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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么一个人,打架冲锋的时候自然没有什么废话。
然后两帮人就撕打在一起。
虽然王二麻子那边人多势众,而且都是职业混混,每天打架就跟吃饭一样平常。
但是刺猬头这边却丝毫不落下风,下手一个比一个狠。
张哲宁是里边最能打的,一拳一脚绝对不浪费,每次出手必定能干倒一个。
刺猬头那股子疯劲儿一上来也是挺玩儿命的,一截拖把杆被他舞得虎虎生风。
林萧手里抓的是一条像是铁链又不是铁链的腰带,对着人群就是一顿乱扇,只要挨他一链子,身上必定多出一条血痕。
又黑又瘦,活像个大烟鬼的阿三最不起眼,伸手也一般,但是他特别喜欢玩意儿阴的,背后偷袭,撩阴腿什么的,总是一干一个准儿。
安小天稍微次了点儿,豆芽似得体态,不一会儿就被干翻在地。
方一鸣这段时间每天跟着张哲宁学拳,加上他本就良好的身体素质,动起手来也是一员勇将。
不一会儿,王二麻子那边的人就被打得抱头鼠窜,刺猬头等人足足追了两条街才作罢。
这一战是张哲宁来到东郊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战,以完胜的结果而告终。
当天中午,他们还是在那家大排档大吃大喝了一顿,庆祝这一战的胜利。
刺猬头等人俨然没把王二麻子放在眼里,吃饱喝足之后就散了,该干嘛干嘛去。
张哲宁当时就觉得情况有些不对劲,还出言提醒刺猬头,说是要小心为上,防着王二麻子反扑。
刺猬头听完就笑了,“就那傻逼,有这个胆子吗?操!”
然而后边发生的事,证明张哲宁的提醒是对的。
王二麻子的报复来得很快,被打之后,就召集了更多的人马,在街上到处找刺猬头等人。
很不巧的是,安小天这个倒霉的家伙又被他们给碰上了。
话说安小天当时算是挺机灵的,吃饱喝足后就去了蔡老虎的游戏厅打游戏,出来买烟的时候,正巧碰上王二麻子等一群人。
“安小天!”王二麻子是仇人见面格外眼红,当即怒斥了一声。
安小天斜眼瞥了王二麻子一眼,不屑道,“咋啦,叫你大爷干嘛?”
说完之后,突然冲着王二麻子身后惊叫一声,“卧槽,有飞碟!”
王二麻子等人本能的转过身,想一睹“飞碟”的真容。
趁着这个空隙,安小天拔腿就跑。
他的这招飞碟战术按理来说是十分妥当的,先是不显露情绪,然后突然尖叫一声,转移对方注意力然后拔腿就跑。
只不过,当时要换做刺猬头这类爆发力极强的人,这个战术也就成功了。
但是很可惜,安小天为人瘦小枯干,身高最多一米五,小胳膊小腿,要体力没体力,两条小短腿无论怎么用力也就是那个速度。
跑了大概十几米就被抓住,接着就是一通毒打,这回王二麻子下了死手,连刀都用上了。
毒打一通之后,王二麻子一刀扎进安小天的大腿上,恶狠狠道,“回去告诉你那几个朋友,明天给准备五千块钱,不然的话,老子见一个灭一个!”
刺猬头等人闻讯赶到的时候,安小天正捂着大腿,蜷缩在地上瑟瑟发抖,鲜血流了一大滩。
几人没工夫想别的,赶紧把安小天送到了当地的卫生所,医生说不严重,没捅到骨头和动脉,修养一阵子就好了。
“操,小豆芽,你在这儿歇着,我给你报仇去!”
樊胜军一看安小天这个样子就怒了,当即就要去找王二麻子报仇。
“老樊!”
方一鸣一把拦住樊胜军,“这事儿先别急,咱们得琢磨琢磨。”
“操,还琢磨个啥,豆芽都成这样了!”
樊胜军做事风格是典型的炸药桶,一点就着,但也并非听不进去话那种,方一鸣劝了几句之后,他才愤愤作罢。
一群人聚在刺猬头家里,商量着如何对付王二麻子。
樊胜军的意见是直接抄家伙找上门去拼了,林萧特别赞同这个提议。
小豆芽安小天躺在刺猬头的床上,还不忘一个劲儿的给意见,“我建议智取!”
“操!”
