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九色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如果蜗牛有爱情-第7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棒。

    离开小路,我照例回家,做好饭,自己吃了点,其他的留给爸妈。他们下班很晚。然后我去了邻居家,先帮三年级的小妹妹温习功课,再做好自己的作业。邻居看到我脸上的伤,有点恼火:“谁欺负你了?”拿来药酒给我涂抹。

    “是高年级的一个同学。”我低声答,“好像是为了女孩子,我也不明白。我被打晕了,醒了就回来了。”

    邻居都气得不行,当时就给班主任打了电话。

    第二天,那个男孩的父母果然气势汹汹到学校来找我。他们家里条件很好,还开了车过来。班主任和其他几个年轻老师都气哭了,把我拉到那对父母面前:“你们自己看,你儿子把冯烨打成什么样子?他跟同学从来没有冲突,他是三好学生,怎么可能拿砖头打你儿子?”

    “对,不带这么欺负人的。冯烨爸妈是聋哑人,家里条件不好,还这么勤奋用功。你们儿子整天打架斗殴……”

    “会不会是其他人打的?当时你儿子看到下手的人了吗?”

    ……

    这件事到最后不了了之,我的人生,却开了一扇新的窗。

    ——

    第一次杀人,是在高二。

    那个时候,我突然多了很多精神食粮——香港电影传到内地:英雄本色、上海滩、古惑仔……看着镜头前血肉横飞,我能感觉到手心浸出热热的汗。家里有台老旧的录像机,爸妈都去上班了,我拉上帘子,一个人坐在暗暗的屋子里。外头是夏日的狂风暴雨,我将那些镜头定格、再重放;定格、再重放。

    突然就有冲动,握住自己的命根子,飞快的套~弄。

    从来没像今天这样,一泄如注,巅峰般的感觉只叫我全身仿佛都沉浸在快乐的海洋中。

    那感觉是毒药,是救药,是我血脉深处极其渴求的东西,我无法阻挡。我根本就不想阻挡。

    人生苦短,你我皆凡人。为什么要阻挡?

    不过杀人是项技术活儿,我不想粗制滥造,还要躲过警方,不能留下一点线索

    期末考试后,我拿到年级第一的成绩单,终于有闲暇开始自己的事。我仔细考察了十多天,最后选择在一个晴朗的午后动手。

    那是市里一个小公园,因为是工作日,太阳又大,人很少。我在一个没有监控摄像头、没有人的角落坐了一会儿,小径上就走来个年轻男人,朝我微笑。

    宾果!网上说这个公园是gay聚集的圣地,果然不假。

    男人二十七八岁,还算高大,看起来油头粉面。他在我身边坐下:“一个人?”

    我点点头,朝他笑笑。

    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真他~妈恶心哦。

    “我家就在附近,要不要去坐坐?”他轻声问。

    我想了想答:“我不喜欢在外面。去我那里吧。地方大。”我略有些戒备的看着他,他就笑了:“小弟弟戒心好高啊,行,叔叔就跟你去。”

    “那……我在公交站等你。”我憋了口气,把脸给憋红了。他又摸了摸我的背,点点头。

    我们一前一后离开公园。

    我把他带到郊区的一个废弃工厂。我在这里搭了个棚子,里面放了旧沙发还有旧床,扶手上还搭着我的校服。

    他吃了一惊:“你是高中生?”

    “嗯。”我倒了杯水递给他,“所以我不敢在市里……”

    他笑容加深,喝了口水,开始脱我的衣服,脱着脱着就昏迷在床上。

    唔……好蠢的男人。活该他中招。

    我玩到第二天傍晚,才离开工厂回家。

    我把他先用塑料薄膜封住,这样不会有太大的气味,然后分装到两个编织袋里,留在棚子里角落,用杂物盖住。今晚嘛,就先用黑塑料袋装了一小部分提回家。走出工厂一大段,在路边碰到爸爸他们的工友,笑眯眯的对我说:“小烨又来捡瓶子?”对身边人说:“这孩子太懂事了。成绩特好,将来肯定清华北大。”

    我不好意思的点头:“叔叔好。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应该的。”

