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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谜-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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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申初三刻刚过,道政坊北坊门,街角第一家酒楼“新园春”迎来了新客。这个时辰,正是生意寡淡时,酒博士窝在角落里打瞌睡,掌柜的在柜台后提笔记账。

    “打扰店家。”低沉独特的嗓音自门口传来,掌柜抬头看去,便见一位相貌堂堂的俊雅青年正立于门口,面带微笑地看着他。

    “郎君有何事?”瞧这郎君的模样似乎不是来吃酒的,掌柜不由眯起眼问道。

    “某名沈绥,从洛阳来。”来客温言道。

    掌柜闻言扬眉,呆了半晌才道:

    “郎君稍等,小的去唤人来。”

    说罢急匆匆进了后堂。

    沈绥也不入内,就站在门口等着。不多时,掌柜就出来了,身后跟着一名婢女模样的姑娘。那姑娘眉眼清秀,圆脸,长得颇为讨喜,襦袄长裙,打扮清素,面貌与掌柜的有几分相似。见到沈绥,她连忙福了一礼,道:

    “婢子承喜,见过沈郎。婢子在秦府夫人身边侍奉。”她看了一眼站在自己身旁唯唯诺诺的掌柜,介绍道,“这是婢子阿父,承蒙郎主与夫人相助,婢子一家才能在长安立足。郎主知道沈郎这几日会来,特让婢子等在阿父处。”

    她口中“郎主”,便是指秦府主人秦臻,“夫人”指的是秦臻的妻子卢氏,从三品诰命。

    “承喜有礼了。”沈绥微笑点头。

    “请沈郎随婢子来,郎主安排的宅院就在这附近。”

    承喜话不多,做事果捷迅速。她快步出了新园春的门,沈绥跟上,一直在外等候的颦娘也跟了上来,西域奴在后牵着三匹马,马儿却不走了。西域奴沉腰用力拉马缰,马儿发出呼噜声,摇头晃脑,却不动蹄。

    前方沈绥听到了后方的动静,回头喊了一声:

    “忽陀!”

    她这一声引得前方疾走的承喜止了步子,回身看来。后方的颦娘也住了足,跟着回头看去。

    那西域奴忽陀连忙应声道:

    “大郎稍等,马儿闻得酒香,走不动道了。”他官话竟说得十分标准,声音沉柔,分外动听。

    沈绥听他此言,不由哈哈大笑,扭头对承喜道:

    “承喜家的酒是好酒啊,我家的马儿好酒,口舌比某还挑剔。”

    承喜望着沈绥笑容愣了愣神,只觉那笑颜如寒冬腊月里百花盛开,灿烂绚丽。回过神来,倏然低头,双颊泛起红晕,羞涩道:

    “郎君过赞了,家中自酿了些清酒来卖,唤作新园春,若是郎君喜欢,改日让阿父给您送几坛。”

    原来是用酒名直接给酒楼命名。

    此刻忽陀终是驯了马儿,牵马赶上。承喜放缓了步子,继续带路,沈绥与她并身而行,闲来搭话:

    “莫非承喜家从剑南来?”

    “郎君说得没错,婢子家正是从剑南来。”承喜低头,面上还有几分羞涩残留。

    “可是泸州人?”

    “郎君如何知晓?”承喜惊讶问道。

    “新园春酒香似是泸州一带的浓香酒风,某观承喜年龄,来长安当不出十年,你阿父官话中还夹着蜀南一带的口音。若是某没有记错,八年前泸州发过一场大洪水,许是那时迁来的长安。”

    “郎君说得一点也没错。”承喜双眼绽光道。

    你一言我一语,竟聊了起来。后方颦娘看着,心内暗笑:大郎还是如此,和什么人都能三言两语聊起来,洞察万物、博学善谈、开朗豁达,不像那些骄矜的士族子弟,内心没有太多尊卑贵贱的观念。

    沈绥出身不算低,按照太宗年间撰写的大唐世家谱录,实际上属于吴兴沈氏甲姓世家。但她这一脉早已出了吴兴沈氏嫡支的五服之外,且早在南梁末年就已经从湖州迁到了当时的建康府生活。南陈灭亡后,建康府没落,唐以后改名江宁县并入润州,沈氏便以润州郡望延陵为堂号。细说起来,其实和吴兴沈氏不是一家。

    延陵沈氏这一支人丁单薄,几乎代代是单传,家族并不兴旺,子弟也大多不甚出色,少有入朝为官的,因此甚至够不上丁姓世家的门槛。但是吴兴沈氏愿意承认延陵沈氏是自己的旁支,是因为沈氏自南梁起就代代行商,最初是以织锦起家,之后茶叶、丝绸都有涉及,生意越做越大,商号遍布天下,给吴兴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延陵这一支,是吴兴的聚宝盆,怎么会傻到不去承认?吴兴那里也一直不愿延陵独立分裂出去,因而一直到沈绥这一代,外界都还认为延陵是吴兴的旁支。

