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牛莎莎退婚,与他之间撇清了所有的关系,这个结果本来就是他想要的。但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赴牛莎莎的约,不但来了,还精心打扮了一番。是想来吃牛莎莎这顿饭?还是想看看没了他这个身份尊贵的未婚夫,她有没有偷偷躲起来哭泣?亦或是想来打探一下,对于他曾经的所作所为牛莎莎到底是知还是不知,又知道多少?
犹豫了一阵,轩王还是大步走进了醉仙楼的大门。当他来到二楼富贵厅包间的时候,牛莎莎已经等在了那里。
这是一间颇为宽敞装饰古朴厚重的包间,花开富贵的屏风,梨花木制成的桌椅,镂空雕花的窗户,无不透着低调而奢华的气息。
包间边上的一排镂空雕花的窗户全部打开着,秋末冬初的阳光懒懒的从窗户外洒进来。窗外就是繁华的王府大街,坐在这里,既听不见外面的吵闹又能看到街上人流穿梭的繁华景象。
牛莎莎今天可是一个人来的,并没有将竹韵带在身边。她穿着一身蓝色罗群,外配同色绣花锦袍在腰间用同色的窄边腰带系了,头上梳着一对俏皮可爱的小羊角,看上去清新而灵动。她半靠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一晃一晃的,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见他进来,牛莎莎嘴角一翘,扯出一抹痞痞的笑容来。
“哟,轩王爷驾到,小女子有失远迎了,快请上座。”牛莎莎放下二郎腿站起来,痞笑着走到主位边为轩王拉开了椅子,那模样看上去殷勤至极。
“莎莎妹妹来得挺早啊。”轩王扫视了一眼包间里的装饰,姿态闲散的走到座位上落座了。
“那当然,请王爷吃饭,我哪能迟到啊。”牛莎莎吊儿郎当地说着,回身冲着包间外一声大喊:“小二,点菜。”
“好嘞!”
听到客人召唤,小二答得脆生生的,紧跟着咚咚咚的就踩着木梯跑了上来。
第二十九章 最后一顿分手饭()
听到客人召唤,小二答得脆生生的,紧跟着咚咚咚的就踩着木梯跑了上来。
此时,大街对面的茶肆二楼上,有人正捧着茶壶倚在栏杆上隔着一条大街悠闲地看着他们。茶肆虽然与醉仙楼隔着十米左右的的一条大街,但位置刚好在醉仙楼的对面,从二楼的靠街边的位子通过那一排镂空雕花的窗户正好能将里面的情形看的清清楚楚。
街对面的茶肆与这间醉仙楼相比,那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在这里出入的大多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老百姓,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破旧的木楼共两层,准确的说只有一层半。因为二楼只是用做帐篷的帆布搭了一个凉棚而已,四周用木栏杆围着摆了一些花花草草和桌椅供茶客喝茶聊天,充其量算得上是一个屋顶花园而已。
牛莎莎回到轩王的对面椅子上大刺刺地坐下,摆出一副土豪的样子,说道:“这一餐算是我们的分手饭,王爷想吃点什么,尽管点,别客气。”
“分手饭?”轩王不解地望着牛莎莎,估计是从来没听过这个新鲜词。
牛莎莎呵呵一笑,“难道王爷认为不是么?吃了这顿饭我们便分道扬镳,桥归桥路归路,不是分手饭又是什么?”
