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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荒野-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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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做什么呢?

    做个帽子?头顶上有头发呢,浪费了。

    做个手套?太复杂了,不会做。

    做个袜子?脚底下打滑,路都走不了了。

    …………

    于是,在仔细的琢磨后,楚歌终于想到了利用旅鼠皮的好方法。

    把两块皮子毛朝外的贴在一起。

    左边打个结,右边打个结,底下打个结。搞定!

    楚歌兴冲冲的把左腿伸了进去,又把右腿伸了进去,最后扯着边缘跳动两下,恩,感觉很舒服,胯下巨大的不文之物终于有了去处。

    半个小时后,楚歌穿着旅鼠皮裤衩,靠在火堆边上满足的睡着了,pp和JJ终于不用再在寒风中发抖了,有时幸福就是如此的简单。

第六十二章 冰湖() 
半夜时分,忽然,一阵“咯嘣咯嘣”的响动传来,声音不大,但在寂静的夜里,分外清楚,楚歌猛地惊醒,向着声音的源头看去。

    一道黑影出现在火光范围外5米左右的地方,正低头啃着苔原旅鼠的骨头。

    楚歌放缓呼吸,默默观察着黑影,从形状上看,这似乎是一只猫科动物,身长在1米左右,身高不到80厘米,四肢修长,尾部却很短,它的警觉性很高,一边用力啃咬着骨头,一边不时抬头看向楚歌的方向。

    这应该是一只猞猁,北美最大的猫科动物,广泛的分布在美洲大陆的各处。这种动物主要以各种捏齿类动物,如野兔,野鼠,旅鼠等为食,本身不具备太大的威胁性。

    楚歌看着猞猁,感到一阵惊喜,这倒不是因为早餐有了着落,而是因为,这是他登陆阿拉斯加以来,见到的第一只中型动物。

    小型动物,可以靠食物里的水分存活,实在干渴的时候,吃一点雪也就可以解决。而像猞猁这种中型肉食动物,必须有可以饮用的淡水资源才能存活,也就是说,在猞猁有效的进食范围内,一定有水源存在,而在水源周围,找到人类的希望也会大增。

    不过,不利的一点是,猞猁这种动物,耐受饥渴的能力很强,有时可以几天不吃不喝,而它一天怎么也能活动上百公里,所以,如果楚歌想找到猞猁喝水的地点,就必须捉住它,由它领着去,不然的话,想在200公里半径范围内找水源,真的是如同大海捞针一般。

    几根苔原旅鼠的骨头,很快就能吃完,要捉住猞猁,必须尽快动手。

    楚歌开始轻轻的调整身形,肌肉蓄力,随时准备动手扑出。然而猞猁的警觉性比他想象的还高,楚歌挪动身体的沙沙声传入了猞猁直立的双耳,它猛的抬头,发现楚歌正盯着它看,立刻丢下没吃完的骨头,掉头就跑。

    楚歌急了,猞猁这种东西,擅长在冰天雪地的环境中生存,要是被它先跑了,自己无论如何也追不上。情急之下,他抓起身边的石刀,猛地向前掷去。

    “嗷!”一声惨叫传来,石刀飞出,正扎在猞猁的左大腿上,锋利的边缘划开了厚实的毛皮,鲜血滴滴答答的流淌下来,猞猁吃痛,更加玩命的逃窜,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楚歌赶了过来,懊丧的捡起石刀,这一下他害怕把猞猁扎死,没敢用力,结果到让它跑了。早知如此,还不如全力来一下,真扎死了,总还有肉可以吃,皮可以穿,好过现在两手空空。

    不过很快,楚歌的希望又重燃起来,在洁白的雪面上,猞猁流出的血迹殷红醒目,即使只借助月光,分辨起来也毫不费力,这样严重的伤势,多少会影响猞猁的行动,自己如果趁机追上去,还是很有可能捉住它的。

    而且,大量失血之后,猞猁会觉得干渴,去找水喝的概率大增,即使捉不住,只要能一直尾随,也有可能找到水源。

    想到这里,楚歌又兴奋起来,他披上鱼皮衣,系上树皮鞋,把石刀别进皮裤衩里,循着血迹追了下去。

    清冷的月色下,楚歌踏着积雪,追踪着猎物,一个小时后,血迹消失了,估计是猞猁的伤口已经被冻住。不过幸好,它的左后腿受了伤,在雪地上奔跑时,无法像平时一样轻稳敏捷,留下了深深的痕迹。

    早上八点,太阳出来了,雪底上的痕迹更加明显清晰,猞猁已经跑不动了,速度明显慢了下来。

    楚歌兴奋,立即加紧了步伐,积雪浅了一些,空气也似乎变得湿润,楚歌坚信,猞猁跑不了多远了,自己很快就能捉住它。

    追着猞猁沉重的足印,转过一棵雪松,楚歌抬起头,希望看到更加清晰痕迹,然而,眼前的景色,却令他呆住了,久久回不过神。

    树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巨大的冰湖,湖面大约1公里宽,上面覆盖了厚厚的积雪,更令他喜出望外的,是在湖的对岸,有一座木制的小屋!

