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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谜-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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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若菡轻咦了一声,顿觉遗憾。

    无涯叉着腰,无奈道:“三娘,您到底决定好了没,明天到底要穿哪一套?”

    张若菡望着铺在床榻上,被自己选出来的三套衣服,最后还是点了点那套全白绣金莲的。无涯忍不住吐槽自家娘子道:

    “选了跟没选似的。”

    张若菡笑了,为自己辩解:“她喜欢我穿白。”

    无涯仰天长叹,觉得再这样下去,自己可能会因为被虐到吐血而没有办法再继续服侍三娘了。

    “千鹤呢?”张若菡决定大发慈悲放过她,于是转移了话题。

    “在屋顶发呆。”无涯指了指头顶。

    张若菡心想这丫头怎么又去屋顶发呆,最近这是怎么了?

    千鹤其实没有怎么,她在想一件事,一件无关紧要却又似乎非常重要的事:原来沈家二郎其实是沈家二娘,沈家大郎其实也是沈家大娘,那她和他,岂不就成了她和她?她觉得有些古怪,一时间有些转不过弯了。转不过弯来,所以总有些呆滞,所以她总爱上了屋顶发呆。以至于刺史府的管事很是提心吊胆,生怕她把屋顶踩坏了,还得花银子来修。还很贴心地架了一个梯子在旁,担心她上得去,下不来。

    然而那梯子谁都没有在用。

    此外,还有一些事,让千鹤很想一面发着呆,一面上下左右仔细思索一番。只是这些事,便不足为外人道也。

    “大郎,您能不能就选这套罢。”蓝鸲有些崩溃,她的手中举着一套宝蓝色的压云纹圆领锻袍。

    沈绥蹙着眉,总觉得缺了些什么。

    沈缙也很崩溃,拉住沈绥的手道:

    阿姊,你都选了一个时辰了。不论你穿什么,莲婢姐姐都会觉得好看的。

    “我明白,但我还是觉得这套不行。”沈某人执迷不悟。

    沈缙与蓝鸲同时翻了个白眼。

    到最后,沈绥选了一套鹤纹白锦交领袍,并决定明日戴青玉小冠。

    蓝鸲很无奈:“大郎,你这选来选去,怎的选了白的。明日张三娘子大约也会穿白。”

    沈绥笑了,道:“那岂不是正好。”

    沈缙感叹道:你从前爱着赤红赭色,如今却转了性子,偏爱青白。

    沈绥笑容微敛,道:

    “赤红是五品以上的服色,我穿不了。而且,赤红见得多了,我也不愿再看。宁愿着一身青白,要这天下还我沈氏清白。”

    沈缙笑了,看着沈绥放在刀架上的雪刀,道:真是人如刀,刀似人。雪刀从前一身红,如今一身白,你亦如此。

    沈绥语气有些缥缈:“可不是嘛。”

    ***

    出游当日早间,沈绥刚梳洗完毕,就听窗口扑棱棱的翅膀声。连续有三只信鸽来给她送信了。她暗道今日到底是什么好日子,怎么什么事都撞到一起了。便走去牖窗边,解了信来看。

    三封信,一封来自益州分部,一封就是江陵府长凤堂送来的,还有一封来自洛阳分部。沈绥知道,益州和江陵府的信,是回复她之前派出去的任务。为了调查郝冶、李仲远与江腾的锦囊,她特意派了信鸽给益州、荆州长凤堂分部,让他们查清楚近三个月来,此三人的行踪。

    根据江陵府发来的消息,荆州大都督府长史郝冶、荆南节度府司马江腾,二人近三月来行踪并无异常,除却为了查朱元茂的案子,于大半月前离开江陵府之外,他们并未去他处,一直就在长江边徘徊,从未北上去过扶风县。不只是他们,他们身边的亲属、下人,都没有可疑行踪,书信往来也都很正常,并未与任何可疑人物联系。

    而根据益州发来的消息,最近的三个月内,李仲远也从未北上去过扶风县,他身边的人亦是如此。但是从他与青楼女子的来往中,追查到了新的进展。李仲远去年十二月中旬,曾托那青楼女子为他寄放一个包裹,那包裹在青楼女子那里放了一夜半天的时间,很快就被人取走了。益州那边派人找到了这名青楼女子,并盘问她此事。这个青楼女子表现得很是无辜,她似乎并不知晓那包裹内究竟是何物,也不知晓那包裹究竟被谁拿走了,又被送去了哪里。目前可以确定的是,包裹被取走的时间点应当在十二月十二日大约未正前后至十三日巳初三刻之间。这段时间,那青楼女子一直在外接客,不在自己房内。除她之外,楼内没有谁知道包裹的事。

