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然,在面对一位美女的时候,男人的防线总会显得不堪一击,在怎么硬的心都好像不太能硬的起来,因为身体上的某个东西好像在慢慢变硬。注意力有些分散。
我叫洛十一郎。洛十一郎笑着说道,露出洁白干净的牙齿,接着很绅士的伸出手。
陈曦儿看见洛十一郎伸过来的手,下意识的想到:第一次见面就想吃我豆腐!如果今天站在这里的不是洛十一郎,换成其他人的话,陈曦儿一定会在手中藏着一根银针,然后笑得一脸阳光的迎上去握手。
不过,现在,此刻,好不容易脱离梦境站在一个活生生的洛十一郎面前,别说摸一下手了,就是···小脑袋里出现一幅足以另这位小美女脸红的画面,于是,她真的又红脸了。
女生总是爱幻想的,这无可厚非,陈曦儿快速的伸出手迎上去,生怕洛十一郎举在空中的手累了会缩回去。在伸出手的刹那,陈曦儿又得出一条理论:反正我的豆腐是给你准备的。
于是掌心与掌心接触的时候,一切显得那么自然,甜蜜。
第十七章 加利维亚古城()
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跑到这大山里来做什么?洛十一郎终于还是忍不住问出了纠结于心里的问题。
陈曦儿抬起头刚好迎上洛十一郎清澈的双眸,没支撑的住,遂又低下了头,双手不自然的交叉在一起,顿了顿说道:这个你先不用急着问,时候到了我肯定会告诉你的,不过有一点我必须让你明白,这时陈曦儿抬起了头,额前的碎发被风吹开,显得清纯至极。陈曦儿看着洛十一郎的眼睛一字一句的说道:我是一定不会伤害你的,也绝对不允许别人伤害你。这个时候,陈曦儿差点没忍住就把“我爱你”三个字说了出来,不过话到嘴边时,她突然明白过来,第一次见面就表白会不会吓到别人呢,还是留着以后在说吧。对,矜持,矜持可以让女生看起来更美丽。
可是,洛十一郎此刻看着面前的女孩总觉的怪怪的,又说不好哪里不正常。他总觉得陈曦儿的眼神带着温度,可以随时灼伤自己。总之,这女孩疯疯癫癫的。洛十一郎在心里想道。
喂,十一郎,你好了没啊?一泡尿要撒半个世纪啊!周伦的声音从被草丛遮掩住的那边极具穿透力的传了过来,洛十一郎一听,还没来得及发作就看见陈曦儿扑哧一声笑了。洛十一郎也只好尴尬的附和着笑了几下,挠了挠头说道:出去吧,我介绍我的朋友给你认识认识。
嗯好!陈曦儿笑得很甜,两只眼温柔的看着洛十一郎,微风过处,眼波流动,落叶温柔成一片,随意的铺在脚边。
两个人从草丛里钻了出来,第一个看见的就是周伦,只见他看见洛十一郎身后还跟着个如此白净漂亮的妹妹时,嘴巴张大到合都合不拢。
洛十一郎走过去伸手搭在周伦肩头,用力将其转了过来朝人群走去,陈曦儿开心的跟着身后,周伦一幅受到了惊吓的表情,边被洛十一郎拖着向前走边转过头来朝身后看。
眼神痴迷,坦白说,确实像个二逼!
要是放在平时的话,有人用这种眼神看陈曦儿的话,她一定会让他一见到她就有种想躲开的冲动,可是,今天不一样,今天心情倍儿好,心情舒畅,看谁都顺眼。
当走进人群视线中时,他们起初也都先楞了一下,咦,怎么会有个女孩啊?
南剑一见到自己痴迷的黑衣女子,顿时精力充沛到与刚才仿佛是两个人。刚才精神萎靡,因为昨夜一夜都没睡好,他一直在想陈曦儿,这个此刻就站在面前的早已“勾走了”自己魂魄的女孩。
南剑双手互搓着,紧张的笑容掩盖不了早已被泼了番茄酱的大红脸,红的像齐天大圣的屁股一样。往日威风凛凛的大侠南剑竟然走起了羞涩路线,就像一个没有主张的卑微下人一样,收起了所有棱角,取而代之的是一点儿也不真实的笑容。就像个梦境一样。
看起来陈曦儿似乎很大方的样子,没等洛十一郎开口就先做起自我介绍来并大方的和大家握手,当向南剑伸出手的时候,南剑一幅受宠若惊不好意思的样子,不过手倒是伸的挺快的。
陈曦儿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嘴角弯起的笑容就像双眸一样甜:那天对不起啦,不知道你是洛十一郎的朋友,千万不要生我的气哦!南剑哥哥。
南剑听见陈曦儿为那天在树林里的不友好而道歉,心里一阵暖流流过,刚要迫不及待的说没关系之类的话时又听见了陈曦儿甜美的叫了声穿透力极强的“南剑哥哥”,这四个字穿透了南剑的那件白色过膝长袍,穿透了结实的胸膛直刺心脏,犹如一个晴天霹雳照亮了整个暗黑的胸腔。
“南剑哥哥”,南剑尴尬的苦笑了一下,转眼看了一眼旁边的上官瑾,她也喜欢这么叫我,可是,这两个女孩有什么不同呢?
