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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焉点头,二师姐又问:“你确定她是妖?”
颜焉道:“是的。”
二师兄插口道:“你说的这个离歌的修为之深难以想象,他不知道是什么来头的妖。”
颜焉道:“我只知道他是一个山头的妖王似乎,修为也确实是很深,他说他修为已经有五千年。”
大师兄道:“不可能,他至少是一万年的妖了。”
“啊?”颜焉听到这句话有些惊讶。
大师兄道:“听你的描述,他手上的火焰应该是离心火,我只听说过一个人有这火焰,那人很是厉害,我虽然一直不知道那人叫什么名字,但是听你描述,应该就是你说的那个离歌,他却是是不止一万年了,而且来头确实是很大,至于什么来头我也不清楚,若是想要知道只能去问师父。”
二师兄又道:“这人我也听说过,他确实是非常厉害,但是平时为人冷淡且难以接近,又为什么会去找焉焉呢?”
大师兄道:“这也只能问那个人自己了。”
颜焉听他们说话只是不断惊讶,她从没有想过离歌竟然是这么有名,而且有名的似乎不应该和自己能够有任何交道。
二师姐插口问道:“焉儿,师父可说让你再到凡间做的事情有什么用没有?”
颜焉摇头道:“师父他没有说,只是让我好好做,所有一切到时候自然会知道,还说我不能心急,要等着水到渠成。”
二师兄道:“师父自从你走后是越来越少和我们在一起了,他常常是一个人,不知道是在想些什么。”
大师兄,大师姐和二师姐同时都是点了点头。
第111章 踏上新途()
五人坐在凉亭中,丹青山上微风扬扬,但是却没有一人的心情是轻松的,虽然师父说花翎并没有魂飞魄散,但是如今也是和他们阴阳两隔,他们都是长久相处,情同兄弟姐妹,如今一位兄弟离开,怎能不伤心,只是这伤心还是颜焉最重,因为在她心中花翎是代自己而死,心中的难过伤心最为极致。
她一直对秦渊有着若有似无的感情,她到底是初踏人世,秦渊可以说是她认识的第一个凡人,本以为人也是恩怨分明,可是她从未想过秦渊会如此翻脸不认人,仅仅只是因为她是妖怪,就这样狠心,她曾经那些对于秦渊的微弱的情谊在背着花翎一路前往丹青山的路上全部都被消磨干净。现如今对于秦渊的回忆里只有那一手的三师兄的鲜血,只有三师兄临死前那温柔的目光。
五人沉默坐在亭中,间或飞过的蜂蝶还有些声音,他们都是一点声音都没有。
颜焉抬头看了看天上的蓝天白云,站起身来道:“师父让我快快下山,我就早些去了,我一定会争取早些将三师兄从阴间带出来的。”
四人向她点点头,大师兄先道:“焉儿,这事情还是像师父说的,水到渠成,你不要太着急。”
大师姐二师姐二师兄三人也是向颜焉这样说道,颜焉点头说自己一定不会着急,定会耐心遵从师父的吩咐。颜焉没有再去向师父拜别,大师姐二师姐二师兄三人还是将颜焉送到了那株桃花树下,桃花纷飞,桃花依旧笑春风,人面不知何处去,颜焉看着三人中少了一人,悲伤又涌上眼眶,转过头,避过师兄师姐,二师姐走上前去,抱了抱颜焉,轻声说道:“自己去凡间小心些。”
颜焉伏在她怀中点了点头,又抬起头向着众位师兄师姐拜别。
又是看着师兄师姐衣袂飘飘在风中渐渐隐去,颜焉才又踏出丹青山的结界,这一次踏出结界的心境和第一次时已是完全不同,那时候还带着对于凡间的好奇与欣喜,而如今却是心中充满了疲惫,凡人的心思她从没有想过会如此复杂,虽然仅仅只有半年时间,从孤身一人下山到背着三师兄的尸体回山,她从未想到自己会变成如今这样。
颜焉叹了一口气又抬头看了看不再如自己第一下山时候青翠的山峰,那山峰变得灰黄,如同此时自己的心境,沉重地脸上扯不出丝毫笑容。
又走了几步,忽然听到一声悠扬的树叶吹出的哨声,她抬头向那声音源头处看去,只见树丫上正是坐着离歌,他一身红衣,如树枝间开出的花朵一般。颜焉看着他坐在树枝间手中拿着一片微黄的叶子,放在唇边,乌发垂下,身后漫山遍野的黄叶朦胧地全部变成了衬托,离歌美得不似凡间的景色。
颜焉轻轻咳嗽了一声,离歌转头看她,从树上跳下来,走到她身边,轻声道:“你回来了。”
颜焉抬眼看着远处的山峰,和秋日里并不浓烈的阳光照在每一处山峰上,有着美丽的光圈,离歌在她身边默默并不说话。
昨日颜焉回山之后他便是在这清平山附近,并没有走远,生怕错过了颜焉,他看着颜焉脸上的哀伤自己心中也是带着伤痛,关于分离出的魂魄是谁当时他来得晚了并没有看到,只是凭借颜焉的描述,也猜出该是沉晏没有错,看来沉晏并没有忘记画兮,想到这里离歌转头看了看颜焉,她是画兮,又不是画兮,她就是颜焉,也许有着画兮的一部分,但是绝不是画兮,从前自己是因为画兮而来接近颜焉,可是现在在他心中颜焉便是颜焉,并不是画兮,可惜沉晏还是停留在从前,时间却不再是从前。对于沉晏的离去,离歌心中还是存在着一丝庆幸。
颜焉看了一会儿远方的太阳,又忽然转头道:“你以后会像秦渊那样吗?”
