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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妃倾城:皇叔我要休夫-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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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陌生人。”她笑了笑,终于转身走了出去。

    你是谁。

    一个过客。

    这个时空的过客。

    风吹即过的路人。

    夜晚将一切归于宁静,夜晚的街巷很静,夜晚的王府很静,原来夜晚的后宫也很安静。

    信步一人,漫无目的在御花园里走。

    她不怕走丢,她的身后,看不到的地方,总有那么一个两个人,在监视着她。

    金麦麦脱了鞋子,赤脚浸入池中,池水很凉,比风悬谷的瀑布凉的多,她突然开始怀念起那段日子。

    短短的三日,却几乎包裹了她所有的小幸福。

    “让他来见我,告诉他我想见他。”

    “如果他现在不来,就再也见不到了。”

第155章 魂无释,我会忘了你,一定!1() 
夜风吹,带起一阵微凉。小腿浸在池水里,开始是发冷,慢慢的僵了,麻了,无知觉了。

    她保持着同一个姿势,那句话后,就再也没动,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心中默默的数着,每数了六十次,就少了一分钟。

    他是什么时候过来的。

    看到他的时候,他好像已经在桃花树下站很久了,明明是夜晚,明明星星不是很亮,月亮不是很圆,她依旧能看清他脸上每一个清晰的表情。

    面无表情的表情,她心里最生动的表情。

    小腿已经僵化了,她试着动了动,动不了,只能呆呆地坐着,呆呆地望着他,呆呆地看到他走过来,靠近她。

    “魂无释。”她现在一定很狼狈,脸上是糊的一塌糊涂的胭脂,也许还有泪痕,眼睛是肿的,发丝是凌乱的,连衣服,都是湿透的。

    “嗯。”很熟悉的声音,很令她怀念的声音。

    以后听不到了,会很可惜吧,这么好听的声音,这么好看的人,能占据她心的人,以后都遇不到了吧。

    金麦麦不看他,看向池面,平静无波的池面:“刚刚我在这里,干了坏事。”她低头。

    “嗯。”

    “我觉得自己很坏,害死了一个无辜的宝宝,还有一些无辜的人。”

    “似乎总是这样,自以为自己是对的,其实总在不断的伤害别人。”

    “受到伤害了不能用同样的方式去伤害别人,因为知道会很痛,就想让别人也痛,这样的想法是不对的。”她抬头看他,微微一笑:“你说对吗?”

    他没有回她,可以说,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回答她的问题。

    只是蹲下来,一手扶住她的腰:“水很凉,你该起来了。”

    “不凉。”她摇头,固执的不肯站起来:“已经感受不到了,不凉了。”

    “你冻僵了。”

    “魂无释。”她叫他,扯着他衣角,他犹豫了一下,终是蹲下身,与她平视。

    她笑了,为了他再一次的纵容。

    手轻轻抚到他的胸口处,脸上浮现眷恋:“你有心吗?那种有血有肉会疼会难受会发热的东西,你有吗?”她问他,用那么认真,执着的语气问。

    “人没有那个东西,大概也活不了。”他淡淡地道:“也许,你说的那些,我并不需要。”

    她的手一抖,他看她,漆黑的眸子令她那么陌生。

    没有了,看不到他眼底她的倒影。

    眼泪是种奇怪的东西,分明是不想让它下来,却还是挡不住,分明是笑着,还要死皮赖脸的掉下来,你可真廉价。

    “我很怀念在风悬谷的日子。”

    “嗯。”

    他果然是,记得的。

    心在一抽一抽的发疼,眼眶突然干涩的厉害,有什么在心里破碎了,再也无法复原了。

    那是心里仅存的一些美好。

    还是假的。

    为什么骗我。

    幼稚的问话不用再出口了。

    金麦麦,傻瓜,他哪句话没在骗你。

    “魂无释,我爱你。”她擦干眼泪,慢慢笑了,告白应该是一件高兴的事。

    “魂无释,我会忘了你,一定。”

第156章 魂无释,我会忘了你,一定!2() 
阳陌梵离七年,边幅异变四起,皇六爷释亲兵□□,三月余,渐熄四乱。同年五月,宫中大乱,皇九爷音誓死护宫,与皇六爷里应外合,平定内乱,朝野颇动,内外祥和。

