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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栖冰语-焚歌-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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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那个凶神恶煞的随从大叔,凶巴巴地挡在了阿财面前。
  “阿财?”公子却回过头来略微诧异地望住他。
  他记得我的名字……他竟然记得,阿财的小心肝儿快乐得就要蹦出胸口,“是我!是我,我是阿财啊,公子!”
  公子微笑着走前来,“你怎么大半夜又在街上游荡?又想要摘那家的麻雀?”
  阿财慌忙摆手,“不是的,不是的,我上次听得公子规劝,早就已经从良了,这会儿,嗯,散步……散步,看月亮来着,您看,今儿月亮多圆多美啊……”
  公子哈哈一笑,朦胧月色将他光彩逼人的容貌点染出些许柔和,那笑声却恣意张扬,如暗夜的王者一般洒脱不羁。
  阿财看得眼都直了。
  “饿了么?要不要去吃东西?我记得你很能吃。”公子笑得捉狭。
  “要,我——很饿!”阿财捣蒜似地点头。
  公子又笑了,玉松提着灯走在前边,三人一道上了顶层台榭。
  
  垂下竹帘,有琴姬抚琴,乐音悠扬如水,鲛纱随细风轻舞,美好得像在做梦。
  阿财今儿特意找掌柜预支了工钱,买了身新衣裳,干干净净坐在了公子的面前,可没多会又自惭形秽了,人家那一举手一投足浑然天成的贵气,那是学也学不来的,就算他穿一身破烂衣裳,那也是风度翩翩得让人不敢逼视。
  公子看着阿财的眼神柔和,看久了偶有失神,随意问了阿财的身世,得知他是跟着阿娘来的平城,眼中闪过几不可见的失望,又笑了笑,笑得苦涩难懂。
  那是一双无悲无喜的眼,墨黑深邃教人琢磨不透,仿佛历尽千帆过后的风平浪静,在漫漫蹉跎年岁里勘透人生,瞧他年纪不过二十七、八,为何会流露如此沧桑的眼神?
  
  公子话不多,吃得也不多,只是静静饮酒,似笑非笑聆听阿财说自个的趣事,他喜欢看阿财吃东西,他吃东西的摸样,很满足,让眼前的食物也变得极其可口起来,那神情,在脑海中重影……
  “公子,难道你不知道独鹤楼的招牌菜是烤羔羊么?”
  公子一摆手,不多会香喷喷的脆皮羔羊就摆在了阿财的面前。
  眯着眼睛凑近,鼻尖几乎贴着脆皮滑过,深深吸了口香气四溢的烤羊肉,“唔……我就是爱吃烤肉,你可知道在这独鹤楼里干活,总闻这香味可就是吃不着,多磨人啊。”
  公子垂下了眼帘,掩住情不自禁流露的情绪,独鹤楼里,原本是没有烤肉的,他无法忘记,她第一次来的时候,张口叫的也是烤肉,可中原没这样的食物,闹了笑话。如今,他让这儿有了她最爱吃的烤肉……
  玉松俯身把羔羊切成了小块,阿财吃得津津有味,还用五指抓着吃,说是吃烤肉就得这么吃才香。抓起一块脆皮嫩肉递给公子,“你也试试,真的很香。”油乎乎的嘴咧开笑容,心无城府。
  公子伸手接过阿财递来的烤肉,就着手食用,服侍侧旁的玉松眼珠子几乎掉落……
  “真的很香,很好吃……”公子不像是敷衍,慢慢的品尝,吃完接过玉松捧来的帕子拭净了手。
  吃饱喝足的阿财嗫嚅开口说道:“公子……呃,以后,我还能来这儿见你么?”
  “行啊!你这小孩儿招人喜欢。”


3。阿财的烦恼

  “行啊!你这小孩儿招人喜欢。”
  这句话让阿财乐得飞上了天,好几天都在云端上兜着转着,落不下来。谁让他帮忙干活都屁颠屁颠的像是中了头彩,还主动去揽活儿,便是沉睡中还嘿嘿一个劲傻笑。
  梦里反反复复都是那句话,“行啊!你这小孩儿招人喜欢。”
  他也喜欢阿财!公子喜欢阿财——
  阿财努力地干活,浑身像是有使不完的劲,精力充沛得像是山上的小猴子,干干净净的阿财模样儿也清秀,尽管那把厚实的刘海遮住了眼额,可他的笑脸任谁看了都打心底里舒服。
  掌柜的也慢慢让阿财往前院里帮忙,端茶递水伺候人,他机灵嘴儿甜,模样讨人喜欢。许多熟客都爱使唤他,酒席间爱听他讲笑话,这小子荤笑话一箩筐,三流九教秘史顺手拈来,也不知道打哪听来的。连他微跛的脚,也教人忽略了去。
  很快,阿财就成了独鹤楼头牌伙计……
  工钱也涨到了六十,六十文钱啊!!!
  在独鹤楼里干了将近五个月,埋在墙角的坛子里铜板越来越多,每天睡觉前都要把铜板仔细的擦擦、数数,然后眯着眼睛晃坛子,听着“哐啷哐啷”的声音,似天籁一般悦耳动听。
  
