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周思危低头握住了那双脚。
因江容易气血不足,身上一直都是冰凉凉的,此时握到手里,却点燃了周思危心中的灼热,他想对这个人做些什么。
他深吸了一口气,压抑住了自己的冲动,最后只是替江容易穿起了鞋袜,抱着人走出了客栈。
没了迷雾室女,留仙镇的雾气散去,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昏迷的人们还以为做了一场大梦,他们不记得自己的身体被一个魔道之人所控制,当作没事人一般。
只有几个人还记得那辆奢华的马车,但他们找遍整个留仙镇都未见到那辆马车,越发觉得不过是梦境。
躲过一劫的客栈老板娘将当日的梦境记了下来,口口相传,其中也包括了那辆马车与马车上英俊的公子。
出了留仙镇,就是一片空白的三不管地带,也不知道是谁还为此取名为黑风涧。
里面有仙门败类,也有魔道妖孽,昔日势不两立的两种人,竟然同时存在在一个地方。
从外头看,这里花木繁盛,路边伸出了枝桠青翠欲滴,倒是个风景优美的好去处。
可一旦走入其中,才知道四面皆是杀机,一不小心就会化作一堆枯骨。
一辆马车驶入了黑风涧,引来了许多人的注意。
黑风涧内十分混乱,没有外界所谓的秩序。
一般有人要从蓬莱仙前往摘星楼,都宁可走远路也不愿从黑风涧中穿过。
要是非从黑风涧穿过不可,也是要花费大价钱,请上一队浩浩荡荡的人马,才有可能从黑风涧中平安走出。
这一辆马车就敢直闯黑风涧的,实在少见。
不免让人猜测,里面到底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少年,还是真正有大本事的修士。
不消一刻钟的时间,消息就传满了黑风涧,不少人都暗自躲在了马车的必经之路上,静静的查看着情况。
没有人敢率先出手,以黑风涧的规矩,先出手的就会被沦为众人的靶子。
毕竟这是黑风涧,随时都能将同伴变为对手的地方。
马车看起来张扬无比,就连前面拉车的都是价值不菲的灵兽,在那些个人的眼中,就是明明白白的写上了“肥羊”二字。
埋伏在暗处的修士咽了咽口水,朝身边的同伴传音,“车顶都镶着好几颗灵石!”
刚结束了传音,修士就感觉到胸口一凉,低头看去,一把雪亮的匕首从胸膛出穿出。
他口中发出“嚯嚯”声响,不可置信的看向了他的同伴。
那同伴拔出了匕首,又捡起修士的储物袋,他也被面前的富贵迷住了眼,所以他打算吃独食,不欲与别人分享。
第94章()
本文设有防盗;跳订过半影响观看,作者码字不易,千字只拿一分五
蓬莱仙与摘星楼交接。
摘星楼也是正道六大门派之一;实力位于倒数第二,和蓬莱仙是一对难兄难弟。
可能是实力偏弱;两个门派倒也相处的平平安安。
但到底是两个修真界的大型宗门;为了产生什么不必要的麻烦,蓬莱仙与摘星楼中间产生了一块三不管的地域;里面往往充斥着一些修真界的败类以及苟延残喘的魔道之人。
留仙镇就是处在三不管地域的附近。
好在蓬莱仙斩妖除魔的名头太过响亮,魔道颓势之下,也不敢去随意触犯。
综于以上原因;留仙镇偏僻得很;往日里能路过一个外来人都算是新鲜事;不用说是来的这么辆显眼的马车。
这街边买菜的小贩;拎着菜篮子的妇人,梳着两条麻花辫的少女;全都停下了脚步;张望着这辆马车。
还没等马车到面前;嘴碎的人已经开始交谈了起来。
“也不知道里头坐着的是什么人。”
“许是哪家的少爷。”
“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气派的马车。”
一群人为了多看一眼这辆马车,个个都探出了头;打算将马车的样子牢牢的挤在心中,到时候等有了后代;都可以说上一说。
前头拉车的三匹白马并没有要停下脚步留宿的样子;直直的就要走出留仙镇。
但就要离开的时候;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马车一个转头又停在了客栈的门口。
留仙镇的客栈是最没生意的一处营生了。
这里极少有外人,更不用说是住店了。
老板娘懒散的坐在里面看着话本,直到客人走到了面前才反应了过来。
“是打尖还是住店?”老板娘先是问了一句,才抬起了头。
周思危回道:“住店。”
老板娘呆住了,她在留仙镇待了三十几年,见过最俊俏的小哥也是蓬莱仙的仙使,就算是仙使都比不上面前这个男人英俊。
老板娘只觉得那一颗年纪不小的芳心又开始砰砰乱跳了。
周思危等了一会儿,在没得到回应后,又重复了一边,“住店。”
“好、好的。”老板娘恍如大梦初醒,涨红着脸,连说话都说不清楚,“请、请问要几间?”
