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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门庶女-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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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辰州就是江南地境,又行了两日,温明朗便到了渭州。

    南方多水,江南的屋舍临水而建者比比皆是。入夜时,温明朗在离城较远的一处客栈落了脚,顺道喂喂比他还饿的小马驹。

    这间客栈楼高宅大富丽堂皇,进出者非富即贵。小二见他长衫窄袖,身形也比一般的南方男子略高大,脚踩的一双皂靴似是京城人士所穿,心道必是哪位官老爷南下微访,丝毫不敢怠慢,恨不得背着这位着便服的官老爷上楼。

    像这种京城来的人大多都极少感受过江南水乡的气息,渔水而居的乡野生活怕是比书中黄金更为稀罕,小二暗暗盘算了半响,最后在东南角的一间雅间前顿住,咧开牙嘿然一笑:“小店简陋,招呼不周之处,还望公子海涵。”

    见他面若朽木,小二的笑意尴尬地僵在脸上,悻悻然推开房门,扑面而来便是一股淡淡的艾草熏香。南方『潮』湿,艾叶有极好的除『潮』功效,故而在这样的店里尤为常见。

    屋内仅有一张雕花木榻、一面墨纱屏风以及两桌三椅,另有几本古书置于床头的竹柜上,平添几抹雅气。微微敞开的百叶窗外的横木上设有几株矮木,看似简陋,实为清爽。

    此番气派,倒真是与江南的清雅相符。

    这人的脸虽白净,但跟块黑炭似的没啥区别,小二在心里默默评估了一番这位京老爷,留了几句话便拉上房门退了出去。温明朗搁下行李,推开窗瞧了瞧,一条清幽幽的溪流正从下方潺潺横过。

    天已黑尽,粼粼河面投『射』着岸上零星的灯盏,夜温下降,习习冷风也扑面而来。

    发了会儿呆,温明朗哆嗦着合上了窗,眼角瞥到楼下墙尾处闪过一个灰不溜丢的人影,拉窗的手忽然顿住,待他细看时,那人影早就消失了。

    客栈投宿者甚多,偶有看对眼的一男一女或两个男人私会于小树林倒也是常事,虽然他有点不理解这些人为何不在房间内行事,如此倒更为妥当。这般想了想,他便舒开了眉,拉窗之后小憩半会儿,等肚子开始闹腾时方才踱下楼要了一碗羊肉烩面。

    吃完面后,温明朗就出了客栈,后院马厩里的小马驹见他走来,连连喷鼻甩头,栓在另一个马槽的那匹小红马则不停地往它这边凑,哼哧哼哧,似是在耳语呢喃。

    在马厩旁逛了一圈,他便沿着驿馆前的那条小径走去,此处较为僻静,偶有几户零散人家,隔窗的烛火朦胧映出,倒也能依稀照见石板小路。

    拐了几处小道后,温明朗步履加快,在一堆草垛后隐下身来,仔细一看,果见几丈开外处有一个鬼祟之人正试探着往这边走来。

    夜黑风高,此处地势偏远,两道又没有烛火,只能依靠远处的屋舍火光辨别。那人走近了,却意外发现自己跟踪的目标已经消失,茫然四顾,踌躇不前。

第17章 江南之行【二】() 
来人身形瘦小,浑身上下只余一双眼睛没有被黑布蒙住,见自己被逮住,愣怔片刻,拔腿就跑。

    然而——

    温明朗按住他的肩头,手腕轻轻转动,意欲逃跑之人的身子就被掰了过来,不及他反应过来,面上的黑布便被大力扯下。

    一张俊俏的面容乍现。

    “我就知道是你。”他的眉头紧拧,不悦的气息扑面而来。

    温明姝尴尬地挠着脖子,低头不是,抬头亦不是。

    两道皆是几尺高的木丛,夜风刮过,惊起木叶嗖啦啦作响。

    她知道,大哥定不会轻易饶了自己。

    然而等了良久,都不见大哥动手,温明姝小心翼翼地抬了头,竟被他一把提住,往来时方向走了去。

    “何时来的渭州?”

    “入……入夜之际方到。”

    “可有落脚之处?”

