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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不用五行,而别取水火土石?曰:“木生于土,金出于石。水火木金土者后天,水火土石者先天。后天由先天出。一以体言,一以用言也。”(邵伯温观物内篇注。案此实以五行之说为不安而改之耳。不欲直斥古人以骇俗,乃立先后天之名以调停之。其八卦之说,亦犹是也。故邵子之说,实可谓自有所得,非全凭借古人者)日为暑,月为寒,星为昼,辰为夜,其理易明。水为雨,火为风,土为露,石为雷者?邵子曰:“其气之所化也。”暑变物之性,寒变物之情,昼变物之形,夜变物之体者?邵子以动者为性,静者为体。谓“阳以阴为体,阴以阳为唱”,“阳能知而阴不能知(人死则无知者,性与体离也),阳能见而阴不能见”。能知、能见者为有,故阳性有而阴性无。“阳有所不遍,而阴无所不遍。阳有去而阴常居。”(邵子之意,凡知觉所及皆阳,出于知觉之外者皆阴)。无不遍而常居者为实,故阴体实而阳体虚。性公而明,情偏而暗。公而明者属阳(阳动故公,能见故明。阴常居故偏,不能见故暗),故变于暑;偏而暗者属阴,故变于寒。形可见,故变于昼;体属阴,故变于夜也。(以上皆据观物内外篇。〇邵子言哲理之作,为观物内外篇及渔樵问答。渔樵问答,理甚肤浅,或云伪物,盖信)其余一切,皆可以是推之。此等见解,今日观之,诚不足信。然在当日,则其观察,可谓普遍于庶物,而不偏于社会现象者矣。中国数术之家,所就虽不足观,然研究物质现象于举世莫或措意之日,要不可谓非豪杰之士也(邵子之学,二程颇不以为然。晁以道云:“伊川与邵子,居同里巷三十余年,世间事无所不问,惟未尝一字及数。一日雷起,邵子谓伊川曰:‘子知雷起处乎?’伊川曰:‘某知之,尧夫不知也。’邵子愕然曰:‘何谓也?’曰:‘既知之,安用数推之?以其不知,故待推而知。’”是邵子之数学,伊川颇不然之矣。明道云:“尧夫欲传数学于某兄弟。某兄弟那得工夫?要学,须是二十年工夫。”虽不如伊川谓不待数推而知,亦以数为非所急矣。朱子曰:“伊川之学,于大体上莹澈,于小小节目上,犹有疏处。康节能尽得事物之变,却于大体有未莹处。”夫使如心学者流,谓直证本体,即万事皆了,则诚无事于小节目上推。若如程朱之说,“人心之灵,莫不有知。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则一物之格未周,即致知之功有歉。邵子所用之法,固不容轻议也)。
邵子本阴阳刚柔变化之见,用数以推测万物之数。其法:以阳刚之体数为十,阴柔之体数为十二。故太阳、少阳、太刚、少刚之数凡四十;太阴、少阴、太柔、少柔之数凡四十八。以四因之,则阳刚之数,凡一百六十;阴柔之数,凡一百九十二。于一百六十中,减阴柔之体数四十八,得一百十二,为阳刚之用数;于一百九十二中,减阳刚之体数四十,得一百五十二,为阴柔之用数。以一百五十二,因一百十二,是为以阳用数,唱阴用数;为日月星辰之变数;其数凡一万七千有二十四,谓之动数。以一百十二,因一百五十二,是为以阴用数,和阳用数,是为水火土石之化数;其数亦一万七千有二十四,谓之植数。再以动数、植数相因(以一万七千二十四,因一万七千二十四),谓之动植通数;是为万物之数(求万物之数,不本之实验,而虚立一数以推之,亦物质科学未明时不得已之法也。〇易用九六,经世用十十二,皆以四因之。易之数:阳用九,以四因之,得三十六,为乾一爻之策数;阴用六,以四因之,得二十四,为坤一爻之策数。以六因三十六,得二百一十六,为乾一卦策数;以六因二十四,得一百四十四,为坤一卦策数。相加得三百六十,故曰:“乾坤之策,凡三百六十也。”以三十二因二百一十六,得六千九百一十二,为三十二阳卦之策数;以三十二因一百四十四,得四千六百有八,为三十二阴卦之策数。二者相加,得万有一千五百二十,所谓“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也)。