    猞猁的下落已经不重要了,楚歌激动的向着小木屋冲去,踏过积雪的湖面,他终于来到小木屋跟前,平复了一下心情,用英语高声喊道:

    “请问!有人在吗?”

    一片寂静,声音在林间回荡,直到被积雪吸收干净,没有任何回音。

    楚歌又喊了两声,走到门前,拍了拍厚重的木门,原木垒成的木门岿然不动,只发出一阵沉闷的砰砰声。

    楚歌敲了一阵,依然没人应声,他试着推了推门,沉重的木门晃了晃,但是没开,楚歌用力一撞,整扇门竟然倒了下去,碰的一声拍在地上,一股浓烈的灰尘扬起,楚歌连忙后退。

    一会儿,烟尘消散,楚歌小心的走进屋子里,房间里有床,有桌椅,有壁炉,也有火炉,这些东西统统都是手工打造,上面覆盖了厚厚的一层灰尘。

    楚歌有些失望,这里明显是一处废弃的木屋,而且从积灰的厚度来看,废弃的时间已经相当长了。

    四处看了看,楚歌在角落里发现了一把铜质水壶,生满了铜绿,不过似乎还能用。他抄起来仔细端详,壶盖上面写着几个歪歪扭扭的字母,意思看不懂,但能确定是俄文。

    楚歌叹了口气,看来这里已经很久没人来了,不过幸运的是木屋里设施完好,他可以在这里做暂时的休整。

    …………

    两个小时后,木屋里的灰尘已经被打扫干净,大门被重新立起,挡住了外面的寒气。

    房间里,壁炉被重新点燃,熊熊燃烧的火焰,驱走了整个木屋里的寒气。

    火炉也点着了,上面坐着一只铜壶,吱吱的冒着热气,壶里煮着是几丛雪松的松枝,一会儿,松针茶的火候差不多了,楚歌伸手提过水壶,给自己面前的杯子里,满满的到了一杯。呷了一口松针茶,他舒服的呻吟了一声,一个月来的辛苦疲惫,似乎都被冲淡了许多。

    杯子是在房间的一个角落发现的,上面也有俄文字母,楚歌仔细观察,发现在桌子上,墙壁上,也有俄文字母的痕迹,对应的,英文字母却一个也没见过,由此基本可以判断,这座木屋,是18世纪俄国的毛皮猎人们留下的。当时整个阿拉斯加区域归属俄国,俄国每年从这里收获大量的优质皮毛,而在18世纪6、70年代,皮毛价格急剧下降,俄国就将整个阿拉斯加区域,折价700万美元,卖给了美国。

    这么算来,这座木屋已经有200多年无人踏足了!这么长的时间过去,屋子里的大部分设备设施都还能用,果然符合毛子粗旷实用的制造观念

    不过也幸好如此,楚歌才能有一处暂时休整的所在,他吸吸滤滤的把一大壶松针茶喝完,感觉浑身热了起来,于是推门出去,开始巡查冰湖周围。

    呼吸着寒冷而洁净的空气,楚歌在湖边巡视着,他的心底有个疑问:既然湖水已经全部封冻,那猞猁为什么要远远的赶到这里来?要么是附近仍有可以饮水的地方,要么另有玄机。

    绕过四分之一个湖岸后,楚歌找到了答案,在他面前50米的地方,出现了另一个小湖,小湖很小,只有10米的直径,然而湖上不但没有结冰,反而热气升腾,水汽弥漫,整个小湖被白雾笼罩,仿佛仙境一般。

第六十三章 温泉与牛群() 
“温泉!”楚歌情不自禁的叫了出来,他几步赶到近前,细细观看。

    温泉的中心,泉水汩汩的向上涌出,翻出一圈圈的涟漪,小湖的容量有限,泉水满溢后,便自然的顺着地势流出,注入了旁边的冰湖里。

    于是,在温泉注水点周围四五米的范围内,冰湖的湖面没有冻结,露出了碧蓝而幽暗的水体,一只雪兔正蹲在湖边,舔动着水面,看到楚歌出现,大惊失色,一溜烟的逃走了。

    楚歌没有追赶,他走到冰湖边,伸手摸了摸湖水,湖水温度适宜,温泉特有的滑腻感摩挲着他的掌心,于是,楚歌毫不犹豫的脱光了身上不多的几件物品,扑通一声,跳进了温和的湖水里,湖水轻轻荡着,洗去了楚歌身上的泥垢,带走的精神的疲乏。