    “就在大哥的隔壁……”

    温明朗的步伐顿住,横着眼扔下提在腰间的人,打鼻腔内冷哼了一声,皮不笑肉也不笑:“竟不料,我被一个黄『毛』丫头跟踪了几日都不曾察觉。若非我方才在马厩里发现了那匹小红马,还不会想到在客栈外鬼鬼祟祟监视我的人就是你。”

    驿馆前的两杆灯笼光芒四『射』,将数丈开外的小径都照亮了,温明姝悻悻地爬起来拍了拍膝上尘土,抬头打量了一下兄长,双瞳里的灯火掩盖了他本来的神『色』,周身散发出的气息比这夜风还要刮骨。

    但令她诧异的事,原以为古板的大哥会怒斥她一通,然而温寺卿只是瞥了她一眼,便兀自朝客栈的方向走去了。

    最近都在提心吊胆地跟踪大哥,如今被戳破了,反而踏实不少。回去安安心心睡了个觉,天明之际,客栈往来之行人喧嚣声渐沸,温明朗拖着一身极简打扮的小妹到楼下吃了碗牛肉臊子面。碗里浮了层厚厚的金黄油皮,拿起筷子戳破油面挑起几根细细的面条,金黄透亮,香气扑鼻。

    江南一带盛产茶叶,茶树秋季结果,入冬便自行剥落,届时则会有不少『妇』孺去茶园刨取茶果,以此变卖钱财。而这些茶果多被炸成了油,金黄清香,是不少粮行的首选油料,且因其出产盛多,故而价格极为便宜,颇受普通市井小民的喜爱。

    而这碗中之油,就是茶油。浓醇酣香,油而不腻。

    吃了十多年,都不曾厌倦。

    见她挑着几根面条发愣,温明朗放下了筷子:“怎的,吃不惯这里的东西?”

    温明姝回过神来,眼角一弯:“这面太香,我有点不舍入口,唯恐糟蹋此等尤物。”

    温明朗的眉梢猛地跳动了一下,此前他还在称赞小妹落水后『性』子大变,没了往日的惹人厌,反倒是规矩了不少,如今看来,是他多虑了。

    爱吃不吃!

    闷头重拾筷子扒完了面食,温明朗去柜台结了账,顺道又和掌柜的说了几句话,待她吃完,两人这才出了客栈,往左边的那条小道行去。

    乡野间的青草泥香在清晨渐渐蕴开,徐徐前行的马儿偷偷啃了几口沾了薄雾的嫩草嚼得正欢。离了客栈的那条小径,道路便宽阔了起来,此去一直延伸,路面也愈加平坦洁净。

    “此番你定是背着二娘和老太太出来的吧。”温明朗走在前方,头也不回地问道。

    穿着青褂小袄的少女慢悠悠地跟在他的后面,看不见其面相,也辨不出这句话中的喜怒,思忖片刻,她点头应道:“嗯。”

    跟着温明漠留出府多次,门道也『摸』清了不少,这次出来,反倒是熟门熟路的。

    只是,她这一出府便是数日,就算温太傅再怎么疼她,恐怕老太太那里是不会饶了她的。

    这一点,温明姝心里是清楚的。只是,上辈子的自己死得太过冤屈,而如今段天胤正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份不择手段得到的荣华富贵,她不甘心。

    为了自己、为了那还未出世的孩子,也为了温明言,就算太傅要活寡了她,她也不会放弃任何揭穿段天胤那张丑陋面容的机会。

    得了她的一声“嗯”之后便再未言其他,温明朗勒住缰绳,回头瞧了一眼趴在小红马上的小妹,眉头又是一跳。

    “你可知为兄此行是有公务在身?”他温声问道。

    温明姝头也不抬地又回了他一个“嗯”字。

    “此行路途艰难,我也是头一回来江南,路途甚是陌生,听闻江南一带偶有山贼土匪之流作祟,他们极爱抢些年少貌美的女子做压寨夫人,若真遇上,我怕是没有能力护你。且这路上所食所宿不能太过铺张,毕竟花的是公费,要报销的。你若觉得清苦,我可雇辆马车送你回京。”

    “不。”

    很明显,她不受恐吓。

第18章 江南之行【三】() 
浮山县坐落于渭州西南边界,地势偏低,多山丘,气候也较之温和不少。

    行至申时左右,温氏兄妹便入了浮山县城,此处屋舍老旧,街道上行人稀少,两道摆摊者多为老人,皆是拢袖斜倚摊前,听天由命似的等待着客人的光顾。

    打一入城,温明朗便感觉到这里一派死气沉沉,勒住缰绳缓步走在街上,往来者见二人衣着气质不俗,便恭恭敬敬地让到了一旁,满心疑『惑』地注视着他们。

    浮山县穷,人们多以耕作为生,常年劳作在田野间,就算再有精神,也会被这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所疲倦。当年段天胤对她说,他不想这辈子就为了柴米而活,他不甘无为,不甘被生计所困。

    他还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不知何时,温明朗已经下了马,握紧两匹马的缰绳在前方走着,身形俊逸,刚正不阿。

    温明姝凝视着他的背影,忽然开口道:“大哥,你是何时开始怀疑段公子的?”

