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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小姐没什么事情的话,我就先下去了,我来就是想告诉你一声晚饭已经准备好了,稍后我是送到房间来,还是小姐下楼吃?”
李菲眨巴着她那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副天真无邪的模样看向郑青春。
自己只是一个一无所有,又无家可归的可怜虫罢了,千万不能给别人带来更多的麻烦,虽然不清楚这个李菲口中说的少爷是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能无亲无故的救自己回来,那一定是一个好人咯。
于是郑青春决定要在饭桌上,好好致谢一番。
“我,我还是自己下去吃吧,谢谢你,李菲。”
李菲微笑礼貌地回了一句,“是,”然后就转身离开了房间。
男人和李菲统一步伐的离开的二楼,再次回到了一楼的客厅内,开始沉思了起来。
这个女人不是失踪了吗,怎么会突然就出现在我的面前。
郑青春在雨地里的样子,反反复复在男人的脑海中闪现,虽然当时他是闭着眼睛的并没有真的看见,但李叔说了,以他多年的经验足以断定她是故意想要自杀。
郑青春在李菲走了以后,发了很长时间的呆,最后才慢慢的接受了现实,我没死。
经过简单的一番梳洗后,郑青春看起来精神了一些。
她再一次回来看了看屋子里的摆设,无论从装修还是摆件,每一个环节都能看出房主是一个十分有情调和有实力的富豪。
李菲再一次上来的时候,只轻轻扣了一下房门,门就开了。
李菲脸上依然是礼貌性的微笑,郑青春跟着她很快就来到了别墅的餐厅里。
这里的灯光十分的耀眼,装修也比刚才那个房间更加奢华了很多,水晶吊灯,美丽的玫瑰花瓶,以及浪漫的烛台,穿着仆人衣服的佣人统一站在两边等待着随时侍奉主人用餐。
看这架势不由的让郑青春有些紧张了起来,我的运气不会这么差吧,这该不会是自己又遇到了第二个宁家吧。
郑青春很害怕她此刻根本无心欣赏这豪华的装修,巴不得赶快离开座位。
她想我不过是一个被人救了的可怜虫,哪里配得上人家像贵宾一样的招待自己呀。
正在她心急如焚,备受煎熬的时候,餐厅的门再一次被打开,这时候走进来一个男人,他看起来不算高一米七几的个子吧,但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贵族的气质,不能简单地用风度翩翩这几个字来形容的那种。
郑青春着急的起身,“您好,谢谢您救了我。”
男人不说话,只是目光执着的盯着郑青春看,眼里闪耀着黑曜石一般的光芒。
他笑意盈盈地走向郑青春,在她身边的椅子旁边坐下。
“谢我啊,那就陪我先好好吃完这顿饭再说。”
说着他抬起手,在空中轻拍了两下,佣人们陆续从厨房往餐厅里搬运食物。
琳琅满目的一大桌子,各式各样诱惑人心的颜色。
虽然郑青春的确很饿了,但无事献殷勤的故事她还是知道一些的,于是摆了摆手客气地说,“谢谢,我来只是想要和你道谢,不用这样破费的。”
男人笑了笑,一只手放在了郑青春的肩膀上,逼视着她的眼睛,“郑青春,你是真不认识我了,还是根本就把我给忘记了?”
郑青春这才敢抬起头来认认真真的看了一眼面前的这个男人。
他鼻梁高挺,气质文雅,除了个子不高其余哪哪都好看,郑青春还是很认真地摇了摇头,“我是真的不认识你,你到底是谁?”
