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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鬼,约吗-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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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为什么呢?

    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会害死自己孩子的母亲吗?

    “证据呢?”陆千钧温柔一笑,抬手摸了摸她柔·软的棉发,拿起一缕,放在唇边,小声地提醒:“抓住那个球儿,你就能抓住最后的证据,至于这个孩子,暂时交给我,他会没事的。”

    那个球!

    “我想去那条河的上游看看。”

    “好!”

    果然是他看上的女人,一点就通。说完,陆千钧的手轻轻一抬,站在那儿浑然不知所措地孩子,便消失不见了。直到最后,阮绵绵地不敢正眼看他,一想起来,心就一抽一抽的。

第276章 河边的芦苇() 
郊外,清水河。

    这几年晋城发展非常快,引进了不少的工厂,不过这治污的能力却没有跟上发展的步伐。当年的清水河,也就不在清水了,反而浑浊的很,是不是还有什么臭鱼烂虾地漂浮在水面上。

    晋城地处江南,雨水充沛。

    所以清水河的源头,自然是从山上下渗和地表流下来的雨水,由于地势的落差,自然的形成了湍急的水流,导致了河流的上段不好行船,到了中段,进入平缓地势,水流也自然而然的减缓,出现了非常厚的淤泥。

    这么来看,最容易沉尸的地点,应该是河流的中段。

    “那个球呢?”

    阮绵绵看着宽阔的湖面,有些犯难,这么大的一条河,要找那么一个小球,哪有那么容易,她抬眼望向陆千钧,只见他一点儿都不着急,颇有闲情逸致地牵起她的手,说:“走,陪我在河边走走。”

    “可是……”

    “跟我来,说不定会有意外收获哟!”他浅笑着说。

    “哎,可是我是来找……”

    “走!”

    他不由分说拉着阮绵绵就往前走,两人走得很慢,远远看去,还真像是一对热恋中的小情侣,在河边散步。走了没多久,便到了一片芦苇荡。

    秋天,黄了一片芦苇。

    在空气之中,都泛着一股泥膏的气味儿,天边洋洋洒洒地浮着一朵朵的芦花,像是春天的柳絮一般,落在人的发梢和肩头。阮绵绵耐着性子,跟他走。

    要不是说有什么意外收获,照着她的性子,她早就穿个潜水服,下水去了。

    “冷吗?”

    “还好!”阮绵绵下意识地搓了搓自己的手臂,苦笑了一下,刚才下车的时候,太过于匆忙,把外套落在车上了,被他这么一说,还真是有点冷。

    “给你!”

    说话间,陆千钧已经把外套给脱下来了,轻轻地为她披上,还不忘细心地将她的长发从里头撩出来,“深秋了,记得多穿一点衣服。活人不比死人,我们早就不知道冷是什么感觉了。”

    不知道冷?

    这一句话,轻易地戳进了她的心窝里,仰头望向他,抿着唇角说:“那你为什么还不去投胎呢?”

    “我不能去。”

    “为什么?”

    “因为……我要守护一个人,不能离开。”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云淡风轻地回答。

    他口气好像是在谈论天气,亦或是在街边砍价,那么稀松平常。

    守护一个人!

    阮绵绵点了点头,没有再追问,隐约希望,这个人是自己,却又很快否决掉,人跟鬼之间的距离,让她不敢有多余的想象,虽然见多了鬼,她渐渐地免疫了,但心里永远有一层隔膜。

    她已经没有那么害怕了,有时候甚至觉得人心比鬼神更恐怖。

    金钱,地位,利益,虚荣……

    轻而易举地能够摧毁人的心防,让他们变得比鬼更可怕。

    想着,她朝着河边走去,隐隐约约在芦苇之中,看到一个蓝色的东西,这个颜色有些眼熟。在医院的时候,那个孩子叫她捡的那个球,就是这个颜色。

    拨开一簇簇地芦苇,她费劲地探着身子进去,够了好半天,终于将球攥在手心里,真的是……

    太好了!

    “我找到了!”

    阮绵绵高喊一声,激动地转身,挥舞着手臂,向陆千钧展示自己手里的球,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嘴角都快咧到耳朵根儿了。

    就在此时,她一不小心,脚底一滑,整个人便朝后仰去,眼瞅着就要跌进河里了。

    一只手穿过她的腋下,一把揽住了她纤细的腰肢,用力往回一带,她便扑如陆千钧的怀中,两人面面相觑,鼻与鼻之间,不过一指的距离。

    阮绵绵急·促的呼吸扑在陆千钧的脸上,一双明眸因为惊讶瞪得硕大,直勾勾地盯着他,“你……你……谢谢你啊!”

