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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慢慢长大,营养不足而发育比较晚的他,从小就被人欺负,被欺负的时候,他从来不敢还手,甚至不敢抬起头来看对方的眼睛。
他是个废物,是个草包。
然后莫名其妙的在一节课的课堂上,灵魂穿越到了异界,在那边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再然后,他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再然后,他落魄,再然后,他被人装进麻袋扔进河里。
他的意识渐渐模糊,他的嘴角挂着一抹安宁的微笑。
突然间,丹田的部位微微跳动了一下,就像是在丹田部位长了另一个心脏一般。
扑通!扑通!
越跳频率越快,最后,一股温热的真气突然爆发开来,充斥着身上的每一条经脉和每一个细胞!
张哲宁的眼睛猛然一睁,身体立刻像个皮球一般失去重量,然后狠狠朝水面上漂浮。
绑在手上的绳子被猛然挣断,他奋力撕开麻袋,抱着被和他绑在一起的方一鸣奋力的向岸边游去。
方一鸣闭着眼睛,面带微笑,已经没有了呼吸和脉搏。
张哲宁狠狠按压着他的胸口,给他做人工呼吸,可是方一鸣依旧没有缓过来的迹象。
张哲宁急了!
他只好赌一把,运气全身所有的真气,朝着方一鸣头顶的百会穴狠狠按压下去!
如果失败,方一鸣的脑袋就会被打开花,如果赌赢了,真气就会顺利打进方一鸣的体内。
咳咳——
方一鸣突然剧烈的咳嗽起来,不断的往外呛水,感觉五脏六腑就像是着了火一般。
张哲宁终于松下一口气,然后眼前一黑,突然就是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的时候,他躺在一块草坪上,太阳烈得让他睁不开眼睛。
“操,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一直守在一旁的方一鸣咒骂了一句,抬起手想要给对方一个耳光,可是却依旧没有扇下去,然后皱了一个星期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我在哪儿,我睡了多久?”张哲宁感觉脑袋晕晕的,说了一句很俗套的废话。
“你昏迷了一个星期,今天要是再不醒的话,老子就打算把你活埋了!”
方一鸣一脸的憔悴,这一个星期,他就没睡好过一觉,几乎寸步不离的守在张哲宁旁边。
他门身上一毛钱都没有,又没有身份证,所以不能去医院,只在河滩附近的一处草坪上期待着奇迹的发生。
方一鸣每天都会把清水灌进张哲宁的嘴巴,然后把他在附近菜市场捡来的菜叶和烂掉的水果用石头搓成糊状,掰开张哲宁的嘴一点点灌进去。
从小到大,被人前呼后拥的他,第一次学会照顾人,而且照顾得那么无微不至。那么小心翼翼。
两人坐在府南河旁边,一语不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接下来该何去何从。
“蜀都不能呆了,我们想办法离开这里,换一座城市再继续想办法。”
张哲宁用一根木棍无聊的在河滩上乱画着,然后用力把小木棍折成两截。
刚刚从生死一线中逃离出来,即使再落魄,他们也不会有轻生的念头。
“不走了!”
方一鸣站起身来,看着眼前缓缓流淌的府南河,深吸一口气,“我在蜀都呆了大半年,了解这个地方,这个地方遍地是机会,遍地是黄金,海哥和老板这些人,在蜀都只能算是个小角色,我们大可不必在乎,只要不去少陵路附近,换个地方扎根就行。”
方一鸣为人很聪明,即使沦落到会所服务生,可是也没闲着,空下来的时间,他就会思考,会琢磨,对蜀都这座城市非常了解。
“好吧,听你的,那你说接下来我们去哪儿。”张哲宁也站起身来,看着眼前静静流淌的府南河。
“去东郊吧,那里离市区比较远,而且治安不是很好,适合我们这样的人生活。”
方一鸣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然后用力握了握拳,咬牙道,“我方一鸣发誓,这辈子总有一天,我会把海哥和老板扔进府南河,让他们尝尝被水淹死的滋味!”
