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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少主,萌妞太勾人-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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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要出门。具体公告见留言板置顶。如果欠了大家字数,日后一定补上,请大家原谅,春节期间有些忙。

【五年后】014 泡妞去!() 
木亦佐从此改名换姓,那天,封骁和陈久远并没有去。沈夜一个人开着车回来,车停在家门楼下,自己则在车里坐了一整个晚上,抽了满满一烟灰缸的烟。

    木亦佐说的没错,他沈夜变得越来越不像曾经的那个他了,曾经的他那么天真可爱,能笑的那么开心,可是如今……

    还笑得起来吗?沈夜自己问自己。

    笑得起来,可是笑出来的,却变了味道,总觉得,那笑容笑的连自己都不相信。那么虚假、客套、做作。

    他沈夜以前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人,现在,竟然也变成了这种人。不禁低低叹了一口气,造物弄人,哎。

    他不知道这样的生活为什么会一直继续,也不理解自己活了这么多年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活着。

    木亦佐说的真没错,他沈夜变得真的太多太多,十二岁那年,被驱逐出家门,他也只是微微的笑,活下去的理由,只是因为觉得这个世界还很美好,并不是因为仇恨。

    十八岁那年,他觉得有兄弟们是一件无比幸福的事情,所以他为了兄弟们而活着,为了兄弟们而死。他觉得,他的身边有那么一群兄弟们,已经足够了,生活已经很美好了。

    可是,现在想想,自己又有什么呢?似乎也没有什么支撑下去的动力。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似乎也没有了一个目标。

    沈家,被他三言两语的解决了,他不会再回去。兄弟们也桥归桥路归路,各自有了家庭,伴侣。

    沈夜熄了车灯,打开车门,猫着腰钻出来。抬头望天,却不曾瞧见任何一颗星。

    他们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

    沈夜抬着头,有些痴了。轻轻叹了口气,他有些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会变成这样。

    一路步行走到公园去,深夜里,没有任何一个人在,可是却莫名其妙不觉得可怕,不觉得寂寞,沈夜兀自在草地上坐下,躺在草坪上的唯一的感觉,那就是浑身心都放松下来了。

    那些事情,他不去想,也不想再想起。

    或许这就是结局。有些人注定离开,例如向阳晨。有些人注定要走,例如木亦佐。也有些人,注定了漫无目的的一生,例如他。

    沈夜终于明白,他现在活着,只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不是为了家人,不是为了仇恨,不是为了兄弟们。仅仅是觉得,如果生死比起来,他更愿意活着。

    他还想活着,哪怕已经被这社会抛弃,哪怕已经厌恶,他还是想活着,活着,和爱着一样,没有那么多的理由。

    就和你生下来,你并不想生下来,难道你还能回到肚子里去吗?

    沈夜终于得出了自己要的答案,手撑在后脑勺,竟然就躺在草坪上睡着了。

    ……………………………………………………………………………………………………………………………………………………………………

    陈久远看着报纸上面的新闻,嘴角抽了抽,抽了抽,又抽了抽,末了,哈哈笑起来,“这沈夜,还嫌弃负面新闻不够多么?”

    沈夜现在在南城也算是小有名气,经常出入夜店,经常手挽着名媛、一流明星的手进出夜总会包间、酒店,那个名字就经常性的在报纸头条上挂着。

    啧,今儿个,这倒好——沈夜无家可归露宿xx公园,疑似被某某明星抛弃。

    封骁倒了杯咖啡抿了一口,凑过来瞧了瞧,也笑起来,“哈哈,这家伙还好,没被八光了扔街上。”

    陈久远脑子微微一转,就脑补了又一个大头条:沈夜被某某明星抛弃,气急之下八光衣服在大街裸奔。

    然后,微微的笑起来,“真是个不错的主意。”

    沈夜现在***在自己的公司,身上还是那身简单的大衣,很干净,他看了眼关于自己的报纸,揉了揉眉心,“这次拍的还真不错。”

    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小清新的味道的,不像上次,“哎,上次拍的和那个季什么什么的,她都快把我脱光了才拍,那记者还不知道是什么像素,老子身材那么好,真是……”

    秘书在他身后默默地抽了抽嘴角,咳嗽了声,“boss,楼下都是记者,您要下去吗?”