    “没关系,手感不错!”

    陆千钧戏谑的说,却没有要松手的意思,低头凝望着她,深邃地眸中透着一丝柔情,深深地窥探她的内心,让阮绵绵不由心乱,不知所措地呆在原地,双手抵住他结实的胸膛。

    “你……可以放手了。”

    “不放!”

    “你……怎么这么蛮不讲理!”阮绵绵红了耳根,娇嗔了一句,便要推开他,谁知陆千钧双手一箍,她便贴在了他的胸口,耳边一凉,传来他的说话声,“别动,你的头发上有一朵芦花。”

    “哈?”

    阮绵绵趴在他肩头,应了一声,不敢乱动,抿着嘴角,勾起一抹浅笑,心跳乱了节奏,只要一碰上他,她就整个人都不对了,实在是太奇怪了。

    难不成,他们之间,还真有一段前世今生吗?

    “好了!”

    陆千钧双指捏着一朵芦花,在她眼前一晃,便抬手扬了,帅气的面庞,让阮绵绵不由得多看一眼,不知不觉看痴了,竟忘记回神,陆千钧但笑不语。

    看了好一会儿,他都被看毛了,这才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嘿,把口水擦擦!”

    “啊?”

    阮绵绵赶忙抬手去擦拭嘴角,一摸才发现自己上当了,“你骗我!”

    “我怕你把我吃了。”

    “切,我对皮糙肉厚的老不死的,一点儿兴趣都没有。”阮绵绵嘴硬道。

    “呵呵……”

    陆千钧低笑一声,摇了摇头,看了一眼时间,说:“走吧,时间不早了!咱们得去给人送一份大礼了。”

    “送礼!”

    阮绵绵秀眉一挑,如果她没有猜错的话,陆口中的人应该就是林玲,却不知道有什么礼可送的,不应该从她的口中调查处,那个孩子的死因吗?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说完,他便牵着阮绵绵的手,离开了清水河。

    ——

    正午过后。

    天边飘来几朵云,伴着秋风,便下起淅淅沥沥的牛毛雨来,湿漉漉地感觉,叫人浑身不舒服。窗户打开,林玲坐在躺椅上,悄悄睡去,雨水从屋外飘进来,溅在她的脸上,从她的眼角滑落。

    掉落的不知是泪珠,还是雨珠。

    从睡梦中醒来,她还有些睡眼惺忪,呆愣地看着窗外,脑海中还在回忆刚在的梦,她听见孩子的哭喊声,喊得不是妈妈而是姐姐,真是可笑!

    她苦笑一声,擦去眼角的水渍,又换上了平日里温柔的面孔。

第277章 一出好戏() 
下午一点。

    林玲扶着后腰,从摇椅上站起来,慢慢地下楼,对等候在楼梯口的佣人,说:“少爷要回来了,快去准备他最爱喝的莲子百合羹。”

    “是!少夫人!”

    佣人答应着,离开了。

    这是一个干瘦的老女人,颧骨很高,敲上去很凶悍,给人一种刻薄的感觉,却是一个温和的长者,在这个家工作了十几年,对所有的大小事务都了如指掌。

    可是,林玲不喜欢她,总觉得她是一双监视自己的眼睛。

    咔哒——

    门锁响了。

    她拍了拍两颊,想让自己尽可能看上去气色好一些,这个男人已经三天没回家了,每次打电话都说很忙,等有空了,再回家看她,到底是真是假,谁有知道呢!

    “老公,你回来了!”

    “嗯!”男人疲惫而又敷衍的应了一声,便换了鞋子,直接越过了她,坐在了沙发上,漫不经心的问:“今天感觉怎么样?”

    “挺好的!”

    “很累?我给你捏捏吧!”

    说着,林玲便走到他的身边,动作轻柔地捏着他的肩膀,满脸都是温柔地笑意,这么温馨的时刻,就是她一直向往的天伦之乐,丈夫,孩子和她。

    那么完美!

    可是,美好的时刻,总是这么短暂!

