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一到家就兴奋得推开门,扫把狗却乖乖地躺在木制的地板上叫也不叫。
她轻轻地把它抱起来,搂进怀里。“它只会和老虎耍脾气、撒娇、对我都乖乖的。”
“那不是像你一样吗?”我摸狗狗的头对她说。
“才没有呢!”她害羞起来,然后大眼睛又突然闪动了一下。“我们来帮他绑辫子,这样就可以看到它圆鼓鼓的眼睛了。”
她把扫把狗前额一大串刘海梳顺,还分成三股编成麻花辫。
狗狗始终乖乖的,也不吠叫,到现在,我还没听到它的叫声呢!该不会是哑巴狗吧!
终于听到它的叫声是老虎回来的时候,它挣脱出莉的怀抱,像一个看见爱人的女孩一样,蹦跳至老虎的脚边,或许还带着笑意呢!
老虎忙着招呼我,把扫把狗放在一旁,对我们夸口说要煮全世界最好吃的意大利面。
他走进厨房以后,莉又兴奋地抱起扫把狗来。
扫把狗乖乖的,但头却巴望着厨房里的老虎,看起来非常的不安分。
“我们公司换老板了,你知不知道?”她一边把手放进狗狗的嘴里一边对我说。
“知道呀!今天去的时候才知道,为什么换了?”我拔开一颗摆在桌上的橘子,拿了一点给狗吃,它显得很高兴地吃了起来。
“不知道耶!只知道换了一个更有钱的老板,像是企业家的样子!”她逗弄着狗狗这样说。
“头发长长的……”莉形容地说。
我打断她的话。“你见过他呀!”
“嗯!”她抢了狗狗的橘子一口吃掉,我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她接着说:“叫林寅正,全公司的人都好喜欢巴结他,他们比扫把狗还低级多了!”
“没办法,因为是哈巴狗嘛!”我笑着拍扫把狗的头,它的确有个性多了。
莉又把手伸进去让它好玩地咬着,我想着林寅正的名字忽然觉得很熟悉,好像认识一样。
我因为陷入自己的冥想,没注意到狗狗和莉之间的变化,但狗突然跳出莉怀抱的异动却惊醒了我,它跳到刚走出厨房的老虎旁边,兴奋地提起前脚攀附在老虎的膝上。
莉把双手藏在背后,咬着下唇一句话也不说,但却对我投注求助的眼神。
我还在纳闷当中,老虎一个箭步冲了过来,硬是把莉的双手扯向前。
我看到莉的左手覆着右手的食指,但血还是从指缝中流了出来,我不禁感到恶心起来。
伤口应该不小,莉还硬说伤口不大,老虎把她的手高举过头,还一边骂她为什么一声不吭。
扫把狗还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撕磨老虎的小腿,老虎气得把它推开,嘴里大声说着骂它的话。
莉露出可爱又可怜的表情。“是我喂它吃橘子,还把手伸进它嘴里面,它大概认错了。”她试图为狗辩解。
老虎大概是觉得又气又好笑,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听了也不免噗嗤一笑,这才打破沉默,劝他们快到诊所把伤口缝合。
我没有吃到老虎世界一级棒的意大利面,在他们上诊所时,迳自回家了。
一直到下午用吸尘器吸着客厅地板的时候,才想起林寅正就是上次看到的那株长头发的水仙花。还记得吗?我参加那次他的生日宴会——麦田前任女朋友的男朋友。
我整理完客厅和我的房间以后,舒服地躺在白色的床上,这才想起我几乎有一个礼拜没有正眼见到麦田,他似乎仍在生气,每次见到我,都像走避瘟疫一样,匆匆逃离。
我无聊地躺在床上发呆,突然脑子灵机一转,想到前几天,麦田他们男同事送我的那件睡衣。
反正四下无人嘛!我就来试穿看看。
穿在身上,真的薄得像透明的纸一样,只不过触感非常的光滑柔细,我好笑地看着镜中身材毕露的样子,还有点像性感维纳斯的再生呢!
