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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若是因为他那副皮囊而轻视他,那是要吃大亏的。
这样一个人,当然敢嚣张地对着心上人唱“阿哥的肉”,哪管陆弘景实际还比他大三岁呢。
北戎尚武,只要上位者足够悍横,能抢来足够多的金银财宝田地人口,他爱对着谁唱花儿,臣下们一般不大多嘴。再说了,他们小王欢喜的这位庆朝千户也是个狠手段的,两边配得上!
按这么说,北戎上下,倒也还齐心。
只见庆朝这边整肃军容,等着北戎小王从乌马河过来,没想到先来的不是那北戎小王,而是他养的一头海东青。那猛禽自高空俯冲而下,挺吓人的飞速掠近,真到了近处却小小唳鸣一声,争宠献媚似的收了利爪,轻轻站到陆弘景的肩头。这个猛家伙!陆弘景让它压得一矮,而后就看一人一鸟头碰头地相互蹭,腻着呢!
张思道在旁一叹气——还能不能长点儿心眼儿了?!撩了人不算,连鸟都撩!
“小白,吃了么?”
“……”
陆千户还真有颗“童心”,而且这颗“童心”的心眼儿还比较大和宽,毫不介怀前后左右袍泽们欲说还休的各样嘴脸。
老张一张脸又紧凑上了,心里暗道:还小白!这么大个头的扁毛畜生取个啥名不好,偏叫小白!还嘴硬说没撩人家,都给那扁毛畜生取名字了,能怪人家当真么?!
陆弘景给什么取名向来没有成算,一般是踩着西瓜皮,滑到哪儿算哪儿,比如说这个小白,那就是因为这头海东青通体雪白,一丝杂毛都没有,他想不出那类特别诗意的名,就是西瓜皮,滑到这出就是这出了。至于他身上背的枪——滚云,那多半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那枪枪身上一层云纹,颇像云浪滚滚,好,就这个,滚云。龙湛的名字么,那更是撞大运一般,若是那会儿翻字典翻到的是个“阳”字,呵呵。
也多亏了这颗又宽又大的“童心”,不然,按三变这样不知不觉四周撩的脾性,还能活得这样“活泼舒展”,那才有鬼了!
今日天气晴好,三变满头金丝在太阳底下闪闪放光,肩上站着一头猛禽,这样微微侧头和那白毛猛禽额头碰额头的亲热,还是有点看头的。尤其是对那些被他撩过的人而言,那看头大了去了!
北戎小王领着一队人隔着乌马河与三变对望,牛郎织女隔天河似的温温然惆怅,他心里满满的“花儿”,止不住地要唱:“乌马河水有多宽~呀噢~铺着天,盖着地,枕着山,洗着海~呀噢~!阿哥一飞飞过河,飞到肉儿身子畔,日日夜夜来对望~呀噢~~!”
乌马河真没那么宽,不然也不至于那北戎小王吼几句花儿,对岸就听得真了,人人都发了一身硬实的鸡皮疙瘩。
这个二皮脸!
怕不只想到“日日夜夜来对望”这么简单吧!
是不是还想了点儿什么“春/宵苦短”之类的,只不过人实在太多,二皮脸到底不够厚,非得是死猪才行,多烫的水一样扑里头不起来,何止是“春/宵”,唱“春/宫”也不是没可能。北戎小王比陆弘景小个三岁,嫩鸡雏似的,还没开过荤,对着欢喜的人,还没有那些玩油了的北戎汉子的没脸没皮。
开场就给人用嗓门调戏了一把,陆弘景的脸色就很够瞧——非常的黑,那张乌云罩顶的脸上明白无误地写了几个字“你惹着我了”!
萧煜这才刚起了个头,便横遭三变打断:“去你个舅子的钱!老子是和你谈钱来了么?!真找你谈钱,当初老子借都不借!还谈还钱,啐你个油嘴葫芦!”
“……好,这个暂且放过不谈。谈谈用借来的钱去干什么了,总可以了吧?”
三变呲了一声,“瞎显摆!我还不知道你?把那点儿卖命钱拿出来买房置地,不就是为了你那小梨子么?肃王府不是个能往来的地方,置办一处院落,带小情儿过来说私房话也方便,动手动脚的也方便,对不对呀,萧参将?”
他这么一说,可不得了,萧参将一张冷脸“腾”的一下红了!那面皮太白,那红来得太快太急,想遮掩都遮掩不过去,只见他一手挡着脸,一手摆了摆,勉强道:“瞎说什么呢!八字没一撇的事!”
