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看,那好像是云!”
楚歌和夏暖抬头看去,略带黄灰色的天空上,真的有一大团模模糊糊的东西,若隐若现,藏身在千米的高空上。
“是云!”楚歌喃喃点头,说道:“一年多了,终于又看到了云,不过这云看着好低啊。”
确实低,云层很低,低的跟人一种错觉,仿佛云彩只是挂在头顶的棉花糖,只要翘起脚尖,就能撕下一大团进行品尝。
三人吃饱了,随意抓起一把黄沙,擦去手上的残渍,就上车疾驰而去,由于天空永远是阴暗的,无论是楚歌还是夏暖,都没有感觉到天空中的异常,在阴霾的空气上方,因为低气压而形成的乌云重重垂落着,一场风暴正在酝酿之中。
楚歌的队伍里,缺少一名经验丰富的向导,如果是常年在沙漠附近生活的老人,早就一鼻子闻出不妙的气味了。
甚至,如果队伍里有一头老骆驼,它都能用自己的异常行为,告诉主人们,灾难即将来临,快带着我逃命!
可惜,这只是美好的设想,实际上,楚歌三人仍在茫然不知的驾驶着吉普,欢快的行驶在路线上。
开车10分钟后,楚歌终于发现了异样,天色越来越昏暗,甚至有黑夜提前来临的感觉。
“停车,我下去看看。”楚歌下车,没有熄火,就跳下了车,两台吉普车一前一后停在了一个沙丘上,楚歌跳下车,脚下都是细软的黄沙,他信步走下沙丘,举目向远处眺望,忽然发现一个黑点从远方高速移动而来。
等黑影近了,楚歌才发现,这是一头秃毛的野骆驼,它不知道跑了多远的路,嘴角已经冒出了白沫,双眼血红,兀自狂奔不已。
楚歌好奇的过去,想把这骆驼按下来看看,然而骆驼似乎迸发出了最后的一点力量,竟然甩开了准备不足的楚歌,一下子窜上了沙丘,随后跳进沙丘的背风一侧卧倒,瑟瑟发抖。
就算楚歌再迟钝,他也感觉到了异常,骆驼的怪异行为,和越来越阴暗的天气,都指向着沙漠中极其恐怖的一种天气——沙暴。
“老夏,倒车,我们走!”楚歌大喊一声,跳上吉普车就要逃跑。
然而,远处,一道黑墙扑天盖地一般压了过来,速度极快,楚歌目测,这道恐怖的沙墙,在以每秒80米的高速逼近。
楚歌立即意识到,跑不了了,沙暴的速度接近300公里,吉普车完全跑不过它,楚歌全力冲刺的话,或许可以逃走,但那样夏暖和艾达就死定了。
夏暖也看明白了情况,他冲着楚歌大喊:“我们去坡下躲一躲!”随后松开了手刹,开始倒车,吉普车高速的滑到十几米高的沙丘底部,和骆驼一起,瑟缩的团成一团。
黑墙,或者说沙暴,此刻已经逼近了200米内,几秒钟之内,就将吞没这里的一切,楚歌眼看上车已经来不及,索性直接扛起吉普车,连着车里的艾达,一个大跳,扑到了骆驼的另一边。
一秒钟后,漫天的黑沙狂笑而过,这个小小的沙丘,瞬间就被埋没成了平地。
沙漠中的沙暴,规模差别很大,有些沙暴,规模比沙尘暴也大不了多少,就像大风刮过没有打扫干净的街道,一阵灰尘飘过,就完了,人们抖落一下身上的沙土,就该干什么还干什么去。
而有些沙暴,威力堪称毁天灭地,大沙暴能够将一条河流变成地下暗河,将千年古城彻底埋葬不留丝毫痕迹,能够改变地势走向,甚至影响一地的气候环境。
由其是撒哈拉地区,横跨整个北非大陆,没有高山和山脊的阻挡,气流从印度洋直接灌倒大西洋,这导致撒哈拉沙漠上的沙暴几乎没有任何阻碍,其狂暴堪称世界第一。
每年,撒哈拉沙漠都要发起几起沙尘暴,其中最大的沙暴,扬沙量高达上万亿立方米,几乎相当于将整个塔克拉玛干沙漠从新疆移动到内蒙。具统计,撒哈拉沙漠每年的沙暴所产生的能量,几乎相当于中国总发电量的十分之一。
毫无疑问,毫无准备的楚歌,就在经历这样一场庞大的沙暴,铺天盖地的沙子狂暴的行军,足足半个小时后,天空才重新安静下来。
又过了二十分钟,沙漠表面轻轻一动,一只手探了出来,接着就像美人鱼拱出水面一眼,从沙漠里探出一个脑袋,接着是身体,最后整个人浑身沙子的躺在沙地上,呼呼喘气。
接着又是第二个人。
最后,楚歌自己像蚯蚓一样从沙漠里钻出来,三个人躺在沙面上呼呼的直喘粗气。
“太、太刺激了。”夏暖喘了五分钟,才平稳了呼吸,说道:“刚才真有一阵,我以为自己就留在下面了!”
