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蚀骨危情-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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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二章 你好() 
俊美的男人眼底刹那闪过一丝怪异,不着痕迹地弯眼笑,点点头,“还有空房吗?”

    “有!有有有!”开民宿的,送往迎来,按理说,见到的人也够多了,但像面前这样自有一股特殊气质的俊美男人,昭昭还是第一次见。

    男人跟随着昭昭,往大堂走去,一走进去,窗明几净,站在柜台前,透过玻璃折门可以看到庭院的景色,连带稍远处的洱海湖面,都看进眼去。

    但,男人的视线,陡然停在了庭院檐廊上的那张竹篾编制的躺椅上,瞬间,精光一闪即逝。

    “先生,这个我们民宿有一个入住前的协约,你看一下,能不能接受?”昭昭递过去了一张协约,虽然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老板会定这么奇怪的协约,但是从她开始在这里工作开始,就没有过例外。

    凡是入住的客人,都必须先认同了这份协议。

    男人修长的手指接过了协议,有些疑惑倒是奇怪的规矩,倒是没有听说过,哪家入住的宾馆酒店还是民宿,会有一个入住前的协约。

    但也无妨,他大致看了一下,隐约有些明白,之前在网上爆料的那对小情侣,是怎么被那个女人从这间民宿里赶出去的了。

    昭昭有些紧张地看着面前这个男人,实实实在是太太太帅了!她还在担心,大帅哥要是不同意那个协约,怎么办。

    在昭昭眼中,这就是言情电视剧里的霸道总裁真人版啊!

    正担心纠结着,一道低声的嗓音响起:

    “有笔吗?”

    “啊?有!”昭昭连忙递上去一支笔,高兴都写在了脸上。

    白纸黑字,龙飞凤舞的名字,飞快地签上。

    小姑娘埋头办理入住的时候,男人才侧首望向外面,庭院檐廊上那张躺椅,被风吹的前后摆动,他俊美的脸上,削薄唇瓣不着痕迹地勾起。

    “先生,你在看什么?”

    “这里风景不错。那张躺椅挺有意思的,我也可以使用吗?蛮有趣。”

    “啊,那张躺椅啊,不行不行,这个不行。那是我们老板的专属的。老板每天要躺在上面晒太阳睡午觉啊。”耿直的昭昭,倒是什么都说,一点都没有心眼。

    男人黑眸里精光一闪,却叫人看不出情绪来:“哦,这样啊,”俊美的脸上,有一丝可惜:“原来那是你们老板的躺椅,那就没有办法了。”说完,和身后的小平头的助手,拿着行礼往楼梯走去。

    入住的时候已经是下晌,二楼的窗户边,男人冲了个澡,重新换上一套干净的休闲装,站在窗户边,静静地望着窗外檐廊下的躺椅。

    “老板”

    “阿正,说过了,在这里,不要叫我老板。”

    “这不叫老板,叫什么啊?”

    “叫我的名字就好。”

    窗边的男人虽然和身后的手下手下说着话,但是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那张躺椅,从他的角度,隐约可以看到躺椅上半张身子。

    突然,看到了躺椅上的人动了动,满吞吞地站起来。窗边的男人往窗帘后退了退,抬起手臂看可一眼手表:“阿正,去买些吃的送上来,晚饭我不下楼吃了。”他不下楼,自然还有其他打算。

    楼下的躺椅,此刻空无一人。

    天色渐渐黑了下去。

    被昭昭唤作“老板”的女人,吃完了晚饭,慢吞吞地回到了庭院里,如同往常一样,走到玻璃门前的时候,脚下的步伐顿了顿,眼底有一丝疑惑地望着檐廊上那张,正在一晃一晃前后晃动的躺椅她不解地往前挪动脚步,更近了一些,这一下,眼底的疑惑,变成了满脸的愕然。

    本该空空荡荡的躺椅上,赫然多了一个男人。

    而他手里举着她的茶杯,慢悠悠地喝着茶可!

    缓缓地,那人将脸转过来,斯文俊美的脸上,薄唇缓缓勾出一道弧度,“你好”嘴角的弧度堪称完美,自报家门道:“陆明初。”

第两百一十三章 有趣() 
陆明初的双眼,没有离开过面前的女人。

    清楚的在那一双明澈的瞳子里,看到显见的茫然疑惑。心底无声轻笑了一声是了,这个女人怎么可能记得住他?

