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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超人-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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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到此处,不禁让我想到同为德国的二战纳粹头目希特勒,他似乎将“强者”的角色表演的汗畅淋漓,他的意识强加、种话改造、称霸世界的行为也正是尼采“超人”理论的极端体现。

    然而以社会主流的认识规律来讲,纪录采的“超人”理论可以成为大多数人向上攀登的理论基础与指导方向。

    超人并不是人类必然要达到的一个阶段或目标。相反,它是一个几乎难以达到的目标。在当社会体系的金字塔模型上,自我现实即处在其顶端。而人类不断的自我超越与自完善也正佐证尼采超人的正确性。

    尼采曾放言说:他的理论是说给的二百年之后的耳朵的,勇敢之心是不得不让现代的我们所选赞美的。

    关于尼采的解读自始至于终都是艰难而痛苦的,他的每一步走的如此艰辛,但每一步的的都将他思想的足迹飧在西方哲学史上,甚至全人类的精神文明史上。

    他自诩为太阳,这位表面冷竣,语言如同火山爆放样充满激情的哲人最终将生命献给了终生的哲学事业。有人称他为疯子,然而休整又为真的疯子?也许尼采更加喜欢后人将他喻为孤寂的思考进行,如同他自诩的太阳,以他万丈的光芒,温暖世间在万物,给予他们智慧和最为珍贵的勇气,而他自己将永远作为茫茫宇宙将一颗永恒而孤独的恒星,悬挂在宇宙的尽头。

    这就是尼采的时光 ,我眼中的尼采。

    最后我读到他有关“永恒轮回”的理论,“我认为一切者具有多而又多的价值,以至它们不会如此短暂易逝:我在为所有事物寻求永恒……曾有的一切者是永恒的――大海又将它们冲来。”

    也许这便是尼采一生的信念所在,无数的体验与感知,一切的美好将会重现,人类终将战胜虚无。

    尼采所给予人类的并不是科学,而是精神的信仰,一种催人超越,催人攀登的精神信念。

    这是我心中的尼采。

    

分析家点评《》() 
先说说文章解禁的问题,这个也是兄弟们最为关心的问题,今天晚上十二点左右,本书正式解禁。在这儿既要谢谢vip兄弟们的大力支持,也要向苦苦等待本书更新的兄弟们致以敬意,是你们的支持,才有本书的成就。很多兄弟其实一直就是在背后默默地支持,我在这儿说一声,兄弟们辛苦了。

    很多兄弟都对本书的写作提出过自己独特的见解,认为本书应该如何进行写作,有些兄弟因为不满意本人的情节构思也放弃了对本书的关注,我只能表示遗憾,因为本书的情节构思将远远地超出大家的想象力,在写作的过程中,它也逐渐超出了本人所思考的范围,在很多时候,已经不是我在牵着它的鼻子走,而变成了我手忙脚乱地跟在它的后面,想象着它会如何一次又一次地超出我的惊喜。这个故事到了现在它已经有了自己的生命力,我只是用一只秃笔稍微描绘一下,它就会活生生地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再来说说主角朱时舜,他是一个从小城市里面成长起来的超人,他没有见过什么世面,因为本身长相丑陋还有一定的自卑心理,他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他的报复心理极强,对这个世界充满了一种极端的想象。他也没有什么目标,很多的时候只有想当然,到目前为止,他都是抱着一种和尚撞钟的心理,得过且过。

    他很想变通,但他很缺乏那种持久的耐心,做什么事情往往半途而废。他总是希望碰到一些新奇的东西,包括扮演不同的社会角色,却在耐心丧失后,又回复原来的惰性。

    主角不是那种高大全的角色,他的缺点远远大于他的优点;他更像是一个暴发的小市民,在得到异能与财富的时候,充分显示出他的小市民心理,一方面他感到兴奋异常,另一方面却又惶惑不安;面对异能与财富他一时之间根本无所适从。对于接踵而来的美女,他也并没有明确的目标。

    虽然他知道朱妮雅喜欢他,但他宁愿把这种喜欢埋藏在心底,在内心深处,他自认为他配不上朱妮雅;对黄京他基本上没有什么感觉。对程思思,他只是一种幻想型的单相思,一旦接触,两人变成了纯粹的姐弟关系。至于江雪,开始两人相似的身世让他与对方走得很近,但江雪一次次地拒绝之后,他终于了断了两人之间的关系;而此时江雪又变成了阳光的妹妹阳雪,两人的关系走向,还待再次明确。