张哲宁从地上捡了一块石头,然后在河面上打了个水漂,拍了拍手,道,“走吧,听你的,去东郊,我们可以去打零工,实在不行可以去要饭,这事儿我也不是没干过,只要活着就有机会,为了活着,我什么都能干。”
从那天开始,东郊就多了两个年轻人,他们白天在街角和一群民工蹲在墙根,等待着雇主上门。
偶尔有没那么细心的雇主,不需要查看他们的身份证,让他们去帮忙做清洁,然后干些粗活。
但是大多数时间,他们都没活儿干。
不仅没有身份证,而且他们不懂任何技能,现在的民工找活儿干,前边都会放上一块牌子,上边写着诸如:钻孔,疏通下水道,清洗抽烟机,封阳台之类的字样。
而张哲宁和方一鸣面前什么都没写,因为他们什么都不会。
有时候实在一连几天都没活儿干了,他们就会把自己的衣物洗的干干净净,然后跪在街口上,面前是方一鸣用粉笔画的精美图画,和方一鸣用中英两国文字写的求助信。
漂亮的行书,精美的画作,让经过的人啧啧不已,相信了他们“贫困大学生”的身份,然后纷纷慷慨解囊。
打零工需要技能,要饭也需要。
他们跪一天的收入好的时候有两三百,差一点的时候也有一百多,抵得上一个普通白领一个月的工资。
他们在附近租了一间房子,房子又破又旧,但是租金很便宜。
里边没有任何家具,两人就买了两张竹席和两床劣质棉被打地铺。
别的乞丐,眼神是浑浊迷茫的,但他俩的眼神,永远都是那么坚定,那么饱含着希望。
他们从来就不担心自己的未来,因为他们知道,只要活着,就会有机会!
有时候,别的乞丐眼红他们,会故意过来找茬,但是总会被二人打得抱头鼠窜。
方一鸣,这个曾经的上流圈子首席大少,吃的是鲍鱼,喝的是鱼翅,被人前呼后拥,他只需要一个眼神就能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现在,他跪在街头乞讨,在大排档吃不卫生的食物,和别的乞丐争地盘打得头破血流。
而且,他从来没有抱怨过什么,这就是方一鸣,那个能屈能伸的方一鸣!
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而张哲宁和方一鸣早已准备好了,如果给他们一个机会,他们一定会用命去拼。
但是,这次突然出现的,不能准确的说是一个机会,应该说,是一个人。
这天,二人从中午一直跪到晚上八点半。
天已经黑透了,乌云密布,开始刮起凤来,应该是一个暴风骤雨的夜晚。
两人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因为跪太久而有些麻木的腿,然后清理了一下盒子里的零钱。
收入不错,今天竟然赚了三百八十五块五毛。
方一鸣说,“走,咱俩去喝点儿,偶尔还是要奢侈一下的。”
张哲宁笑着说,“那是必须的,今晚我一定要把喝趴下。”
方一鸣不屑的耸了耸肩,“吹牛不打草稿!”
就在这个时候,前边突然出现十几个人,手里都拿着家伙,面无表情的朝这边走来。
“喲,今天你们赚了不少啊。”一个领头的笑嘻嘻的说了一句。
两人一看,认出这些都是这一片的乞丐,平日里没少和他们打架。
“怎么着,没打够,还想继续练练?”方一鸣完全不把对方放在眼里,因为即使他们只有两个人,但真动起手来的时候,这十几个乞丐没少被他们打得到处乱窜。
“今天我不和你们玩儿,你们要玩儿的话,就跟我大哥说把。”
说着,这名乞丐头子朝着一个方向,露出个谄媚的笑,“大哥,就是他们,在这赖了一个多月了,还抢咋们的饭碗。”
黑暗中,走出两个人,一男一女,女的非常漂亮,男的表情张扬,搂着女人的腰,斜叼着烟卷,吊儿郎当的走了过来,冲着二人道,“我草你们的妈,现在跪下还来得及”
突然,这个男人不说话了,就像是中了定身咒一般,嘴巴张得大大的,眼里充满了不可思议。
而女的,却连忙用手捂住嘴,差点惊叫出来。
而张哲宁看清对方后,突然笑了起来,冲着那人笑道,“大哥,高抬贵手,可别打我,因为我怕疼!”