    说来,他的存在,也当真是尴尬。

    于偌大的豪门沈家而言,他是见不得光的私生子,豪门私生子这个头衔,可不是什么见得光的好事。

    于是,便注定,他的存在,尴尬而又矛盾。

    谁又想成为豪门私生子?

    世人都想要的沈家血脉,他是恨不得有朝一日,能够让它从这具皮囊里流个干净!

    这个女人不知道他的存在,她的记忆中,没有他的存在,即是有,也不过是后来人人传闻中臭名招展的“陆明初”三个字而已。

    可是,他的记忆中,却有着这个女人的身影。

    很小的时候,也不明白,为什么他没有爸爸,后来妈妈带着他站在了一幢很大很大的宅邸前,躲在一旁的树下,指着经过的那辆车:“明初,那个大宅子里,住着你的爷爷,你的爸爸,还有你的弟弟。”

    他不懂,为什么他的亲人都住在里面,而他们却不记得有他的存在,后来,他才明白,私生子三个字的意思。

    小时候常常躲在一旁偷看,那座府邸里,进进出出,除了沈家人,还有就是一个笑容灿烂,无比张扬的小女孩儿,那个小女孩儿总是愿意缠着那个府邸里,和他差不多大的小男孩儿,那个小女孩儿,叫做简童。

    那一年她入狱的事情,他是抱着看笑话看热闹的心情,站在一旁冷眼看着那是沈修瑾的东西,坏掉再好不过!有那么一刻,他是这么想的。

    她入狱了,渐渐,他也就不再去关注这个人了。直到她的出狱,再次见到的时候,她却不再是记忆中那张笑容灿烂张扬自信的模样。

    那时候,他有过一些愧疚,但也仅仅只是一丝的惭愧直到三年之前,所有的谜团都揭开的那一刻,直到在她出狱之后,看到的这个女人骨子里的倔强,直到他觉得,这个女人似乎十分有趣,所以帮她逃走。

    没想到,她逃走,自己却找不到了。

    “咳咳我是说,我叫陆明初,新来的住客。前台的小姑娘说你是这里的老板,我以为,对于住客的情况,老板会关心。”陆明初微微啜了一口茶水:“这是什么茶,味道很不错。”

    “”女人又愣住了,好半晌,脑子里都是浆糊的,大半天,才算是弄清楚面前这个男人的意思。不免心里自嘲一声:大约是生活太简单太纯粹了,每一日抱上一壶茶水,就在这张躺椅上,晃晃悠悠一整天,脑袋也不灵光了。

    陆明初欣赏地看着面前女人呆滞的面庞,又在那张脸上,寻找儿时张扬灿烂的痕迹,眼底一丝遗憾,那个笑容灿烂的人,好像再也不会出现。

    不过,饶是如此,他却渐渐觉得,有些呆滞的慢反应的那张脸,也十分有趣。

    “这个茶真的不错。”陆明初把茶盏送到自己的唇边,再啜一口。

    他本身生的俊美不凡,脱去平时的正装,换上一身休闲装,也不减分毫的魅力。唇薄色淡,微泛浅粉,轻碰茶盏这一幕,总算是让一旁的女人,后知后觉起来:“那是我喝的杯子。”

第两百一十四章 是心动了吧() 
“抱歉。”

    男人动作优雅地放下了手中的茶盏。

    但就这样?一旁站着的女人,一脸的愕然地望着他看。那是她的杯子,还没有见过这种人,杯子不是其他的物品,这种私密性极强的物品,也可以在陌生人之间来回使用了?

    有些恼怒:“陆先生,是吗?躺椅可以借给你用,但是杯子这种私人物品,陆先生不问自取,似乎不太好。还是说,陆先生平时就有用陌生人杯子喝水的习惯?”

    “别恼,”陆明初轻笑着双手举起来,笑着望着她,安抚:“刚刚口渴,也不知这个杯子是你用过的。否则的话,无论如何,也会征询一下你的意见。如果这件事让你感到不舒服,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此话初听起来,似乎很是诚恳,但细听之下,就会发觉,面前这个叫做陆明初的男的,根本没有什么诚意道歉。

    什么叫做“会征询一下你的意见”?既然都知道杯子是她用的,还要征询她的意见?意思是,即使明知道杯子是她用过的,只要征询了她的意见,他也还会使用?

    “不过既然杯子我用也用了,老板,不如这个杯子送给我吧?”