邵子之推万物如此。至于人,则邵子以为万物之灵。蔡西山尝推邵子之意曰:“万物感于天之变,性者善目,情者善耳,形者善鼻,体者善口。万物应于地之化,飞者善色,走者善声,木者善气,草者善味。人则得天地之全。暑寒昼夜无不变,雨风露雷无不化,性情形体无不感,走飞草木无不应。目善万物之色,耳善万物之声,鼻善万物之气,口善万物之味。盖天地万物,皆阴阳刚柔之分,人则兼备乎阴阳刚柔,故灵于万物,而能与天地参也。”其言最为简约明了。观物内篇曰:“人之所以灵于万物者,谓其目能收万物之色,耳能收万物之声,鼻能收万物之气,口能收万物之味。人亦物也,一物当兆物;圣亦人也,一人当兆人。是知人也者,物之至者也;圣也者,人之至者也。”又曰:人之至者,谓其能以“一心观万心,一身观万身,一世观万世”。如是,则能“上识天时,下尽地理,中尽物情,通照人事”;则能以“心代天意,口代天言,手代天工,身代天事”。盖明乎宇宙之理,则措施无不当。宇宙之理,邵子之所谓物理也。(此“物”字所该甚广。能观者我,我所观者,一切皆物)邵于谓人为万物之灵,以其能通物理;谓圣人为人之至,以其能尽通物理而无遗也。
元会运世,岁月日时,乃邵子借数以推测宇宙之变化者。其见解与扬子太玄等同,特其所用之数异耳。其法:以日经天之元,月经天之会,星经天之运,辰经天之世。日之数一,象一日也;月之数十二,象十二月也;星之数三百六十,象一年之日数也;辰之数四千三百二十,一日十二时,则三百六十日,得四千三百二十时也。一世三十年,凡十二万九千六百年,是为皇极经世一元之数。注曰:“一元在大化之间,犹一年也。”更以日月星辰四者,经日月星辰四者。
至此而后数穷焉。注曰:“穷则变,变则生,生而不穷也。”皇极经世,但著一元之数,使人引而伸之,可至于终而复始也。此等思想,盖以为宇宙现象,一切周而复始,特其数悠久而非人之所能知,乃欲借其循环之近者,以推测其远者耳。朱子曰:“小者大之影,只昼夜便可见”,即此思想也。
第56章 理学纲要(8)()
此等数术,其可信与否,渺不可知。即著此等书者,亦未必以为必可信;特以大化悠久,为经验所不及,不得不借是以推测之耳。彼其信数可以推测宇宙者,以其深信“数起于质”一语也。此等数术家,视宇宙之间,无非物质;而物质运动,各有定律,是为彼辈所谓“数”。物质运动,既必循乎定律而不能违,则洞明物理者,固可以豫烛将来之变,此其所以深信发明真理,在乎“观物”也。然今之所谓科学者,乃将宇宙现象,分为若干部而研究之;研究愈精,分析愈细。谓其能知一部现象之原因结果则可;谓其能明乎全宇宙之现象,因以推测其将来,微论有所不能,并亦无人敢作此妄想也。然昔之治学问者,所求知者,实为全宇宙之将来。夫欲知全宇宙之将来,非尽明乎全宇宙之现在不可。全宇宙之现在,固非人所能知。夫全宇宙之现在,数术家所谓“质”也;全宇宙之将来,数术家所谓“数”也。明乎质,固可以知数。今也无从知全宇宙之质,而欲据一部分之质,以逆测其余之质,以推得全宇宙之数焉,孰能保其必确?故彼辈虽据一种数以推测,彼辈亦未必自信也。此所以数术之家,各有其所据之数,而不相袭也(无从推测之事,姑立一法以推测之而已)。
然则术数家之所谓术数,在彼亦并不自信;而世之迷信术数者,顾据昔人所造之数,谓真足以推测事变焉,则惑矣。邵子曰:“天下之数出于理。违乎理,则入于术。世人以数而入术,则失于理。”此所谓术,谓私智穿凿,强谓为可以逆测将来之术。所谓理,则事物因果必至之符。惟人于术,故失于理。邵子之说如此,此其所以究为一哲学家,而非迷信者流也。