    沈夜意味深长的笑起来,“下去啊,怎么不下去,和这群记者会会呗,这些记者也真是闲的没事儿了,一个星期七天,我就能看到六次我在报纸头条,真是……”

    秘书连忙接口,“boss,您要觉得烦人的话,我立马……”

    沈夜摆了摆手,“不,应该七天头条嘛,我沈夜的魅力~”

    “……”秘书傻眼……自家沈boss果真是……不是一般的自恋啊!

    沈夜披上扶椅上的大衣,如风一般的,乘坐着电梯下了楼,戴上墨镜往外走。楼底下守着的记者们对着沈夜就是一阵狂拍。

    他们接二连三围上来问:“沈总,您是被季小姐抛弃了吗?”

    另一个记者立马反驳道,“怎么可能!沈总怎么可能看上那种人,明明就是被那个什么xx骗走了!”

    “……”沈夜对着这些话题已经免疫,擦,他不是那些娱乐圈鬼混的艺人,自己也不是开娱乐公司的,这群人真是够了……

    微微握了握拳,沈夜如沐春风的勾起嘴角,“好了,我知道你们大家都有很多很多疑问。今儿个爷心情好,现在我要出去。如果心情不好,你们……”

    沈夜嘴角又勾着笑起来,“后果自负咯!”

    然后便叉着腰从记者堆儿里穿过,秘书一脸菜色的跟上去,无比郁闷:他还以为沈夜要和这群记者们解释呢,没想到……现在这是要去哪儿?

    沈夜去车库取了车,看到他还在,皱了下眉,耸肩,“你跟着我干啥?我没有那嗜好啊。”

    秘书是男的,有一点儿小白,没有听懂他说的话,有些傻,沈夜痞痞的一笑,“啧啧,你瞧你这受样,行了,给那群记者们传消息,爷要去泡妞了!今儿个爷开心,让爷自己玩玩,一个都不许跟来,听到没有!”

    秘书连忙点头,然后就跑了。沈夜发动跑车,一溜烟儿的往荒凉的地方去。

    到了那南郊,沈夜终于满意,从车里后备箱拎出两瓶红酒一个大背包,然后将车一停,远远的望了望那山,虽然不是很高,但是这儿也算是他最喜欢来的地方。

    爬上山用时不到半个小时,他从包里拿出来一张可以折叠的椅子和桌子,然后摆上美酒和杯子,望着山下的风景,悠悠然的喝起酒来。

    这地方可是他的一段回忆呀,想当初他还在这儿救了一个姑娘呢,不过那姑娘不领情就是了,还差点儿把他踹废了。

    哎,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嘛,当然会有不怕他沈夜的姑娘,也当然有敢踹他的姑娘了。

    当时他愣住了,没反应过来,硬生生的被她狠狠跺了一脚,妈呀,那滋味儿……真是记忆犹新。

    那小姑娘估计也吓懵了,跑了。一点儿都不负责任,沈夜每次回想,就觉得那疼啊,嘶……至今想起来都觉得汗毛四起,怎么着这世上还有这么暴力的姑娘呢?

    倒了杯小酒喝着,他独自一人看着山下的风景,淡淡的笑。

    这才是生活,有时间了喝个小酒,自娱自乐的也活的挺快活,哈,真是不错,这地方可以常来。北郊那边是封骁包了的地方,这地方有些荒凉,但是也算作一番乐趣。

    沈夜在那地方坐了一个下午,然后起身,把酒瓶子酒杯子桌子凳子扔回包里,然后从山上抄小路准备回去。

    他沈夜倒是不怕什么神啊鬼啊的,他信,这些玩意儿他倒是真的亲眼见过,不过就不知道是人装扮得还是真的了,反正他是亲眼见过僵尸,绿的,当时吓得他屁滚尿流的跑了,也没仔细端详过。

    不过他这人比较傻,一码子事儿,当时吓得屁滚尿流的,过了一会儿就忘了。

    天色已经黑了下来,他手机关了机,拿着手电筒照着,找到自己的车,拉开车门正准备上车去,却听见一声尖叫。

    我的亲娘喂……沈夜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这是个女的的尖叫吧?真是凄凉的像个女鬼。

    南郊的这块地,没有任何人买下来,也没有人在这儿建房子之类的,原因只有一个。

    这是原来当兵打仗的盘踞地,据说当时死了不少人,还有很多活埋在地下,而且,那座山后面一点儿,就是一个墓地。这儿也荒凉,地上也没有长任何生物,也只有些顽强的,富有生命力的小草还在摇弋。