“是啊,是分手饭。”轩王说着,面上的落寞之色更重。
他做梦都想除掉牛莎莎取消婚约,可现在他们之间毫无关系了,他又总觉得自己少了点什么,心里空落落的。
他们两人还在娘胎里便有了婚约,但这纸婚约因着牛莎莎的变傻而变质,他希望父皇能够同意牛丞相的奏折而取消婚约,可父皇为守信义坚决不同意。他苦恼过,他挣扎过,他想过派人直接刺杀牛莎莎,可谁会莫名其妙的去刺杀一个傻子?如果牛莎莎被刺杀而死,别人一想到最大的受益人,自然就会想到他。他不愿去冒这样的风险,更不愿父皇用异样的眼光来看他。
身为皇子,婚姻就是政治的链接。
他知道,那时皇朝根基不稳,父皇为他和牛莎莎指婚一个原因是为还牛帆的恩情,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为了笼络牛帆,平衡朝局。
可他也是个人,他可以为皇权献出自己一生的幸福,但他不能一辈子面对一个傻子让人取笑。他一面在父皇面前装作乖儿子的模样,一面思索着神不知鬼不觉的除掉牛莎莎。他甚至把心思动到了牛莎莎的妹妹——牛芊芊的身上。
牛莎莎是嫡女,又有父皇的旨意只能为正妃。而牛芊芊不同,牛芊芊是庶出,身份卑微,将来她可以先让她为妃,再寻她个错失谪贬为妾,然后再找一个既心爱又有娘家势力的嫡女为妃。有了牛芊芊,他既可以继续拥有牛丞相手上手上的势力又可以空出正妃的位子,还可以顺了父皇的意,在父皇面前,保有一个乖儿子的形象。但一切前提就是牛莎莎必须消失。
这些在他脑子里已经早就形成了一个完美的计划。于是,他打着为了牛莎莎的幌子频繁出入丞相府。其实,是为了和牛芊芊幽会,与相府的二夫人邱若水狼狈为奸。
邱若水没想到他会爱上牛芊芊,那高兴劲儿自是不提,为了自己庶出的女儿能飞上枝头,邱若水自然而然地也开始帮他出谋划策。
在秋若水的策划下,他对牛莎莎越来越好,经常到栖霞市去看望那个他根本就不愿见到的傻子,一来是为了掩饰他的动机,他对牛莎莎越好,到时候他的嫌疑就会越小,二来是为了寻找不影响他贤名的机会除掉牛莎莎。
在父皇众多的皇子里他并不算起眼,要想父皇对他另眼相待,他就必须把父皇对他的看法放在第一位。所以,他觉得自己这样做并没有做错。
“莎莎妹妹做主就好,本王一贯不挑食的。”轩王正了正心神看着牛莎莎黑亮灵动的大眼微微一笑,那温润如玉的笑容依然像三月春风,拂得人暖暖的,但在牛莎莎眼里看来却异常地刺眼。
既然你要继续装,那本美女就不客气了,牛莎莎侧头对着小二诡秘一笑,菜牌也不看,直接就开点——
“那好,就我做主了。小二,把你们酒楼最出名最好吃的菜,都尽管端上来。轩王爷在此,那菜式可不能简陋了。对了,先给我们来两壶上好的大红袍。”
“好嘞。那王爷和姑娘请稍等,马上就来。”一听是个大买主,小二的态度甚是谄媚,点了菜乐呵呵的下去准备了。
“你们也都下去吧,这里不用你们伺候了。有些悄悄话,我想悄悄的给王爷说。”牛莎莎说着冲小二喊道:“小二,替我招呼几位兄弟到楼下好好的吃一顿,所有的开销都算我的。”
说这句话的时候。牛莎莎的脑子里莫名地想起了前日在郊外,轩王也是这样支走下人的,心里顿时觉得一阵不爽。
悄悄话?一听此言,轩王心里一紧。难道她真的什么都知道了?
下人们都行了礼规规矩矩地出去了,包间里就只剩下轩王和牛莎莎两个人。牛莎莎双手往桌子上一撑,十指交叉拖着下巴,静静地望着轩王的一双狐狸眼,一句话也不说。
昨日轩王才被牛莎莎退了婚,此时又和她单独共处一室,再加上轩王心里藏着事,紧张得不行,又猜不透牛莎莎究竟要跟他说什么悄悄话,一时间他也找不到合适的话来说,只时不时地抬眼偷瞄牛莎莎,那气氛便显得特别的怪异。
牛莎莎却似乎并不在意这怪异的气氛,一双璀璨灵动的大眼含情脉脉地看着轩王直看到轩王浑身不自在。
第三十章 他在偷窥()
牛莎莎却似乎并不在意这怪异的气氛,一双璀璨灵动的大眼含情脉脉地看着轩王,直看得轩王浑身不自在。
目光对视,是探索对方心里的最大也最有力的杀招。如果你心里没有鬼,你的目光将是坦然的,迎视的,反之,则会是躲闪的,飘忽的。
“王爷怎么了,我们在一起吃最后一顿饭了,难道王爷就没什么话要对我说吗?”
牛莎莎看着笑眯眯的,但那犀利的目光却犹如破空而来的尖刀,强劲而尖锐,让人无法阻挡也无法躲避,就像是要将人的心肝都活生生地剖开来一般。
“呵呵,莎莎妹妹。”轩王感到莫名的心虚,干笑了两声说道:“本王知道你退婚有你的想法,但不管怎么样,本王都会支持你的想法,会把你当做自己的妹妹看待。当然……也会对你一如既往的好。”
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你别再表现得什么都是在为了我着想好不好?现在再装还有意义吗?
