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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世恩宠:撩撩夫,生生崽-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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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决云顺着他抓着自己衣襟的手一寸寸地摸过去,将宽大的袖子一路推到肩窝,在暗色的光线下显得分外白皙。

    曲丛顾呜咽了一声,不动弹了。

    朱决云嘴唇紧抿,忽然托着他站了起来,往床边走去。

    曲丛顾吓了一跳,赶紧抱住了他,‘啊’地叫了一声,又害怕吓着谁一样赶紧闭了嘴。

    朱决云有些凶狠地把他扔在了床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看得他怯怯的,想往被子里藏藏却被一把拽了回来。

    “不想我去,是不是?”朱决云问。

    曲丛顾小声说:“没有。”

    却是带着怨气的,嘀咕着说出来的。朱决云一手撑在他的枕头边,不让他躲开:“那你这是干什么呢。”

    曲丛顾半天不说话,忽然发了狠,转过头一口咬到了他的手腕上。

    他没怎么用力,就是表达下生气,可是床榻上撕咬踢打都做不得数,莫名全做了暧昧的助燃剂。

    朱决云根本不去管他还咬着自己,俯下身就吻在了他的耳边,越来越往下去,曲丛顾这下子松嘴了,眼眶里浮了些水汽,垂着眼看着他轻车熟路地解了自己的衣带。

    他伸手抓住了刚被自己咬了的手腕,仿佛是自己的支撑一般,微微地仰着头急促地喘了一声,然后又不想错过什么,又低下头去找朱决云,去亲他的额头。

    朱决云实在受不了他这样的勾引,一只手环住他的后脑勺就把他半个身子支了起来,半虚着身子狠狠地嵌在自己怀里头,亲红了一张嘴。

    “累。”曲丛顾脸也通红,气喘着说了一句。

    “我想躺着。”朱决云便放了手,分了他的腿送了进去。

    曲丛顾又叫起来,溺水一般非要抓住点什么,扑腾了两下子紧紧地抓住了他的肩膀,短短的指甲嵌进了他的皮肉里。

    朱决云却丝毫不容拒绝。

    曲丛顾先是忍着,忍不住便小声的求他,求了没用就吸着鼻子哭两声,伸手退了他两下,也没什么劲儿。

    朱决云低声说:“乖,好孩子。”

    曲丛顾睁开眼看他:“嗯。”

    每次他这样,朱决云都觉得心快化成一滩,什么话都说不来了,仿佛泡在了水中涨得人难受一般的舒坦。

    “不去了,”朱决云再次丢盔卸甲,一丝原则不留,“好不好?”

    曲丛顾抽搭了一声:“不好。”

    “我没事了,”他说,“你去吧。”

    曲丛顾还是拎得清,真说起来了,还是不拦着他,尽管这一别恐怕就得数年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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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1章() 
朱决云下定了决心就不更改:“不去了,未必非要关着避世。”

    曲丛顾此时还浑身泛着红,伸了手拽了一角被子盖在自己身上,轻声说了个:“不。”他还讲起了道理:“你早些去,突破了就再也不用闭关了,不然以后还得再折腾不说,跟人家打架你也打不过。”朱决云好笑地拍了拍他的脸:“打不过怎么,嫌弃我了?”“没有,”曲丛顾看着他,“你不要找茬。”朱决云又笑了,再次俯身去亲他。把他亲的眼角通红,张着嘴喘息。朱决云深深地看着他有半晌没有说话。曲丛顾笑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我多明事理啊。”