  人红了就特别忙,而胖兜和傻锅在码头的活计不多,日子过得逍遥自在。阿财便每月拿出三十文钱交给胖兜,让他照顾阿娘,余下的钱存在坛子里,寻思着过得几年,存够了银两就能在城里租上一间小屋,一家四口在一起。
  公子曾经问过阿财,以后想做什么,那么,这就是阿财想要做的事。
  至于心里说不出口的那个愿望,已经实现了,每个月十五,能和公子见一面,阿财很满足,很满足了。
  他还知道了公子名讳——四公子,听见玉松总管这么说过,阿财一直不敢问,他不敢问,问了怕是疏离了或是亵渎了似的,能言善道的阿财在四公子面前局促忐忑。
  四公子待他极好,和气、很宠他,每次见面都记得他爱吃烤肉,也跟着阿财一道用手吃,还会用巾帕替阿财擦掉糊得满嘴的油。
  阿财像是被雷电劈中了似的,张着嘴巴呆若木鸡,四公子便会笑着揉他额前的刘海,纷纷落落的拂动,阿财黑曜石一样惊艳的双眼就在发丝中若隐若现,满天星星碎落眼底,璀璨夺目。
  
  原来,人心还是不知足的,阿财也在渐渐长大,渐渐长高,想的也越来越多,他不知足了。
  他们认识近一年了,阿财除了最隐秘的秘密,什么都和四公子分享,可是,他依旧像一道谜,眼底,是万年永固的孤寂。
  四公子,一定有不为人知的故事……
  阿财在堂前听得酒客的故事多了,可是他就是知道,埋得越深的,就越是动人。
  于是他旁敲侧击地询问,谁知——
  四公子只是淡淡一笑,有问必答,他竟毫不隐瞒,他对阿财毫不隐瞒……
  可却教阿财的心从天上跌落入泥尘之中。
  很动人,很感人,很忧伤,四公子只是简短的话语,阿财却不争气地泪流满面,他明白了四公子的孤寂。
  他的温和和宠溺是透过他看到了她,四公子深爱的女子,独鹤楼是他们记忆中永远不会忘记的地方,她也爱吃烤肉,她也爽朗爱笑,她精通音律,四公子最爱听她抚琴弄笛。
  可是,他深爱的女子却已嫁作了他人妇……
  于是,便有了独鹤楼的台榭,有了十余年逢十五的相思,有了盲眼琴姬十余年的琴音相伴,有了相思蚀骨意难忘。
  阿财抹了把眼泪,竟然拍起了手,“公子你这是在编故事给我听吗?你瞧,把我都给感动成这样了,世间有这样的人么?那也太苦了啊,我不信,我不信!”
  “傻孩子。”四公子又弯着嘴角笑,伸手揉阿财的头发。“一点也不苦,等你真心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知道,她若是幸福,你就会很满足。”
  阿财又想掉眼泪了,可他得忍住,还要笑,她爱笑,那阿财也笑,公子就会开心了吧。
  等你真心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知道,她若是幸福,你就会很满足……阿财有真心喜欢的人,可是他不幸福,那该如何是好呢?阿财浑身上下隐隐作痛。
  