不禁在镜前搔手弄姿了起来,因为背后的商标梗在脖子上,很难受,我走到客厅拿出刚才收好的剪刀,正要费力地把手伸到背后剪下商标时,大门却开了。
来不及躲回房里,想躲在沙发后面又觉得会更尴尬,只好呆呆地拿着剪刀站着。
麦田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两眼发直,闪现奇异的光彩瞪着我。
我只好泰然自若地走到他面前,故意挥动剪刀对他说:“没听说过有阉夫案吗?”
他这才收回奇异的眼光,但又以好笑的表情斜睨着我说:“只有听过是因为性虐待,没听过是因为性饥渴。”
他的话愈来愈毒,我找不到话回他,只好对他做了个鬼脸,赶紧冲进卧室。
脱下那薄如真丝的睡衣,穿戴整齐,我呆呆地坐在床上,觉得自己真是笨透了,懊恼刚才怎么会发神经。
听到敲门声,我忽然觉得不好意思起来,开了门以后,麦田笑着对我说;“要不要吃点东西?我买了小笼包。”
我一脸不稀罕的表情对他说:“你不是不想理我?”听起来似乎有点埋怨他。
“你表演得那么生动,我怎么好意思不理你。”他仍在取笑我。
“谁知道你会突然回来。”我试图解释。
“幸好我回来了,否则无人欣赏,不就可惜了!”他还是一样歹毒。
我想狠狠瞪他一眼的,但这样一来,不就称他的心了吗?于是我挑了一下眉毛,暧昧地笑着对他说:“你说的也满有道理的。”
他果然错愕了一下,接着又说:“吃不吃?”
“当然吃。”我吃。
他一个人躲在书房里,门房半掩着,不免勾起我好奇的心弦,因为搬来到现在,我都没有机会进去过。
吃完了小笼包,我站在书房的门旁,对他说:“我可以进来吗?”
“进来吧!”他坐在地毯上,抬起头来说。
这间书房原本应该像我的卧房一样,充满西晒的阳光,他却把百叶窗完全合上,开着柔和晕黄的灯光,我仿佛进入一个幽暗宁静,完全属于他的境地。
他正专心地玩着摊在地上的拼图,我想起挂在客厅里,那幅巨大的风景拼图,“这么喜欢拼图吗?”
“嗯!”他连头也没抬起来。
“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耐心?”我无法理解地问。
他没有回答我,可能觉得这也不是一时能回答得出的问题吧!也许就像别人问我为什么会喜欢马格利特的书一样难回答的问题吧!
我把注意力转到一座他摆在书桌上的建筑模型。四周的墙壁,大部分被玻璃窗取代,因为黄色的灯光照射着,再加上玻璃本身折射和反射,整座模型闪烁着奇异的光彩。
我好奇地左右打量着它,觉得它的模样像极了以前在画上翻到的西方哥德式的教堂,只差没有尖顶和高拔的建筑型态。
我坐在书桌后柔软的椅上,双手趴在黑色的桌上,着迷地望着它。
“那是一座游泳池的模型。”他打破我们之间静默的气氛,也望着那座模型说。
“我还以为是座礼堂呢!”我觉得它是座游泳池也不错。“在这里面游泳,会不会像在蓝色的天空中飘浮一样?”我如是幻想地问。
他微笑地望着我。“也许吧!”
“阳光穿透玻璃,照在水面上的样子一定很美妙!”我突然十分向往能见到真的建筑物。“是你做的吗?”
“不是,是一位建筑师送我的。”然后他又向我解释。“济南大学末来的游泳池,不过因为还有水土方面的问题,这个计划未必能实现。”他一定觉得我的眼神黯淡了下来,又补充说:“我最近做了调查,再提出更完整的计划,就可以实现了。”
他走到书桌旁,拿起一根烟,点了火以后就抽了起来。“要音乐吗?”
“嗯!”我望着那逐渐上升的白烟,用力点着头。
他叼一根烟,蹲在音响前,不到片刻,房间就充满着醉人的旋律,当然又是古典音乐,但并不知晓是那位大师的音乐。
“要喝咖啡吗?”他转过身对我说,望着我的仍是那双令人着迷的黑眸。
我眯着眼睛,笑着对他点头,看着他走出房门的背影,心里很高兴我和麦田之间,终于恢复结婚以前那种和谐又温柔的状态。
我盯着那座玻璃的模型,突然想到高中时候,历史课本中说到加尔府亚的人那一段。
古代,加尔府亚从凄荒的北方移居到两河流域来。不但承袭了古巴比伦文明,也创造了独特的文化。
其中最著名的是空中花园的建立,那时候,我无法想像它的样子,觉得应是加尔府亚人幻想的结晶。
人都有寻找空中花园的本能吧?然而真正能落实到生活中的人,是少而又少。我想。
麦田的生活对我来说,是稀有的经验。
“咖啡好了。”他打破了我的冥想。
望着他端咖啡的模样,我忽然发觉,对着他笑是件极容易的事!
