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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的从音箱中传了出来。
狄秋兰杏目圆睁,难以置信地看着余惠亮。她保证,这样辨识度极高的声音绝对是前所未闻的。
包厢中除了余惠亮的嚎叫之外,就再也没有了任何声音。
陈厚功伸了伸双手,似乎是想要学着方健的样子,将双耳堵上。但是,看了眼似乎忘情高歌的余惠亮之时,他还是讪讪一笑,放弃了这个动作。
说实话,这声音虽然难听,但也不至于到要命的地步。不过,刚刚听了狄秋兰的声音之后,两者对比就太让人难以接受了。
“碰。”
突然间,那半闭着的房门被人狠狠地推开了。
一个面色通红,双目尽赤的男子吐着一口醉醺醺的酒气味,大骂道:“那只猪在鬼嚎,不想活了”
余惠亮的声音立即停了下来,拿着话筒茫然看了过去。
夕景焕等人这边瞧瞧,那边瞅瞅,联想到刚才的那句话,竟然都有着一种此人说话,让人无言以对的感慨啊。
“喂,你是什么人,干什么?”陈厚功站了起来,仔细一看,哎呦叫道:“你,你的头上流血了,不要动。”
众人这才看到,这个醉汉的脑袋上一侧竟然是鲜血横流。
又是两人从那男子身后走了出来,他们的面色阴霾,极为不善。
那男子摸了一把头上的鲜血,愈发的恼火了,他盯着余惠亮,狞笑着似乎要冲过去。不过,他身后的两个人却是一把拉住了他,似乎在说些什么。
音乐声突然间消失了,包厢中的气氛在这一刻变得诡异之极。
三个男子同时抬头看去,只见余惠亮站在了点歌台之前,按下了暂停键。他裂开了大嘴,对着话筒大叫道:“哪里来的醉鬼,来这里捣乱,不认识爷爷是谁么?”
陈厚功一口气还没有吸上来就剧烈的咳嗽了起来。
夕景焕等人也是如此,都有着一种不认识余惠亮的感觉了。
其实,他们虽然都知道余惠亮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富二代,但是因为他的体型太有迷惑性了。而且,平时余惠亮与人相处,也从没有仗势欺人的做法,反而是像是一个弥勒佛一般,让人提不起戒备之心。
但是,此刻拿着话筒怒吼的模样,却是这样的陌生,哪怕是与余惠亮相识数年之久的陈厚功都感到了深深的不解。
这个大胖子,是喝醉了么?
方健则是微微摇头,余惠亮平时对待同学和朋友的时候,都是极为和蔼的。但是,对待陌生人,特别看上去特别猖狂的陌生人,他的态度就没有那么好了。
站了起来,方健缓缓移动脚步,来到了余惠亮的身边。
以一敌三,这大胖子需要帮手了。
“靠。”一个男子怒道:“这个死胖子说什么呢,有种再说一句。”
余惠亮依旧是拿着话筒,笑眯眯地道:“醉鬼,知道爷爷是谁么?”
陈厚功脸色大变,连忙叫道:“冷静,各位冷静啊。”
那头破血流的男子奋力挣扎,但他身后一位男子却是猛然扯了一把,道:“好,很好。”他深邃的目光一个个的看了过去,像是要将所有人都记在心里,然后他一拉同伴,道:“走,外面等着去。”
第三百七十四章原唱没关()
破头的那位迟疑了一下,虽然是满脸的不甘,但还是跟了出去。
夕景焕等人都是松了一口气,眼看一场冲突就要发生,而他们都有些不知所措。可没想到这几人外强中干,竟然在叫嚣一阵之后就主动退却了。
这其中陈厚功更是感触最深,暗叫侥幸。
如果双方真的打了起来,夕景焕等人未必会帮忙动手,但他夹在中间,却是不知应该如何是好了。
他与方健、余惠亮的关系毕竟是同期同学,一旦袖手旁观,怕是就要恶了这两位。而随着对这两人的逐渐了解,他已经知道这两个同学并不是一般人,旁人讨好也来不及,若是惹得他们厌恶
可是,陈厚功本人只是一个普通的实习医生,他可不愿意参与打架斗殴之类的事件啊。再说,万一受了点伤什么的,那又当如何是好。
所以,在见到这几位离去,他才是最感慨的一位。
“好了,好了。”眼见气氛有些尴尬,余惠亮拍着手,大声道:“不就是几个社会痞子,不要影响了大家的心情。来来来,我们继续。”
众人都是一怔,这胖子的心也太大了吧。一般人遇到这种莫名其妙的冲突,就算不胆战心惊,也会情绪低落的。
可是,余惠亮却像是什么事都没有,脸上依旧充满了笑嘻嘻的模样,看他这态度,似乎是真的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而不是故作姿态。
胖子拍了拍话筒,在屏幕上按下了重唱的按钮,那优美的旋律顿时再度响了起来。
然而,狄秋兰却是莫名地打了个寒噤,猛然摇头,道:“不行,余胖子,我不和你唱了!”