    那人身形微顿,复又前行,语气依然严肃:“有人借戏班之手将真相告知于我,我又岂能不知?数日前京城就开始流传南郊之事,想来必是知情人所为。只是我有些不明白,那人既然知道事情原委,却不来大理寺作证……”

    她能问出这个话来,温明朗自是清楚她也看破了除夕夜里的那出戏,难得笑了笑:“你又是何时开始怀疑段公子的?”

    自从她成为温府四姑娘之后,她就时常听闻周遭的人说这位庶出小姐素日是如何刁蛮机灵的,若自己能及真正的温明姝那般聪明,又何至于让段天胤逍遥这么久?

    “我只是觉得他配不上二姐罢了。我没有大哥的脑子聪明,怀疑不怀疑的,倒是不敢瞎说。”片刻后,她从马上跃下,快步来到温明朗身旁,挽过他的手,偎上肩头嘟喃道:“大哥,你说段公子会是那样的人吗?若果如戏中所唱,他早已有了妻儿,此番又娶二姐,该如何处置啊?”

    他是那样的人么……脑海中忽然忆起去年祀灶日段天胤在街头嫌弃乞儿的神态,眉梢不自然地就皱了起来。

    “若真如戏中所唱,我定会为那对死去的母子讨回公道。”温明朗的眉头展平,一切又恢复了本该有的平静,“也还明言一个公道。”

    ·

    出了县城,两人沿途多番打听,这才寻到平口村的去向,又行良久,直至天黑,方才进入村子。

    吏部的册子上有简略的记载,段天胤家住平口村,因有乡绅救济,方可勉强生活。

    平口村离县城不远,只是没有什么好路,跑惯了京城长街的小马驹极不情愿踏入这条烂而窄的泥泞小道,兄妹二人无奈之下只得徒步入村。

    村里人户稀少,不少草木棚子都已废弃,村中的壮年多数移居县城,仅有几户老人及对村子不舍之人尚在此居住,故而夜里难得见到有灯亮的住户。

    温明朗抓着小妹的胳膊不敢放手,另一只手握着一把从路旁草垛上扯的干草扎成的火把,草极枯,无松油浇灌,很快就燃到底了。

    这里的路不能称之为路,只是经由来往的脚印磨平,生生踏出了一条可供行走的地皮子罢了。黑暗中传出来的狗吠声让他很是怀疑自己的判断是否出了问题。

    当了这么久的侯府小姐,恍然间再次回到生活了数十年的乡野之地,温明姝竟有种莫名的心酸。

    这方土地虽然贫瘠,可贵在安宁,无世俗之忧,无权贵之争。

    感觉到她的身子在微微颤抖,温明朗不禁在她身前蹲下:“我背你。”

    温明姝错愕地后退两步,连连摇头:“不不不……”

    这里的每一条路她都熟悉,甚至连路面上有多少颗石头她都记得一清二楚,如今不过是换了副皮囊,前世的记忆却是悉数保存着。

    这样坑坑洼洼的路,以前不知道走了多少条。

    然而温明朗却不听她的话,蹲在那里像块顽石,一动不动。

    她知道大哥的脾气,犹豫片刻,只得妥协,缓缓靠近,轻轻地趴在了他的背上。

    “你这次出来,老三怎么没跟着你?”夜黑无光,他背着个瘟神踩在未知的路上,说话的声音有点不自然。

    温明姝想了想,道:“二伯最近在家,三哥没有机会出府。”

    “你若有任何闪失,我该如何向爹和姨娘以及老太太交代?”

    就算长辈们能宽恕他,可温明漠那小子是绝对不会放过他的。

    温明朗叹了口气,将到口的话给咽了回去,不等安安静静趴在后背之上的人的应答,用力把她往上抖了抖,这才沿路继续向前走去。

    拐过两道交错的小路,又行了数步,依稀闻得极浅的水流声,温明姝忽的想起来自家门前的有条浅水小溪,不由提起了精神,定睛一看,果见前方不远处有座与这夜『色』相悖的小茅屋,惊讶道:“大哥,前面仿佛有座小屋!”

    温明朗嗯了一声,跨过横架小溪上的那方窄小的石板小桥,走到屋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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