离歌一愣,脸色正了正,看着她道:“不会,无论如何,我总是站在你这一边的。”
颜焉将目光从远处收回,问道:“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这一问不在离歌预料之中,他微微一怔,笑道:“因为我想娶你回去做压寨夫人啊。”
颜焉瞥了他一眼转过头便走,离歌忙跟上她转过话题道:“你现在打算去哪里?”
颜焉并不理她,步子只是走的极快,离歌口中吹出一声响亮的口哨,马蹄奔腾之声响起,不一会儿一白一黑两匹马便出现在两人眼前,那黑马颜焉是认得的,正是离歌的那匹墨,而那白马颜焉并不认得,白马通体雪白,一根杂毛都没有,只有额间又一片花瓣状的红色毛发,宛如女子的额上的花钿,看那马的神态模样便知道不是凡品,那白马极听离歌的话,离歌一个示意,白马便走到颜焉身边,颜焉伸手抚摸白马额头,白马对她也是极为温顺,离歌声音温柔,道:“这白马是我寻来送你的,极通人性,虽然比不上墨,但是也是一匹极为难得的好马,不知道你喜不喜欢?”问话里带着小心翼翼,完全不是他平常的模样,像是初次送礼物的小男孩一般,那样小心翼翼,那样患得患失。
颜焉点了点头,抬头道:“我很喜欢,谢谢你。”她脸上虽没有笑意,但是也看得出来是喜欢这白马的。离歌看到她的神情也是心中舒了一口气,又像是得到肯定的孩子一般舒的那一口气。
离歌先是翻身上马,颜焉同时也是翻身上马,颜焉因为情绪还未从三师兄死去的伤痛中回复过来,所以对于这白马夸赞并不多,其实若是在平时,她定是要高呼这马实在是漂亮的。
马蹄奔腾,踏上的又是新的路途。两人这次走的并不是向着小桥流水的江南,而是风沙漫天的塞外,这并不是因为颜焉不再喜欢江南的风景,而是她不愿意再去看那些景色,不愿意再触景生情,再想起三师兄临死时候的目光的鲜血。不愿意再想起那天的夜空,那天的月光,那天的风雨,她心中本从无秘密,从此以后却有着一个谁也不曾知道的秘密,那就是一个被尘封起来的名字,秦渊,她将玉佩抛给秦渊,已是代表了两人恩断义绝,从此无情,这样的结局是谁也不愿意看见的,可是又没有人能够改变,因为过去就已经过去了,时光倒流是永远不可能到达的奢侈。
这两天她常常想起风千叶所说的那段过去的错误,她掌心还留着三师兄临终前写的两个字,勿念,这两个字虽然并没有在手下留下痕迹,但是那字的痕迹却早已停留在心上,那字的触感也仍是留在掌心,她握着缰绳的手紧紧握了握,自己当初的选择便是一个错误,这个错误害得是自己,更是害了三师兄,有些事情错了就是错了,当回头看时候已是无能为力,错误的后果却是残忍地令人措手不及。有些事情曾经幻想时候是无限美好,然而到了真正开始的时候,却是状况百出,因为别人的选择并不是自己的控制,一个小小的拐弯最后便是一个大大的错误,这错误谁都不愿意面对,谁也不能面对,但是谁也不能拒绝面对,无论是怎样的残酷和伤痛,无论是怎样的寒冷和彻骨,都是不能改变的现实,但是那个选择的从前无论旁边的人怎样劝阻,自己都还是停留在那个美丽的幻想中,以为一切都会像想象的轨迹发展,只有直到最后的现实来临的时候,才会面对到自己当时是错的多么厉害,自己的幻想是多么的不合实际,所谓的吃一堑长一智便是如此,但是对于人来说,很多时候吃了一堑,也并不一定能够长一智,因为选择的时候往往感情占了上风。
