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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武徒-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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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对,蓝萱不只是班花,应该是系花,当校花都没问题。

    司鸿初又惊又喜,马上抓住了蓝萱的纤纤玉手,两个人立时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

    司鸿初与郑凡柔在一起的时候,显得痞气,与郑凡柔反差强烈,格格不入。

    但司鸿初与蓝萱站在一起,却显得那么和谐,仿佛天生的情侣。

    本就出众的蓝萱如同洛神,践椒涂之郁烈,步蘅薄而流芳。司鸿初则如歌颂洛神的曹植,一世风雅,才华横溢。

    同学们的瞳孔全收紧了,怀疑这还是不是那个穿着一身地摊货,在食堂只有钱吃素菜的寒酸特招生。

    王梓刚好给蓝萱拿来外套,看到这一幕,登时愣在那里。

    高若彤凑了过来,关切的问:“王梓,你怎么了,是不是着凉了,哪里不舒服吗?”

    王梓无力的摆摆手:“我没事。”

    “不如我陪你去校医院检查一下吧。”高若彤说着,就把胖乎乎的手伸过来,要挽住王梓的臂弯。

    王梓马上后退了一步:“对不起,不用了。”

    “你别客气吗,你是新同学,我们要照顾好你……”

    王梓强忍着不悦,说了一句:“别烦我好不好?”

    从一出场,王梓就表现得彬彬有礼,即便是被别人的言行弄得不快,也没有流露出来。但此时他的情绪起伏非常大,让高若彤措手不及,傻站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

    蓝萱看了看周围,轻声道:“我要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事?”司鸿初实在不会跳舞,不小心踩了蓝萱一脚,晶亮整洁的鞋面上立即出现了一个鞋印:“不好意思,过几天,我赔你一双新鞋吧,保证不是在农贸市场买的。”

    “没关系。”蓝萱强忍着痛,说道:“我爸爸想请你吃顿饭,估计是有事情要跟你谈,你看看哪天有时间。”

    “行。”司鸿初说着。

    “好吧,等你有时间,告诉我。”一曲舞罢,蓝萱没有停留,借口去卫生间,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

    司鸿初松了一口气,感觉跳这么一支舞,比跟十个人大家都累。

    刚找了一个地方坐下,金宝宝兴冲冲跑了过来,手里捧着一盘热气腾腾的黑色糊状物体:“我来了!”

    司鸿初吓了一跳:“你怎么来了?”

    “今天的舞会是新生联谊,也有我们班呀。”抽了一下鼻子,金宝宝又道:“我早就看见你了。”

    “我怎么没看见你?”

    “我一直在忙,给你弄吃的。”金宝宝说着,食指中指做成剪刀手的样子:“快来尝尝我给你做的特制烤肉。”

    金宝宝还真是有心,在会所看到司鸿初,没过来打招呼,而是想到司鸿初可能没吃晚饭,去给司鸿初准备了一份烤肉。

    这份烤肉是金宝宝亲自炮制,司鸿初只吸了一下鼻子,便从中感受到人生的味道,也就是酸、甜、苦、辣、咸。

    “很香很诱人……”司鸿初看着金宝宝的作品,言不由衷的说:“你先去玩吧,我在这慢慢享用。”

    “不了,我在这看着你吃。”

    “好吧。”司鸿初站起身,脚尖悄悄一勾桌脚,桌子立即倒了下来,一盘烤肉哐啷一声扣在地上。

    “哎呀!”司鸿初欲哭无泪,呼天抢地:“我的烤肉,为什么会这样,还给我呀……”

    金宝宝笑着安慰道:“么事,我去给你再烤一盘……”

    “这个……不用了,我已经吃过饭了。”司鸿初紧忙拦住金宝宝:“咱俩说说话吧,我挺想你的。”

    金宝宝对司鸿初这话根本没有任何反应,也没表现出思念司鸿初,只是问道:“你明天下午有时间吗?”

    “有课。”顿了顿,司鸿初马上又道:“不过,你要是有事找我,我必须翘课。”

    “那就好,你记住了,把明天下午的时间留给我。”金宝宝说罢,蹦蹦跳跳的走了,就像一只大蝴蝶。

    司鸿初嘴上答应的挺好,不过很快就把事情给忘了,第二天上午正常上课,中午和张艺磊几个人去了食堂。

    张艺磊看了看司鸿初的饭盘,发现里面只有三两米饭和两个素材,分别是土豆炒辣椒,和辣椒炒土豆。

    “怎么吃得这么简单?”