    益州分部并未完全相信这名青楼女子,目前已将她监控起来,等待沈绥的后续指示。

    沈绥蹙了蹙眉,没想到莲婢随便择了个三锦囊之事来套她话,却真让她误打误撞碰上了藏在阴影里的暗箭。这李仲远很可疑,八成与公主堕马一事脱不开干系。

    她飞快地开始写回信,让荆州分部暂时放弃调查郝冶与江腾,又让益州分部严密监控那名青楼女子,同时注意已经回程的李仲远,一旦发现他行踪,当即将他监控起来,弄清楚他到底与哪些人过从甚密,顺藤摸瓜。

    处理完这两封回信,她才慢吞吞地打开了来自洛阳分部的信。之所以最后打开洛阳分部的信,是因为她有预感,洛阳那边的事,应当会是一件很麻烦的事,麻烦到他们自己没办法处理,才会来找她。她离开洛阳时,已经将洛阳分部的事全部处理妥当了,洛阳分部有她最得力的属下。在这样的情况下,洛阳忽的传信过来,恐怕不会是什么好事。她向来先看好事,再看坏事。

    信不长,沈绥很快就看完了。看完后她有些无语,将信纸丢在了案上,暗道果真被她猜中了,这是件麻烦事,很麻烦。

    到底出了何事?不过是件狗血事。正因为狗血,所以麻烦。死了父亲的十岁女孩,从蜀郡千里迢迢来洛阳投奔二叔,却不曾想刚到洛阳没多久就美名远播,因为这女孩美得太过分了,不过十岁就已是天人之姿。而她的二叔,不过是个没什么权势的乐师,没有多大的能力去保护这个女孩。于是女孩被某位精神不大正常的疯子看中了,恰巧这个疯子很有钱很有权,而千羽门洛阳分舵的某位热血青年,实在看不过去,出手伤了人。于是彻底惹来了一身麻烦,被疯狗咬着不松口。洛阳长凤堂,天天被这疯狗搅得没办法做生意。偏生你还不能一刀剁了这条疯狗,实在是拿他没办法。

    疯狗姓贺兰,大唐顶尖贵族,算亲缘辈分还是当今圣人的远房表弟。曾经闪耀全唐的最强“疯狗”——贺兰敏之可正是他的亲族叔。

    而那位可怜的十岁女孩,姓杨,小字玉环。现在只能和她二叔杨玄珪躲在长凤堂内,终日战战兢兢、以泪洗面。

    书信最后,洛阳分舵舵主言辞恳切:恳请门主绕道洛阳,主持处理此事。

    沈绥有些头疼。

    “大郎!到时间了,要走了!”忽陀在外喊道。

    “诶,来了!”沈绥暂时撇下此事,匆匆提了刀,出了门。

    作者有话要说:沈绥:杨玉环也不能阻止我与莲婢约会。

    本章标题:洛阳环,嗯,其实就是洛阳的杨玉环我知道标题废了,但这很有意思不是吗?

    ps:昨天貌似是520,我给忽略了,毕竟这个节日对我并没有任何意义。苦笑

第63章() 
今日江风运暖;花柳芬芳;路上游人舒懒;因那绿水青山都宜醉人。

    春日的江陵;美得像一幅绝世风景画。

    从正月廿四离开长安,时间已经不知不觉来到了二月廿四,春意越发浓了。沿着江陵府城的青石板路,循着穿城而过的不知名的河渠行走;一路都是青葱翠嫩的绿意。堤岸旁种植的河柳大约学的是长安与洛阳;但显出与北方截然不同的柔韧。那腰肢,体现的是大江两岸才有的水媚。

    沈绥骑在马上,目光柔和地看着眼前的风景;似乎整个世界在她心中都变得色彩鲜艳了起来。不为别的;只因她身后跟着的那辆马车中,坐着她此生最珍爱的人。

    早间;她们打过了一次照面,沈绥和忽陀赶到刺史府门口上马时,张若菡正在登车。两人互相望了对方一眼;她白衣俊朗,她白裙翩仙;她们都笑了,心口仿佛像那一江春水般波动荡漾。

    之后她们没再看彼此;也没说一句话,只是上路出发。她在前骑马引路,她坐在后面的车里;时而掀起车帘向前探望。每当这时,她总在她的视线里。于是她扬起笑容,那唇的弧度大约是这世上最美的,静美、甜美、不张扬的美。