“是啊,下面太可怕了,黑,热,无法呼吸。”艾达接着说,“要不是楚歌给了我们进化药剂,就真的坚持不住了。”
刚刚的近一小时时间里,三个人真是经历了地狱一般的考验,一开始,夏暖和艾达都躲在密闭的车厢里,虽然埋在地下,但好歹可以呼吸。
然而风沙过后,向上爬的过程,可真是要了亲命了,沙子又热又滑,直往口鼻里灌,而且无论夏暖和艾达如何挣扎,也很难向上爬动1毫米,甚至还有下滑的趋势,幸好楚歌在下面连推带拱,费了好大力气,才把两人都送到了地面上。
喘均了气,三人开始研究下一步计划,随身的所有物资都被深埋沙下了,第一步肯定是要把这些东西都弄上来。
这当然只能由楚歌去办,他穿了两口气,向沙虫一样向下拱着,很快就潜回沙丘底部。
又过了一会儿,楚歌又钻了回来,手里拉着一根高强度绳索,让夏暖和艾达在上面帮忙拉扯,他又回到地下使劲儿往上推,这才陆续的把4个大水箱送了上来。
接下来,装着压缩饼干和巧克力的背包,还有其他的一些小东西,也被顺利的捞了上来。
不过,那两辆车,实在是太大了,累死楚歌也弄不上来,何况被细沙掩埋了一个小时,即使弄上来,能正常使用的概率,也是微乎其微了,只能任由它们留在黄沙之下,被一点点腐蚀侵化。
车不要了,汽油也就没用了,三人坐在沙漠上,大眼瞪小眼,眼前几个大水桶,一包高能量食物,每人一个登山包的户外用品,还有楚歌的高科技小箱子,这就是全部家当了。
从自动化摩托化部队,瞬间降为了靠双腿打天下的土八路,这心理落差,确实有点大。
第一百六十七章 沙漠绿洲()
不过,不管条件怎么艰苦,饭该吃还是得吃,路该走还是要走。
楚歌再次钻进了沙子底部,在两部汽车的中间,找到了那只可怜的骆驼。
骆驼做到了它能做的一切,然而在大沙暴的面前,仍然脆弱无力,楚歌找到它时,它已经窒息而死,楚歌简单的表达了哀悼,随即拔出小刀,嗖嗖的剥掉了骆驼皮,使得它回归自然母亲怀抱的速度,又快了一些。
钻回地面,楚歌把骆驼皮切成了一条条的,连成了一根坚韧的兽皮绑带,把4个水桶捆好,背负在背上。
剩下的一些大块些的骆驼皮,被艾达做成了几个皮带,三人各自系了一两个在腰上,形象就更加惨不忍睹了。
不过楚歌很满意,他看了看三人的行头,大手一挥,喊道:“出发!”