老实说,闻听此言,牛莎莎都有些按耐不住自己暴涨的情绪了,她恨不得现在就立刻结果了这个装逼的轩王以平复自己心里的怨气,但她也不断地告诫自己——不能这样做,这里是皇权至上的古代,而轩王是皇族。
忍耐,一定要忍耐。
“哦,是——吗?”牛莎莎的目光落在轩王因为紧张而将茶杯的杯沿来回搓弄的手上,凉凉一笑。
“是的。”轩王的目光一接触到牛莎莎的立刻闪开,然后又硬着头皮将目光转回来壮着胆子问道:“莎莎妹妹今日约本王出来,是想跟本王说什么?”
“嗯,是有些话要说。不过不急,待会儿咱们边吃边说。”
牛莎莎看出了轩王的心虚,不过这样更好,她反而不急了。这时候,她突然发现自己很喜欢看轩王心虚的样子,那简直就是一种享受。
就让他先心虚着吧,先填饱了肚子再说。
“哦!好。”轩王应着,不敢再直视牛莎莎,目光却又不知该往哪里看,只好将头探出窗外,看向了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
菜,很快便上来了。
“王爷,开动吧,希望这些菜能合你的胃口。”牛莎莎笑着随便招呼了一声,便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只要莎莎妹妹喜欢就好,我是随意的。”轩王拿起筷子来动作优雅地夹了一块自己喜欢的糕点轻轻咬了一口,心里的不安越见浓郁,食之无味。
他实在吃不准牛莎莎到底会跟他说什么,是想揭穿他的所作所为吗?既然要揭穿,何必又把那些下人全部打发走,不让别人知道?难道让世人皆知不是拆穿他的最好选择么?
而牛莎莎只知道他心虚了,哪里会知道他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
她一会儿扯下一块油腻腻的鸡腿就啃,一会儿又咕噜咕噜大口大口的喝汤,反正是只顾着吃饭,绝不说话。那粗鲁的吃相,不管怎么看也不像是出自大户之家的千金。那凉飕飕的眼风想着想着又瞟对面一眼,弄得轩王如坐针毡,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明明就快入冬了,但他光洁的额头上竟是有着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
牛莎莎越是不说话,越是拿那种犹如剔骨刀一般的眼神瞄着轩王,轩王就越是觉得心里没底,整个包间里的气氛都显得沉闷无比,就像是炎热的夏天将人放在了热气腾腾的蒸笼里,既压抑又憋闷,压得他几乎要喘不过起来。
轩王突然觉得有些后悔了,他就不该来赴这个约。
牛莎莎极不雅观的吃相落在大街对面那人的眼里,那人饶有兴味地笑了,笑得犹如雨后风华,清爽怡人。
“喂!我说你在看什么呢?”
一个身穿香槟色绣缠枝牡丹锦袍的俊美男子从椅子上站起来隔着桌子戳了戳那人的手臂,语气甚是不满。明明是约自己出来喝茶的,可这家伙却一直心不在焉,抱着茶壶半趴在栏杆上不知在看些什么。
“没看什么。”那人带着笑意离开栏杆坐到了自己的位子上,问了一句毫不着边际的话:“天佑。山外青山楼外楼,玄武歌舞几时休,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你觉得这诗怎么样?”
这人正是前日在玄武湖边被牛莎莎一起带下水的百里擎天。
“我怎么知道怎么样?我舞枪弄棒摆弄风月还可以,你什么时候见过我也会吟诗作赋了?”华天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那穿香槟色锦袍的男子就是郡国公府的小公爷——华天佑。
他爹是宫里最受宠的娘娘华妃娘娘的亲哥哥——华诚,官封郡国公又是国舅爷,在朝堂之上地位显赫自是不说。
华诚连生了几个女儿,直到中年才得这么一儿子,宝贝得跟什么似的,却因为身体不好几欲夭折所以才给他起了这么个名字——华天佑,寓意上天保佑。华诚从小就为他请了武师来教他习武,主要是为了强身健体,没想到“无心插柳柳成荫”,华天佑对习武颇有天份,几乎一教就会,前几年从军后在军中还混了个参将的位置。
这两个人华衣锦服,气质高贵,往那儿一坐,与这间茶肆的格调和出入的茶客显得格格不入。
“是,怎么忘了,跟你说诗词根本就是在对牛弹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