樊胜军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闭上你那鸟嘴,都他妈这操心了,还智取呢!”
安小天不服的争辩道,“也就是他们人多,要是人少的话,今天躺下的就是他们!”
“操,你他妈歇会儿吧!”樊胜军对安小天简直无语到家了。
阿三坐在一边,耸拉着眼皮,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懒洋洋的抽着烟,就像是个大烟鬼。
这个时候,白天有事出门去了的路南推门进来了,他穿衣风格有点像是方一鸣,总喜欢穿一件干干净净整整洁洁的白衬衣,看起来斯斯文文的。
路南这个人有个特点,那就是生气或者喝多了的时候,脸色不会像别人那样发红,而是会越来越白。
别看他平日里斯斯文文的,话也不多,但只要发怒的时候,那双眼睛看起来特别渗人。
“豆芽,咋回事儿?”
路南问了一句,然后安小天就绘声绘色的把刚才发生的事儿说了一遍。
路南听后,从刺猬头的床底下掏出一把匕首就往外走。
“路南!”刺猬头连忙上去阻拦。
“操,别拦我,你们在这等会儿,我去把王二麻子废了!”路南说这话的时候不急不缓,就像是在叙述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一样。
“大哥,你他妈消停点儿吧,豆芽的事是你一个人的事啊,操,先抽根烟,咱琢磨琢磨!”刺猬头连拉带拽的把路南摁在椅子上,然后点了一根烟塞进他嘴里。
路南也不说话,一张脸色变得非常苍白,眼睛一棱一棱的,看起来特别渗人。
几人商议一阵后,决定今晚就给王二麻子来个偷袭。
王二麻子母亲在乡下,他一个人住在一个院子里。
当天晚上十点多,除安小天以外,几个兄弟都手持家伙悄悄朝王二麻子家走去。
樊胜军上去狠狠砸了几下大铁门,半晌后,里边传来王二麻子的声音,“谁啊,大晚上的,烦不烦啊!”
“操,王二麻子,开门!”樊胜军的嗓门儿特别大。
然后里边就没动静了。
樊胜军狠狠揣了大铁门几脚,然后从旁边捡了一块石头就准备去砸锁。
就在这个时候,门突然吱呀一声开了,樊胜军一马当先的冲进去,刚准备抡刀砍人,可是却一下就停住了。
王二麻子叼着烟,站在前边似笑非笑的看着几人。
身后的大铁门再次关上,铁门的两旁至少站了二十几个人,并且有三个人手里是拿着沙喷子的,三把沙喷子,对准了兄弟几人。
沙喷子可不是刀,虽然只有三把,但打出来的全是铁沙子,如果那三个人一搂火,兄弟几人非得被打成筛子!
第九十三章 回马枪()
沙喷子可不比刀,要是刀的话,几兄弟肯定二话不说就冲上去拼命。
沙喷子的威力不大,一般不会直接把人打死,但是在如此近的距离,那三个人只要一楼火,几兄弟身上立刻会嵌满密密麻麻的铁砂子。
“挺牛逼呗!”
王二麻子那张大饼脸,就像是被沙喷子打过一般,坑坑洼洼的,他今天明显是有了准备,猜到了张哲宁等人肯定要来复仇。
啪!
王二麻子一巴掌摔在樊胜军脸上,“你挺牛逼呗,牛逼一个我看看?”
樊胜军瞪红了双眼,但理智还是战胜了冲动,只能强忍着一腔快要爆炸的怒火。
紧接着,王二麻子又挨个给几兄弟扇了几巴掌,打得啪啪作响。
随后眼里闪过一抹阴狠,看着几兄弟阴笑道,“今天呢,我本来琢磨着卸你们几条胳膊腿儿的,但是我突然改变注意了,我心情比较好,放过你们一把,不过吧,你们大晚上的,那么多人跑来骚扰我睡觉,我总得正当防卫一把,不然法律上说不过去。”
瞧见没?王二麻子这个大字不识一箩筐的人,还扯上法律了。
随后,他一招手,恶狠狠道,“给我砍,每人砍三刀以上!”
一群小弟二话不说,冲过来对着几兄弟就开砍,不过很明显,他们都没有下死手的胆量,都是冲着胳膊大腿等不致命的地方砍。
几兄弟每个人身中数刀,却是没一个人吭一声,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
王二麻子哈哈大笑,“你们几个听着,以后每个人,每个月按时给我交三百块钱上来,我以后保证不找你们麻烦,要是谁敢违背我旨意的话,别怪我王二心狠手辣,滚吧!”
