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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世界里,什么酒都有。
就是没有我的青稞酒
一杯两杯,我也不会醉,因为我们是大酒鬼。
生活在外面世界里的流浪酒鬼,这就是洛桑,然后说卓玛。
卓玛是漂亮的藏族姑娘,也二十来岁,有一条漂亮的花臂,性格挺豪爽,豪爽归豪爽但不野,是个安稳的姑娘。
成大最骄傲的事情就是娶到了卓玛,换成我是成大我也会以娶卓玛为妻而骄傲,要知道,我从小的梦想就是娶个小卓玛,生个小扎西,这事儿是信仰。
成大告诉我其实以前的卓玛不是这副样子的,可以说也曾在年轻的时候疯癫过。三年前成大和卓玛在广州的一家酒吧认识,那时卓玛在酒吧做调酒师,因为天生丽质加上调酒技术很好,所以算得上小有名气,慕名前来找妹子的土豪挺多的,不过卓玛看人不看钱,遇到有意思的人就多聊几句或者处段朋友甚至做点羞羞的事情也是可以有的,遇到无聊的人连收小费都嫌麻烦,如果那人不识趣这就是找事儿了,卓玛一定会让他很尴尬,如果那人思想品德不正进而导致喷出脏话,卓玛一定会喷的那人体无完肤,就是这样。
成大属于特别不靠谱的那种人,当时他刚离开青海到广州谋生,一天天的靠坑蒙拐骗混口饭吃,要我说那时的成大就是一个混子,当然现在也是,不过这不重要,有意思的是成大和卓玛的相识。
剧本是这样的,那天成大刚进了一笔收入所以到酒吧浪,由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信条,所以成大座到了卓玛的那张台前随便在酒单上指了杯bloodyary鸡尾酒装逼,结果味道太怪就本能的吐回杯子里,旁边一个小青年刚好看到随口喷句“”,成大为了掩饰自己卑微的尴尬就骂了小青年,那小青年表示不服,成大就用出于习惯用青海方言问候了小青年的母亲并且翻译给对方,结果对方火气比较盛就抽了成大一巴掌,大家都是年轻人火气旺,成大就反抽回去,然后谁也没想到的是卓玛用一个帅气的动作跳过吧台给成大一巴掌打懵后华丽的转身以洪荒之力击打了小青年的小伙伴,小青年跪地不起,再然后卓玛转身指着成大用青海方言告诉他:出门在外,不要给青海人丢脸。
成大一脸的崇拜的点头表示同意,用成大的话说:“当时觉得这哥们儿太帅了,那一刻我决定就跟着卓玛混了。”
后来卓玛离开了那家酒吧,这是肯定的,要知道酒吧其实没有传说中的那么乱,酒吧有它的规则,调酒师打了客人是很不对的,不过好在卓玛很有能力又小有名气,可以换家酒吧工作,至于成大当然是死皮赖脸的跟着卓玛混了,卓玛也够意思,用她的人脉给成大找了份正经工作教他从良。
卓玛真的是很够意思的姑娘,在收留了成大后她又收留了流浪歌手洛桑,当时他们一起住在卓玛的小出租屋里,每天三个人工作后到酒吧喝两杯有时候洛桑还唱首歌,挺好的,当时生活虽然有些拮据,但三个人过的还算开心,挺好的。
不过生活总是会给年轻的我们一些不怀好意的安排,变故总是突然就来了,让你来不及躲避。
事情是这样的,年轻的卓玛突然迷恋上一位中年男人,没有原因,感情就是这样说来就来,我们总是突然就爱上一个人,开花结果,或者陌路,卓玛与中年男人属于后者。
卓玛喜欢的中年男人没有什么突出之处,打拼了三十多年依然只是小公司的小职员而已,普通的平凡人,而且中年男人已经成家,卓玛只是情人而已,就是这样,卓玛为了爱盲目的付出一切,中年男人却只是屈从于,所以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这样的感情怎么会长久?
那天晚上,卓玛画着精致的妆,带着少女赴约的心境去见中年男人,对方却只在楼下的夫妻保健店买了两支安全套去赴约,挺讽刺的是吗?
