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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比我更放心她,况且,她也不是普通的罪族女人。”
虽然林蔓莎不曾在他面前展露过堪比叶曦的武力,只是在轻功一块能和后者相提并论,但罗余知道些常人不得而知的底细……
“哦?”他的眼里异彩连连,“我也相信我弟,他不输给我的。”
“不输给你,不代表他不会输给我的女人,一会便知分晓。”
“嗯……能问问,你作为一个外族人,为什么要掺和进罪山两族的战事?”妖异男子目露寒光,葱白的手指敲在骨刀的柄口上,“咚咚”作响,“呵……要不是你们这些外族人,那帮绿眼人早被我斩草除根了。”
“为什么?”罗余毫不畏惧他的目光,直逼回去,“你不会懂的,当初要不是罪族八骑和连老拼死带我杀出黄泥村的后山,我不知道死过几回了,更何况蔓莎她……为我做过的事情,这是我欠他们的。爷爷说过,欠人家的,是要还的。”
说到最后,他的气势前所未有地拔高。
“很好,这才像个合格的斗士,看你初来时弱不经风的样子,很怕你一刀就被我了结。”半兽人王的眸子里燃起了熊熊斗志。
罗余无视他的挑衅,说:“你问过我一个问题,现在轮到我了,为何一定要灭罪族?像从前那般相安无事地生活,不好吗?”
仿佛是听到什么极其可笑的笑话,半兽人王捂着肚子,“相安无事,你心胸未免太开阔,你不如直接说罪族人屠杀我族不就完了,要不是他们不能在迷雾沼泽久待,我族可能早就被灭了。”
“我说的相安无事,是指某种可以维持的平衡。”
第108章 战半兽人王()
“平衡是建立在实力对等的情况下,可惜,因为我的出现和某些意外,那杆秤,失衡了。”半兽人王手指地面,手背青筋根根乍起,“如果能待在脚下这块沃土,我族为何还要在迷雾沼泽苟活,就是那块充满毒瘴的沼泽,将我族人的脸变成那副鬼样。”
“你要知道,七八百年前,在罪族人还没到这里时,我们和精灵族才是这的原住民,他们在黑暗森林和豫地北部,我们统治豫地以南。精灵族的优势在于绵长的生命和灵巧的身体,我族的优势是繁衍能力和可以在脑中相互交流的精神丝线。”
绿发男子犹自侃侃,其声高昂,“要不是后来被明皇驱逐进来的罪族人和精灵族联手,我们至于躲进迷雾沼泽?不仅血脉退化得比另外两族快,还愈来愈趋于兽性,罪族人每次猎杀我等,都是拿野兽对待的。”
“不过后来,精灵族的那块地也被罪族人骗走了,两族闹掰,他们退缩进黑暗森林里,才有了现在罪族脚下的豫地。”他跺了跺脚,戏谑道,“令我没想到的是,这次,精灵族竟然冰释前嫌,选择和罪族人联手,真是大跌眼镜。”
听完他的话,罗余早先的疑惑算是得到了解释,“怪不得当初伊王会咬死求援一事,六百年前的协议往事,无疑是和骗地有关。”
“我说够了,”半兽人王倏然拔出腰挎骨刀,白色的刃身没有丝毫光泽,看上去朴实无华,刀背则有根根小刺,他把骨刀一面贴在自己的手臂摩挲,“你也该死了!”