    等他们走远了,我看看手里鼓囊囊的袋子——他们居然能当成瓶子?真乃神人也。

    这个人的骨头,最后我都找了个荒山,埋了。有一次看到警察到那个公园调查,但是不会有人怀疑到穿校服的高中生身上。

    ——

    姚檬这个女孩,我高一开始就注意到了。不仅是因为她漂亮、学习又好,还因为大家总喜欢把我跟她说成一对,说是什么“金童玉女”。

    说实在的,我也挺喜欢她。我也是个正常男人,每次看到她的胸她的腿,都觉得很舒服。看到她跟别的男生讲话,我也会不高兴。而她看我的眼神若即若即,也不知道怎么想的。不过我每次杀人的时候,看着对方惊恐的眼神,总会想起姚檬——我立刻就硬了

    挑明关系,是在高三上学期。有一天中午,我坐在学校草坪吃便当,她来了,也捧了个便当盒。

    “冯烨,你每天都躲这儿吃呢!”她的声音清脆柔软,漂亮的脸在阳光下好像花朵。

    “嗯。”我朝她微微一笑,“你找我?”

    她好像有点窘了,答:“我才没找你!”

    好矫情,好做作,好可爱。

    我俩沉默吃饭。过了一会儿,她眨眨眼,看着我饭盒里的肉块:“那是什么肉?”

    “红烧肉。”

    “我知道是红烧肉啦!”她笑,“是猪肉吗?看起来不像呐。”

    我也笑了:“对,大小姐,不是猪肉,其实是人肉。你敢不敢试试?不敢就别问了。”我夹了一块递到她面前。

    她瞪我一眼:“有什么不敢的?我以后可是要当警察的。”

    我看着她真的把那块肉给吃了下去。

    她皱眉:“有点难嚼,到底是什么肉啦?”

    我放下饭盒:“笨蛋,是骆驼肉。我爸一个工友从外地回来带给他的。”

    “你才笨蛋。”她横我一眼,起身要走。

    我一把拉住她的手,她身子微微一僵,脸立刻红了。

    我另一只手捏住她柔软的脸,她的大眼睛像是两汪清水,盈盈望着我:“你……要干什么?”

    我低头亲下去。她挣了一下,手抵在我胸膛,不动了。

    我没接过吻,只能根据电视里的画面揣摩。所以我吻得很用力,用力吸着她的舌头。她嘴里有淡淡的肉香,还有另一种干净清新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我几乎是立刻硬了,梆硬梆硬。好在校服裤子宽大,她没有察觉。

    看着她微微颤抖的睫毛、绯红的脸颊。我一边咬她的嘴,一边想:她比想象的更迷人。

    ——

    之后跟她好的一个学期,我都没有杀人。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好像身体另一部分得到了满足,杀人的**也就不强烈了。每当我抱她摸她亲她,把她脱得精光放在我家客厅的小沙发上亲热;抑或是哄着她用手握住我的命根子,让我射在她白皙光滑的身体上……太刺激了太爽了,这感觉一点不比杀人差。

    只可惜她始终牢守最后一道防线,不让我进去。哪怕我都把那里舔得干干净净滑溜滑溜,她也不肯。

    “冯烨,这是我的底线。”她一本正经的说,“你想都不要想,也不许哄我。要是你敢强迫我,转头我就去告你强~奸。所以你死了这份心!”

    靠,狠,真狠。我还要考大学呢,而且我相信她真的做得出。

    不过这个遗憾,多年后我还是填补了

    。是我的终究是我的,她逃不掉。

    日子久了,加之姚檬始终不肯做,我又有点蠢蠢欲动。

    那天天气不太好,阴沉沉得像死人的脸。我在街上转了几圈,也没找到合适的目标。傍晚时回到家,颇有些沮丧。一进屋,却见姚檬揉了揉眼睛,从沙发坐起来:“你怎么才回来,我等你好久。”

    这一幕实在太美了。

    一室柔黄的灯光,姚檬穿着条红色的裙子,皮肤白得像雪。黑色长发像绸缎在灯下发光。

    我看着她走近,生生感觉到体内的欲~望如同疯狂的野草,不受控制的滋生。

    是哪种欲~望,我都有点分不清了。

    哪种都好,都是占有。

    我一把将她打横抱起,往房间走:“小檬,我会给你一个终身难忘的夜晚。”

    谁知她一脸尴尬的推我:“不许再说!”