    “最近没钱……”司鸿初坐下来,揉了揉肚子,感觉咕噜噜直叫。

    来到大城市,光是手机就买了两部,之前买的那部在海里泡坏了。后来又买笔记本,再加上杂七杂八各项支出,等到把生活用品全部置办齐全,钱已经花得一干二净。

第162章 :龙的传人!() 
虽然从秦寿生那里骗来几千块,司鸿初却也不敢拿出来用,以防出现急需。

    这些日子吃饭,一直清汤寡水,司鸿初的肚子里没半点油。

    张艺磊长叹了一口气,拨出一块排骨给司鸿初,林弘扬也拨过来一块。

    司鸿初颇为感动:“好基友,一辈子。”

    刚跟几个基友吃过饭,司鸿初正准备回寝室休息一会,金宝宝打来电话:“司鸿初你在哪?”

    “学校呀。”

    “你不是答应,把今天下午时间留给我吗,怎么还在学校?”

    “我……”司鸿初这才想起来自己忘了,赶忙道:“我这不是等你打电话来呢吗。”

    “我在嘉年华游乐场门口,给你十分钟,赶紧过来。”

    “宝宝,我们是学生,当前主要任务是学习……”司鸿初实在不想去,摆出一副善长仁翁的样子教诲道:“如果你有其他事情,我肯定去找你,但去游乐场这种事,还是改到周末吧。”

    “你不是我男朋友吗?”金宝宝有点怒了,一副不容置疑的语气:“陪我是你的义务,你要不陪我,就给你戴绿帽子!”

    司鸿初还真怕这一招,急忙答应了:“好,别着急,我马上来。”

    “还有,打扮得帅气一点,别跟平常似的弄得像个屌丝。”金宝宝说罢,挂了电话。

    说起来,司鸿初倒是有一套好衣服,是当初在白鹭岛参加蓝萱生日宴会,蓝昊给置办的。

    只要穿上这套衣服,司鸿初觉得自己还真有高帅富的风采,但因为好衣服只有这么一套,所以司鸿初平常不舍得穿。

    反正自己本来就是屌丝,所以司鸿初就穿着平常衣服,去了嘉年华游乐场。

    虽然今天不是周末,但游乐场依旧人山人海,门口挂着无数的彩色气球和丝带,一派喜气洋洋。

    这里是广厦市最大的游乐景点之一,再加上广厦市一年四季都很热,所以这里总是这么热闹,购票的人排成长队,一直延伸到外面的道路。

    这年头,只有在大排长龙时,才能真正体会到自己是“龙的传人”。

    司鸿初就这样当了一次龙的传人,好不容易买到票进了游乐场,远远的看见金宝宝站在白雪公主雕塑下。

    金宝宝的脸上带着一点婴儿肥,气质又有点LOLI,给人感觉像个大孩子。

    今天,她却打扮得非常动人之至,上身是一件米黄色卫衣,下面是一条蓝色格子短裙,还配了一双薄肉丝,紧致的玉腿令人浮想联翩。

    只不过,画面有点不和谐,她旁边有个男人紧挨着。

    这个男人大约二十岁出头,眉清目秀,身形挺拔,五官端正,长得倒也算帅气,穿着一身名牌休闲装,显然出身富贵。

    他狗皮膏药式的缠着金宝宝,满面愁容的正说着什么。

    司鸿初有点火了,怀疑金宝宝玩弄自己的感情,带真正的男朋友来示威。

    在司鸿初面前挑衅,康大伟如何,被乱刀捅死。沈明涵如何,挂路灯了,司鸿初决意让每一个跟自己竞争的人永远害怕自己。

    走到跟前,只听金宝宝对那个男人说:“看见没有,我男朋友来了,你可以回去了,到时千万别向我爸爸哭诉哦。”

    司鸿初马上明白了,原来自己成了挡箭牌。

    那个男人不服气的看了一眼司鸿初,问金宝宝:“你没骗我吧,他真是你男朋友?”

    “请叫我金小姐!”金宝宝跑过来,为了显示两人感情深厚,故意紧紧抱着司鸿初的手,介绍说:“初初,他是我爸爸一位世交的儿子,叫……叫什么忘了,反正是在家里蹲大学屋里系念书的。”

    司鸿初被“初初”这个称呼弄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再说那个男人,见金宝宝故意想不起自己的名字,登时气急败坏:“宝宝你不要这样好不好?”