  浑水河西岸,绿草如茵,烟波浩渺,远处千帆相竞,纤夫吆喊声声雄厚,水浪一下一下拍打着河堤,声音如奏乐一般动听。
  河岸树荫下,有纤瘦少年仰卧,双手交叠脑后,日光透过浓密树冠斑驳洒落在身上,粗布蓝衫,红唇齿白,光影辉映中肌肤透明无瑕,微风吹拂,长睫也随着微微抖动。
  茵草上有长尾蓝雀,时而轻啄嫩叶,时而滑翔,时而雀跃蹦跳,跳着跳着就沿着衣摆跳上了少年的身上,啾啾吟鸣,啄一啄他的衣裳,又啄一啄他的脸。
  一声叹息打破这自然静籁,少年拧起眉头,露出与年龄极不相符的忧愁。
  他扬起一只手,摸摸在胸前跳跃的蓝雀,那蓝雀竟未惊飞,反而抖着翎毛在少年手心上磨蹭,啾啾叫了两声。
  “小蓝,你当鸟的不懂啦,做人难啊,做不男不女的更难啦……”
  蓝雀又啾啾两声。
  “妈的,我要真是个爷们就不用烦这么多破事儿!”
  蓝雀跳到他的头顶,用力啄了下少年的眉心。
  “痛!“少年睁开眼睛,瞪了眼那只鸟,又无可奈何塌了脸,“好吧,好吧,我尽量不说粗话,小蓝,你没发现我都在克制了嘛。前几天,见公子的时候,不小心说漏嘴了,公子也不高兴瞪我来着,还说小孩儿怎能如此粗鲁。”
  又一声长长的叹气……
  “公子的心上人一定是个知书达理,才情横溢的女子,你不知道,公子说起她的时候,眼睛都会发光,看得我小心肝儿乱跳,连那个凶巴巴的玉松总管脸上的褶子都软了,我可拿什么跟人家比啊。”
  蓝雀扑起了翅膀,啾啾在他头顶上盘旋。
  “切!你这只笨鸟,我怎么可能变成公子心上人那样,那些个蝌蚪字认得我,我不认得它们,更别提什么音律了,我一跑堂小厮,劈劈柴火,搞怪逗趣取乐他人总还行,让我吟诗弄琴,还不如投河转世来得快。”
  小蓝雀长鸣一声,俯冲下来叭啦叭啦翅膀扇在少年的脸上,又不屑地一扭身子,呼一下冲上树梢,不搭理他了。
  “欸!小蓝,你回来!”少年一跃起身,拍拍屁股,仰头叉腰冲着树梢叫嚷,“你不能鄙视我,人家可就把心里话跟你这小破鸟说了,你不安慰我也就罢了,还摆起臭鸟脸,看我不拿弹弓打你下来,烤了吃去!”
  小蓝雀非但没下来,还不知在哪儿叼了一颗小果,“啪”地砸在少年的脑门上,得意地振翅高歌——
  “啊——”少年抓狂,弯身在地上抄起一把小石子,蓝雀一见不妙,扑棱棱飞逃,少年抡起石子就追,一人一鸟,在河岸边跑了个无影无踪。
  
  独鹤楼,日间里忙乎得就没个停歇过,来来往往的食客,伶俐机敏的跑堂伙计,高举着托盘,脚底飞快地在桌案间穿梭,衣带当风,那双腿的抽动频率真叫人惊叹,那就是独鹤楼的跑堂伙计,效率、迅捷、周到,难怪人家生意好,不但味道好,服务质量也是一流的。
  然而,最上乘的跑堂伙计都站到了独鹤楼四层以上,越往上的楼阁,装饰得就越发华贵精致,价格也不是一般人消受得起的,乃是名门贵族、官绅仕宦聚集之地。
  当伙计的最高境界不过如此,就是站到独鹤楼六层,俯视芸芸众生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当然跑堂的只能服侍那些个俯视众生的人物。
  阿财自从跃升为跑堂头牌红人,站到六层,尝到了无尽的甜头以后,插科打诨就越发卖力了。
  怎么说呢?那些个公子贵人们出手大方呀,服侍得周到了,荤段子让人乐了,打赏总是少不了的,虽然偶尔也得陪陪酒什么的,那可是小意思。酒足饭饱玩够了,丢下一锭银子不用找,阿财就发了。
  记得第一回拿到银锭子的时候,手都是抖的。
  一个月下来,打赏的钱比工钱都还多出好几倍,阿财自然就屁颠屁颠了,他娘有了钱医治,状况也一日比一日好,那间小破庙修修整整,也像那么回事了。
  再存了点钱,给胖兜和傻锅置办了个货架子,就不用去码头给人搬货了,做点小买卖,虽然总是入不敷出,可做生意嘛,总得慢慢来,这也是为日后某个出路。小阿财总不能做跑堂做一辈子吧,等到老阿财的时候,说不准就能有一家杂货铺什么的,那就衣食无忧了。
  钱是挣到了,可是贪财的阿财最近倒是蔫里吧唧的,为啥蔫了呢?这还用说嘛……
  
  话说认得贵人多了,机会就这么来了。
  那得从平城三公子说起,能论为京城的三大公子,当然是才情出众、相貌出众,凤毛麟角的人物。
  三公子之首乃是当今北魏明元帝唯一的皇子拓跋蕤麟,人称公子麟。公子麟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不仅如此,其文采出众,一手绝世琴艺震惊四座,当之无愧的天才少年,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这公子麟年方十四,天才就是天才,于是年纪最幼却当仁不让。
  其二亦是皇室成员,明元帝唯一的幼弟,当今太后亲子,颐王拓跋元邺,公子邺孔武超群,一柄夺煞长柄战斧威震三关,年方二一,乃三公子最为年长者。
  其三是太后贺兰家一族末枝偏房远亲里最不招人待见的少爷——贺兰珏。
  说到这贺兰珏,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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