    沈绥便借着这个便宜,参加科举入了仕,算算如今在官场也混了七八年了,依旧是个从七品的地方小官,大约是沈绥这个人性子比较散漫的缘故。她不喜官场交游,不爱那些蝇营狗苟的龌龊,手里的事必然会办得妥妥当当,但其他的,她便撒手不管了。平日里总爱钻研琢磨些稀奇古怪的事,说起来,也是个性情莫测的人。

    沈绥还有个“弟弟”,名叫沈缙。当然,“弟弟”非儿郎,其实是妹妹,沈绥自己也非儿郎,只是迫于无奈,这对姊妹俩必须扮作男儿身。她的这位“弟弟”是白身,无一官半职,幼年时出过意外,以至腰部以下瘫痪,只能常年坐轮椅,且嗓子有伤,大多时候不能言语。但她身残志坚,天生聪颖,才华横溢,延陵沈氏庞杂的商事都是她在打理,这几年来更是蒸蒸日上。家中已经没有长辈了,沈绥就是一家之主,现在的延陵沈氏,就靠她们姊妹俩互相扶持支撑。

    颦娘姓伊,名颦。伊家是沈家的族医,要说这两家渊源,就扯得远了,权且不提。颦娘比沈绥大十岁,今年三十有六,二十年前曾成过婚,但丈夫早逝,无子女,至今孑然一身。自沈绥沈缙姊妹俩七八岁起,就一直守在二人身旁,实际算是二人的半个娘亲。及至沈绥入河南府为官,她才终于轻松下来,常出门游方行医。但终究是放心不下这姊妹俩,这回听闻沈绥入长安一事,便立刻赶来相会,多半短时间内,不会再外出了。

    伊颦在后方回忆往昔,心不在焉地跟着沈绥与承喜一路穿过道政坊西曲头几家商铺,不多时拐进第一弯曲道,向西方行了几射地,很快停在了一处宅院门口。伊颦回神,扭头去打量这宅院,并不十分轩敞,最普通的乌头门。进去后,便是马槽与门阍室,正大门在里一道,门扉上新刷的漆,黑黢黢的。入了正门是两进的院子,最普通的布局,建材稀松平常,营造结构倒是扎实,院内广植青竹,这几日的大雪压弯了竹枝,显出几分清幽易趣来。

    “郎主说时间匆促,委屈几位先在这院子住着。以后再寻雅宅推荐给沈郎。”承喜道。

    “秦公客气了,这院子很好,有劳秦公费心。”沈绥笑道,想起自己数年前进京赶考,那会儿寄宿在道观之中整整两年时间,居住条件是根本及不上现在的。她不缺钱,但她从不会乱花钱,家里的钱都是妹妹辛苦赚来的,还要供奉给吴兴那里许多,其实并不阔绰。今次来长安,不知能留多久,等一切定下再说。

    她又想了想,这会儿时辰不早了,再过一刻不到,就是下衙时分,等暮鼓一响,就要宵禁了。秦府也在道政坊内,时辰虽晚,但不影响夜出,她身为晚辈,还是该去秦府拜会秦公比较妥当。而且这案情也比较急,她也想早点了解详实。

    于是便问承喜:

    “承喜一会儿是否回秦府?”

    承喜点头,道:“沈郎既然已经来了,承喜当立刻回府禀告。”

    “稍等,某写一封拜帖,麻烦承喜带去秦府,就说某今晚会登门拜会秦公。”

    承喜愣了一下,便立刻福身应是。

    沈绥当即回身,忽陀正牵了马往马槽去栓,她迎上前去,从自己那匹马驮着的行囊中,摸出一方长条状的竹盒。从一头一按,竹盒另一端便“啪嗒”弹出一节,她顺势抽出,初时看见内里端口黑乎乎一团,当是盛装有干墨。抽出三分之一后,发现长格竟是笔盒,当中躺着一杆紫毫。她取了水囊,滴了水于墨盒中,又取出紫毫,往那墨盒中蘸了墨汁,忽陀已经十分贴心取了空白书帖递上。

    承喜在一旁看得新奇,这奇妙的笔匣子她从未见过,想来还真是方便得紧。

    沈绥左手托贴,右臂悬空挥毫,瞬息写完拜帖,吹干墨汁,递给承喜。承喜跟着主人家学了字,多少也能辨一辨书法高下,只觉那字意态疏狂,笔力雄浑,实在是潇洒不羁,不由莫名又脸红了。她连忙将拜帖笼入袖中,向沈绥、伊颦再行一礼,便转身匆匆离去。

