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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流泪真让人揪心啊,尤其这个女人还是自己的老妈。
弄得灿夏都快要落泪了,赶紧起身,说道:
“我出去走走。”说完,赶紧闪人。
刚出房门,眼泪就忍不住落了下来。
刚才她说那些话,都是安慰老妈呢,事实上,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她也不知道此去路上会不会有什么凶险,虽然是悄悄出门,可难保不被那些居心叵测的人发现。
可是,左边,是一定要找的。
唉,不想那么多了,这三年来,她无时无刻不思念着左边,现在找人要紧。
灿夏在后花园走了一圈,累了,便准备回去睡上一觉。
“灿灿!”一个童稚的声音从背后响起。
灿夏顿时如遇雷击,瞬间古化,心里激动的不行。
这个名字,这个名字,自从到了古代,大家都叫她夏儿,灿灿,只有在现代时才有人叫!
第60章 终于找到了()
诺儿走到灿夏面前,表情同样的激动,他上上下下打量灿夏一番,说道:
“你真的是灿灿?”
“你,你是左边?”灿夏激动的心都要跳出来了。
诺儿重重的点头。激动的说道:
“对,我是左左,原来你真的是灿灿!我听到下人们说起你的名字,还以为是巧合,可是我不甘心,怕就此错过,于是偷偷的从洗衣房溜出来找你,想验证一下。没想到,真的会是你!”
灿夏顿时内牛满面,三年的相思,三年的苦寻,终于有了结果,而且是送上门的。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哇——左左,我终于找到你了!”灿夏扑过去,与诺儿,也就是左边的转世紧紧相拥,两人抱头痛哭。
“小妹,你在干什么?!臭小子,放开夏儿!”不知什么时候,文焕突然而至,一把拉住灿夏,推开诺儿,诺儿被推的滚到了地上。
灿夏心痛,冲文焕怒道:
“唐文焕!你干什么?!快松开我!!”
文焕一楞,三年来,还从没见过小妹发过这么大的火,而且还连名带姓的喊他,尤其是她眼中喷出的怒火,几乎要把文焕生吞活剥了。
吓得文焕赶紧松手,结结巴巴解释道:
“我,我听到你的哭声,就过来了,然后就看到这个臭小子在欺负你。”
灿夏顾不得理文焕,扑过去扶诺儿,关切的问:
“怎么样?摔伤了没有?疼不疼?”
诺儿脸上的表情纠结着,好像忍着巨大的痛楚,只说了一句:“头好痛啊。”就昏过去了。
灿夏吓得赶紧去摸诺儿的头,一股热乎乎的东西流了灿夏一手。
“啊!流血了!”
原来,诺儿的头正好碰到了碎石上。
“快!快!唐文焕!你还楞着干什么?!还不赶紧救人!”灿夏怒吼道。
文焕从没见过小妹如此疯狂的表情,而且他刚才也不是故意想伤害诺儿的,只是救妹心切,眼下看到诺儿流了血,也害怕了,赶紧抱了他就跑,还大喊着:
“管家!快去请大夫!”
第61章 我喜欢他()
大夫正在给诺儿包扎止血,灿夏急得团团转,时不时还狠狠的瞪一眼正不知所措的文焕。
“小妹,你别生气了,大哥真不是故意的。”文焕不担心别的,就担心小妹对他的态度。
以前,在这个家里,他跟小妹关系是最好的,可是现在,小妹的眼神让他怕死了。
“哼!如果左——如果诺儿出了事,我,我再也不认你这个大哥了!”灿夏红着眼圈说。
文焕错愕了一下,满脸震惊,不可置信的问:
“小妹,你,你竟然为了一个下人的儿子跟我翻脸?”
他怎么也想不明白,这个诺儿有什么好,不就是一个小屁孩吗?才刚来两三天,小妹居然就对他这么好。
往日的兄妹情谊都哪里去了?
灿夏也不能解释,因为她的身份是“仙女下凡”,她必须一直演下去。
可是左边,前世今生,她一切都是为了他,如果左边真有个三长两短,何止不认大哥这么简单,恐怕她也不想活了。
“他不是普通的下人!你以后也不准把他当下人看!”灿夏凶道。
“怎么回事?”唐伯虎与秋香走了进来,一进门就看到兄妹俩在吵架。
这对兄妹自幼感情最好,比跟父母的感情都要好,从来没红过脸,今天这是怎么了?