“我是陈沫,你的大学学长陈沫。”
郑青春瞪大了眼睛,她实实在在无法将眼前这个斯斯文文,人又好看又高贵的男人,和当年的那个霸道土豪富二代陈沫联系在一起。
“陈沫”郑青春反反复复的念了好几遍,才终于确定他就是那个陈沫,在她的记忆里也就只认识一个叫陈沫的人而已。
098猜忌和分离()
对于陈沫的记忆已经变得十分模糊,认识他那好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吧。
郑青春不得不感叹,这个世界可真小,好在比较值得庆幸的一点他不是第二个宁家,自己也就无需为了自杀未遂而付出更加惨痛的代价。
“谢谢你。”
郑青春举起面前一杯叫不上名字的红酒,眼中噙满了泪水对着李沫高高的扬起,带着略微地客气和距离仰头一饮而尽。
这算不算是一杯了断酒呢,一是敬自己的救命恩人陈沫,二是感慨为什么自己想死,老天却偏偏不让她得尝所愿。
一杯酒下肚,郑青春地胃里一阵难受。
昏迷的时候,根本就是粒米未进,此刻又逞强地灌了一杯酒,是个人都会受不了。
郑青春顿时双手捂着肚子,脸色煞白,一副很是痛苦的样子。
陈沫有些看不透眼前的这个女人,明明就不会喝酒的样子,干嘛还非得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你还好吧,要不要请大夫看看。”
郑青春一边捂着肚子,一边扬起一只手,在空中连摇了好几次,“不,不用,我喝点儿热水就好。”
李菲很有眼色的上前,用一个透明的水晶碗盛了一碗银耳汤,“郑小姐一定是刚醒来身体还有些虚弱,先喝点东西暖暖胃吧。”
陈沫接过李菲手上的那碗汤,又用勺子轻轻地搅拌了几下,“现在没那么烫了,可以直接喝掉。”
他把东西递到了郑青春的面前,脸上带着坦荡而关切的笑容。
“嗯。”
郑青春点了点头,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再不吃东西,车没把自己撞死,饿死倒是有可能的,自己死倒也没什么,可不能死在陈沫家里。
不知道为什么,郑青春总觉得陈沫看自己时候的眼神有些奇怪,总带着一丝闪躲,但该表示歉意的应该是自己才对呀。
吃饭间陈沫对她十分地照顾,会处处在意她的感受,这与过去那个霸道地李沫截然相反。
但是这顿饭郑青春依然吃的是食不知味,因为曾发生过得一些事情。
尤记得上大学那会儿,陈沫是富二代吗,人又胖还很嘚瑟,怎么说呢?总之他给人的感觉很张狂,一点儿也不低调,甚至有些浮夸,这样的男人郑青春一点儿也不喜欢,太不真实,也太不成熟。
但是他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有钱。
还在上大学那会,陈沫就对郑青春表达过好感,但是被她直接就拒绝了。
所以他才会转过头追郑梦琪,也是想要让郑青春心里难受一些罢了。
他舍得为郑梦琪花钱,名牌包包,精致的首饰,是时常有的,但总不忘让郑梦琪帮郑青春也挑一份,虽然她从来都没有接受过。
所以在陈荒唐生意遇到瓶颈的时候,郑青春唯一想到能帮他的人只能是陈沫了。
那一天她打扮的好看,让姐姐郑梦琪帮忙约了陈沫在酒吧见面,是想求他看在同学一场的份上,帮帮自己的男人陈荒唐。
可谁知,郑青春刚一到酒吧,连陈沫的面都还没见上,却被被气急败坏赶来的陈荒唐拉上了车,两个人还大吵了一架,才发生了那场车祸。
物是人非,即便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陈沫也脱胎换骨了一样的出现在自面前,但郑青春本能地对陈沫很想敬而远之。
“你还活着,真好,这些年你过得好吗?当年那场车祸我还以为再也没有可能见到你了?”
“恩,我没事,谢谢你还记得我。”
之后便是一些毫无营养的寒暄之类地,郑青春听的了无生趣,最多的就是露出搪塞的微笑。
对于过去和曾经这两个词,是郑青春最最害怕别人提及的伤痛。
过去再多美好,也都已经回不去了。
饭后陈沫带郑青春来到了这栋别墅楼顶的天台上,据说这里的空气很新鲜对于郑青春刚刚恢复的身体能有益处。
这里距离市中心还有一段距离,是在郊区半山腰上的一处别墅群里,山里的空气真的很清新。
郑青春闭着眼睛感受着身边的一切,忽然就想到了周杰。
“不知道此时此刻周杰会不会疯了一样的找我呢?他和郑梦琪为什么会在一起,又是什么时候在一起了的呢,上次妈妈生日时候发生的那一幕尚且历历在目,她当时还很自责是自己小气地怀疑了他们之间的感情,而这一次更加让郑青春绝望,即便周杰有一百个一万个理由能说服自己,那又能怎么样,身体和心灵哪一个出轨都是可耻的,我绝不能原谅,绝不。”
郑青春觉得自己很难过,虽然她极力不愿意反反复复陷入和郑梦琪魔咒一般的纠缠里两败俱伤,可是眼下自己没死成,自己又该怎么去面对未来的人生呢?
