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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那些欠遥远的解释,完完整整的告诉了向诩。
第一次见到遥远,是在陈家的旧房子里,那时候陈易凡的生意还没有做的像现在这么打,不过我已经知道了他背后真正经营的是什么,所以在十八岁高中毕业后,我选择出国,选择学医。
因为我报读的大学在一月才开学,所以那段时间,我变得无所事事,于是经常开车去接陈潇放学。
那一年的遥远,才十二岁,不折不扣的小孩子,数着两个小辫子,穿着宽宽大大的校服和白球鞋,她总是走在两个男生中间,像个调皮的小精灵。
陈潇得意的对我炫耀,“哥,庄遥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哦?她叫遥远?这名字真奇怪。”
“切,你才奇怪呢。”陈潇不屑的扭过脸去不再看我。
不过,我已经记住了那个名字。庄遥远。
第二次见到遥远的时候,她已经十五岁了,从小精灵变成了小女生,真正的漂亮起来。可惜那一次,我是为了参加陈易凡的婚礼回国,陈潇离家出走,我在遥远家找到陈潇,以带劝妹妹回家的名义,请求小女生帮我说服陈潇。而我一直坐在一旁欣赏她冥思苦想的样子。
回到学校后,我拒绝了一个学姐的表白,并且随口的跟当时的死党说,我喜欢上了一个十五岁的小女生。
他当时呵呵一笑,的确,连我自己都没当真。
第三次见到遥远,是个意外,却沉底颠覆了她在我回忆里的小小的形象。那时候的遥远也不过才十七岁,可是她竟然是因为流产才去了医院。我把昏倒的她抱了起来,心上就像被人割了一刀一样,在那之前,我甚至已经快到忘记她了。于是也就不知道这两年里,她也悄悄的开始自己青涩又苦涩的初恋。我不是最初走进她生命里的那个人。
可是,我发现,我喜欢上了遥远。我用她做挡箭牌,和当时的女朋友提了分手。
后来的日子里,我慢慢的知道,那个改变遥远的男生叫白浩。我答应帮遥远找白浩,却隐瞒了白浩在美国的监狱里接受心理治疗的事情。在白浩到美国的当天,他们一家三口开车准备回家,不巧的是,一个醉汉开车经过。两辆车相撞,白浩是唯一的幸存者。
在遥远伤心到快要绝望的日子里,白浩同样因为严重的自闭症变得暴躁,伤人后被关进了少年监狱。那就是为什么在那段时间里,遥远无论如何都联络不到白浩的原因。
也是为什么,白浩曾经写了那么多封信给遥远,而不是打电话给她的原因。
我自私的隐瞒了这一切,初衷之一,也是希望遥远能够好好的生活。我从来没想到,有一天白浩还会重新闯进她的生命里。所以我认为,忘了他最好。
四年的时间里,哪怕遥远总是隐隐约约的拒绝我,我还是知道,只要我在强势一点,她就可以爱上我。不过我并没有那么做。我一直试图让遥远彻底忘记白浩,只有那样,她才能把我当成唯一,我反复的试探,反复的退缩。如果不是白浩重新出现带给我的危机感,我想我还是不会踏出下一步。
而结果,竟然顺利的让我意外。
当然,我们在一起了,幸福却一直没来过。
两个半月前,我和遥远开始交往不久之后的一天,忽然接到了一个叫Eudora的女孩打来的电话,她自称是遥远的高中同学,又说手上有一份我感兴趣的东西,约我在酒店见面。
当然,我没想到见面后,她直接递给我一杯下了迷药的酒。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她才把一份证明遥远曾经流产的病例交给我。我毁掉了那份资料,却没想到,幕后人真正的目的,只是为了拍到我和Eudora在深夜和清晨同进同出酒店的照片。
不久后,那些照片被人传到遥远的手机里,同一时间,向翎因为听到了我和向诩的对话,以此作为要挟,拿走了我的手表,又在我和遥远之间制造了一场误会。
