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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万人迷-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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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人,陪我们共度余生,但是外面的人都很怕我们,他们讨厌我们身上的毒,讨厌蛊,他们一看到我们就叫我们妖人。

    那些人被带回来的时候都不情愿,但是后面都爱上了给他下蛊的人。

    我觉得我的另一半应该也是这样的。

    二十岁那年,我出寨去江南,遇到了一个人,当时我并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看到我的装扮的时候,没有害怕,而且若若大方地看了我一眼,还笑着对我点了点头。我没有跟他交谈过,只是坐在他旁边的桌子上看着他。

    他在那里坐了一下午,客栈整个二楼的人都在看他,我想只有这样的人才配的上我。

    我在经过他身边的时候,给他下了点毒,然后等他回房的时候,我就站在暗处等,等到那个毒发作,他倒了下午。

    我把人抱到自己房间,把自己的蛊下在他身上。

    他醒来的时候明显很迷茫,我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赵于归,你是谁?”

    “我是你未来的相公。”

    我没想到的是,他居然控制了自己体内想吸血的欲|望,趁我出去帮他叫小二烧水给他沐浴的时候,从窗户那里跳出去跑了。

    这真让我恼怒。

    更让我恼怒的是他居然吸了别人的血,来养我的蛊。

    我去找赵于归,却看到了让我惊讶的一幕。

    外面的人果然跟寨子里的人不一样,我看见一个男人把另外一个男人压在树上亲,手还在对方的衣服里摸,亲人的那个我倒是看清了脸,被亲的那个我只看到了一个弧度优美的下巴,只是这样倒罢了,不远处居然还有一个男人在看。

    他们做这种事,还喜欢被人看吗?我听到那个人的呻|吟声,我觉得我的于归叫起来一定更好听的,他们实在太专心了,根本没有发现我的存在,我笑了笑,决定明早再来找我的于归。

    正式见到那个被亲的男人的时候,我只觉得真讨厌,浑身上下都透着我讨厌的气息,尤其是他居然拿雄黄粉那些东西来对付我的小宝贝们,他还是养了我蛊的人,呵呵,我一定会好好对待他的。

    被他一气,我把他带回了寨子里,寨子里的人都问我,这是不是我选的未来一半,还说他很俊,我看着这个叫席灯的男人,他除了眼角那里有颗泪痣,比较独特,哪里比得上我,赵于归怎么会那么没有眼光喜欢上他?他醒了之后,嘴巴十分欠扁,我想了下,决定把失心丸给他吃,我要把这个男人变得面目全非,我就不信赵于归还会喜欢他。

    但是我想我干了件错事,但是我有时候又觉得自己做对了。

    我居然对阿傻动心了,在他抱着我的时候,我居然想摸摸他的头,然后还想亲他,很想亲一亲,我想知道他会不会叫出像当初那样的声音。

    这并不是我做的唯一的错事。

    我想我这辈子最后悔的是把我的阿傻打下了悬崖,我的蛊死了,我再也感应不到了,被下蛊的人永远不会知道,那个蛊对我们的意义,他们只道我们残忍霸道,可是却不知道我们这辈子只会养一只同心蛊,同心蛊死了之后,我们也不会再找其他人了。

    打下去的那瞬间我突然明白了什么,这个世间,我爱得更多是自己罢,要不然怎么会怀疑,看到赵于归跟着跳下去,我就知道败了,不仅仅是我一个人败了,我旁边那三个都输了,他们输在爱自己更多,那个叫恭觅陵的,我很鄙夷他,他没有跟着往下跳,和他对视一眼,我便明白我跟他是一样的人。

    蛊死了之后,我们还继续搜山,一个月之后,左垣之走了,两个人之后,凤禾走了,半年之后,恭觅陵和我一起看到了两具白骨,恭觅陵只匆匆看了一眼,便转身走了,也离开这座山。我亲自埋了那两具白骨,亲自刻了墓碑,我没有刻名字,只刻了一句诗句,“南风知我意,吹梦到西洲”。

    若是真的能懂我的意,我希望阿傻能来我的梦里看看我。

    之后,我便回了寨子里,一呆便是十年没有出寨,再次出寨,是带寨子里的少年少女出去经历些事情。

    我让他们先自行游玩,我决定独自一人出去走走。

    在路过一个凉茶摊的时候,我看天气炎热便坐了下来,老板是个男人,背对我站着,我正准备开口,就听到一个声音。

    “阿席,今天太热了,我们待会就收摊。”

    我愣住了,我看到那个老板微微转过身,“好啊。”

    那个老板说完便走到一张桌子面前,准备收钱,我注意到他的腿脚不便,似乎右腿瘸了。

    那个老板转过身,他看到了我,他对我笑了下,“客官,喝凉茶吗?”