    可怜与三娘同车的无涯感觉自己的心脏受到了数记重拳暴击,恨不能立刻像前面驾车的千鹤那般失明。在连番的唉声叹气之中,无涯理好了张若菡的裙摆,给三娘点好手炉,温上茶水,摆好点心,总算将张若菡服侍妥帖了,接着逃也似地钻出了车厢,坐在了握着辔绳的千鹤的身旁,胳膊肘还不小心打了一下千鹤的肩膀。

    千鹤:“作甚这般毛毛躁躁。”她依旧如往日那般平静,平静中似生出了些奇异的木讷。

    “三娘不给人活路。我来引导你驾车,免得你把车驾到河里去。”无涯撑着下巴,显得有些气呼呼的,可语气中分明透着向往与钦羡,也透着迷茫。

    “我不会将车驾到河里去,因为即便我看不见,马儿还是看得见的。且马儿都爱从群,它自然会跟着前面的同类走。”千鹤一本正经地解释道。

    “连你也要和我抬杠!”无涯很是不满的嘟起了嘴。

    千鹤没有接话,她觉得自己还是闭嘴的好,这个时候的无涯是非常不可理喻的。

    马车沉默地向前行了一段路,眼瞅着江陵城的南城门就在眼前了。今日出游,目的地是位于江陵城城郭外东南隅的章华台,那里有一片茂密的桃林,还有风景秀丽的章台渊,沈绥想带张若菡去看桃花。在章华台上还能看到潜江,那是一条横贯江陵城的江,两岸风景秀丽,美轮美奂。古时,这一带称作“云梦泽”,一个极其幻美的名字。

    云梦泽,章华台,虽有个“台”字在其中,但其实只是一片占地广袤的丘陵。很久很久以前,那还是遥远的春秋时代,这里是名副其实的台,因为这里是楚国离宫所在。楚灵王举国之力营造之,数年乃成。台高十丈,基广十五丈,曲栏拾级而上,需休息三次才能到达顶点,因而又称“三休台”。号称是当时的“天下第一台”。

    这处奢靡雄奇至极的楼台宫阙一直保留到楚国亡国,此后,楚怀王之子楚襄王,还在此传出巫山**的典故。但是楚亡后,章华台付之一炬,逐渐荒废,如今沧海桑田,早已没了昔年的壮美。只余高耸而起的夯土台基而演化成的山丘林木,默然证明着当年此处曾存在的那片绮丽宫殿。

    据墨子记载:“昔者,楚灵王好士细腰。故灵王之臣,皆以一饭为节,胁息然后带,扶墙然后起。比期年,朝有黎黑之色。”

    从此来看,楚灵王不仅喜欢女子细腰,还喜欢士大夫都细腰。以至于楚国的王公大臣们各个节食减肥,饿得头晕眼花。上朝跽坐时间长了,站起来时,都得扶着墙。

    沈绥读墨子时,读到此处,觉得甚为荒唐。特别是在此后,战国策记载,号称战国一代雄主的楚威王还与臣子莫敖子华谈及楚灵王与他的章华台。莫敖子华以“楚灵王好细腰,楚士约食”,说明士大夫都希望得到君王的青睐,楚威王深以为然,并礼贤下士,励精图治,使得楚国国力蒸蒸日上。

    沈绥觉得莫敖子华这话说得好没道理,“楚王好细腰”怎么能作此解释,士大夫希望得到君王的青睐,却不该以这种方式。这叫谄媚,与“引明君青睐”差之十万里。亏得楚威王居然还觉得很有道理,这可真是太没道理了。

    观景怀古大约是文人的通病,沈绥也不能幸免。策马于官道,望着远处的起伏低矮的丘陵,她本来大好的心情似乎消减了不少。想到主君的青睐,她就想起了晋国公主李瑾月,不由胸口一阵烦闷。她一直迫使自己不去想这些事,可总也克制不住。想就想吧,干脆信马由缰,不再刻意去避讳。

    李瑾月,一直以来都是她最信任的伙伴,也是同龄人中,她最为崇敬钦佩和青眼有加之人。崇敬钦佩她,是因为她有着常人所无法想象的克己与勤勉的品德。身份如此尊贵的她,幼年时期却过得如履薄冰,因而养成了这样的性格。她的父亲,这个帝国最尊贵的男子,对她有着万分的猜忌与不满,实难想象一个君主为何会对自己的女儿这般。但仔细想来却又似乎很有道理,作为他的第一个孩子,这个女孩,或许让他想起了当年的很多人,很多女人。

    为了能让父亲多喜欢自己一点,不要总是冷着一张脸看自己;让母亲更欣慰一些,不必总是提心吊胆,小小的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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