只不过,后来向诩竟然再次吸毒,他的事分散了遥远的注意力,我们不止和好了,她甚至对我有了很深的歉意。在遥远一次又一次和我说对不起,是她太多疑的时候,我很想用力的摇头说,遥远不要怪自己,可惜我都没做到。
事情发展到了那里,并不是终点。向翎继续用向诩的事情作为要挟,她不断的对我提出一些无理取闹的要求,比如换掉我车子里的香薰,我虽然反感,但是都对她做了妥协。甚至在我和遥远去度假村的前一天,向翎竟然搂住我的脖子,并且在上面留下了一个吻痕。
度假村里发生的事情,应该是我对遥远的爱情里,真正唯一的污点。我无意间见到了和周玮逸见面的记者,在金钱的诱惑之下,那个记者把周玮逸的全部计划都告诉了我,而我不止没有阻止,在短暂的思考之后,就决定顺水推舟的帮他演完这场戏。
我明明知道遥远一定会受伤,一定会难过,还是自私的选择了这种方法,因为只有这样,才可以真正的把白浩留在她心里的最后一点影子都完整的抹去。
遥远知道我因为向诩早就开始吸毒的事情后,我以为自己终于可以不再受向翎的牵制,却没想到她竟然大胆的偷了我准备对遥远求婚用的戒指,后来还谎称自己怀孕。
“所以呢?其实你早就知道白浩在美国发生的事情,但是你骗了遥远。”向诩放下手中的咖啡杯,拧着眉质问我。
我垂下眼睛,点头默认。
下一刻,衣领被揪了起来,不过向诩只是恨恨的看着我,最终还是放下手。
“我们都欠她的。那些信,我也应该早点交给她。”
“如果再给我一次选择的机会,我还是会那么做。”
向诩楞了下,然后重新坐下,“如果你能保证以后都不再做错事,那么为什么不和她一起走。“
我转过身去,看了看背后的方向。
告白向诩后,我离开了候机大厅。
LX197起飞的时间是6点45分,我坐在车子里,看着腕上的手表,又看了看天空。飞机起飞的时候,我自顾自的说,“遥远,等着我。”
我并不知道,在那架飞机上,其实没坐着我爱的人。
第102章 倒霉司机()
2014年7月30日,晴,天气凉爽。
我托着庞大的行李箱走出机场,如果不是试图把它搬上出租车的后备箱,我大概不知道向诩一路上轻松的把它搬搬抬抬是为了展示他完美的臂力。当然,我不会认输,拒绝了司机的好意,毫无形象的把行李箱抱起来,砰的一声就砸进了后备箱里。
司机白了我一眼,我才懂他刚刚的主动绝对不是因为乐于助人,而是要保护爱车。我咧了咧嘴,笑嘻嘻的说,“对不起啊。”
那司机没再搭理我,我心凉了一截,第一次外出旅行,我一直都认为到了一个新的地方会被好客的异地人热情欢迎。不过好在我心情明媚,跟司机报了目的地之后,从口袋里掏出昨晚收拾行李的时候向诩给我的“锦囊妙计”。
这不是一个锦囊,只是特别豪迈的印着那四个字的小记事本。我笑呵呵的翻开,好像回到了小时候,向诩嫌弃我是个跟屁虫,又喜欢啰啰嗦嗦的给我讲大道理。
记事本上的第一条,竟然是。
——坐出租车的话,记得先把车牌号记下来!
我刚喝了一口的可乐差点喷出来,司机再次白了我一眼。我不甘示弱的瞪回去,“开快点,我赶时间呢!”
开什么玩笑呢,我是消费者,还试图用眼神杀死我,那我必须得反击,狠狠的。
这就是我在云南的第一天,坐标花城昆明,迎着强烈的紫外线,我穿着长袖衬衣,带着棒球棒和黑超。咳咳,我真的不是来抢劫的。
我是来——
浪迹天涯的。
一次短暂的交锋后,我和出租车司机终于开始了长达一个小时河水不犯井水的旅程,我拿着机场里发放的旅游小册子开始简单的了解这一次的目的地,原来春城的另外一个名字是堵城,我决定暂且放下对司机的成见,哪怕他真的带着我在一个桥下绕了好几个圈。
“这段路就是这么修的。”
我没说话,那司机就自顾自的解释起来。
“看你带这么多东西,不像是旅行来的啊?”
“我来逃难的。”把头转过去,看着窗外,我心想这司机是不是觉得闷了,忽然又这么多话。
一个急刹车,我差点磕到玻璃上。
“喂!你会不会开车!”