    到于黄佳欣,应该是朱时舜变成西玉后真正喜欢的女孩,但由于黄佳欣家人的阻挠,黄佳欣对他误会重生,如果朱时舜不能以合理的方式解决身份这一问题,两人化干戈为玉帛将遥遥无期。

    另外就是阳光的女友梅妮,她的出现到目前为止,谈不上什么出彩的地方。但她却会在朱时舜结交其他女孩的最大障碍。至于阮珂、张舞心这些女孩目前戏份还不足,还有待以后再次作出分析。

    至于主角辣手摧花,杀人如麻,这些都是一些必然的结果。在接下的故事中,主角将会改变,他也会变得越来越有自信心,等到他上了大学之后,必然会以真正的身份出现在众人的面前。到了此时,他将一次又一次地以强有力的姿势出现在众人的面前。他的真正身份与借助身份也会配合得完美无缺……

    下面是书友分析家对《电子超人》作出的点评;他很认真地看了本书,作出的一些评价,想像对大家阅读本书有一定的帮助。也希望他和本人对本书的一点小小评论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让大家都来真正评评《电子超人》。

    分析家10月28日简析《电子超人》一文(原文转录):

    写的还算可以,但是作者似乎略有稚嫩。很多地方需要纠正:

    1关于有人聘请主角作为歌手的问题。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你到各大城市的卡拉o,就知道有很多民间人士的唱歌水平非常非常出色,我就有一个铁哥们唱《好男人》《一无所有》《爱之初体验》等很多歌曲,让在场的人都分不出来是否原唱,可是也从来没有任何人注意过他。而且,很多无名小歌手,即在各处酒吧跑场的那些歌手,其水平本身并不比那些成名歌星差,只是缺乏机遇而已。

    因此,主角作为一个丑陋的男性,绝对不可能得到演艺界人士的青睐的,那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无论他的歌唱的多么好,多么象原唱。

    希望作者有时间修改这个错误。

    2主角既然有丰富的知识,那么这种频繁的改换面目,就有些不妥当了。正确的方法是保持2个身份,一个是原先的身份,一个是现在的富人身份,形象越多越容易露馅。反反复复的制造新形象---而且是试图长期维持的形象,是非常容易露馅的。

    其实,主角对付于嫣的时候,就没有必要用不同的形象,只要回到原先朱的形象即可。

    3丑不要紧,优秀的丑男人一样能够得到美女的垂青----在下年轻时算英俊,现在又胖又丑,但是却找了一个漂亮的老婆(长丑后找的),而且,我老婆还不是那种很有内涵的聪明女孩,有内涵的聪明女孩,据我所知对帅哥更是有抵触心理。

    以一开始朱的形象行事,虽然丑陋,但是朱的形象强悍、聪明、残忍,这些优点衬托下,即使丑陋也能够获得女人的垂青。

    而真正的见了帅哥就目不转睛的女人,大都是非常非常浅薄无知的女孩,稍微有内涵的女孩,是不会去倒追帅哥的。

    4现在主角和梅的关系有问题,梅那么容易吃醋,此时的主角又不是那么有责任心,对梅付出如此耐心很让人奇怪。

    作者还需要注意的问题:即不同身份主次的问题。

    如果主角打算利用自己的战斗力在黑道上大展身手,又曾经对作案心理学有研究,则需要几个要点

    1阳光、朱绝对不在一个城市生活

    阳光、朱都是引人注目的人物,一旦主角需要对付某人,杀掉某敌人,鉴于主角强悍的能力,不在场证据都是很容易制造的;但是如果需要制造两个不在场证据,恐怕就过于忙乱了吧?

    如果确实想要两个身份在同一城市生活,那就需要一个身份韬光养晦了。

    2分清主次,主角必须塑造一个主要身份,主要身份者,低调,不引人注目,随时可以躲避,以后可以长期以此身份生活---短时间内是否主要并不重要。

    次要身份,阳光应该是次要身份,高调,张扬、跋扈、富有,但是似乎应该转一部分钱给主要身份吧?