生活中总有太多的不顺利,人们的小情绪一直都在,自己的事情都解决不了,如果不是出于爱谁会去理会别人的感情?没有缠绵的情话,中年男人只是在发泄,发泄他对生活的不满和误解,卓玛对中年男人来说只是发泄的工具,工具是没有独立的意识,只是无条件的承受,爱让我们失去理智、意识和自我,我们却争先恐后的寻找爱情,没有经历过这种完全不平等爱情的我没法想象纯粹的爱遇到纯粹的是怎样的痛苦,现在看来“爱”这个字越听越有意境不是吗?
中年男人在发泄完他卑微的小情绪后疲惫的躺在一边,男人沉重的呼吸一下一下的呼出污浊的气体,对他来说今晚已经结束了,而对于卓玛来说她还没有得到她想要的那种被称为爱的东西,所以她对中年男人嘘寒问暖,问他近一段时间的生活状况,说白了她只是想感受到身边这男人存在于她的身边,中年男人却只是敷衍,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之后,卓玛对他没有任何价值更不存在爱,卓玛是累赘、是多余的烦人物件,中年男人希望的是安静休息,他只需要让自己开心,卓玛怎么样、怎么想和他没关系,最后中年男人不耐烦的像狗那样的冲卓玛叫:“你够了没有?你很烦你知道吗?”
卓玛委屈自己太久了,出于动物的本能反抗:“你没有心吗?我对你不好吗?如果不是出于爱我为什么这样对待一无是处的你?你看看你自己有什么?”
对啊,出于爱卓玛才流泪、才质问,但说对男人来说“一无是处”四个字足以让男人爆发,中年男人抽了卓玛一巴掌然后穿衣服离开,他离开的很轻松,因为他没有爱的羁绊而卓玛不行,她还离不开或者说挣脱不了这束缚,“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应该就是在说这种情况吧。
没能从漩涡挣脱的卓玛坐了一夜,清晨才肿着脸回到那个被称为家的地方,能给予爱的地方才会称为家,爱着卓玛的成大和洛桑紧紧抱着卓玛,努力的用他们的体温来温暖卓玛冰凉的心,然后成大告诉卓玛“你还有我。”这大概是成大说的最靠谱的一句话。
成大从来都是一个混子,但他也爱着卓玛更重要的是他是个男人,作为男人是不会放任别人伤害了自己心爱女人还忍气吞声的,但是对于年轻的没权没势的我们来说,解决问题最简单的方法貌似只有拳头,挺傻的事情但却无可奈何,不过成大档次高一点,他用的不是拳头而是板砖。
夜幕下的城市灯火辉煌,却还是有灯光没有到达的黑暗角落,我们的天性是惧怕黑暗的,但有些特殊的时候,我们惧怕的黑暗也会给我们带来莫名的安全感,比如今天的昏暗街角就是这样,成大潜在黑暗的一角,他当时的样子一定很像野生的猫,眼神也像,静静等待路过的倒霉蛋,然后跳出去挠那倒霉蛋一爪子,不过今天的倒霉蛋一定做了老天都看不惯的事情所以特别倒霉,老天赐给了成大一片板砖,就是这样。
倒霉蛋拖着疲惫的身体往家走,他一定想不到一只野猫正在路上的某个昏暗角落等待着他的光临,成大放弃使用原本野性的前肢这件武器转而使用老天赐予他的文明程度比较高的规格为2401的红砖迎着倒霉蛋的脸拍上去,成大说那中年男人是马脸,比较长,不过板砖的长度够,可以做到全覆盖,至少成大是这样说的,也许吧,也许当晚成大是在中年男人身后拍的黑砖也是说不定的,不过这都不重要,成大用最原始的最本能的方式结束了这个故事,清晨成大回到家时卓玛和洛桑已经收拾好了东西,卓玛要到一个新的城市开始新的生活,她问成大愿不愿意陪着她,成大终于像男人一样告诉卓玛会一直陪着她,然后他们三人到了天津卓玛和成大结婚成家,三人用青春里所有的积蓄开了一家烧烤店,也就是现在的成大烧烤,接着开始新的故事。
是的他们是用全部的在青春里积攒的钱来开的成大烧烤,成大说他的青春在拍过中年男人一板砖后就结束了,而卓玛的青春结束于那场毫不保留的爱情,至于洛桑据说他在来天津的当天认识了一个女人并且在一起过夜,第二天他的青春就结束了,是的据说是这样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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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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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话就好办了,按照帅气妹子的说法他们现在发愁怎么找革命军的人呢,上次派出的联络员生死未卜,不过看样子他们的联络员是成功抵达目的地了没错,革命军现在也在准备向欧洲方面发动攻击,帅气妹子也确实知道一条可以帮助吴名回到亚洲战区的小路,这是一条旧世界连同欧洲的亚洲的输油管线,现在已经被废弃,吴名他们可以通过输油管线前往亚洲。