    沈夜坐进车里,开着车一溜烟儿跑了,他才不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呢,为了找个尖叫的女人,自己踩到陷阱里,或者真的撞见鬼,那可真不划算。

    反正据说自己刚才坐的那个小山坡,山坡不是因为地势形成的,山坡都是死人堆起来的。

    打了个寒噤,沈夜开车一溜烟儿跑到了热闹的街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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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后】015 报纸头条() 
街市无比的热闹,大家都在街上,那些小摊贩们也在街上摆着地摊儿,沈夜还没开车进去,就被堵住,车在人流中行走困难,他在一边儿停了车,然后自己则戴着一个墨镜钻进人流中。

    他多久没来这夜市了?真是怀念的味道,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吃到这里的串串了,“给我拿五串~”

    他伸手摸出腰包来,然后递给小商贩,沈夜把钱包之类的扔到车上,身上只装了些零钱,毕竟这儿也不需要花多少钱,人挤人的,以免被偷。

    沈夜悠哉悠哉的吃着串串,然后看那些老人和孩子们玩闹,微微的勾了勾唇角,这才叫生活嘛。

    在这繁华热闹的街市上,人来人往,来来去去,这般的热闹,虽然吵吵嚷嚷,但也不失为一份乐趣。

    沈夜看着一群大妈在跳广场舞,挑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下来,他笑了笑,今天收获很多。

    坐在荒凉毫无人烟的地方,独自一人喝些红酒。挤在人多热闹的地方,看着他们,手里拿着串串。只觉岁月静好,时光荏苒。

    真是好啊!他由衷的赞叹了一声,咬了口手里的串串,其实,当一个平凡的人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他多么希望当一个平凡的人啊?可是不行。

    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人不平凡,有些人穷、有些人富。有些人大把大把挥霍金钱的时候,看不到匍匐在脚下的乞丐。

    沈夜漠然的摇了摇头——其实,这也不是命。只是,有些人认命,有些人不认命。

    匍匐在脚下的,很可能终有一天会将那挥霍金钱的人踩在脚下。挥霍金钱的,可能会变得慷慨施舍起来。

    这些都是自己才能决定的东西,沈夜觉得,十二岁那年,他就如同这些乞丐一样,那时候的自己或许还太小,再怎么,也不会明白。

    沈夜是个没心没肺的人,你上一秒伤害过我,疼得要死,等这阵子疼痛过去了。他也就忘记了你曾伤的他多深多疼。他怜惜那些乞丐,因为他也曾有过,他知道那种滋味。

    不要总觉得一个人被喊作乞丐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也不要觉得乞丐是骗人的,更不要觉得乞丐理所当然不应该活着。

    他始终抱有一颗善意的心,如果一个人不是生活的太艰难,又怎么会出来要饭骗钱呢。

    他们出来要饭骗钱,何尝不是一种想要活下去,渴望活着的一种求生意念呢。比那些枉然而死,浪费生命的人好了不知多少倍不是吗。

    沈夜木木然的坐在那里,不知道为什么,想着想着思绪就跑了,无可奈何的轻笑了一声——仿佛是在笑自己。

    他怎么就从繁华的夜市联想到乞丐的呢?

    那段经历他都不是记得那么清楚了,也稀稀落落忘了一些,可是……忘了什么?他自己真的不太记得了,只记得,那段日子,很苦。但是再苦,也想活着。

    沈夜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尘灰,人群中有人似乎认出他来,想挤过来,是个漂亮的女孩子,挤过来的时候有些不小心,人群实在太挤了,她被绊了一跤,沈夜不由自主的伸手去扶了一把。

    “没事吧?”沈夜将她揽在怀里,女孩子闻着他身上淡淡的沐浴露香味,脸红了,从他怀里出来,低着头声音有些小,“没……没事!”

    沈夜微微笑了一下,“没事就好。”

    说着,起身就走,女孩子惊了一下,立马跟在他身后,“哎哎哎你要去哪儿啊?你要回家了吗?”

    沈夜把手里的竹签扔到垃圾桶里,有些无可奈何,“你呢?想我带你回家?不早了,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不应该在外面闲晃。”

    他走到自己的车边,对她微微一笑,“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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