话刚一说完,老板娘就想打自己一嘴巴子,面前明明只有一个人,问要几间岂不是多此一举?
可没想到男人的身后又探出了一个人,“两间。”
周思危瞥了眼身后的江容易,将他遮挡在了身后,“一间。”
还好江容易只是昙花一现,没有让老板娘看清他的样子,不然又得愣上好一阵子。
“一间够了。”周思危补充道。
老板娘递出了门牌以及钥匙。
等两个人上了楼后,老板娘急忙拿出了镜子。
镜子中照映出的是一名年华逝去的妇人,依稀能够从眉眼中看出年轻时候的美貌。
老板娘叹了口气,若是再早十年遇上这样的人物,她非舍了脸面缠上去不可。
可现在都是半老徐娘了,哪里还会有人瞧得上她呢?
老板娘想着想着,掏出了一盒脂粉,对着镜子掩饰去了代表岁月流逝的皱纹,她抹得认真,都没有发现外面弥漫起了一层雾气。
雾气由淡转浓,好像是从什么东西里面喷涌而出,如万倾波涛卷来,但又悄无声息的,由飘渺雾气织成了一笼帐子,结结实实的将整个留仙镇笼罩了起来。
外头就已经是云雾缭绕,连个阳光都见不着,天空也变得阴沉沉的。
就这一会儿子功夫,留仙镇上已经见不到一个人影。
“奇怪。”老板娘终于放下了手中的镜子,嘟囔了一声,“这时候该来送豆腐了。”
她这才发现外面那连绵不绝的雾气,惊叹道:“怎么这么大的雾。”
这小声的自言自语,在安静的留仙镇内显得格外响亮,好像是惊扰了什么,雾气一点点的飘入了客栈中。
等老板娘反应过来的时候,整个客栈一楼已经被雾气所包裹,瞧不见老板娘的身影。
过了许久,雾气才渐渐消退。
老板娘依旧保持着被迷雾包围前的姿势,一动未动。
她的脸上还敷着厚厚的一层脂粉,显得面色苍白,嘴唇不自然的嫣红。
老板娘动了动手脚,动作间透露着僵硬的感觉,她又尝试着走了几步,这才完全适应了这具身体。
灵马的脚程很快,他们花了三天两夜的时间就来到了留仙镇。
但距离目的地还有很长的路途。
无尽海域在乾元大陆的东侧,需要离开蓬莱仙,穿过摘星楼和白玉京的属地,最终才能抵达无尽海域。
周思危本不想在留仙镇停留,但即将出镇的时候,一直昏睡的江容易突然提出要在留仙镇睡上一宿。
他虽不知道为什么,还是听从江容易的话,转头又回了留仙镇。
修真之人本就无须睡眠。
周思危双手放在膝盖上,正襟危坐。
江容易已经躺倒在了床上,将自己的身体埋在充满了阳光气息的被褥中。
他在床上等了一会儿,几乎都要睡着了,都没见周思危要过来的意思。
“喂。”江容易一手托着下巴,转身朝向了外面,“你在想什么?”