“蓬”,弓起的赤脚脚背猛然使劲,地毯整块褶皱翻起,下面的地砖裂开条条缝隙。
闪电般奔跨出数步,他一跃而起,满头绿发浮在半空,单手握刀朝尚在嗑药的罗余头顶劈去,其声猎猎。
一出手,就是全力,在他的字典里,没有藏拙二字,只要能一击杀死敌人,他绝不愿再出一击。
在半兽人王说话的时候,罗余便开始嗑药,他对自己有着清晰的认知,对方能在叶曦低头抬头的功夫光速掷出夺命的骨刀,可想而知,单凭正常状态的他,只有被秒杀的份。
他仓库里的瓶瓶罐罐,亦是他实力的一部分,没什么好不好意思的。
先是狂暴药水,再是极限的十枚炎丹和神行丸。
等到罗余嗑炎丹的时候,妖艳男子已然高高跃起蓄势……
无动于衷,眼睛变得通红的他将银色的神行丸悉数骨碌咽下,骨刀已降至他头顶六寸的位置。
微微俯身,全身肌肉在药力的作用下紧紧绷起,陡然反手握住剑柄,“唰”的抽剑,迎上头顶的致命一击。
“兹……”,火花四溅。王毕竟占了势大力沉的优势,剑上的巨力自手腕传至腰部,再下到腿上,罗余屈着的单腿瞬间跪到地上,“咚”,膝盖磕出血瘀,几丝裂缝在砖面爬开。
一刀未建功,半兽人王显然相当诧异,那一瞬间,他都不一定来得及做出那个动作。
随后,他一脚往罗余的胸口踹去,后者横出空着的手臂,挡住。
手臂的肌肉凹陷,身子被踢飞到几米后面的角柱旁,“咣当”撞歪了尚有余烬的火盆底架。
罗余转了手腕,反手便正手,起身顺势用剑尖托起滚烫的火盆朝向他走来的半兽人王挑去。随即,平推佩剑,朝妖异男子的心脏部位刺去。
王扬刀劈开火盆,里面的余烬腾洒出去,些许落在他的发梢上,一股烧焦头发的味道从他头顶传出。
“咣当……当”,半弧面的铜盆在不远处旋转落地。
他不闻不顾,立马挡下罗余接踵而至的攻击。
两人以快打快,几个呼吸间已过了数招。
半兽人王诧异,罗余同样惊疑,他现在的这种火力全开的状态,至今没碰到过旗鼓相当的对手。
对方能在没有他的同等增幅条件下,和他打成平手甚至占了点上风,要知道,当初自己仅喝了狂暴药水,就将剑术高手伍胥乱剑砍死。这意味着此人的身体素质,至少在力量和速度方面,达到了正常成年人的四倍。
另外,他渐渐提升的剑术,和王的刀道,也难分伯仲,不,准确来说,还是半兽人王更为老道一些。
念及此处,罗余反而有些担心林蔓莎的处境,毕竟王曾亲口说过,他的弟弟毫不逊色于他。
就这一瞬息的破绽,他左边鬓角的长发被王一刀切断,散落到地上。
“你竟然还有开小差的功夫,嫌自己死得不够快?”王呲牙咧嘴,“好心”提醒,难得碰到个像样的对手,他可不希望对方因为琐事分心。
他要的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战斗,平素里,他也就只能和弟弟练练手,寂寞得佷。
罗余提剑后跳到骨座背后,摸着左脸残缺的鬓角,脸上有后怕之色闪过。
“我他妈在担心什么,先把眼前的王宰了,再去相助蔓莎不就完了。”
轻呼口气,他站直身子,横剑于胸,不再分心,不再担忧什么,只管面前的敌人,当下的决战。
“这样才有点意思嘛!”
王见到自己的提醒起了作用,舔着嘴唇,露出“欣慰”的笑容。
他握刀横劈,罗余往骨座一侧后退避去。
骨刀和背部的骨架摩擦,发出尖锐刺耳的噪音。
拼接的点被划破,不少长条骨块滑落,“咚咚”交错着掉落在地,骨架中间空了一块。
罗余瞄着骨架缝隙,卡进剑刃,冲半兽人王的手腕刺去。
说快也快,王瞬间缩手,俯身,胸膛临近地面,抓起即将平平落地的骨刀,双足快速移动,转到罗余一侧,使出扫堂刀,往他脚踝砍去。
罗余抽出剑,面对半兽人王的扫堂刀,碎步往后退去,到露台边缘小台阶的位置,单足点地,跃过台阶,背身飞到栏柱处,途中左手背后,待触碰到柱身,手掌游到柱顶,托起身子腾到栏杆上方,双足蹲踩在杆上。
身后是万丈金光,他落在地上的影子像只灰黑色的纸片青蛙。
第109章 胜负()
半兽人王亦步亦趋,足脚三点压地,飞身跃起,凌空推刀。
罗余本想蹬腿冒险互换一击,谁知一个无缘无故的踉跄,立足不稳,竟往后摔落,踩到灰蒙蒙的瓦檐上。
“蓬蓬……”瓦片不断被他踩碎。
令罗余惊惧不已的是,意识竟然又有返回现世的冲动。
刚才稳固后,他还以为敲门的人已经离开了。
“难道找上门的人,还没走?”