    阳陌梵离九年,皇贵妃妍诞下一子,因其德才兼备,与年,晋升皇后,普天同庆,大赦天下。

    阳陌梵离十年,苍狼国蠢蠢欲动,出兵犯界,大肆殇于阳陌边界子民。帝怒,出兵示警,驻守界线。

    蜀员村,地处偏僻,偶有大水,略是富庶,民风淳朴,邻里和睦。

    村内楚家,算得上村中的大户。有方圆几十里唯一的牧场,收入稳定,为人和善,上有一母,有妻一女,一年前,楚家男人出山放养,拾回一重伤女子。女子失忆,举目无亲,楚家心善,留她为伴。

    女子有才,精通音律,尤擅萧,村内人托她教养小儿,以望成材。女子性和,拖者不拒。单字麦,村人唤其麦儿。

    初阳天,温度适宜,天气刚好,打上一桶水,拿了马具钻进马厩,寻着一匹白间带红的马儿,马儿见着她,戒备的往后退了退。

    那姑娘嘴角噙着一抹笑,不怀好意的靠近,马厩所占空间小,马儿被逼到角落,大大的马眼憋起一滴马泪,楚楚动人之。可惜姑娘不吃这一套,素白的手温柔的抚过马儿背上红色的鬃毛:“小红啊小红,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你这招对我没用,你看我又不是跟你同一品种的,你想卖萌,找错对象了。”

    马儿嘶鸣一声,绝望的闭起马眼。

    姑娘微微一笑,淳淳善导:“你也别太绝望,你行天哥今早上市赶集去了,保不住带回一匹品性优良的公马,跟你配配对。”

    马儿不屑的扬了扬长长的马尾,顶着红杂毛的马脑向一边撇去。那样子似说,本马爷不信楚行天那小子的品味。

    姑娘柳眉儿一挑,勾了勾唇,正欲说话,马厩门口进来一妙龄少妇,喊住了她。

    “麦儿,你快过来看看,你行天哥弄了好东西回来。”

    “艾,就来。”姑娘回头应了一声,又转头拍了拍小红的脑袋,笑的很是邪恶:“今日先放过你,我且出去看看,也许真能带一个夫君给你。”

    不需要。马姑娘不领情,高傲地扬起自家头颅,本马芳龄一岁,春光大好,还不打算便宜哪匹色马胚。

    姑娘端着原封未动的用具出了马厩,抬头望了望干净的天空,阳光打在脸上,印出一张小巧的瓜子脸。

    低下头轻轻笑了笑。

    有人隔着不远叫她:“麦儿,过来看看这匹马,是个好品种。”

    还真是给小红送夫婿来了。

    金麦麦放下手中的用具,小跑着,跑到一皮肤略黑却人高马大的男人面前。

    一见着男人手中牵着的黑色大马,不由惊呼:“可是烈马?”

    男人点头,面露苦色:“这马不光烈,还倔的很,喂它食都不肯吃,怕是要养不活,可惜了一匹好马。”

第157章 魂无释,我会忘了你,一定!3() 
纯黑色的马匹,毛发黑的晶亮,金麦麦在牧场呆了一年,也能看出一些门道来,的确是匹好马,还是匹不可多得的好马。

    马上陪着鞍,系着缰绳,却不似楚家牧场常用的那种。

    金麦麦伸手碰了碰马儿,马儿立马避开,瞪着铜陵大的眼凶巴巴的瞪眼:“有个性。”眯着眼笑了会儿,方才回问男子:“行天哥,这好马儿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蜀员村地段好,却是在边界地带,近月来,邻国来犯,战事频发,更边界的一些村落相继糟了些难。驻在边界的一些兵员近日加强了戒备,以备战事之需,楚家率先将家中的几匹好马捐给了兵中,换来不少粮食。

    楚行天生性憨实,为人直爽,讲话从不扭捏作态,当即道:“不是买来的,是在路上捡来的。”

    金麦麦微微一愣:“捡来的?”

    “是啊,我就说,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事呢。”楚嫂子从内屋走了出来,行至院子,便走便道,脸上还带着笑意:“咱们家刚捐了好几批马儿,今儿又天赐来一匹更好的。”

    金麦麦想了会儿,推测道:“看着马儿配的鞍,应该是上品,不会是村里人养的,那……会不会是从军营里走失的?”

