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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性格是我所需要的,可我隐隐能感觉到,他注定成不了大事。
这样一想,不免也有些沮丧,我一低头看到青石板上一块小石头,便撒气似地一脚踢了出去。
就在这小石头刚踢出去的时候,前方的树丛中突然钻出来一个娃娃,手里还抱着一只蹴鞠,正笑呵呵的,可那小石头已经直直的飞过去要打到他的额头了。
小心——!
我心里下意识的一喊,可还没开口,旁边突然伸出一只手,啪的一声接住了那个石头。
我被这么快的身手惊呆了,冷冷的看着那个身材颀长,一脸淡漠表情的少年,他却先低头,对着那个同样惊呆了的小娃娃说道:“少羽,谁让你乱跑的?”
“哥——二哥?”
那孩子的声音还是嫩嫩的,带着几分稚气,却好像很怕自己的二哥,抱着蹴鞠低头灰溜溜的走了,他看了那孩子的背影一眼,没说什么,也转身要走。
我下意识的上前一步:“喂!”
他停下了脚步,像是顿了一下,然后慢慢的回头看向我。
对上那双静默如湖的眸子,我突然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有一种莫名的感觉从心底的深处涌动而起,好像是一根琴弦被轻轻的拨动,发出了低吟,明明很轻,却让我的整颗心都在止不住的颤抖。
我一时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而这个少年静静的看着我,看着我呆滞的样子,什么也没说,将手里的小石头顺手一扔,便扔进了草丛里,然后他转身走了。
我的心,被那颗小石头激起了一阵涟漪。
许多年后我一直在想,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因果轮回,或者说有应劫的说法,那么这一天应该是我的轮回的开始,又或者说,是我劫数的开始,因为我遇见了他。
那个少年,就是凌少扬。
。
从那次之后,我开始注意他。
有意的,无意的,目光总是会管不住的往他的身上看,就算进入了那间精舍,满堂济济人才,可我总能在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他来,更何况,他本来就是个出色的少年。
但我隐隐感觉到,能与他匹配的,不是我,也不应该是我。
他不是我最好的选择。
可人总是有这样的感觉,身体明明是自己的,要什么做什么都能控制,可如果牙齿痛起来,不管你怎么命令自己的身体不要痛,终究是会痛得钻心,就好像我对他,明明知道不应该去靠近,却偏偏无力抗拒的被他吸引。
尤其,当他与轩辕行思博弈之时。
鬼谷先生的精舍坐北朝南,中间一条长长的通道将屋子隔成了两边,分别有几张香案,论道刚刚开始时,大家的座位都是随性而至,可过了第一天,就已经泾渭分明。
凌少扬和轩辕行思分别坐在了东西两侧的上首,似乎就像是这一场论道的最大的对手,轩辕行思急切的想要发动战争,以王道之威一统中原,而凌少扬却认为中原大势可以通过国与国的联盟来实现和平的统一。
他们说每一个字,都直视着对方的眼睛,目光肃然,面色深重,那幽幽的琴音似乎都在他们的争锋相对之中变得暗藏杀机。
这两个人,就是像一把剑和一把剑鞘。
天生为敌,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珠联璧合。
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想法,可这种想法却实实在在的横在了我的心里。
。
到了第五天的晚上,我坐在窗前,看着夜幕中的月光,正在发神,皇兄慢慢的走到了我的面前,他还有些咳嗽,但精神却比之前好了许多。
“玉樱,在想什么?”
“没什么啊。”
“难道不是想那个人?”
我一愣,抬头看着他,只见他用一张丝帕捂着嘴轻咳着,眼中却荡漾着一点笑意:“你们女孩子,心思都是摆在脸上的,更何况你是我的妹妹,瞒得了别人,还能瞒得了我?”
我的脸一红:“哥——!”