“青春,你怎么总是一副不开心的样子,是遇到什么事情了吗,如果我可以帮你的话,我很乐意,你是我回国以后遇到的第一个朋友。”
原本在看风景的两个人,李沫好像全部的心思都在郑青春的身上,她总是那样沉默的,冷静的,让人猜不透。
郑青春突然被陈沫的询问拉回了现实,她在心里默念,“朋友”,我们的关系好像从来都没有好到可以用朋友来解释吧。
尤其是在学校里的那会儿,李沫大张旗鼓的和郑梦琪好上了以后,还在背地里偷偷地想要追求自己,当年狗血的剧情,郑青春实在不愿意回忆。
“回国,你是说你刚从国外回来?”
郑青春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决定不再继续想过去那些不开心的事情,她顺利的转移了话题。
“很多年了吧,家里的企业在海外有了新的发展,我们家全部都移民美国,这一次回来是因为海外的公司基本上已经稳定,所以想回到家乡设立一个分公司,毕竟是中国人吗,还是要为自己的家乡做点儿贡献吧,老了以后也好落叶归根。”
陈沫淡淡的笑了笑,“跟国外比起来,我还是比较喜欢这里!”
“恭喜你,也预祝你早日得尝所愿。”
再后来两个人就都不怎么说话了,别墅的顶楼放置着一个长长的吊椅,郑青春就仰着头靠在扶手上,天空中的星星在雨后的夜晚分外耀眼。
周杰和陈荒唐跑了一天一夜依旧没有任何收获,警察局也已经备了案,到现在也一样毫无线索。
陈荒唐冷静的说,“没有消息,或许就是最好的消息,她不会有事的,一定不会。
周杰也希望是这样,可是一想到他从厨房里出来看见郑青春满脸绝望的看向自己,脸上满是鲜血的样子,他不得不担心她的身体。
他恨自己不该乱生气,害的现在想要联系郑青春却连电话该打去哪里都不知道。
两个男人大喘着气,分别倒在草丛的两边,他们跑了两天,脚都磨了好几个水泡,就连警察局都跑了好几趟了。
面对着浩瀚星空,两个人不约而同心里都在想,“郑青春你到底去了哪里,到底在哪里?”
耀眼的星空突然好像变成了一张很大很大的屏幕,上演着周杰和郑青春在一起的朝朝暮暮,直到这一刻周杰才知道,原来郑青春是那么爱他的,为什么他总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吃醋,猜忌,惹她生气,现在还气的她吐了血。
“混蛋,我就是个混蛋??????”周杰挣扎狠狠地用拳头对着自己的脑袋狠狠的砸。
陈荒唐彼时,心里也很混乱,“够了,我不想青春还没回来我就先替你收尸,如果你真的在意她的话,可不可以振作一点儿,冷静下来。”
“冷静,我怎么能安静的了,她到现在还不知道她母亲还活着的这件事,郑院长是她的亲生母亲啊,她的死给了青春多么沉重的打击你根本就不知道。而我不但没在这个时候给她安慰反而还??????”
“你知不知道我真的很担心她,郑梦琪现在逼得她有家不能回,她还身无分文,她一定是故意躲起来了,一定是不想在看见我了。”
“什么,亲生母亲,怎么可能,怎么可能让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当养女养了二十几年,这怎么可能!”
“你还记的我原来有过一次和李莹莹闹了很大的矛盾,差一点儿分手的那次。青春带着莹莹去到了我的家乡韩城,我们三个在一次出去旅游的时候遇到一个老旧的照相馆,在橱窗里看见了一张照片,那张照片里有郑院长和青春父亲年轻时的样子。最重要的是,拍那张照片的时候院长肚子里怀着孩子从照片里就看的十分明显,按照片拍摄地时间推算,郑梦琪那时候已经是快两岁了。”
陈荒唐一时之间还想不清楚这其中复杂的关系,但周杰说的又不是没凭没据。
“得到验证了吗?”
周杰摇了摇头,“就是因为没有所以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