周思危难得的陷入了沉默。
江容易伸出了食指,朝他勾了勾,“过来。”
周思危好像身体不受控制,听从着江容易的话,掀开被子乖乖的躺到了床上。
只是他躺得极为笔直,和衣而睡,连身边人的边都没沾上一下。
江容易就没周思危这么安分了,他的手按上了身边人的胸膛,借力拉近了两个人的距离。
“借点灵气。”
他这么说着,然后凑到了周思危的嘴边。
周思危一动不敢动,眼前所看到的一切好像都放慢了。
江容易的嘴唇很薄,也没什么血色,就像是褪了色的胭脂纸,又有另一种的风味。
他的睫毛颤了颤,如同蝶翼翻飞。
然后江容易亲了上去。
醇厚的灵气通过这个姿势,源源不断的进入了江容易的身体内。
周思危的灵气都是经过驯服的,比外界的暴躁的灵气要温顺,一进入江容易的体内就听从命令,安抚着他体内乱成一团的筋脉。
周思危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
“”他瞪大了双眼,有些不可置信的摸了摸自己的嘴唇,上面还留有柔软的感触。
江容易得了灵气,面色红润了一些,“怎么,不肯?”
周思危几乎不能言语,憋了许久才吐出一句,“不是。”
江容易像个没事人一般又躺了回去。
借灵气并不是需要口口相对,只是见周思危这幅呆样,想要逗逗他。
江容易瞧了一眼他泛红的耳垂,心想,没想到百年过去了还是这么不经逗。
他们两个第一相见是因为剧情。
周思危刚刚失去了修为,又被未婚妻退婚,失去了天之骄子的光环。
可能是因为这些经历,周思危年纪虽小,却格外的成熟稳重。
江容易认识他的时候,就是一副严肃的样子,无趣极了,所以那时江容易就喜欢逗这位主角,让他的脸上出现一些气急败坏的表情。
除了江容易的小心思外,他确实是需要灵气。
周思危可能是没有感觉到,可他在魔道混了这么多年,一进入了留仙镇就感觉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魔气。
隐藏得很好,却逃不过江容易的眼光。
不仅是个熟人,还是个有仇的熟人。
曾经的魔道三护法之一,迷雾室女。
江容易这人最喜欢有仇报仇了,现在无需照顾到剧情的走向,自然是随心所欲任意妄为了,不用说他身边还有个周思危。
只不过这迷雾室女与周思危有几分瓜葛,他不愿意让周思危出手。
所以需要借上几分灵气,亲自动手,清理门户处置叛徒。
留仙镇内的动静他已经发现了,现在只需要请君入瓮。
江容易等着迷雾室女发难,等着等着就阖上双眸睡着了。
只是江容易睡的容易,一旁的周思危却是睁着双眼看着天花板。
身边传来了有规律的呼吸声,周思危这才侧头看向了身边的人。
在确定江容易睡的很熟后,周思危这才敢对他做些什么。
只间周思危屏住了呼吸,小心翼翼的探出手,轻轻的触碰了一下那人的嘴唇。
软,又带着微弱的温度。
周思危极快的收回了手,生怕被别人发现了,他等了会儿,没见到江容易有什么反应。
这下他胆子大了一些,挪动了过去,将自己的嘴唇覆上了江容易的嘴唇。
还自学成才的伸出舌头舔了舔,竟感受了一股甜丝丝的味道。
江容易动了动。
周思危赶紧躺好,幸好江容易没有醒来。
他不敢再做什么,只能盯着天花板,平复着身体上莫名的燥热。
在踏仙这个世界,有灵骨之人才能踏入修仙大道。
有人灵骨在眸,修炼幻术就比他人更为容易;有人灵骨在腿,便是天生的千里极速,无人能及。
但这些都是常见的灵骨,有一种灵骨万中无一,灵骨处于脊椎,又名剑骨,是天生的剑修。
门卫还未来得及回答,一辆奢华的马车停在了旁边。
马车所用的马匹是三匹白玉马,是灵兽与凡兽的杂交品种,温顺可训又脚程极快,可价值一百品灵石。
这样的马用来拉车,上面乘坐的肯定不是一般人。
马车停稳片刻后,先是下来一个少年,他轻蔑的看了眼江云溪,“哪里来的丑八怪?”
江云溪的脸上有着一大块暗红色的胎记,几乎遮住了半张脸,她从小就被人叫做丑八怪,早就习惯了,并没有去理那个少年。
原本还目下无人的门卫看见了少年,立刻露出了谄媚的笑容:“少爷,您怎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