术数家所用之数,固系姑以此为推,未必谓其果可用。假使其所用之数,果能推测宇宙之变化,遂能尽泄宇宙之奥秘乎?仍不能也。何也?所用之数,而真能推测宇宙之变化,亦不过尽知宇宙之质,而能尽知其未来之数耳。宇宙间何以有是质?质之数何以必如是?仍不可知也。故曰:“天之象数,可得而推。如其神用,则不可得而测。”此犹物理学家言:某物之理如何?可得而知也。何以有是物?何以有是理?不可得而知也。又曰:“道与一,神之强名也。以神为神者,至言也。”此犹言宇宙之秘奥,终不可知;以不可知说宇宙,乃最得当之论也。此邵子之所以终为一哲学家,而非迷信者流也。
皇王帝霸,易书诗春秋,乃邵子应世运之变,而谓治法当如是变易者。观物内篇曰:“昊天之尽物,圣人之尽民,皆有四府焉。昊天之四府,春夏秋冬之谓也;阴阳升降于其间矣。圣人之四府,易书诗春秋之谓也;礼乐隆污于其间矣。”是也。
邵子求知真理之法,由于观物。其观物之法,果何如乎?曰:邵子之观物,在于求真;其求真之法,则贵乎无我。观物内篇曰:“所谓观物者,非以目观之也;非观之以目,而观之以心也;非观之以心,而观之以理也。圣人之所以能一万物之情者,谓能反观也。反观者,不以我观物,以物观物之谓也。”行篇曰:“物理之学,或有所不通,不可以强通。强通则有我,有我则失理而入于术矣。”以物观物,谓纯任物理之真,而不杂以好恶之情、穿凿之见,即今所谓客观;有我则流于主观矣。
宇宙之原理,邵子名之曰道。虽以为不可知,然极尊崇之。故曰:“天由道而生,地由道而成,人物由道而行。天、地、人物则异,其由于道则一也。”道之所以然不可知,其然则无不可知。所以知之,观物而得其理而已。故曰:“道也者,道也。道无形,行之则见于事矣。”又曰:“以天地观万物,则万物为物。以道观天地,则天地亦为物。道之道,尽于天矣。天之道,尽于地矣。天地之道,尽于物矣。天地万物之道,尽于人矣。(天地之道尽于物,即理具于事,事外无理之谓。天地万物之道尽于人,谓一切生于人心;无人,则无天地万物,更无论天地万物之理矣)人能知天地万物之道所以尽于人者,然后能尽民也。天之能尽物,则谓之昊天。人之能尽民,则谓之圣人。”此道之所以可贵也(邵子曰“道为太极”,又曰“心为太极”,即“天地万物之道尽于人”之说)。
世界之真原因唯一,而人之所知,则限于二。此非世界之本体有二,而人之认识,自如此也。此理邵子亦言之。其说曰:“本一气也,生则为阳,消则为阴,故二者一而已矣。是以言天而不言地,言君而不言臣,言父而不言子,言夫而不言妇。然天得地而万物生,君得臣而万化行,父得子、夫得妇而家道成。故有一则有二,有二则有四,有三则有六,有四则有八。”“言天而不言地”云云,谓世之所谓二者,其实则一,特自人观之,则见为二耳。“有一则有二,有二则有四”,自此推之,则世界现象,极之亿兆京垓,其实一也。朱子所谓一本万殊,万殊一本,即此理。
世界之本体为一,而人恒见为二者,以其动也。动则入现象界矣。入现象界,则有二之可言矣。故曰:“自下而上谓之升,自上而下谓之降。升者,生也;降者,消也。故阳生于下而阴生于上。是以万物皆反。阴生阳,阳生阴,是以循环而不穷也。”人所知之现象,不外阴阳两端。而阴阳之变化,实仍一气之升降:降而升,则谓之阳;升而降,则谓之阴耳。然则世界之本体果惟一,而所谓阴阳者,亦入所强立之二名耳,其实则非有二也。此论与张横渠若合符节。
世界之现象,人既为之分立阴阳刚柔等名目;至于本体,则非认识所及。非认识所及,则无可名。无可名而强为之名,则曰“神”。邵子曰:“气一而已,主之者神也。神亦一而已,乘气而变化。能出入于有无生死之间,无方而不测者也。”又曰:“潜天潜地,不为阴阳所摄者,神也。”又曰:“气者,神之宅也。体者,气之宅也。气则养性,性则乘气。故气存则性存,性动则气动也。”“出入于有无生死之间,不为阴阳所摄”,言其通乎阴阳也;通乎阴阳,则惟一之谓也。“潜天潜地,不行而至”,言其无所不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