    她翻开男人的衣领,看到一个清晰的唇印,她可以肯定,这个色号的口红不是自己的,那么……

    “郑海,你衣领上的是什么?”

    郑海扯过衣领看了一眼,眸光一闪,淡淡地解释:“哦,也许是应酬的时候,不小心弄上去的吧。”

    “应酬!需要靠这么近吗?”

    林玲开始不依不饶,她的幸福,怎么可以有污点,不,她绝对不允许出现第三者,郑海是她的,孩子也是她的,她才是那个最应该得到幸福的人啊!

    谁都不能跟她抢!

    “我很累,别烦我!”

    郑海衣袖一甩,转头便走,看都不看她一眼,脚步不停,飞快的上楼了。正巧,佣人端着百合羹走过来,见林玲面色难看,也不敢吱声,站在一旁,小心的陪着不是。

    林玲脸上闪过一丝狰狞,咬着后槽牙,目露凶光,他只能是她的,她才是名正言顺的郑太太,任何想夺走她幸福的人,都该去死,不管是谁。

    她走到佣人面前,冷声说:“给我!”

    “是!”

    林玲接过托盘,慢慢地走上楼去,一边走,一边将手心里的药片,放入其中,用勺子轻轻地搅拌,嘴角勾起一抹可怕的微笑,叫人毛骨悚然。

    敲开房门,郑海正换好衣服,拉开被子,准备休息。

    “老公,刚才是我不对,我不应该因为这些逢场作戏生气,你那么累,我还不乖。你不要生气好不好,人家给你端了百合羹,算是赔不是了。”

    “嗯,你怀着孩子,不要这么敏·感,对孩子不好!”

    “你说得对!来,喝一点再睡。”

    林玲将勺子送到郑海的嘴边,他尝了一口,脸色也好了许多,三两下便把这碗百合羹给喝下肚了,然后打发着林玲出去,自己则躺下睡了。

    其实,林玲并没有就此离开,她用力的将碗摔在地毯上,缓缓地踱步回到床边,单膝下跪,温柔地笑着。

    她手指在郑海的脸上,来回的抚·摸着,痒痒的感觉,就像是羽毛扫过一般。

    “呵呵……老公,你长得真好看!”

    “还记得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吗?你对我说,会把我当做手心里的宝……”

    “老公,我有多爱你,你知道吗?”

    “为了你,我甚至,甚至杀了自己的孩子。可是为什么我有了孩子,你就不看我了呢?是因为孩子吗?那他也可以不必出生啊……你告诉我好不好?”

    ……

    林玲犹如魔障一般,一个人自言自语,尖锐的笑声,听得人头皮发麻,她的眼睛仿佛看不到周围的一切,只能看到躺着的郑海,那种刻骨的爱恋,全都藏在她的嘴角眉梢。

    她附身,慢慢吻上郑海的唇,满足地笑了。可眼里却蕴藏杀机,她的手伸向被角,拉过郑海的头顶,盖住他的面部,轻柔着抚·摸他的发顶,手一点点收紧,将他的头埋在自己怀中。

    空气,一点点的被消耗殆尽,生命,也被一丝丝的抽离。

    郑海,你为什么要背叛我们的幸福?

    那你不如去死,这样才能捍卫我们的幸福,没人跟我抢你了。所以你必须死,我会把你的骨灰做成钻石,这样我们就能永远的待在一起了,你说好不好?

    想着,她的脸上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眼里却含着热泪。

    笃笃笃——

    门被敲响。

    “少夫人,楼下有人找您,说是您的朋友!”佣人说。

    林玲慌了神,连忙松手,一把掀开被子,露出郑海的脸,她伸手探了一下他的鼻息,不由得松了一口气,他还有气。她刚才是怎么了,好像控制不住自己,她扶着床沿站起来,晃了晃脑袋,试图让自己保持清醒。

    “哦,好,来了!”

    说着,打开了门,随手就把门关上了,转头对佣人叮嘱道:“少爷说,他今晚要留在这里,你替他准备一下晚饭吧。”

    “是!”

    因为有人造访,郑海逃过一劫,却不想打开忘记关上的iPad,已经悄然拍下了这一幕。

    ——

    雨天。

    不爱出门。

    阮绵绵觉得自己已经很小心的躲避泥潭了,可还是没有躲过猝不及防的车胎,溅了她一腿的泥之后,扬长而去,她看着满是泥点子的球鞋,无奈的撇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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