    ……

    自从发现了冰湖和小木屋,楚歌的日子就好过的多了,和从前比起来,如同到了天堂一般,身体上的疲惫到了临界点,他决定在这里休整几天。

    晚上,坚固厚实的木屋把阿拉斯加的寒风隔绝在外,熊熊燃烧的壁炉把房屋里烤的热气烘烘,坐上一壶松针茶,慢慢的品尝,然后听着寒风的呼啸声入眠,梦境都透着安逸。

    白天,楚歌通常会手持石刀,埋伏在冰湖饮水点的周围,卑鄙的偷袭前来觅食的小动物,兔子,狐狸,豪猪都成为了他的猎物。

    最精彩的是,有一次,他在湖边看见了一只野猪!

    初冬的野猪膘肥体壮,体力充沛,情绪暴躁。遭到楚歌飞刀偷袭之后,不但不跑,反而愤怒的顶起獠牙,向着楚歌猛冲过来。

    100多公斤的野猪,冲刺起来气势惊人,即使棕熊也不愿意正撄其锋,楚歌侧身避开,照着野猪的侧腹轻轻一脚,它就重心失控,摔倒在地,刚刚起来,楚歌已经赶到,照着野猪的腰部猛砸,打断了腰椎。随后找回石刀,一刀割断了野猪的气管,结束了它的痛苦。

    这只野猪够肥壮,洗剥干净之后,一共剃下了七八十斤的好肉,楚歌把他们切成一块块一斤左右的肉片,用松木熏好晾干,做成熏肉,当做下一阶段的储备食物。

    还有猪皮也很有用,经过简单处理,楚歌把它做成了一件衣服,不过只能遮住肩膀到膝盖,两条胳膊和小腿依然裸露在外。

    其他的小猎物,也都没有浪费,兔皮做成了帽子,狐狸皮围在了脖子上,豪猪皮被拆成两半,做了两副护腿。

    御寒的装备一下丰富了起来,鱼皮衣就没有再穿的必要了,楚歌把它改成了一个口袋,可以装些随身物品。

    日子实在太舒服了,晚上喝茶,白天炖肉,困了就睡,无聊了就去捕猎,在冰湖旁的小屋里,楚歌连续休息了3天,仍然不愿意离开,直到第四天早上,窗缝里漏进的刺目阳光把他唤醒,他揉了揉眼睛,站起身,推开窗户,习惯性的向着冰湖饮水点看去,顿时大吃一惊。

    湖边上洁白的积雪已经完全看不见了,被一大片灰黑色所掩盖,而这片颜色本身也在缓缓的蠕动,变换着形状,楚歌运足目力看去,惊讶的发现,这是一大群美洲野牛!

    美洲野牛力大无穷,性情暴躁,而且成群结队的活动。在这片大陆上,除了人类,它们没有任何天敌。此时的野牛群,应该正在为了食物而迁移,这个湖估计是它们记忆中的一个饮水点,等它们喝饱了水,就将启程继续迁徙。

    野牛群不可能一直在雪地里跋涉,拱开雪地寻找到的那一点食物,根本不够满足能量消耗。这些野牛一定是从没有积雪覆盖的地方来的,而且距离不会太远。

    “必须跟上牛群!”楚歌下定决心,牛群轮流喝水,估计距离离开还有一段时间,楚歌连忙开始准备。

    肉干经过熏干和晾晒,重量只剩三十斤左右,鱼皮袋质量不错,应该经得住。再把茶壶和茶杯装进去,东西就基本齐全。楚歌推门要走,想了想,又退了回来,掏出石刀,在小木屋的墙壁上歪歪斜斜的刻了几个字。

    “楚歌到此一游”

    刻完,他走出屋子,把门小心翼翼的推好,向着野牛群摸去。

    近了,楚歌终于看清,这个牛群由上百头野牛组成,其中既有强壮威武的公牛,也有带仔的母牛和小牛,还有老的毛都快掉光的老牛。大公牛们高昂的犄角,在外围警戒保护,母牛和小牛被护在内圈,安安静静的排队喝水。

    楚歌静静的看着,直到最后一批野牛开始喝水,他才慢慢的靠了过去。

    警戒的的公牛没见过只用两条后腿行走的动物,看着毛茸茸的楚歌有些发呆,直到距离4、5米的地方,它才开始喷鼻刨蹄,发出警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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