    伊颦看得直想笑,摘了帷帽,露出她芙蓉般娇美的面庞,单从外貌看不过二十出头年纪,可谓华颜有驻。她调侃沈绥:

    “一见昭郎误终身,我家昭郎又误了一位小娘子。”

    沈绥:“”

    见她一副无语表情,伊颦更乐了,就是要看沈伯昭吃瘪的表情,那斜飞入鬓的俊眉耷拉下来,唇角抿着,委屈又有些着恼的表情,真是甚为可爱,从小到大不知看了多少遍,总也看不腻。

    她们家伯昭这性子也是奇了,她不喜交际,但并非不善交际,只是不爱做无用功。真的遇上需要交际的时候,她能做到圆融可亲、滴水不漏,只因她非常善于察言观色,亦是火眼金睛,识人善断。可她对着亲近的人,却又不会拿出那一套来。因着心中在乎,对亲近人大度包容,言语上总显得有些笨拙,也就愈发可爱起来。

    伊颦忍不住抬手揪她脸蛋,亲昵宠爱之情溢于言表,沈绥登时脸红,捂着脸恼道:

    “颦娘!我都二十六了!”这当着忽陀的面,她主人的威严往哪里放?

    忽陀扭头,表示自己什么也没看见。

    “二十六了又如何?你长多大,都是咱们家小赤糸。”伊颦笑道。

    沈绥听伊颦唤她乳名“赤糸”,心头猛然一酸,眼眶竟是红了。伊颦瞧她表情,便知道她想起了往事。敛了笑容,口里微苦,伊颦暗道自己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便上前拥了她,抚了抚她的后背,不再开口。

    沈绥回抱了一下伊颦,表示自己没事。她低垂着眉眼瞧着伊颦,那璀璨的星眸中晕了层水光,看着温柔极了。伊颦心尖颤了颤,不由更心疼了。

    这孩子,竟是长这么大了,个子都比她高出大半个头了。当年刚见到她时,还不过是个刚长到自己腰际的小娃娃。

    “收拾东西吧。”沈绥温声道。

    “嗳。”

    主仆三人卸了马上的行装,入了宅院清扫整理自不提。

    用过晚食,酉初,皇城内暮鼓响起,随即各坊市街鼓齐鸣,浩浩汤汤,仿佛天威涤荡于长安城天际。沈绥沐浴更衣,整饬衣装,依旧携了那柄黑布裹着的横刀,约摸酉正出门,往南曲行去。秦府便坐落在道政坊南曲东面,这会儿,秦公应当下衙回府,用过晚食了。

    天已尽黑,雪愈发大了,坊道上静悄悄难见人影,她一人走在道上,颇有些孤寂清寒之感。好在不多时,见到一处轩敞宅邸,乌头门上挂着红灯笼,晕着暖光。内可见秦府门匾,便知到了地方。沈绥正了正衣冠,拂去身上雪花,迈步而入,于门阍处道明来意。不多时,便有管家出来,领她入内。

第三章() 
秦府并不奢华。秦臻虽身为大理寺卿,朝中从三品大员,但出身寒门,清廉节俭,家中陈设便显得朴素又富有清韵。

    管家领沈绥沿着檐廊一路向内,过外堂,入内院,向东行,至东苑,见石拱门上砖刻两个篆字:银壶。这便是秦臻的书斋——银壶斋了。

    说起这“银壶”一名的来历,倒也奇妙。秦臻少时穷困,父亲早逝,祖父病卧在床,年纪轻轻挑起全家重担。好在他父亲在世时,教他钓鱼的功夫。他便经常入山中深湖或大江大河边垂钓,钓了寻常鱼儿卖了养家,偶尔碰见罕见的鱼儿,便卖给富贵人家赏玩。他是湖州人,吴兴沈家也买过他的鱼,湖州城市集上的人都唤他“秦鱼郎”。

    某日秦臻于山中湖边垂钓,遇见一仙人,手执银壶,在湖边饮酒。两人相谈几句,那仙人便将手中银壶给了秦臻,让他拿去换钱,买书纸笔墨。秦臻本想推辞,可那仙人却转瞬间踪迹渺渺了。

    说来,秦臻能读书入仕,还是多亏了早年的这番奇遇。他以读书起始之财——银壶为自己书斋命名,便存着告诫、激励自己的意味在其中:不可忘读书不易,不可负天赐机遇。

    一步跨入东苑,便见主堂屋外的檐廊上,站着一位身着居家直裰的老者,大雪天里衣着单薄,正对着院门翘首以盼。他鬓发苍白,眼角皱纹深刻,但面色红润,精神矍铄。苍髯垂胸,眉目端方,脸庞棱角分明,依稀可辨年轻时是个美男子。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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