“去去去!少跟我来这套!脸都红成猴屁股了还说什么八字没一撇,逗谁呢?!那一撇你早撇你心里边了吧?装!”
老萧罕见的让他堵得下不来台,端起茶碗小啜一口,轻咳一声道:“前日买下的,家私今日才到,到处乱着,还没顾得上归置,也没好意思带他过来瞧。”
哎哟喝!这调门!软烂里头还带着甜丝丝!这还是那个冷脸老萧么??
这碗甜不辣喝得三变挺够戗,他自个儿先受不了,自发转了话头:“对了老萧,我给你放的那个你没收着?”
“放的什么没收着?”萧煜皱着眉头反问他,一点不像装蒜。
“就那个!咱们平常外头联络用的那个!”
萧煜还是蹙眉摇头,陆弘景心里一咯噔——这下坏了!
“你到底给我放了什么?”
陆弘景冲他一摆手,指了指桌面,又指了指茶碗,双方意会,蘸着茶水在桌上写开了。
“杂毛。”
杂毛是小白的儿子,小白是北戎小王养的那头海东青。前年小白找了老婆,过了一段时日就有了一只黑白相间的小杂毛,小杂毛的爹和三变投缘,到了儿子辈,交情还没变,小杂毛还没飞稳的时候就爱粘着三变,现如今长成了半大鹰,常常的偷跟着,难得的是,小杂毛居然和老萧处得来,偶尔也从他手上叼一块肉吃,一来二去,一鸟二人就交道上了,逢到山遥水远路难行,还差杂毛跑一趟腿,让它传递个消息什么的,次次都不出错,这次这是怎么了?
“没见着。”
要说,拿海东青当信鸽用,那是暴殄天物,但这事儿多来几趟,用顺手了,用起来就特别自然而然,而且,用猛禽传信还有一桩好处:海东青就是天上头一号霸主,同一片天底下,还没什么东西敢猎它,飞得还高,箭矢射不到,张网捉不着。
然而今日它失手了。也不知是走迷了道,还是让什么人拐了去,如若不然,还有一种可能——它让那北戎小王给召回去了……
“幸好我防了这一手。”
那意思是在纸条上边他没说大白话。
老萧见三变一脸嘚瑟,就写:“怎么防的?”
三变龙飞凤舞三个大字:“暗号二!”
原来,三变与老萧玩“鸿雁传书”玩上了瘾,还缠着人家定了规矩,约定暗号若干,比如:暗号一是“青青子衿,悠悠我心”,意思是我这儿没啥事,纯粹忽悠你玩儿……
暗号二,“思君令人老,岁月忽已晚”,我这儿有事,你那边咋样?再不快点回可就晚了啊!
暗号三,“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面上看,都是情诗。
“……”
半晌,三变似乎自己醒过味来,这东西,让旁人截去似乎不大合适哈,尤其是,截去的那个还是让他撩过的,这误会海了去了!还百口莫辩!
老萧还他一个字:“作!”
三变逢乱不乱,淡然转折道:“路上被狗追。”
“狗?”
你还怕狗?看不出。
“人披狗皮你怕不怕?”
两人手指头蘸茶水,你来我往,桌案上让他们划得水淋淋。一通往来之后,萧煜心里有了底,他问他:“境况报给老铁没有?”
“没,我怀疑咱窝里有鬼,不敢走官路,看看走谁的私路子送回去吧。话说回来,你路上遇见怪事没有?”
“一路风水皆顺,没遇上。”
“怪!怎么像独独冲着我似的?”
“那天夜里你们到过那个北戎村落,他们疑心你从那儿拿了什么。”
龙湛看着他们飞快书写,三变的字粗枝大叶,萧煜的字大开大合,单看笔划都看不明白,更不用说内中的含义了。
陆弘景比划完毕,有余裕抬起头来看一眼干儿子了,一抬头,正看见那个在发愣怔,就一巴掌呼过去,叱他:“你个舅子的!饭菜都凉了怎么还不动筷子!还等着我三催四请啊!”
干儿子默默举箸扒饭,风卷残云一般卷干净了自己面前的一盘烧豆腐和三碗米饭,停下来接着发愣。
陆弘景二轮比划完毕,又抬头看了一眼干儿子,站起来把所有的肉菜堆他面前,然后冲他挥了挥拳头,又指了指那堆肉菜,就一个意思——吃!