夕景焕等人愣了一下,随即哄堂大笑。
他们立即想起了适才那如同杀猪烹狗般的嚎叫声,一般人唱歌,就算是五音不全,到处跑调,但难听归难听,总也有一个度吧。可是,余惠亮的歌声那是真的要命——难听得要命。
作为朋友,他们还不好意思说出来。可是此刻想一想,他们突然觉得,那几个人冲进来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起码让他们的耳朵摆脱了这噪音的洗礼。
余惠亮一脸的懵,他挠了挠脑袋,道:“我唱得很难听么?”
夕景焕等男医生都是嘿嘿笑着,但毕竟不好意思直说。
狄秋兰等女护士们却是无所顾忌,在医院里,别说是对着实习生了,哪怕是对着更高层次的规培,住院,甚至是弱势一点的主治,她们也是肆无忌惮的。
“你的声音太好听了,好听到你一开口,我们就要忍不住离开了。”
“哈哈,余胖子,你也是一个人才啊,等我们走了之后,你再一个人唱吧。”
余惠亮双肩一耸,乖巧地放下了话筒。
他当然不可能因为这件事情而心生怨怼,否则的话,方健和不可能与他成为知心好友了。
“老方,我的歌真那么难听?”余惠亮低声问道,像是想要在方健这儿获得安慰。
方健轻轻地点着头,道:“你可以去找星星合唱一首。”
余惠亮翻了一个白眼,怒道:“你想要害我么?”
这段日子虽然方健与翁佳怡没有联系,但余胖子和星星却出去吃过几次饭。当然,余惠亮并没有说追求什么的,他只是以美食为借口,请学妹指点而已。
当然,每次吃过美食之后,总是会有着这样那样的一些娱乐活动。
电影、游乐场,甚至于一般的静吧都去过了,但余惠亮就是没有带其去过ktv,至于原因吗,当然是他还有着一丝自知之明的缘故。
所以,听到方健此刻的建议,他眼睛一瞪,倒是颇为恼怒了。
方健呵呵一笑,道:“功夫不负有心人,你努力练习,会好的。”
“哦,是么?”余惠亮的眼眸一亮,顿时就是心生向往:“老方,你说我努力练习唱歌,是不是有一天能够唱的和你一样好啊。”
“啊,这个”
方健顿时就是哑口无言了。
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呢?
唱歌这玩意,看似简单,只要不是哑巴,人人都可以开口。
但是,这东西也是需要天赋的,有些人天生就是五音不全,各种高低起伏的声音在他们的耳中听起来,就像是一个没有变化的直线。
如果遇到这种人,无论怎么练习,都很难有什么改观的。
而眼前的余惠亮,无疑正是这种极品之一。
可是,看着余惠亮那期待的眼神,方健的实话就说不出去了。但是,想要骗骗他方健依旧无法开口啊。
余惠亮扯动了一下脸上的肥肉,主动地道:“你不用说了,我明白了。”
他突然转身,大声道:“狄秋兰,我给你找一个伴。”
“哇”
几个女护士顿时掀起了一片惊叹声。
狄秋兰的脸色微微一红,她双手叉腰,道:“余胖子,你是想要找死了?”