    好像这两天一直使脸色的不是他一样。本来么,两口子之间的事情,就该关起门来慢慢谈。

    这十五年,我基本上是在路上度过的。这十五年,就年龄而言,是我一生最好的时期。那么,也就是说,我的生命主调,将由一条条路来绾接。泥的路,沙的路,布满枪口的路,烟霞迷蒙的路。李白说,行路难。但他一直在走,走到生命的尽头。他把滔滔江水中明月的倒影,作为一生脚步的句号。谁也不知道那天夜晚他究竟是酒醉还是失足,是主动还是被动,但谁也想不出另一种更好的结束方式。他的明月就是他的故乡,这触及了一切行旅者的精神结构:家在极远极近处。他就这样回家了。行旅者的精神结构是独特的。从表面上看,人人都会有一点外出的经历,有的人由于谋生职务的需要还会走得很远,但他们未必拥有行旅者独特的精神结构。这种结构,是对常态情思的多重背反;这种背反,大陆称为悖论,台湾称为吊诡,虽是哲学命题却裹卷着苍凉的感情;这种感情,沉在心底,压在喉口,无可名状;虽然无可名状,一旦撞见却能立即感受,如荒村见故旧,陌路遇知己。例如,当年刚刚听流行歌曲时心态迟钝,难为所动,奇怪那些年轻歌手为什么如此健康却为琐碎的烦闷大喊大叫。但是,有一天突然听到三毛写的“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时,耳膜一震,百脉俱开,刹那间认识了那个三毛。现在有人用常态情思调查三毛,那恰恰表现了两种精神结构的差异。我并不认为行旅者的精神结构对人生是重要的,因此也不把它当做择友的标准。例如,我的好友周涛对三毛的这几句诗就缺少好感,总觉得怎么一开口就是“不要问我”,谁问你了?原来我的这位长期骑在马背上游牧草原的诗人其实并不喜欢旅行,他喜爱的倒是居家安静,因此不容易体会三毛的语境。请设想一下,当你以一个东方人的形象不断出现在一个个西方小镇老街中的时候,每双眼睛、每个窗口都在向你发问,而且显而易见的第一个问题总是“你从哪里来”,但又都没有发出声音。于是你心中千遍万遍地用三毛的诗句来默默回答,正因为是千遍万遍,这种回答的潜在声调必然变得空旷、凄楚、豪迈。一般歌手唱不出这般神韵,后来在电视里见到我的另一位朋友费翔老弟胡子拉碴地在远方长街间边走边唱,衣衫草草,双目迷茫,便心中一抖,想,就是他了。原因只有一个,费翔本身就是一个行吟万里的流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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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2章() 
仲夏之夜,明月高悬。飞鸟于薄云斑驳的夜幕下穿过,在宵禁的京城上空,留下一串拍打翅膀的回音。

    章华台上,光滑可鉴的青石板,被月光镀上一层银霜,隐隐显露出几道浅色暗纹。

    自半空向下看,纹路繁杂,不甚分明。

    国师穿着银线织就的云纹广袖华服,站在章华台中央,阖目吟诵。他的身后,立着七位皇子,均低着头不敢乱看。

    “神明将至,诸位皇子,请。”国师没有回头,只淡淡地吩咐了一声。

    章华台后,便是章华殿,殿中供奉着这个王朝世代仰仗的神明。

    地上摆放着几个蒲团,皇子们鱼贯而入,规规矩矩地坐在蒲团上,等待神迹。

    传说神明降临之时,章华台亮如白昼,大半个京城都能看到。

    皇帝和众大臣在章华台下翘首以盼,等着神光加身的一刻。

    一炷香过去,月朗星稀,风平浪静。

    半个时辰过去,清风拂面,夜鸢呜啼。

    一个时辰过去……什么都没有发生。

    皇帝坐不住了,提着衣摆爬上章华台:“国师,这是怎么回事?”

    国师沉默半晌,看了一眼寂静无声的章华殿:“皇室血脉不齐,神明不至。”

    就说是,神明不愿做出选择,要将流落民间的其他皇子找回来,才能显出神迹。

    听得此言,皇帝的脸青红交错,吭哧了半晌:“朕叫人去寻。”

    没有神迹显现,章华殿中,皇子们尴尬地面面相觑。

    说好听点,是血脉不齐;说难听点,就是神明看不上他们几个。

    谁也没有注意,房梁上的阴影处,稳稳地立着一只圆滚滚的红毛鸡仔,耷拉着眼睛,无趣地瞧着这些皇子。

    西南要塞,九如镇。

    此处乃勾连各处的枢纽,常年人来人往,十分繁华。然则地处偏远,无人管辖,三教九流鱼龙混杂。

    大街上,算命的、卖药的、打架斗殴的,比比皆是。

    “咣当当——”一连串脆响,有人从天而降,撞倒了算命的挂摊。

    “兄台,当心点。”旁边一个混混模样的人立时上前,将摔倒之人扶起来。

    “多谢!”那人拱手行礼,咬牙再次冲出去,跟推他的大汉打得不可开交。

    混混跟算命先生对视一眼,笑着掂了掂刚刚顺来的钱袋子,冲那正打架的人撇嘴,暗骂一句傻子。

    两人迅速收拾了挂摊,算命先生脱掉褂子,里面穿着跟混混一样的褐色短打。

    两个混混倚在街边。

    一个盯着对面的“红裳院”大门,跟门前那些穿着鲜亮,甩着帕子迎客的姑娘对眼嬉笑;一个不停地往街那头张望,当看到一个小小身影出现在人群中,贼溜溜的绿豆眼顿时亮了起来。