我所记得的青春,在那些我们共有的似酒时光大家都经历过,只是不愿承认或者已经忘记,往事不堪回首,所以脆弱勿进。
在一个没有预先设下伏笔深夜思琪打电话告诉我点点生病了,是肿瘤,恶性的,在脑袋里。
我听到这个消息时,心脏原本的规律跳动突然的少了一拍,紧随其后的是心房急剧收缩的疼痛。
说点,我与她发小,我们一起在平安县的老职工大院儿里长大,我和她的缘分起始于家里的父辈,用父亲的话来说,他在年轻的时候和点点的父亲一起闯荡过江湖,就是这样。
小时候的点点有着清秀可爱的外表,留齐耳短发,看起来乖巧可爱,实则不然。
那时的点点,是老院里的娃娃头,在孩子群里一呼百应,到树上掏鸟窝,在房下扒耗子窝的坏事都是她领头,而且每次在干了坏事后她都躲到小花园前卖酸奶的婆婆那里要碗酸奶装没事儿人,就是这样。
在老院住的时候,父母因为工作忙所以没时间管我,就早早送我到厂办的小学里上课,故有幸与点点同届、同班也同桌。
点点比我年长两岁,所以我叫她姐姐,她也确实认认真真去做好姐姐这个角色,记得第一天上学的时候她来我家接我,母亲对点点说:“弟弟还小,点点要照顾好弟弟。”
点点笑的灿烂:“放心吧,死小孩交给我了,小爷有数。”自那以后母亲说点一定会提起这事,每次提起都不禁莞尔。
点点是合格的姐姐,她很贴心,记得小小的时候夹心饼干还很少,父亲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条夹心饼干给我和点点,那时正逢丁香花开,紫色的小花聚成团,沉甸甸的挂在枝上,有微苦的醉人芬芳,我们两个小小的人挤坐在生了青苔的石板上用婆婆亲手酿的酸奶就着夹心饼干,点点用两只小手握着饼干轻轻扭,分成上下两片,奶油多的那片总是我的。
当时有不太熟的熟人路过,大概是因为没有什么着急的事情赶着去做,所以就悠闲地站在一边饶有兴致的看着点点分配夹心饼干,看了一会儿后那人走到我们面前做出一副亲近的样子问点点:“本爷怎么把奶油多的给弟弟啊?”
面对那人的和蔼可亲,点点保持一贯的“没礼貌”回答到:“小爷做事要你管!”那人只是笑,有点尴尬,于是那人想缓解这尴尬就伸出爪子向点点头上摸去,点点却一脸嫌弃的躲开,熟人两次吃瘪尴尬到无以复加,熟人环顾四周发现幸好没有人看到这里发生的事情,然后识趣的快步离开。
等熟人走远,我傻呵呵的问了点点同样的问题,点点以溺爱取代冷漠,伏在我耳边轻声答:“奶油甜,多奶油的给你。”那是很美好的回忆,那时的我们与亲姐弟无异,脸型像似,有同样的波波头发型,且都是吃死不长肉的品种,母亲带我们外出总有人夸赞她的一对儿女。
当然,点点对我也不总是那副温柔的模样,记得有一次我看到点点私藏了一罐看起来就很好吃的糖果,精致的糖罐里面装着五颜六色的糖豆,那色彩斑斓的糖豆对我的诱惑太大,忍不了,于是我就流着哈喇子摆出一副委屈的模样站在点点面前努力卖萌。
卖萌这招百试不爽,要知道那时的我还没有被时间搞大肚子,脸上也没有如今的岁月痕迹,不论是谁,只要宝宝我肯放下曾经不可一世的傲娇微,然后笑着卖个萌,就没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结果这次点点完全不吃这一套,这样就尴尬了,当时的我除了卖萌以外面对点点没有任何其他办法,哭也不是小爷的风格,于是我在深思熟虑前抱起糖罐就跑,小时候的我身子轻,爬起树来像猴儿一样,眨眼就已经爬上家门前的老苹果树,点点自然追来,我蹲在树枝上冲点点喊:“你是知道我小暴脾气的,逼急了我可是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你再逼我我就把糖丢掉你信不信?”
点点站在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