皇兄笑了笑,伸手抚摸了一下我的头顶,道:“哥知道,来这里之前父皇跟你交代了什么,其实没关系,你只要随性就好,不要太勉强自己。”
我抬头看着他,突然有一种说不出的委屈。
“对了,”皇兄又道:“我来这里的时候,看到他好像出门往对面的山上去了,不知是不是去赏月,看他的样子挺高兴的。”
“真的吗?”我一喜,下意识的站了起来。
“山中高士卧,月下美人来。”皇兄轻笑着:“这样的景致,我的妹妹可不应该错过。”
我的脸更红了,皇兄却没有再玩笑下去,又揉了揉我的头顶,转身走了。
当皇兄一走,我想了想,也立刻转身出了门。
脚下的青石路带着雨后的清润,有一丝淡淡的幽香随着夜风吹来,我抬头一看,青石路一直延伸上了半山,一轮皎洁的明月挂在半山腰上,将那里的一切都映成了清晰的剪影。
我微笑着,朝上面走去。
第236章 余鹤的历历()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很小的时候,余鹤经常听见他的太爷爷独自一个人吟这首诗,过去,他知道自己的名字是出自这首诗,后来,他知道这首诗是那个让太爷爷念念不忘的女人留下的。
他对慕容夫人无所谓好感,只是这首诗,他却一直不懂。
直到那一天。
。
狂风大作,漫天飞雪,好像要把整个世界都冻僵一样,他看着那个纤细的背影转身要走,终究还是不放心,上前一步:“还是我陪你去吧。”
那个身影慢慢的转过身,回头看着他。
原本明媚的眼眸这个时候变得很干净,是一种一望千里无垠的干净,脸上挂满了雪沫,但她的笑容却还是温婉动人,轻轻道:“你不是说了吗,除了我,没有人能把慕风带回来。”
余鹤踌躇了一下:“可是——你一个人上路,我也不放心。”
轩辕行思微微一笑:“我也想一个人,走一次。”
她这样一说,余鹤就没有话可说了。
“况且,余鹤,这些年来你一直跟在我身边,出生入死,可我曾经许诺的,什么都没有给你,我也很抱歉。”
原本有些话,她一直觉得是可以不说的,但现在想来,有的话,其实说了,总比埋在心里好。
“你别这么说,”余鹤淡淡的摇头:“我要的,是做这些事,而不是做这些事能得到什么。”
轩辕行思抬头看着他,微微一笑。
一直以来,懂她的人并不多。
那个人陪在她身边,为她做任何事,但其实并不是认同她,只是因为爱她,所以陪着她,可余鹤却不同。
他和她,就好像南疆的那一对,是真正的知己。
这样想着的时候,轩辕行思看着余鹤,突然笑了笑:“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样子。”
余鹤愣了一下。
一直以来,她避免提到过去,提到许多的第一次,因为她“失忆”。
可现在,她却坦坦荡荡和他谈第一次。
于是笑了起来:“怎么不记得?那天是你刚刚到鬼谷的第一天,别的人都在休息,只有你四处乱窜,然后就窜到了半山腰上……”
“那个时候你蹲在桂树上,”轩辕行思笑着接口道:“我才刚刚走到树下,你就摘了一把桂花朝我扔过来,撒了我一头一脸,我一生气,就捡起一块石头,把你给打了下来。”
“哎!”
余鹤急忙辩驳道:“搞清楚啊,可不是你把我打下来,是我怕那块石头掉下来砸着你,所以跟着跳下来接住的,否则,你的脸——”
他一下子说不下去了。
虽然那个时候,他从几丈高的树上跳下来,可还是没能在后来的岁月里保护住她。
她的脸,被毁了,她的身心,亦是伤痕累累。
气氛似乎又有些尴尬,两个人都沉默了下来,只有风声呼呼,夹杂着冰冷的雪沫吹在他们的身上,轩辕行思慢慢的抬起头来看着他,过了好一会儿,轻轻道:“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要谢谢你。”
“……”
“我不让你跟我去,还有一个原因。”
“什么?”
轩辕行思低头想了想,说道:“如果赫连城将来南下进攻中原,余鹤,他的身边少不了你。”
余鹤微微一凛。
他立刻意识到了什么:“你——你要去玄武做什么?”