    “想起来了。”金宝宝恍然大悟:“初初,他叫刁凯乐,是广厦科技公司老总的儿子。”

    “我在M国哈佛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刁凯乐冷冷的望着司鸿初:“请问你是……”

    “我是人生大学生存竞争系修学生。”

    “是吗。”刁凯乐愣了一下,随后朝司鸿初伸出手:“请问尊姓大名?”

    “司鸿初。”

    刁凯乐看着司鸿初破旧的衣服,眼珠一转,似笑非笑的道:“听你刚才的自我介绍,其实应该是无业。”

    司鸿初坦然承认:“没错。”

    刁凯乐几乎把鼻涕都喷出来了:“宝宝你竟然找了个无业游民当男朋友?

    金宝宝把眼睛一瞪:“那又怎么样,我们很恩爱的。”

    虽然,金宝宝紧挨着自己,感觉很舒服,但司鸿初还是不愿意当挡箭牌,以免被万箭穿心:“宝宝,我游手好闲,这么多年没挣到一分钱,实在养不活你……”

    金宝宝一惊:“你说什么?”

    “我们还是分手吧。”司鸿初长叹了一口气:“这位刁乐凯啊,希望你替我好好照顾宝宝。”

    刁凯乐正色道:“我是凯乐,不是乐凯,乐凯是胶卷。”

    金宝宝看着司鸿初,心道:“好啊,跟我玩这招……”

    她正要说话,司鸿初反手抱住她的腰,眼中深情无限,“宝宝,希望我们来生再续缘吧,让我再亲你一次……”

    说着,司鸿初的嘴巴凑向金宝宝,金宝宝急忙用手死死顶住,不让司鸿初的嘴巴碰到自己。

    慌乱之中,金宝宝下意识地喊了一声:“别碰我!”

    两个人的关系立时原形毕露,刁凯乐抱着双臂,冷笑不止:“好吧,宝宝,原来你骗我,我回去一定要告诉伯父。”

    “他……他真是我男朋友。”金宝宝急忙拿出手机,翻出一堆照片,正是那天跟司鸿初照的。

    司鸿初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那天金宝宝要拉着自己照相,原来正是派这个用处。

    刁凯乐倒是想得开,根本不以为意:“只是照片,不能说明什么。”

    司鸿初放开金宝宝,无趣的挥挥手:“宝宝啊,这男的看起来还不错,你跟他好好去玩吧。”

    “那你呢?”

    “我不奉陪了。”司鸿初说着,转身要向外面走去。

    往常蛋白质的金宝宝,此时变得精明无比,飞快计算着利害关系。

    如果司鸿初走了,刁凯乐一定会得寸进尺,进而向父亲提婚。

    父亲这段时间被生意搞得焦头烂额,正希望刁凯乐家能帮忙,肯定会答应。这样一来,金宝宝就要嫁给这个不爱男人,然后当一辈子无趣的阔少妇。

    金宝宝虽然看起来是个乖乖女,其实性格叛逆得很,一肚子的鬼主意。

    从那天她带着司鸿初出去就可以看出,其实她希望生活充满激情和冒险,万分不情愿过这样的日子,所以不能让司鸿初就这么走了。

    反正周围没有人认识自己,金宝宝决定豁出去了,甩开刁凯乐,对司鸿初的背影大喊道:“我有了……”

    刁凯乐立马瘫倒,司鸿初呆若木鸡,过了许久,缓缓转回身来:“你……说什么?”

    “我有了……”金宝宝装出一脸怨妇的样子,抽噎着说:“是你的,已经两个月了,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

    司鸿初如同被电击了一样,浑身哆嗦了一下,差点当场昏厥:“你可别胡说呀,这是要出人命的……”

    “现在可不出人命了吗。”金宝宝说着,差点嚎啕大哭起来:“一直提醒你注意安全,你总是不愿意带……怎么样,现在麻烦了吧,你得负责!”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金宝宝这么一说,司鸿初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干系。

    换做脆弱点的男人,此时只怕要崩溃了,但司鸿初何许人也,脸皮比城墙还厚。

    孕妇和烂萝卜有两个共同点,第一,都是虫子惹得祸;第二,拔得太晚。

    现在司鸿初看来,金宝宝跟烂萝卜没区别,司鸿初有的是办法甩掉这根烂萝卜。

    但是,金宝宝连脸面都不顾了,说明事情很麻烦。搞不好是有人逼婚,终身幸福就这样把持在别人手里,换做司鸿初也必须去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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