    再次要身份,这个身份,必须不能和主身份、阳光重叠,建议是一个杀手的身份,必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但是也不能过于夸张,千万不要泄漏主角最重要的技能:即光速移动。

    比如该身份在香港接到一个刺杀巴黎某人的工作,千万不要马上去动手,而是应该等待10-15天后刺杀,这样,才不会将有心人的注意力转到另外两个身份身上。

    这个身份,最好是用朱原先的身份,其次是创造一个新的身份。

    有一个建议,此时阳光身份有可能面临毛家报复,如果阳光身份试图持久使用,千万不要以此身份还击,而是设法让别人认为,杀手和阳光身份接触,然后阳光委托杀手报复而动手时,阳光身份设法带一两个美女去外地旅游出差,制造不在场证据。

    总而言之,作者文笔不错,总体构思也不错,但是具体操作,似乎阅历不足。

    ;

    

新书《我的初恋情人》已经发布() 
新址:x下面是简介与试阅章节

    '内容简介'

    咱们的口号是:谈谈恋爱,该坏就坏;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咱谈恋爱,初恋一个,热恋一堆;老婆一个,情人一堆。该泡的都泡,该推的就推。警花弄一个,咱用来逗嘴;影后捞一个,咱用来看戏;辣妹泡一个,咱用来陪睡;丫头拐一个,咱用来捶腿;洋妞抢一个,咱用来嗝屁;富婆压一个,咱用来垫背;空姐搞一个,咱用来打飞机。

    老婆娶一个?我靠!真娶一个?瞧丫的那点出息……

    第001章当我是凯

    我茫然地躺在床上,四周是雪白的墙壁,客厅里面的家俱少得可怜,只有一台老式的十五寸彩电,两张破烂的沙发,一张茶几。

    从我租到这间公寓,我已经整整两天没有出过房门,因为我早前发现过一件极为严重的事件,那就是,我居然,我居然tmd忘记了我是谁!

    “我是谁?”我一直不停地问自己,但显而易见,我失忆了,我根本就想不起我是谁!从我恢复记忆到现在已经已经有一个星期,我现在只有一个星期的记忆力,也许比那些初生的婴儿好些吧,毕竟也有这么大的块头了。

    我手中拿到的五百块钱,是那位从海上救了我命,那位好心的船长给我的,记得那时我当时刚刚醒来,差点就要了他的命。我那时如同婴儿般醒来之后,居然全身**,本能让我差点就要了他的老命。

    此时的我,依然是赤着身子,但我的身上却有无数道刀痕与枪伤,触目惊心。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但我知道在我失忆前一定出了什么事儿,还有,我的身上还有一个微型胶卷与瑞士银行户头的密码,可惜我现在并不需要它们,也许等到有一天我穷困潦倒的时候,就该用得着吧。

    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陌生,又那么的熟悉;为什么我会忘记呢?我拼命地揉着头,希望有所回忆,但所有的这一切显然都是徒劳,我该怎么办?显而易见的是,第一件事,那就是我该知道我是谁,我把微型胶卷拿了出来,据船长告诉我,这个微型胶卷居然是藏在我右大腿内侧的肉中,我想,我在失忆前一定是疯了,但显而易见,这个胶卷一定非常重要,但是我又很害怕把它放到一些公众场合去进行察看。

    也许说不定,我是一个重犯,一个杀人狂魔,看到我身上的枪伤与刀伤,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恐怖,难道我真是一个杀人犯?一个正在被四处通缉的杀人犯?我该不该外出?我是否应该从报纸、电台、电视上面去察找是否有‘我’的肖像正在被悬赏与通缉?

    我坐了起来,虽然仍然充满了迷茫,但我知道有一件事情我必须去做,那就是生存!我交了房租之后,身上的钱就已经所剩无几,为了生存,我得先找份工作,然后再好好地察找一下我自己究竟是谁,也许这样勉强糊口之后,再进行身份的察找才是当务之急。

    等到夜幕降临,通海市一片灯红酒绿之后,我才如同夜猫子一般出现在街头。凭着本能,我几乎知道,如若我真是重刑犯的话,我就该出现在黑暗之中。我来到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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