在沙漠中跋涉,最大的危险就是迷失方向。
只要方向不出现问题,一时的缺水,缺食物都可以忍耐,但如果迷了路,在茫茫的沙漠中,那就百分之百的活不下去。而且其中大部分人并不是饥渴而死,而是被绝望活活的逼疯致死的。
曾经不止一次的,人们在距离沙漠绿洲边缘,不到1千米的距离上,找到了迷途者的尸体,他们中的许多人,身上还携带着足以支持一天以上淡水,有些人只要再翻过一座沙丘,就能看到绿洲,然而他们失去了希望,选择一头栽倒,再也不起来。
幸好三人中有楚歌这样的人型GPS电子地图,这才让三人少了辨认方向的麻烦。
这里距离目的地还有1700公里的距离,三人就算体力超群,但这儿毕竟是沙漠,每天跋涉50公里已经是极限了,即使最顺利的情况,也需要1个月的时间才能抵达目的地。
在大漠中跋涉1个月,食物肯定不够,即使能打到些猎物,但维生素肯定无法补充,此外还有其他一些不可预知的风险,所以从这里直接走直线去目的地,显然是很危险的。
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走曲折的路线,从一个个沙漠绿洲,甚至是沙漠聚集点中曲折前进了,楚歌回忆了一下撒哈拉沙漠的详细地图,率领夏暖和艾达,向着最近的一处沙漠绿洲走去。
说是最近的,实际上距离也超过了400公里,而且方向是东北方,而楚歌的目标是在东南方,用了8天的时间,三人才来到这里,而距离目标的直线距离,只缩短了一百公里左右。
沙漠绿洲非常难得,需要种种机缘巧合,才能在茫茫的黄沙里,生出一片能存续淡水,能生长植物,并且不会被风沙掩埋的绿洲,这些绿洲在沙漠里零星的分布着,经常能够存在数百年以上的时间,不仅养育了相当多的沙漠物种,甚至孕育出了一些专属的生命。
楚歌三人站在一块沙丘顶端,眺望着300米外的绿洲,绿洲并不很绿,其中仍然有大量灰色的沙土滩涂,不过密密麻麻的矮小绿植生长在上面,还是显示出了这里绿洲的身份。
最显眼的,是绿洲中一弯月牙形的湖泊,湖泊细长,像美人微笑时弯弯的双眼,清澈的湖水在沙漠中由其显得晶莹,楚歌觉得,这个湖泊如果是在中国,一定会被文人骚客们取上一个类似于“平湖秋月”,“美人眸”之类的骚气名字。
不过这里是非洲,朴素的非洲劳动人民,给这片绿洲取了个名字,叫吐吐哈里绿洲,这是当地土著的音译,意思就是,骆驼饮水之地。
楚歌三人晃晃荡荡的走进了吐吐哈里绿洲,湿润的空气,令人觉得心旷神怡,绿洲的面积不大,最多只有两三个足球场大小,除了一座修建在湖水边上的木屋,没有任何人工的痕迹。
楚歌背着的4个水桶,每桶的容积是60L,总共240L的淡水,这几天里已经消耗了超过一半,艾达这两天为了节省淡水,连澡都没洗,这些看到了淡水,欢呼一声,直接脱下外衣,扑通一声跳进湖水里。
夏暖赶紧回避,远远的躲开,去寻找合适的生活物资,楚歌则缓步来到了木屋旁边,轻轻举手敲了敲门。
里面理所当然的没有任何回应,楚歌推门看了看,屋里的陈设极为简单,木质的桌椅板凳,墙上挂着一把柴刀状的工具,角落里放着两只水桶,就是房间里所有的道具了。不过房间里倒还算干净,证明近期还是有人曾经居住过的。
吐吐哈里是一个小绿洲,没有人常住于此,最多是过往的旅者在此补充淡水,暂时停留,而这样的人十天半个月也不一定碰的一个,自然也就无法形成聚集地。
楚歌转了一圈,伸手从墙上摘下了那把柴刀形状的工具,转身带上房门,向着远处的灌木丛走去,那里可能生长着能补充维生素的好东西。
沙漠里的植物,都显得干枯尖瘦,这样能最大限度的减少水分的消耗,楚歌走出二十多米,在一株矮小灌木上,他发现了一颗椭圆形的枣红色植物。
楚歌把它托在手心,试探着提供给系统,系统很自然的收下了,这证明这种植物是楚歌之前没有遇到过的。
楚歌用指甲扣下了一块果肉,等了30秒,果肉没有明显的变黑,有用舌尖舔了舔,舌尖没有麻木的感觉,这可以初步的判断这种食物是安全的。
楚歌用手擦了擦果子,扔到了嘴里咀嚼,野果子谈不上清甜,但至少不涩口,吐掉庞大的果核,咽下果肉,楚歌等了30分钟,没有出现任何异常。
这就说明果子可以吃了,楚歌扔下柴刀,开始采集这种像枣子一眼的野果,十几平米的这种灌木上,结满了果子,没一会儿,楚歌腰里的三个大号骆驼皮口袋就装的慢慢蹬蹬。
把这些果子倒回小屋,楚歌拎着柴刀继续上路,这次他的目标,是生长在绿洲边上,高大挺拔的几株仙人掌。
仙人掌典型的沙漠植物,多肉而尖刺,在中国古代的医书中,多有用仙人掌入药的记录,主要功效是清热解毒,去火辟邪。对中医稍有了解的朋友就会知道,有这种功效的食物,那味道肯定是好不了,如果好吃,那中国人民早就把仙人掌开发成餐桌上的美味了。
仙人掌肉味苦而寒,不好吃,但其中含有大量的维生素和矿物质,对久在沙漠中旅行的旅者来说,是很好的补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