    话音刚落,卧室里传来憋闷的笑声,门吱呀一声被拉开,好几个同学捧腹大笑,其中一个手里还抱着点满蜡烛的奶油生日蛋糕。

    姚檬更窘了,把脸埋在我胸~口:“我叫他们来给你庆祝生日……你干嘛胡说八道!”

    噢,原来是这样。

    我被姚檬拉着,坐到一群同学中间,坐到蛋糕烛火前面。

    “快许愿!”她双眼亮晶晶的望着我。

    从来没人给我庆祝生日。聋哑爸妈根本不会有这个闲心和心思,而姚檬,谁知她从哪里看到了我的生日日期。这么大大咧咧的女孩,对我倒也算上心。

    我搂住她的腰:“我希望永远跟姚檬在一起。”

    大伙儿全起哄,姚檬眼眶有些湿润:“笨蛋!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

    我低头亲了她一下:“不,会灵的。”

    我不杀你,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

    ——

    分手来得比预想的快,可又似乎在情理之中。

    也许是别的女孩的男朋友都比我有钱,他们可以看电影吃巧克力买裙子,而我只能牵着她的手,带她沿着公园一圈圈的走;也许是经常在我家进进出出,看到我傻傻愣愣的聋哑父母,还有满室凋敝,令她心头的厌恶一点点累积;又或者是因为班主任对我俩苦口婆心的教导、乃至严厉的训斥,终于让她动摇……

    其实我无所谓,对班主任说:“我是认真跟她谈恋爱,也没有影响成绩。我不会分手的。”

    班主任却说:“姚檬已经答应跟你分手。她这学期成绩下滑得很厉害。你不为自己想,也要为她想。”

    我回教室的时候,就见姚檬趴在桌上,哭得很厉害。旁边几个女孩都在安抚她。

    我走过去,在她对面桌子上坐下,教室里所有人都看着我们

    “别哭了。”我揉揉她的头发,“小檬,我对你的爱不会变。过几年等我有了事业基础,再来找你。”

    她哭得更凶了,但是也没有做任何挽留。

    我觉得很正常,这就是我的姚檬。但她大概不明白,我说这话,可是很认真的。我没耐心再花几年时间,找个这么对胃口的姑娘。

    ——

    之后我的人生就彻底改变了。

    父母对我坦言并非亲生,我在霖市呆得也无聊了也不能杀更多人,索性考到香港的大学,顺便寻亲——看看是什么样的父母,把我给丢掉了。

    而我这辈子最大的失误,就是被林清岩这个变~态给算计了。

    这真是一场可笑的阴差阳错,莫名其妙我就成了连环杀手,还以为是之前的几具尸体被水警凑巧打捞到了——我明明丢在很远的公海的。我只好一直逃一直逃,后来才搞清楚,他妈的是把另一个凶手的事算在我头上。

    再后来,已经是铁证如山。我打电话给关系最好的哥们儿,他是个律师,只委婉的劝我:“我也不相信是你做的。但……肯定是死刑。”

    我只好继续逃。后来我慢慢想通了,原来是这么回事,我都想笑了。

    他妈的香港真是风水宝地,我跟林清岩狭路相逢。估计连他都不知道,我是他的同类。

    我在霖市深山躲了三年。

    我恨林清岩吗?不,我当然不恨,换成我是他,也会这么做。成王败寇,有什么好恨的。不过我很有耐心,他迟早还会作案,我迟早能翻盘。

    不过他还真是病态啊,把死人打扮得像情人,看来他这些年真是被我妈折磨得不清,脑子也折磨坏了。

    第三年初的时候,我遇到了谭良。

    那是个春日的清晨,我坐在山洞里,烤着刚打来的兔子肉。突然有脚步声靠近,然后就是个白净的年轻人,穿着守林员的制服,安静望着我:“你在这里干什么?”

    “烤肉。”我用匕首割下一块递给他,“要吗?”

    他笑笑:“为什么不要?”

    日子久了,我们成了兄弟。他一个人在深山守林,没什么朋友,只叫我大哥。

    他讲话不多,但是每当我问及他一个大学生为什么来守林,或者问到他的领导和同事,他就格外沉默,眼睛里有特别阴鸷的光。

    哦,又一个同类。

    这个世界还真是扭曲。

    我住山洞,他住守林员宿舍。有时候也会互相串门过夜。有一天夜里,我打了两只斑鸠,提着去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