“娘,我也不明白,不就是摔了一个下人么?如果他伤了残了,大哥自会愿意养他一辈子,也会养他娘一辈子,这还不够么?我都道歉半天了,小妹还是不肯原谅我,还说不认我这个大哥。
文焕毕竟也才十一岁,此刻看到娘,委屈的不行。
在这个时代,仆人与奴隶无异,遇到像唐府这样的人家,算是命好,有些人家,下人的命一钱不值,何况只是摔了一下。
“对啊,夏儿,为何这样对你大哥?”秋香也疑惑道。
还从来没见哪个人,能令灿夏这样情绪失控过。
灿夏看着仍旧昏迷的诺儿,红着眼圈哽咽道:
“明明就是大哥做错了,我不管,我就要诺儿好好的,我喜欢他,这个理由充足吗?”
第62章 突然改主意()
唐氏夫妇一楞,这个小孩才来两三天,怎的灿夏就会喜欢他到这种程度了?太不可思议了。
在他们大人眼里,自然是把小孩的这种喜欢当作是普通的喜欢,或者玩伴而已。
文焕一听,似乎大受打击一般,黑着脸快步跑出了房间。
“小姐不必担心,这个孩子伤的虽然重,但并未忧及性命,只是失血过多,需要滋补。休养一阵就会好了。”大夫包扎好了,来到桌子前开了药方,说道。
“真的?”灿夏听了,心中一喜,赶紧跑到床前,握着诺儿的手,眼泪汪汪的说:
“诺儿,对不起”
秋香也来到床前,点了一下灿夏的额头,佯装训斥道:
“你呀,现在放心了吧?还不快去跟你大哥道歉,他好像很生气哦,当心他明天不陪你去吴越国。”
左左没有了生命危险,灿夏心中一块大石落下,也就不再跟大哥计较了。
毕竟大哥出手虽重了些,但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好,还以为自己被欺负了。
于是连连点头:
“好,好,等会遇到大哥,我自会哄他高兴起来。”
对于这一点,灿夏完全有信心。
咱这么可爱,只要小小的撒一下娇,大哥必会转怒为喜。
但她同时又想到了明天要出行的事,如今左边找到了,自然不必再出门了,于是说道:
“老爸老妈,我不想去吴越和南安了。”
“嗯?为什么?”秋香虽然对灿夏的这个决定很高兴,但却十分不解。
从小到大,灿夏只要打定的主意,谁都改变不了,这一回,她却自己取消了决定。
实在是令人大为意外。
“呃,那个,我舍不得老妈啊,看到老妈哭,我心里不忍,所以决定在家里陪你们了,再也不到处乱跑了。”灿夏心虚的解释道。
唐氏夫妇面面相觑。
她什么时候知道心疼娘了?以前她哪一次出门,秋香不都担心的抹泪?也没见她改变主意过。
或许,是女儿长大了,呵呵,夫妇二人觉得只有这么想,才觉得欣慰。
无论如何,女儿不走了,对他们来说,都是极好的消息,于是也不疑有他。
第63章 未来婆婆()
“诺儿!诺儿——”孙氏闻讯,这才赶了过来。
看到躺在床上的诺儿,几步冲了过去,一脸的泪水。
“孙嫂子,你儿子没事,休养一阵就好了,你放心,一切费用,由我们唐府承担。”秋香说道。
孙氏忙道:
“多谢夫人!”
灿夏看了看眼前的孙氏,经过在唐府歇息的几日,她的脸上有了丝红晕,虽说缺了些光彩,但怎么看都是个美人胚子,真不知道他的丈夫为什么会舍下他们母子俩。
呃,不知道为什么,灿夏看到孙氏,就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难道,就是因为她是诺儿的生母?