花翎的一句勿念是对颜焉的宽慰,但是对于颜焉,这两个字对于她来说只是更深的惭愧和歉意,满天的星光,一地的鲜血,花翎眼神渐渐散去,手中的余温渐渐消失,那一夜的情景,颜焉记得是那样清晰,甚至一闭上眼睛便能够回到那一夜,回到那个自己不敢面对的现实。
去往塞外的路上,颜焉策马而行,路上不休不眠,离歌也是陪着她,并不劝阻她,只是与她并肩而行。两匹马也是神骏,饮一次水,吃一些草便能够跑上很久,两人的头发在风中飞扬,而颜焉心中的悲伤却并不能够在那风中飞走。
塞外的风景与江南和中原都是大有不同,两人所去的北方原属于布刹国,只是今年方才收入乐国版图之中,不同于布刹国靠近中原部分,这最北方上,都是骑牧民族,对于乐国并看不上,对于将军王出身的布刹国开国皇帝都是崇拜的紧,而且这些地方民风彪悍,所以对于这里的治理,萧常洛采取的缓和治之,慢慢来同化。
第112章 又遇故人()
到了戈壁滩边的金戈城,颜焉先是勒住马,抬头看着天边的残阳如血映照在城墙上,远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派塞外景象开阔无比,看得人心中也是开阔了许多。一白一黑两匹马映在这残阳中,他们是在看风景,两人也同时成为了别人眼中的风景,路过的行人都是驻足看着两人。
颜焉身上穿的是一身白衣,发上插着一支白玉簪,并没有再插翩若,妖中虽没有披麻戴孝的习惯,但是颜焉还是不愿意身上有太多的色彩。离歌则是一身红衣在马上,两人一红一白,在风中都是衣袂飘飘,乌发在风中飞扬。
颜焉看着远方的落日将要落下时候方才又驱马而行,进到城中,两人找了一家客栈住下。
晚餐也是在这客栈中吃,西域人和南方人长相上截然不同,颜焉和离歌的长相还都是南方人细腻优美的长相,不同于西域大气粗犷的长相。西域的菜式也和南方菜式大相径庭,南方菜肴精致小巧,而西域则不是如此,颜焉并没有叫荤菜,只是叫了素菜,离歌也是陪着她一起吃素。
金戈城地处西域关塞要处,向西而行是与外族通行贸易之路,向北则是防御外敌入侵的关键。所以金戈城中商贸繁华,人口众多,流动性极大,但是守卫的兵士也是不少。这里胡人与中原人交杂,更是有不少兼具胡人与中原人血统的人,胡人不同于中土人士,多为高鼻深目,有些甚至眼睛颜色不少黑色而是碧蓝颜色。金戈城商贸繁华,占地面积不小,处处皆是市场交易,而且白昼黑夜都不停息,即便是黑夜,在市场地区也是灯火辉煌,人声鼎沸。
颜焉和离歌坐在客栈中吃饭,金戈城落日刚完,黑夜降临,但是只是夜市初上时候,街上的行人比起白日里并不少,颜焉从未见过胡人,所以初来金戈城眼睛里充满了惊讶的好奇,她从前听过三师兄讲过胡人的故事,描述过胡人的形貌,但是从未见过,如今见到胡人,好奇中不免又想起三师兄,又升起悲伤。
离歌早已看出颜焉心中所想,所以也并不多说,只是指着过往的有些胡人服饰给颜焉讲解这些胡人也并不是同一族群,不属于同意国家,每人服饰中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离歌讲着这些故事只是为了稍稍转移颜焉的注意力,使她稍稍忘记三师兄的事情,能够开心一些。来西域这数日上,他从未见过颜焉展露笑颜。
两人坐在客栈中吃饭,来往行人仍是总将目光放在两人身上。其实两人的打扮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