老萧淡淡然看着三变狗扯羊皮,一语不发,只在用完饭出来以后、各自归家之前勾了勾手指头,让他把耳朵递过来。
“以前可没见你对谁这么上心啊,怎么,这是养儿子还是养媳妇儿?”
三变一记扫堂腿,没扫中,紧接着一记虎口掏心,锁住老萧喉骨,皮笑肉不笑地笑道:“和小梨子几年没见,不敢上门?瞧把你憋的!狗嘴都吐象牙了!”
“对,就是憋的。听我一句劝,真不当媳妇儿养就别老撩人家,不然……我瞧这苗头不大对,你那干儿子,不知你发没发觉,他瞧你的目光与旁人十分不同。”说完,老萧拍了拍三变的肩,再用眼角扫了一下角落里杵着的龙湛,意味深长地哼笑一声,走了。
66。相思债3()
哦; 反正就是那啥的章节 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二人一通急赶,好歹在正午之前到了青田镇。一进镇集,三变轻车熟路地去到镇上最好一家客店; 要了一间上房,带着龙湛下澡堂子泡了一个酥心透; 这才懒洋洋穿衣着鞋,出街找东西吃。
吃的倒也不讲究; 一碗焖牛肉,一碗辣豆腐,二两烧刀子; 烧刀子里扔几块拍扁了的老姜,酒的辣之外; 还有姜的辣,一口闷下去小半杯,再吃几筷子菜; 大汗淋漓; 十分畅快。陆弘景给自己倒了一大杯,给龙湛倒了一小杯; 举杯先“吱溜”一口; 再招呼龙湛:“喝呀!去寒气; 不然寒气走了心; 将来有得你受的!”
龙湛端起酒杯; 还没到嘴边就被那股怪味儿冲得脑仁疼; 略抿一小口,即刻咧嘴吐舌,咝咝吸气——辣!
陆弘景一旁咕咕笑着,夹了一大块牛肉直送到他嘴边:“来,吃口菜就好了。”
龙湛撇开脸,不肯就着他的手吃,三变见了简直要笑死:“哟呵,小屁孩儿别扭个什么劲?!不吃最好,便宜我了!”,说罢,这货反手一送,那块牛肉就填进了他自个儿的嘴!
龙湛也不知是气的还是羞的,那天那餐饭他就没吃好,老走神,一双眼睛动不动就爱往陆弘景的脸上溜,溜完了脸又溜手,溜到下三路的时候,他嗫嚅着说了一句:“饱了。”,说完以后霍然起立,准备大步流星来着,结果让桌子腿绊了一下,大步流星就成了落荒而逃。
他那缺心眼的干爹坐在位子上笑得直不起腰,不臊死他不罢休似的,人都跑好远了,还听他在那儿哈哈哈。
三变是故意的,故意把干儿子逗跑,座上剩他一人的时候,没谁会被他忽然挂下的面色吓着,他才能摆出一张淡脸来,琢磨点儿别的事,比如说,昨晚那群人是怎么回事。
他从虎牢关返京,大部分时候走的是官道,会走到那处荒废的野渡,其实是个巧合。前一天下了一阵暴雨,冲塌了去往青田的一座浮桥,不得已绕道七里亭,走到七里亭的时候,官道又被一块大石头塞住了去路。朝人打问,只说那石头是两日前从山上掉落的,至今还不见朝廷派驿马道的人来清理搬运,想是因为平日少人行走吧。当时觉得是运道不好,如今看来,这事不简单,浮桥垮塌,他们就只能走七里亭去青田,七里亭的路再走不通,就只能走这处野渡,野渡荒无人烟,死两个人,许久都不会有人发现。
那么,到底是谁要置他于死地?
于公,他不过是个千户,老实说,还算不上个人物,杀了他,连个响屁都算不上,至于下这么大功夫么
于私,他还没把谁得罪到非要杀了他才解恨的地步。
再想想昨天夜里那些人,矮得多奇怪,似乎是趴在地上朝前走,动作像什么呢?像狗。
他忽然想起来大半年前那个阴历十六的夜晚,在那个灌满血腥和焦糊味的北戎村落里,那些尸身上粘着的短短毛发,就有点像狗毛。不可能是山中的大猛兽,猛兽毛发比那些毛发要长和粗,手捻上去触感明显不同。可昨天夜里,他借着月光看到的,分明是一个个爬在地上的人!一个个腰塌了的人。再回想一番,他们奔命的时候,追在后头的,除了四脚着地、飞尘扬沙的声音,还有锁链撞在一起的响动。难不成,这些像人的东西,其实是狗?
陆弘景喝了一口辣姜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