余惠亮摆着手,大笑道:“你别误会,我是说,找个与你一起合唱的伴。”他一指方健,道:“这小子大家都认识吧,他的歌唱得很好,堪比原唱呢。”
方健一怔,心中暗道,怎么把我给扯上了。
“呀,方医生会唱啊!”狄秋兰扯着脑袋想了一下,拿起话筒道:“来,我们合唱一曲。”
“好啊,洗耳恭听。”
别说是小护士们在一旁起哄了,就连夕景焕等男医生都笑了起来。
在这种场合下,当然是越热闹越好了。
方健自然不会扫了众人的兴,他瞪了眼余惠亮,接过了话筒。
音乐很快想起,狄秋兰双手捧着话筒,眼睛盯着屏幕,用心唱了起来,那女生部分在她的演绎之下,倒是颇有几分水准。
终于,又轮到方健开口了。
他并没有装腔作势,眼睛虽然看着屏幕,但那目光并没有具体的焦点。
所有的歌词和旋律都印在了他的脑海中,这大屏幕上的字看不看对他而言没有任何区别。
“一转眼”
雄厚的歌声在悦耳的音乐烘托之下突然响了起来。
夕景焕等人脸上的笑容突兀的僵住了,他们的心中突然涌起了一个诡异的念头。
这是原唱?
是原唱吧?
这余胖子啥时候把原唱打开了?
第三百七十五章你是医科大学生?()
那虽然不是特别高亢但却十分雄厚的声音在包厢中回荡着。
能够随着方健和余惠亮过来的医生护士,其实都是小年轻居多,那些大了一点,特别是结婚生子的,参加类似活动的情况就比较少了。
而且,愿意来ktv唱歌的,大多都是喜欢听歌的人。
不管他们会不会唱这首歌,但对此都是十分熟悉的。因为这首歌最近极为火爆,在ktv的排行榜上也是居高不下。
然而,他们此时突然发现,虽然已经听过许多次这首歌,并且也曾经模仿过。可是,此时再一次听到的时候,就是有着一种不太一样的感觉。
霍俊达等人在编辑这首歌的时候,绝对是做得尽善尽美。
如果单纯的以歌曲质量来说,现场演唱的歌曲肯定是无法与工作室中精雕细琢的作品相提并论的。
但是,绝对完美的歌曲听起来总是有着那么一种机械的感觉。
因为它并不是一口气从头唱到尾,而是截取最佳的各部分组合而成的歌曲。而现场演唱,或许会有瑕疵,但却更多了一种平易近人的味道。
人们都说,看歌星现场演唱会的感觉,和听mp3的感觉完全不同,就是这个道理。
当方健将男生独唱部分唱完之时,众人都是瞪圆了眼睛看着他,特别是狄秋兰,拿着话筒竟然忘了继续唱歌。
“喂,你余胖子,暂停,暂停。”
余惠亮一怔,顺手关了音乐,问道:“怎么了?”
狄秋兰上前,看了眼屏幕,突然转头问道:“方健,刚才,是你唱的?”
“是啊。”
“真是你唱的?”
“真是。”
“不可能吧。”狄秋兰瞅了眼余惠亮,道:“你刚才,开了原唱?”
余惠亮翻了个白眼,道:“你看哥会干这种事么!”
“哼,比我小的人,还说什么哥。”狄秋兰不动声色地鄙视着胖子。
刘娟的眼眸突然一亮,道:“这首歌是一位刚出道的作曲家写的,也是他亲自唱的,最近他写了好几首歌,而且都红了。”她凝视着方健,那眼眸中闪动着激动之色,就像是追星族一般,叫道:“你是医科大学生?”
“是啊,我是医科大的学生,履历上写着的。”
“不,我是说哎呦,你们懂得我的意思,写这些歌的作者笔名,就是医科大学生啊!”
夕景焕等人的眼睛似乎变得更加的圆滚滚了。
说实话,他们对于歌手和歌曲还是比较了解的。但是,对于作曲家什么的,却是知之甚少。
这也是绝大多数普通人的做法,除非是特别喜欢唱歌的人,否则一般人最多记得歌手,甚至于许多人只知道歌曲名字,连歌手也懒得去记。
但是,他们起码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创作歌曲的作曲家,比演唱者要厉害一些。
唱歌好的人如同过江之鲫,但是,能够靠一首歌捧红一个人的作曲家,就是真的难得了。
方健轻笑一声,也不说话。反倒是余惠亮得意洋洋地道:“没错,他就是医科大学生,这首歌是他写的,还有这首,这首,这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