真实的自己,至于其他人,只是看到了我想让他们看到的模样。”
白缎再也抑制不住,露出一丝浅淡的笑意,嘴上却咕哝了一句:“说得真假,明明我们见面才不到一天的时间。”
“没办法,谁让你是我的金主大人呢?”傅少华喜欢极了白缎的这个笑容,毕竟,这是他们见面后,白缎露出的第一个笑容。
然而,白缎却并不喜欢傅少华这个戏谑的“昵称”。
他微微皱起眉,颇为排斥“金主”的称谓,反而认真得强调:“不是金主,我并不是想要包养你,而是真得想要和你在一起。”
傅少华愣了愣,一时间没想到白缎如此较真,不过他却被对方那种严肃反驳的模样狠狠撞了一下心房。
“嗯,对,我也是很认真得想要和你在一起的。”他放柔了声音,抵住白缎的额头,深深望进对方清澈得毫无保留的双眸中,直到看到白缎眼中的释然和安定,这才戏谑得添上一句,“但我就喜欢叫你‘金主大人’啊。这是我第一次抱大腿,总觉得这个称呼特别有意义、很值得纪念呢!”
白缎抽了抽嘴角,果断得扭头避开、继续喝粥。
——他的恋人总是正经不过三秒,他未来的日子,大概会过得相当心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