“不系安全带,连累我罚款了你负责?”
好吧,是我理亏,可是司机那一句话说的我特伤心。不为别的,我长这么大,从小没有私家车坐,大了点就有陈冕的专车接送,还真的就没有过自己系安全带的时候。我撇撇嘴去找安全带的扣子,折腾了好久都扣不上。
“没见过这么低能的人。”
“你才低能呢!”
我皱眉喊着的同时,他已经快速的帮我扣好了安全带。搞什么飞机,谁要他帮忙了,况且着举动对于司机和乘客来说,是不是太亲密了?
我来不及发火,眼前的绿灯已经亮起来,车子又飞快的冲了出去。
大概是刚才停车太猛的缘故,车子重新启动后,我开始头晕眼花起来,一阵阵反胃的感觉。
我捂住嘴巴干呕了几声,又打开了车窗,症状一点都没缓解。
还没等我开口,车速已经明显慢下来很多了。
“喂,你还好吧?你面前的抽屉里有晕车药。”司机提醒道。
说实话,我当时的样子一定很糟糕,脸色苍白是必须的,但是我真的不是在装林妹妹啊,我很少晕车,谁知道是不是他车开车的技术太超凡脱俗了,没搭理他,我却拉开了那个储物抽屉。
果然那里有晕车药,我拿出药片,又拧开了手里的可乐。
“用饮料吃药还能起效吗?拿我的水吧。”
我很警惕的看了他几眼,这个司机很年轻,真的,仔细一看不过二十岁左右,长的嘛,还有点小清新。可是他就这样让我喝他的水,这事儿不对啊。谁知道他有没有在水里下药。这么一想,我连他的药都不敢吃了,把药放回抽屉里。我摆摆手说,“我没事儿了,你快点开吧。”
“你几点的火车票?”
“干嘛?”
“现在这个时间正堵车,到火车站至少还一个小时,你要是实在不舒服,我拉你到市区你先休息休息。晚点再去。”
我想了下,他这个建议还不错,就点头答应了。
谁知道,下车的时候我才真正的后悔,那小子,是怕我吐到他车上还是在报复我不信他的药啊。我刚把行李箱拖下车,他就一溜烟的开车跑了,我在看周围的环境。这哪里是市区?四个字形容,那就是鸟不拉X。好在天气还不错,除了晒一点。我又托着箱子走了大概半个小时,终于看到了第一个人影。
在确定了我现在的位置到火车站只需要半个小时车程的时候,我放心了很多,于是把行李寄存在一间酒店,然后背着双肩包出去逛街。
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我对一切都抱着新奇,还好陈冕给了我一大笔钱,花着他的钱,我一点都不抗拒。就因为在十七岁的时候我已经尝试过了颠沛流离,到现在,我敢肯定,此刻为金钱折腰也比以后为了几十块钱到银行柜台接受柜员的白眼要好的多。
在机场的时候,我已经从陈冕给我的银行卡里取了一大笔钱,然后就把卡收起来了,这样即使他真的想找我,也不可能根据刷卡的地点来判断我的位置了。现在的我,就是腰缠万贯,逛街的时候都有了底气。
我做的第二件事,就是扔掉手机卡。我不知道北京到苏黎世的航班是几点抵达,我也没准备给向诩报平安。扔掉手机卡的时候,我心里特轻松,甚至在心里盘算着要不要起个假名字,这样才叫浪迹天涯,隐姓埋名啊。
一整个下午,我都漫无目的的在街上溜溜达达,这里是旅游城市,真的不假,大街小巷都是卖特产的店铺,店员们一听我的口音就判断出我是外地人,于是一个个的像打了鸡血一样的给我介绍,那个是鲜花饼,这个是十八怪。
我真的已经准备买两盒尝试了,结果店员来了句,“多买点吧,回家带给亲戚朋友。”
有一种情绪叫做乡愁,可是让我心情突然变坏的不是乡愁。而是,亲戚和朋友,我掰掰手指,除了向诩,我好像真的一个亲戚朋友都没有了。
离开特产店后,我又逛了好久,才找到一间星巴克,坐在角落的位置里,我喝着抹茶星冰乐,又拿出了“锦囊妙计”
——好好照顾自己,无论你到了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