杵剑插地,稳住凌乱的脚步,身后再退数步,就是翘起的檐角,再往后,就是十数米的虚空。若是跌落,不死也重伤。
罗余郁闷低头,面色极为难看,心中早已将打扰他睡觉的人骂了个狗血淋头。
垃圾站木屋。
长串的灰白色烟蒂挂在嘴前,棕色夹克男子稳稳夹住燃烧殆尽的香烟,移到桌面旁边的空中,食指轻轻一敲,烟蒂抖落到地。
他看了眼剩余的一丁点烟头,又使劲抽了一口,吞云吐雾一番,才舒舒服服地丢到地上,跳下踩灭。
接着他取出夹克内兜的弹簧小刀,“噔”,弹出三四寸长的漆黑刀刃。
边用刀修着毛糙的指甲,边往床头踱步而去。
罗余的脸在黑暗中辗转,似乎下意识察觉到陌生人的靠近,眼睑有睁开抬起的冲动。
不速之客瞥了他一眼,扫视床头柜面摆放的东西,白色的纸巾包裹着不明物体……
蓦然,心神被桌上的一本反射着荧光的书籍吸引,正是罗余那本自图书馆借来尚未看完的“燃烧的法庭”。
折回刀,塞进裤兜里,他捧起书,食指和中指的指甲盖在其上留下几声脆响。
“一时半会醒不来,我就再消遣消遣。”
他似乎笃定罗余醒不过来,返身回到书桌旁,堂而皇之地打开台灯,大拇指肉背摩挲着嘴角的刀疤,翻页阅书。
祭塔屋檐上,半兽人王诧异罗余拙劣的动作,还以为他是以退为进,没有冒险出击,抄底一刀劈开栏柱顶上的深色木雕,一记旋风腿将飞起的木雕朝罗余重重踢去,试图将他逼到边缘绝境。
罗余勉力格开呼啸而至的木雕,身形不稳,又退了几步。
此时,灵肉不稳的感觉才渐渐淡去。他不明所以,暗道侥幸,以为是敲门的人见没人回应,终于是离开了。
半兽人王跳跨栏杆,白皙的双臂直直撑开,刀与手臂成平角,蜻蜓点水般在瓦片上游走,速度极快,朝临近檐角边缘的罗余逼去。
后者退无可退,选择当头直劈,半兽人王侧身闪开,长剑圈转,拦腰横削,王纵身高高跃过长剑,足下瓦片碎成齑粉,罗余长剑兜转反撩,疾刺他的后心。
危急之下,半兽人王贴刀于背,挡下致命一击,剑尖与骨刀摩擦,火花四溅。
罗余指使锋利的剑尖往上方游去,对方前扑,却仍被割开黑色羽衣和一条长约五六寸的猩红血痕。
半兽人王仿佛失去痛觉,也不闷哼,反倒是转身继续贴近,兵刃无法大开大合,双方在小范围内近战扭转。
数个呼吸,两人身上便现出道道深浅不一的伤痕,多集中在手臂和胸腹肋部,身着的衣物也被削得有些破烂,条条片片藕断丝连。
最后互换一拳一脚,两人方才喷血分离,飘至两檐角遥遥相对。
“畅快!”左边的顶角缺了口子的半兽人王抚摸胸部的伤口,随即放在舌上舔舐,“我发现你有点像一个人,一个我认识的人。”
“我挺想直接问你是谁,”罗余擦擦脸上的血污和汗垢,“不过,相信你绝不会爽快地透露给我。”
“你临死前,我再告诉你,如何?”妖异男子眯着红眼,咧着血嘴。
罗余不苟言笑,针锋相对,“你临死前,说出来,岂不是更妙?”
“牙尖嘴利,我倒是好奇,你原本漆黑的眸子怎么变成如我族一般的血红?”半兽人王又补充了一句,“在服下那些不知名的药丹后。”
“你都知道原因,还来问我?”
“我对你的药丹很感兴趣,看得出来,你的能力得益于此,倘若我族能仿制出来,战力必定会上一个台阶。”
“想太多,这玩意哪是你们能仿制的?”罗余腹诽,嘴角挂起若有若无的讥笑。
“你在笑我?”
“嗯,天真。”
“等我杀了你,自然能从你身上搜出来。”
“杀了我你也搜不出来,更何况,你杀得了我吗?”
言毕,气势陡然拔高的罗余错步狂奔,狂暴药水和另外两种药丸的有效时间已过去两分钟,在余下的一分钟内,他必须解决掉眼前的敌人,否则时效一过,凭半兽人王的机敏,绝不会给他第二次嗑药的机会。
“我不能死,我所背负的,不仅是个人的任务,更是罪族人的命运,精灵族和胡家军的支持,蔓莎,叶曦,大力,黎殇等所有不惜性命送他上楼之人的殷切期盼。”
所以,他必须选择更为致命,也更为凶险的搏命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