    我直接从凳子上起来,转身走了,只当自己没有听见后面人的声音。

    “真奇怪,他走那么急干嘛?不喝就不喝吧,于归,人都走了,收摊收摊。”

    他当然认不出我,我的脸自上次被那凤禾抽了之后,脸上留下一条很长的疤,我并不像去掉那个疤,我每次照镜子,我就会摸那个疤,就会想起那天的时候。

    这次带寨子的人出来,为了避免照那些闲人看,我把自己易容成一张很平凡的面容。

    我像逃难一样走得很快,原来他没有死,原来他没有死,我笑了出来。

    后来,我知道原来恭觅陵那三个人都遇到了赵于归和席灯,只是他们的做法跟我一样,没有再去打扰,顶多易容去喝一碗凉茶。

    第二天,我再去了那个凉茶摊,他似乎也认出我是昨天那个落荒而逃的客人,笑了下,问我——

    “客官,你今天想不想喝凉茶?”

第3章 。0我在娱乐圈拆cp() 
“席灯!席灯!”

    似乎全场都在喊他的名字,灯光打在他的身上,万众瞩目。他皱了下眉,由于刚脱离一个世界就进入另外一个世界,让他头现在很疼,还有着一点缺氧的感觉,他甚至没办法吸收全文的剧情。

    席灯抬起手抚着自己的额头,全场还在喊他的名字。

    “咚。”

    席灯倒了下去,倒下去的那瞬间他看到的是——灯光。

    刺眼的灯光。

    全场陷入死一般的寂静之后,到处都是尖叫声。

    在最后的瞬间,他似乎听到了作者君的声音。

    “啊,穿错时间了,要再来一次。”

    “你有没有见过一种花,它的名字是风信子,据说这种花蕴含着一个可歌可泣的同性恋故事。希腊神话里阿波罗喜欢上了一个美少年,可是西风神也喜欢阿波罗,于是嫉妒了,在一次阿波罗投掷铁饼的时候,西风神将铁饼吹向了美少年的头部,血液从美少年的头部流出,长出了一株花,那株花色泽艳丽,花香浓郁,那就是风信子。它的花语是点燃生命之火,便可同享丰盛人生。这种花在我家后花园种满了,西德老师来的时候,瞬间被这些花迷倒了,几天之后,他便要求我躺在那些花上。我不知道西德老师想做什么,当他脱下我的裤子的时候,我只是看着他,父亲说要我听家庭教师的话。我不清楚他对我做了什么,我只知道那天下午花香真的很浓,我在花丛中浑浑噩噩。

    一个月之后,父亲突然让人捉住西德老师,让他跪在我面前,我看着我这位风度翩翩的法国老师哭得鼻涕水都出来,我蹲下去,把自己的手帕递给了老师,可是老师哭得更凶。我听见父亲抱着我说对不起,我听见西德老师在求我放过他,我做了什么吗?当天,父亲一枪打中了老师的心脏,我看见老师那双漂亮的蓝色眼睛失去了光芒,他在死前说了一句话,我没有听清。

    后来,我独自去了后花园,我蹲下身,摘了几瓣花瓣放入了口中,好像并不甜。

    ——2005。4。4晴席灯”

    “先生,您的孩子有重度自闭症。”

    沉默了很久之后,第二个声音才响起。

    “……那应该怎么办?他才14岁。”

    2015年。

    席灯低着头玩手机,其实也没有做什么,就是刷微博。

    化妆师一边给席灯化妆,一边说,“小席,微博有这么好玩吗?我也关注了你,都没看你发什么微博。”

    席灯没有抬头,“那个是公司在打理。”

    化妆师说,“难怪了,都是一些宣传新歌的微博。”

    席灯突然抬头看着化妆师,尽管化妆师见过席灯那张美艳过度的脸无数次,但还是被对方所惊艳,心跳加快。造物主怎么会创造出这么完美的面孔,这样挑不出任何问题的皮囊。他控制不住自己,手摸上了席灯的脸,停留在席灯那双墨绿色的眼睛边。