轩辕行思道:“朱雀六十年内无大战,天朝所有的威胁,都来自北域,而赫连城,他的野心也绝不仅只于草原,如果能够瓦解他们的力量,兵不血刃,自然是上上策;如果天意不测——到那个时候战事一起生灵涂炭,能抵挡他的就只有你了。”
余鹤看着她,一时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而轩辕行思慢慢的从袖中抽出了一只明黄色的卷轴,递给他,道:“这是当日我布下的圣旨,上面有传国玉玺和永嘉玺印,如果北方真的起了战事,你拿给他看,他会明白的。”
说到“他”,她的声音总会有一种异样的哽咽。
余鹤默默的接了过来。
轩辕行思最后抬头看了他一眼,然后露出了一个淡淡的笑容:“告辞。”
说完,她转身便走了。
。
余鹤站在她的身后,默默的看着那纤细的背影,明明显得那么孱弱,好像随时会被风刮走,可她却屹立至今,从来没有倒下。
他突然笑了。
当初,为什么要摘下一把桂花去扔她?
因为他很早就听说,轩辕国的如意公主是个小美人,他自然而然的想到了太爷爷收藏的一些古画,上面就是貌若天仙娴静如水的美人,他想,她也一定是。
所以,他还和谷里的童子们打赌,他一定会第一个和她说话。
当那把桂花投下去的时候,树下那个穿着一身月白短衫的女孩子一抬头,他的确看到了一张倾国倾城的脸,可这个小美人却并不是娴静如水,她低头捡起一块拳头那么大的石头,一下子把他给打了下来。
回想起当时,真是幼稚又无聊。
再后来,他并不知道这个小美人也学着他的样子爬上的树梢,遇到了别人了,但他的确遇到了真正倾国倾城,又娴静如水的女子,虽然最终是以“道不同不相为谋”而收场,可他们还是曾经有过一段温暖而快乐的岁月。白天他常常带着她满山跑,去看鬼谷最美的景致,去品尝那棵桂树上结出的清甜的桂花。
可是,他们从来没有晚上去过那棵桂树下。
因为只有他知道,晚上,那里,是属于另外两个人的。
就算所有人都看到了这两个人的争锋相对,水火不容,可只有他知道,在湛湛的月光下,两个如同剪影一般优美的身影安静的坐在树梢上,那一幅画卷有多美。
在漫天的风雪里,他又回想起了当初。
但,不是沐流沙的温柔,不是月光下的剪影,而是那个小女孩一抬头时,那一瞬间的惊艳,他真的,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女孩子。
当他再次抬起头的时候,整个天地已经被那一片风雪弥漫。
果然,人人都已经走远了。
唯有他……
第237章 季飞的历历()
我叫季飞,也被人称为鬼谷先生,是世人仰之弥高,尊为神圣的鬼谷传人,但如果可以选择,我只想做一个女人心里的男人。
我喜欢的人,是别人的妻子,是两国帝王魂牵梦萦的女人。
慕容夫人。
自从她来到鬼谷之后,我就没有再叫过她的名字,只能称呼她为夫人,虽然她的身份高贵,历经艰辛,甚至做到了许多男人都做不到的地步,但她的名字却很恬静乖巧,像是一朵悄然绽放的桔梗花。
可惜,呼喊这个名字的权力,只被一个男人拥有。
可惜,那个男人没有机会再叫了。
当他们避开敌人的狙击来到鬼谷的时候,两个人都受了伤,其实他的情况并不算太糟糕,只要不出意外,我完全有机会可以将他治好。
可是慕容夫人却伤得太重,回天乏术,而这个男人想起他曾经服过南疆的一种蛊虫,是疗伤的圣品,所以他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割开了自己的手腕,将他的血喂给了自己的妻子。
慕容夫人活了下来,可我知道,她根本不想活下来。
不管是谁,知道自己是因为喝了最爱的人的血才有了生还的机会,而自己的爱人却永远闭上了眼睛,任谁,都难以接受。
很多次,我都能感觉到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