无论如何,她将来会是咱的婆婆,灿夏冲她一笑,宽慰道:
“孙夫人,你不必担心,有我在,不会让诺儿有事的。从今天起,你不必回洗衣房了,你和诺儿就搬到我住的地方来。”
孙氏有些诧异,当初是唐小姐发善心救了她们母子俩,她已经很感激了,没想到这个小姐还对他们这么好。
更令她不解的是,她明明是个下人,可是唐小姐却喊她夫人。
“多谢小姐,孙氏愿为小姐做牛做马,一切听凭小姐差遣。”
说着,就要跪拜灿夏。
“不用不用,你不用这么客气,我和诺儿是朋友,你就是我的长辈,以后我们都是一家人——呃,都住在一个家里的。”灿夏可不敢接受她未来婆婆的大礼,会折寿的。
唐氏夫妇对视一眼,唐伯虎悄悄的离开了,一边派人加紧保护夏儿,一边又派人去查访孙氏母子的详细身份。
他可不敢大意,万一这对母子是混进府来,意图对夏儿不利的人呢?
“娘——”诺儿悠悠醒转,首先看到了母亲,又看到了旁边的灿夏,立刻脱口而出:
“灿——小姐。”
生生的把“灿灿”咽了回去。
初来这个世界时,他也曾开口说了句话,可是吓坏了孙氏。
为了不让别人把他当作异类,孙氏命他闭口,直至一岁后,才让他开口说话。
而左边也曾见到村里的人把他们认为的异类放到火上焚化。
所以,一切都保持低调。
第64章 忌妒()
自然也不敢寻找灿夏,只想等长大了再说。
若不是这次的巧合,还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见到灿夏。
不过,如今看到灿夏生活的如此之好,宅子大的令他咋舌,甚至比在现代时还要富足,左边的心头多多少少泛起了一些妒忌。
老天哪,为何如此不公?
在现代时,他是穷小子,她是富家千金。
到了古代,这种命运依旧没有改变。
真不知道在这一世,他们俩人的爱情能否开花结果,毕竟在古代,门第观念比在现代更严重。
唉,为什么这么倒霉,没能生在富人家。
想想这三年,自己过的是什么日子?几乎是食不果腹,比前世更糟糕。
而灿夏,依然是养尊处优的大小姐,日子过得比前世更阔绰。
“诺儿,发什么呆啊?还不赶紧谢谢小姐。若不是小姐,我们母子早就饿死路边了。”孙氏晃一下发呆的诺儿。
诺儿忙道:“是,谢谢小姐。”
灿夏红了眼圈,她与左左之间,何时需要如此客气了?
当晚,孙氏母子便住到了灿夏的地方,名为服侍小姐,事实上,灿夏不会让他们母子做任何事,反而把他们当成贵宾,尤其是诺儿,都快赶上唐家少爷的待遇了,令其他下人眼红的紧。
天从人愿,让她如此顺利的找到了左左,灿夏现在最大的难题,就是解除她与太子之间的婚约。
不过,皇家的婚姻,想解除不是那么容易的,好在她们年龄都还小,有的是时间。
如果实在不行——那就再私奔一次,就不信还那么衰的遇上地震。
灿夏打定主意后,决定和诺儿一起跟着大哥习武,以防万一。
将来逃跑时,才不容易被人抓住。
大哥虽然对诺儿意见多多,但面对小妹的撒娇,只能缴械投降,带他们一起习武。
本以为只是小妹的一时兴起,肯定练不了几天就会躲懒不学,哪知这一回小妹的毅力真强,居然和诺儿一起坚持了下来。
第65章 太子是死猪()
十年后。
玉清湖,水清如玉,微风吹,清波起,实在是个怡人的消暑圣地。
一只画舫,在湖上慢悠悠的荡着。
舫内的几名少年男女,正一起品茗嬉戏。
其中一位少女,身着浅蓝色纱衣,蛾眉皓齿,肤若凝脂,尤其是那双剪水双瞳,灵动的如一汪清泉,会说话,能传神。
虽只有十三岁的年纪,却已出落得风华绝代,美憾凡尘,比起二十年前的大顺第一美人秋香更要美上三分。
如此神仙玉骨,偏又生得一对浅浅酒窝,这样一来,又添几分俏皮。
不用我说大家也知道了,该女正是灿夏。
“我说太子,你这行酒令的游戏实在是俗不可耐,而且总是你输,要不了几个回合,你又要醉得跟死猪一样了。”灿夏对旁边一个长相憨实,十分富态的少年说道。
东郭练尴尬一笑,挠挠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