    “小戚!”混混三步并作两步地跑过去,迎上那看起来只有五六岁的小孩子。

    那孩子长得极为好看,粉唇琼鼻桃花眼,即便穿着一身粗布衣裳,也难掩精。

    他住在九如镇郊外,父亲不知是谁,随母姓常,跟着舅舅一家过活。

    舅舅给取了“常戚”这个名字,一点也不吉利。

    “小陈哥。”常戚见混混跑过来,也快走了几步,猛地跳起来,拍了一下混混的肩膀,权做打招呼。

    小陈伸手接住他,拖着常戚就往巷子里走,从怀里掏出一件锦缎织成的小孩子衣服,“快换上,姓马的一会儿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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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3章() 
着帕子迎客的姑娘对眼嬉笑;一个不停地往街那头张望,当看到一个小小身影出现在人群中,贼溜溜的绿豆眼顿时亮了起来。

    “小戚!”混混三步并作两步地跑过去,迎上那看起来只有五六岁的小孩子。

    那孩子长得极为好看,粉唇琼鼻桃花眼,即便穿着一身粗布衣裳,也难掩精致。

    他住在九如镇郊外,父亲不知是谁,随母姓常,跟着舅舅一家过活。

    舅舅给取了“常戚”这个名字,一点也不吉利。

    “小陈哥。”常戚见混混跑过来,也快走了几步,猛地跳起来,拍了一下混混的肩膀,权做打招呼。

    小陈伸手接住他,拖着常戚就往巷子里走,从怀里掏出一件锦缎织成的小孩子衣服,“快换上,姓马的一会儿就出来了。”

    “这龟孙,后天就成亲了,还敢玩,待小爷我去……啧,料子不错,哪儿来的?”

    常戚三两下套上那一身华服,雪缎梅花纹的里衬,大红洒金的外褂,很是富贵。

    就是下摆有点长,走路会踩到。

    “刚从云锦斋顺的,”小陈有些得意,蹲下给他整了整衣摆,“他定亲的那家姓王,王小姐闺名叫婉容,记住了啊?”

    “知道了,婉容。”常戚挤挤眼,扬起小下巴,背着手趾高气扬地走出巷子。

    两个混混就跟在常戚后面,三个人大摇大摆地走进红裳院。

    门口的姑娘瞧着他们抿嘴笑,常戚伸手拉了一下姑娘的衣摆,用口型打了个招呼:“小茹姐。”

    小茹轻点了一下他的脑袋,悄悄塞给他两颗糖。

    常戚面不改色地揣进袖子里,抬脚迈过门槛,左右瞧了瞧,看向大堂中的一桌嫖客。

    那桌坐着位肥头大耳的男人,正左搂右抱地喝花酒,正是他们要找的马公子。

    马公子刚刚与镇上的大户人家订亲,竟还敢在这里花天酒地。常戚快步走过去,照着那肥厚的脊背拍了一巴掌:“姐夫!”

    “谁?”马公子吓了一跳,左扭右扭,找了半天,才终于看到了矮墩墩的小孩,“你谁呀?”

    “我是王婉容的弟弟呀,前两天你去我家,我还瞧见你呢!”

    常戚嘿嘿笑着,把一个不知礼数的小少爷学了个十成十。

    马公子看看这粉雕玉琢的孩子,再看看孩子身后跟着两个随从,心中咯噔一下。

    他知道婉容有个弟弟,但没见过,小孩子调皮,钻到哪里瞧见他实属正常。

    大家是亲戚,早晚都是要见的,这倒没什么。

    可问题是,在青楼楚馆里见到未来小舅子,着实有些尴尬。

    “那个,弟弟啊,你怎么跑进这里来了?”马公子很是害怕,四下张望,生怕王老爷也在附近。

    “我出来买东西,忘了拿钱,恰好瞧见你在这里,”常戚笑得一脸无辜,“姐夫,借我五两银子呗,我想买……嗯,借我呗。”

    马公子听到这话,转了转眼珠子,心道这小舅子是要买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吧?心中大定,拉着常戚小声说:“我没带那么多钱,只能给你三两,但咱俩可说好了,今天在这里瞧见我的事,不许让你爹娘知道。要是说漏了,我就把你乱买东西的事告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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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4章() 
“我出来买东西,忘了拿钱,恰好瞧见你在这里,”常戚笑得一脸无辜,“姐夫,借我五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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