    女人再一次愕然住,过一会儿,收敛脸上神情,望着陆明初,淡淡道:“怎么看,你都像是一个强盗。而且,恕我直言,陆先生,有没有人说过,其实你挺无耻的?”

    作为老板,对客人说话这么不客气,确实也是少见,但她早就已经过了那种还要委曲求全的年纪了。

    陆明初闻言也是一笑而过,反倒很有兴趣地打量起面前的女人:“那有没有人说过,老板你说话太直接?”

    “如果你是想要说我说话太难听,那我也抱歉,也算你运气不好。要是再往前数上几年,你遇上我的话,我可能还会顾忌一些。”

    “怎么说?”

    他聊有兴致地目不转睛盯着她看。

    女人轻笑一声,“可能,大几年前,所有的委曲求全,都被我挥霍掉了吧。所以这一两年里,我只管自己心里舒坦自己开心,其他的我可不管。尤其是你陆先生这样故意挑衅的客人。呵~怪我今天气怒了,竟跟个陌生人说个什么劲儿。”

    她说她把那些“委曲求全”都挥霍掉了,她说这一两年只管她高兴她开心,这话说起来潇洒洒脱,可陆明初是知道的,那些年,这个女人是怎么走过来的,再看面前这个女人洒脱冷淡的行事的时候,心口竟泛起一丝丝的心疼。

    不免,再看她的目光里,多了一点点怜惜。

    女人垂眸,避开他的目光:“陆先生,躺椅你喜欢,明天我让人去给你搬一张来,这茶盏你喜欢,我也可以叫人给你送一套新的来。不值钱的小玩意儿,陆先生喜欢,给你好了。”只是可惜了这套她用了许久的茶具。

    她抬头看了看不远处的洱海,夜里的湖面会上升一些,又把那颗横腰折断的歪脖子老树根,往湖水里淹没了一小段。

    抬脚,极慢地往庭院里走,石板堆砌的小桥,连接到湖里高出来的一块三十几平方的路面,这天然的一块湖中路面,被她栽上了杜鹃玫瑰太阳花龟背叶,还有一些不知名的野花,小朵小朵的,颜色倒是许多。

    她无事时,也爱跑到这里,摘一摘枯叶,去一去杂草。

    蹲下来,拿起一旁的小铲,再松一松土。

    陆明初站了起来,凝眸望向不远处那块湖中陆地,当地人穿的素色棉麻的宽松长裙,一遮到脚,再披上一件松软的针织薄外套,她蹲在那里松土,天色渐渐黑了,照明灯忽隐忽现,但陆明初心口跳动的厉害再见那个女人的时候,她已洗尽铅华。

    “喂!老板!”

    不远处蹲着的女人,听到传来的声音,回过头,不解:“还有事,陆先生?”

    “老板,我叫陆明初,你还没说,你叫什么名字啊?”

    女人微微一怔是有多久,没有人问过她的名字了?

    “老板就是老板,你叫我老板就好。”名字?名字啊她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心里自嘲一笑而过。

    陆明初心头微微一动,随即,暗淡的眸子,重新亮起:“好,老板,我就叫你老板。”

    女人站起来,拍了拍手,没把陆明初的话,听进心里去。

    这一两年来平静的生活,她早已经习惯。

    平淡的生活,往往随带着无趣,平静的日子,也往往随带着孤独,可,这就是她的选择啊。

    陆明初没有再看下去,他转身回到房间。

    站在窗口的时候往下看去,那个女人,正在慢吞吞地往回走。

    天色黑了,看不大清楚,只能看到那道将自己裹得不合时节的女人,她的身影,消失在庭院里。一只手抬起,缓缓地抚在胸口,清晰地感受到里头彭勃的跳动是动心了吧?

    不只是最初对于沈修瑾的嫉妒,不只是后来的愧疚,也不只是初来洱海时候因她而起的狩猎的兴趣她的一生,幼年豪门,少年初露风华,直至十八岁独当一面,就在出尽风头本该最好的年华里入了狱,三年牢狱出来,面目全非性格大变,谁都以为她完了今时今日,陆明初没有想到,能够看到一个重新洗尽铅华的简童。

    她的过往,已成云烟这样的简童,他是动心了吧?

    窗前的男人豁然五指紧握,“沈修瑾,这一次,你没有机会了!”

    远在s市

    郗辰丢来一个u盘:“拿去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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