    如此一言,夫妻二人皆是一愣。

    楚行天首先反应过来,拍了一下脑袋:“嘿,我这脑子,怎么没想到呢,要真是军营里走失的,我们赶紧给人家送过去,要不怪罪下来,后果可要严重了。”

    楚嫂子认同的点头,此时脸上也没了笑意,反倒是严肃:“我听闻,上头派了大人物带兵来这里驻守,算日子,这几日应该已经到了,会不会,就是那些新来的马匹?”

    事情有了眉目,三人心中疑虑渐消,楚行天道:“那这样,我赶紧把马儿送回去,军营离咱们这儿近,很快就能来回。”

    “那不着急。”金麦麦笑着道:“既已知道是哪里走失的,那便吃了饭再去吧,也不急这一时。”

    “麦儿说的有道理。”

    楚行天憨憨一笑:“那行,我先将这马儿牵过去跟小红处一处,小红没了伴儿,怪孤单的。”

    目送过楚行天牵着马儿的背影,楚嫂子回首对金麦麦道:“洗过手来吃饭吧。”

    金麦麦应了一声,向着进水边走去。

    楚家用的水都是挖深的地下水,为方便家里的女人日常使用,细心的楚行天一大早总会打上好几桶水装满一个大缸。

    倒了一些水在盆里,她搓了些皂角抹在手上,水清澄见底,她低头望着水面,水面印着她的模样。

    金麦麦的模样。

    时至今日,那日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只记得时辰过后,药力消去,她体轻的虚弱,无知无觉的飘出魂烟儿的体内,本以为会就此消失,再长长的一段黑暗之后,她再次睁开眼,是在一处脏乱不抗的流民窟。

    纵使身上的衣服已经脏乱到辨识不出原先的样子,固有的款式却不会改变,那绝对不会是古代的衣服。

第158章 魂无释,我会忘了你,一定!4() 
手掌心里那道熟悉的疤痕更是狠狠地刺痛了她的眼。

    带着震惊洗净了自己的脸,水里的倒影令她不得不接受了现实。她不仅没有带着灵体消失,反而重归了自己的身内。愈加不可思议的是,她还是在古代,还是在一个叫阳陌的国家。

    流民窟的生活不是人过的,那里几乎没有男女之分,她曾亲眼看到几个男女间相互的**。倘若不是终日用污泥遮住脸,身上裹着脏乱的布,伪装成男子,她也不敢想象,会发生什么样的事。

    有时候不得不那么认为,人生,就像一卷早已写好的故事。上帝总在绝望的时候给你一丝希望。

    在流民窟战战兢兢过了两日后,她终于忍不住逃出来,中途遇到被人追赶,她不甚跌落了悬崖,却因祸得福,遇到了正巧路过的楚行天。

    对比了一下时间,蓦地发现,昨日与她而言,竟是两年之差。一年的居住,她逐渐放弃了期待,反倒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习惯了日出而落日落而息,习惯了每日对着一帮半点大的小屁孩,习惯了照顾牧场里的动物,习惯了听这里的人用软软的语调喊她麦儿。

    习惯真是一样很可怕的东西,摊开手,往日包养的白嫩细嫩的手心,一年下来,掌间不知不觉中起了好几个薄薄的茧,样子没多大变化,不过,怕也是经不住时间留在上面的痕迹。

    吃饭的时候,楚嫂子又提起连月来最令她挂怀的事儿:“麦儿,前几日见过的那个,感觉怎么样?”

    金麦麦嘴里嚼着肉,听到问话,差点噎到,顺口水赶紧吞了下去:“什么,什么怎么样啊?”

    “当然是那回事儿啊。”

    “哪回事啊。”金麦麦嘿嘿一笑,装傻。

    “你别糊弄我,嫂子知道你明白我说的。麦儿,听嫂子一句劝,你生的再好,年纪也不小了,我就虚长你一岁,瑾儿都快满六岁了,女人不是男人,经不起等待。”

    “嫂子知道村里那些年龄与你相匹的男子你都看不上眼,可前几日见的那个王大爷,各方面条件都还是好的啊。”

    金麦麦低下头捧着碗扒饭,她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拒绝这热心的嫂子。自从两个月前,她无意间透露了自己已经是二十好几的‘老’姑娘,为她说亲那档子事就没断过。

    村里倒是有好几个与她年纪差不多的,大都因家里条件不好没赶上娶媳妇儿,被她用种种法子,使他们对她望而远之。

    不想,楚嫂子竟还未死心。村里的不行就找上了镇里的,我去,还是个家里有正妻的男人,长得倒是不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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