与麦田过了三天平静生活之后,第四天的早晨,我又去莉的出版社一趟。
是抱着很烦而不得不去的心情出门,因为要和无聊的人谈论无聊琐碎的事,我想任谁都无法打起精神来吧!
以前工作的时候,就和主编常发生不愉快的事,这次为了出书,难免必须和她接触,这也许就是我心情不好的缘故。
以前的主编,是长得像老处女一样古板的人,虽然没有带着黑而厚的塑脉眼镜,不过,也是那种穿着打扮,都会选择灰色或土色套装的人。
之所以和她有过节,是源于一件荒谬的事情。她的先生在新闻部担任主编,是很害羞内向而有文才的人,在他妻子身旁,老是一句不吭、胆怯得有如老鼠。
我翻译了一篇美国黑人民权的文章,因而能有机缘结识他。
我一直认为我和他之间,就像君子之交淡如水一样来往。完全没有料想到,我会成为他们夫妻争吵的焦点。
他们后离婚了,理由是他有外遇,而外遇的对象……
没错!就是我。
我原本应该埋怨他怎么可以用小人心机设计陷害我!
后来,在我仔细思考之下,我想他一定找不到其他人选,才会出此下策,选择一个和他从来不算亲近的我。
一想到他是鼓起极大的勇气,才会和老古板对抗的,我心中对他的埋怨也就烟消云散了。
然而自此以后,我便成为老古板的眼中钉、肉中刺,直到我辞职为止。
如今,当我又来到她的办公室门前,心里不免忐忑不安,正心想这么久没见面,不知会发生怎么样的事时,眼前的门却应声打开。
我吓了一跳,退后一步,随即换上笑容,才发现不是老古板,而是那株长头发的水仙花。
他锐利的眼睛扫射了我一下。“没想到这么巧,你在这里上班吗?”
我感到意外,他居然没有忘记我。
“不是,我……”刚要解释,老古板走了过来说:“她是将来要出书的作家。”
她还客气地向我介绍水仙花,她说:“他是我们的新老板。”
我们彼此礼貌地微笑,并客气地点头,说些客套话以后,他走出去,我则走进主编办公室内。
和老古板聊了一会儿,我十分庆幸她不再像以前那样刻意刁难我,说些苛薄的话。
她对待我,就像客人一样的尊重,我还以为是她的个性改变不少,心里正要称赞她妩媚多了时,她却自己掀出底牌。
她说:“你以前就认识林先生?”
“间接认识的,朋友带我去他的生日宴会。”我这么回答,心中怀疑她是否是莉口中说的哈巴狗之一。
后来.她虽然没有再提起有关那株水仙花的事,她的眼神却一再地告诉我,对我客气只不过是看在我认识林先生的分上罢了。
走出公司以后,我不禁能松了一口气。但天空这时却下起雨来,我犹豫该等雨停,还是不顾一切冲回去好。
最后决定先离开这乌烟瘴气的地方再说。我把西装外套脱下,盖在头上,准备以跑百米的速度冲到对街。
行经马路的一半时,奇迹似的有人帮我撑伞,我们一起跑到对街的骑楼,我拿下西装外套,正要对他说些感谢的话时,却惊愕地发现原来是那株长头发的水仙花。
我把悬在嘴边的“谢谢”说了出来,拍了拍有点湿掉的裙子和上衣。
“既然要等雨停,我们到那间咖啡店坐坐,怎么样?”虽然是询问的语句,但从他口里说出倒更像命令。
我望着满布乌云天空,明白雨一时不会停,但心里却不愿和他一起喝咖啡。
我一定是把我的感觉写在脸上,因为他接着笑一笑地说:“我以为两个人一起等雨停,总比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