第八十八章 兄弟聚首()
有时候缘分就是那么奇妙,那些命中注定,这辈子都会绑在一起的人,总是会在各种各样不可思议的时间和地点出现。
比如说,当初在会所碰到方一鸣,现在在东郊又碰到了刺猬头。
刺猬头,苏薇薇,张哲宁三人紧紧拥抱在一起,相互拍打着对方肩膀。
旁边的众乞丐看得目瞪口呆,方一鸣和刺猬头与苏薇薇没什么交情,所以只是站在一边微笑着。
大概一分多钟后,张哲宁突然发出嗷的一声惨叫。
“刺猬,你大爷,你他妈掐我腰干嘛!”
张哲宁捂着腰上一处,疼得龇牙咧嘴的,不知道刺猬头这小子又发什么疯,竟然莫名其妙的在自己腰上狠狠掐一把,这可比挨上一拳疼多了。
苏薇薇也很是不解的看着刺猬头。
刺猬头则一脸愤愤,一把将苏薇薇搂了过去,冲张哲宁道,“张哲宁你大爷的,刚才你拥抱就拥抱,干嘛吃我家微微的豆腐?”
张哲宁直接就无语了,龇牙咧嘴道,“我啥时候吃她豆腐了?”
刺猬头不满道,“刚才拥抱的时候,我想摸我家微微的屁股来着,谁知道我的手刚滑下去,发现你小子的手早就在那里了,你说,这事儿怎么办吧!”
张哲宁直接无语了,心想大半年不见,这家伙怎么还是这个屌样啊!
这种时候,还不忘腾出手来去吃自己女朋友豆腐,而且自己刚才的手明明就是搂在苏薇薇腰上的,啥时候摸人屁股了?
当天晚上,刺猬头在东郊一家大排档里给张哲宁接风,除了他和苏薇薇以外,还来了他几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儿。
听了张哲宁这段时间发生的事后,刺猬头咬牙切齿的,说有朝一日,肯定要把那个狗娘养的海哥,还有那个傻逼老板,还有那家会所一起给踏平了。
张哲宁听了之后笑道,“不错,有进步,懂得说‘有朝一日’了。”
刺猬头的确长进不少,做事再没那么冲动了,要换做之前,肯定会当场就要抄家伙去报仇,现在他明显稳重了不少。
刺猬头双手端起一杯酒,冲方一鸣道,“方哥,我刺猬打心眼儿服你,以前听过你,只以为你是哪种靠着自家老子飞扬跋扈的傻逼,但是我现在服了,心服口服,谢谢你张哥的照顾,以后你的事就是我的事!”
方一鸣也端起酒杯,不卑不亢道,“你是哲宁的结拜兄弟,以后也是我方一鸣的兄弟,都是自己人,不用那么客气。”
然后又介绍苏薇薇,“这是我女朋友,也是拜过把子的!”
“方哥你好,我敬你一杯!”苏薇薇还是当初那样美丽,虽然现在穿着打扮朴素了些,但是任然属于那种和明星站到一起都不逊色的美艳。
“别那么客气,叫我一鸣就行。”方一鸣虽然落魄了,但气度依旧浑然天成,举手投足之间带着一股子贵族气息,但又给人十分亲切。
期间,刺猬头还跟张哲宁介绍了他的几个朋友。
“张哥,这几个是我兄弟,从小一块儿玩到大的。”
刺猬头一一给张哲宁介绍了他的几个兄弟。
体态魁梧的樊胜军,文质彬彬的路南,皮肤黝黑,身形瘦弱,总是一副睡不醒大烟鬼模样的阿三,还有个头矮小,活像一根豆芽似的安小天,还有面貌白皙,绝对算得上是个帅哥的林萧。
他们都不是蜀都人,但是在老家那边犯了事儿,把一个人活生生打成了植物人,然后在几年前跑路在这边的。
这几个人聚在一起,风格迥异,那真是太有意思了。
酒过三巡,大家都有些微醉了,这个时候,安小天提议大家合个影,然后不用手机,还专门跑去附近的照相馆专门喊摄影师过来。
咔擦!
随着闪光灯晃动,一张特别有意思的照片出现了。
当时几个人都喝得有些醉,也没把这个放在心上,只是觉得好玩儿。
但是那个时候的他们,压根儿就没想到,这张照片上,聚集着在不久的将来,在蜀都这座城市赫赫有名的几个江湖大哥。
之后的每一年,他们都会来这间又破又脏的饭馆里喝酒,并照一张合影。
只不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