    席灯是混血儿,一双墨绿色的眼睛吸了无数粉丝,粉丝们都说,席灯眼睛永远是忧郁和孤独的,似乎藏着另外一个世界。

    席灯看着化妆师摸着自己的脸,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他只是单纯地看着化妆师。

    门突然从外面被打开。

    “妆化了好了吗?”开门的人是席灯的经纪人丘达。

    丘达话刚落音,就迅速转身关上了门,然后走了过来,直接把化妆师的手给打开,声音很冷,“你在做什么?”

    化妆师喉咙一紧,说话声结结巴巴,“我……”他对上了席灯没有任何情绪波动的眼神,“我在帮小席化妆啊,是吧,小席?”他对席灯讨好地笑着。

    丘达却没有看席灯,冷笑,“你当我刚刚瞎了吗?滚出去,以后不需要你帮他化妆了。”

    不管化妆师怎么说,丘达直接把人给轰出去了,并且说,“如果我发现你还来纠缠小席的话,我会让你在这个圈子里混不下去的,识相的话,你知道怎么做吧。”

    丘达把人赶走之后,终于看向了席灯,眼神变得无奈。

    “小席,你答应过我的,离这些人远一点。”

    席灯眼睛闪过迷茫,“我没有靠近他们。”

    丘达看着对方那双墨绿如宝石的眼睛,在心里叹气,“算了,怎么讲你也不会听,不过答应我,最起码不要上床,最好亲都不要,抱都不能有一个。”不能让别人发现你是这样好接近。

    丘达不是第一次带明星,他带过很多明星,在圈内的名声很高,半年前,他接了一个组合,一个组合,清一色的小鲜肉,很容易红的一个组合。丘达本来不想再带新人了,但是公司硬是让他放下手里的其他明星,让他专心带这个新人组合,他有些不满,甚至放言,“如果我觉得那些新人不过关的话,我会直接把合同撕掉,不会签的。”

    但是见到那个组合的第一天,他便默认了自己是这个组合的经纪人。

    那天他没有选择坐电梯,而是走了楼梯,在楼梯间,他看到一个青年。那个青年黑头发,却拥有一双墨绿色眼睛,坐在台阶上,看到丘达之后,没有任何动作,只是看着他。

    他却情不自禁走上前,弯下腰问,“你是谁?”

    那个青年无论是唇形还是唇色都很漂亮,非常适合亲吻,丘达只看了一眼,便下了判断。

    “我是席灯。”

    他听过这个名字,那个组合里的主唱名字就是这个。

    丘达笑了下,“你好,我是你的经纪人丘达。”

    那个青年站了起来,他才发现对方很高,起码有1米八三,“丘达?”

    “恩,你可以叫我达哥。”丘达发现对方的表情真的太平静了,像极了一个木偶,做工精致的木偶,“为什么坐在外面,不进房间?”

    青年沉默了下,才说,“我只是想坐这。”

    丘达带了这个乐队半年,逐渐也摸透乐队五个人的性格。

    唐碧南是组合里的主跳,跳舞非常好,谢柏是组合里的副主唱,音域很广,戴谦是组合里的乐器手,各种乐器他都会,卫朗是组合里的门面担当,组合里的人擅长,他都不差,一张帅脸抹杀无数菲林。

    而席灯,作为组合里的主唱,他话很少,如果不是别人主动找他说话,他都不会跟别人说话。说实话,他的性格非常不适合娱乐圈,但是他那张脸太适合这个圈子。丘达曾想过,让席灯去演戏,但是丘达在听过席灯唱歌之后,便放下了的想法。

    他的声音太过迷人,太过诱惑人,像足了传说里的海妖,用歌声引诱世人。

    由于席灯的性格和他一出道就过高的人气,组合里的四个人都暗暗地排斥席灯。

    这是丘达知道的事,但是没办法处理。

    他只能两边都敲敲边鼓,可是席灯这边,无论丘达怎么说,要他多和组合里四个人说说话,他还是原来的样子。

    不过那四个人在外面还是很懂事,只要在镜头下,都不会跟席灯表现得太生疏。

    现在小女孩都喜欢看腐一点的东西,公司自然也会这样包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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