王二麻子心里感到十分痛快,有种君临天下的感觉,竟然连旨意这个词都用上了,估计他已经把自己当成了紫禁城里的皇上。
几兄弟浑身是血回到刺猬头的住处,苏薇薇见了差点没尖叫出来。
“你们怎么了!”苏薇薇急得都快哭了。
刺猬头虚弱的摆了摆手,“没事儿,你快帮我们把药箱拿来。”
“要不要去卫生所?”苏薇薇一脸的焦急。
“不用,把药箱拿来就行,皮外伤而已。”
刺猬头等人从小就是混子,身经百战,对于自己身上受伤的严重与否非常清楚,身上的刀伤看起来有些渗人,不过王二麻子那边都没敢下死手,所以都只是不严重的皮外伤,稍微处理一下就行。
“我要杀了王二麻子!”樊胜军在包扎的时候瞪圆了眼睛,吭哧着鼻子,就跟一头发狂的野兽一般。
几人一面包扎伤口,一面商量着怎么找王二麻子报仇。
他们认识王二麻子那么久,还从来不知道王二麻子手里竟然有着沙喷子这样的热武器,战斗力强弱一下就分出了高下。
而刺猬头这边最厉害的武器也只不过是路南身上的一把三菱军刺,就装备而言,双方差了不止一个档次。
刺猬头,安小天,林萧,樊胜军各抒己见,说什么的都有,不过总结起来就是一个办法:和王二麻子拼了。
而阿三,路南,还有张哲宁和方一鸣则是一句话都没有说。
咬人的狗,总是不喜欢叫唤的。
阿三依旧耸拉着眼皮,标志性的大烟鬼的表情,一言不发的蹲在角落抽烟。
阿三此人有个特点,就是不喜欢坐,而是喜欢蹲,而且抽烟也很有特点,别人都是食指和中指夹烟,而阿三则使用食指和大拇指捏住烟嘴,并且总喜欢抽那种劣质的,不带过滤嘴的烟卷。
路南则是一脸惨白的吓人,嘴角一抽一抽的,看上去特别渗人。
张哲宁和方一鸣则是早有默契,两人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待得各自散去,回到住处之后,张哲宁才开口,“一鸣,这事儿咋办。”
方一鸣点了一根烟,长长吐出一口烟雾,道,“我们得抢先下手,不然阿三和路南肯定得闹出人命,我能看出,今天他俩虽然没说话,但都是憋着劲儿的想杀人,如果闹出人命,这事儿就闹大了。”
张哲宁赞同的点了点头,他也看出,刺猬头等人虽然天不怕地不怕,这几人中真正的狠角儿,却是阿三和路南,这点从他们的眼神中就能看出。
从和刺猬头的这几个兄弟接触下来的这段时间,张哲宁算是对这几个兄弟了解了七八分
他们每个人都是铁骨铮铮的好汉,就连安小天,虽然伸手和胆量都弱了点儿,但是碰见事情就算吓尿裤子了也要硬着头皮上的那种。
如果说这群人是一群猛兽的话,那阿三就是一条不折不扣的毒蛇。
这个人不苟言笑,废话也不多,总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但是却十分喜欢玩儿阴的,听刺猬头说过,他们在家乡的时候,有个人得罪了阿三,足足被阿三阴了三次,每次至少都是骨折。
最恐怖的是,那个人至今为止还不知道是谁干的,可想阿三此人的城府和隐忍。
如果说阿三是只毒蛇的话,那路南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盖世魔王。
这家伙发起疯来简直不要命,不要命的人有很多,但路南不仅可以不要自己的命,也敢要了别人的命。
别看他斯斯文文的,在这几兄弟当中是最爱干净的一个,喜欢穿白衬衣,身上只有有一丝泥点子和一丝褶皱,他都不会穿。
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却偏偏是个盖世魔王。
这几兄弟是当初在家乡犯事儿了跑路来蜀都的,而那次把事情捅破天的,正是路南。
据刺猬头说,当时他们和一群人起了争执,双方动起手来,对方人多势众,几人被打得够呛。
突然之间,路南一下就给逼急了,不知道从哪里抓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