上官瑾毕竟是个不经世事的小女生,对这种比较费神的事情还不太敏感,没有察觉到空气里突然生长出来的气味,只是觉得十一郎哥哥又带回来一个朋友,这样生活中又会热闹一点了,而且,必须强调一下,更加重要的是现在队伍里不在是只有一个女生了。
陈曦儿的出现,上官瑾无疑是所有人中最欢乐的那个。
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
一见到陈曦儿,在握手的那一刻,上官瑾就亲切的叫出了对陈曦儿生平的第一句亲切称呼:曦儿姐姐。
七个人在一起共同消耗了一整天的美好时光,就像在学校里与闺蜜们过周末一样,可以肆无忌惮的挥霍自己似乎能够永垂不朽的青春,可以就这样长生不老的笑下去,一个个龇着牙站在盛夏的许愿树下,阳光只能照射到半边的侧脸,另一半被树影隐藏。
一半明媚,一半忧伤。像极了我们单薄的青春。
直到天黑,天都黑了还能去哪儿呢?曦儿姐姐就在这儿过夜吧,这里在晚上会很温暖的。上官瑾以为陈曦儿不会走了,会和大家一起踏上消灭天行的路。可是,她错了。
现在她正在蛇冢的里洞里极力恳求陈曦儿能够留下来,这样就可以跟她做个伴了。
陈曦儿温柔的笑着,可是答案却很坚定。因为她不得不回去,她还有事要做。
无奈之下,只好作罢。最后,陈曦儿答应上官瑾说:我保证过不了几天就来看你好吗。
其实,无论如何我也会在回来的,因为,这里有我的牵挂。陈曦儿要上到洞面上的时候,看了洛十一郎一眼,示意他可以送送她。
洛十一郎见陈曦儿要走了,推了一把南剑,笑着说道:天都黑了,一个姑娘家家的在大山里行走还蛮危险的,送送人家吧!
这个时候,陈曦儿的表情像是喉咙里塞了一整个儿茶叶蛋!
山的深处有座小城叫做加利维亚古城,古城里,基本上所有的元素都是延续着古代的风格,建筑,街道,服装还有部分习俗,古老诡异的习俗。
今天洛十一郎他们在丛林里行走时,被一只从未见过的金色大鸟所吸引。
大鸟在空中盘旋时足有一只雄鹰那么大,如果不是它通体的金黄色做辩护的话,几乎所有人都会不假思索的认为这就是一只普通的老鹰。
它在林子上空的树头间飞来飞去,忽高忽低。当金色大鸟第一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所有人都惊呆了,忘记了从指间溜走的时间。洛十一郎觉得南剑江湖经验丰富,应该会比较了解这种突然冒出来的生物,于是很自然的问南剑,也问出了所有人的心声,包括南剑,因为他也从未见过这么美丽的如同凤凰一样的金色鸟类。
在大家都只能眨巴着好奇之眼望着它时,刘蛇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兴奋的几乎是大叫出来的:我想起来了,这确实是一种鹰,我以前在一本科学杂志上看到过关于这种鸟类的文章,旁边还附有它们出土的化石呢!它们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龙鹰。
大家将目光转移到刘蛇身上,示意他不要停,继续讲下去。
刘蛇接着说道:不过据我所知,龙鹰早在亿万年前跟着恐龙一起灭绝啦,怎么会出现在这儿呢?刘蛇皱着眉挠了挠头发表示费解。
它们几乎是和恐龙一起出现在地球上,然后亲历了恐龙主宰全球的时代。在漫长的时光里,这种全身金黄,甚至有时在风大的日子里会有金粉从它们的羽毛间抖落下来的生物将生命与金属结合到了最完美的程度。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人和狗或者猪的肉体都是由蛋白质组成的,而龙鹰,虽然也是生灵,也是动物,而它们的身体却由金属金直接构成,它们的身体就像一个纯金的玩具一样。如果你能猎杀到它,你就是连做梦都会笑死的!
啊!亲爱的龙鹰,你快到我的怀抱里来吧!我保证会好好照顾你的啊!啊!我是个胖子,胖子都是好人,胖子都是善良的好孩子。我保证是喜欢你的气质而不是只喜欢你的身体。
周伦像个神经质的病人又犯病了似的举着头对空中的龙鹰殷勤的说道。
喂,你别跟它走那么近啊!旁边的刘蛇笑着提醒道。这种远古生物都是有魔力并且性格极其暴躁的,你这样骚扰它,小心被拉到天上然后丢下了插到树上去。
周伦没有理会刘蛇,只是依然抬着头对着龙鹰笑着说话,由于脖子举着头向上(顺便说一句,周伦实在太胖了,以至于连接身体与头部的脖子都被忽略掉了,就像身体在成长的时候压根儿就忘了还有个叫做脖颈的部位)嘴巴就会微微张开闭不拢,而这时,龙鹰扑扇着翅膀飞到了周伦正上方的领空,金粉真的掉落了,很微弱,但抖落在脸上却显得格外清晰,尤其是落在眼睛里了。
周伦忙闭上眼,抬手欲擦拭,正在这时,一股软绵绵黏糊糊热辣辣的怪东西滴落与周胖子的口腔中。
顿时,旁边的人都没控制住大声的笑了起来。
因为龙鹰好像故意似的,偏偏在飞到周伦头顶正上方的时候,拉了一泡屎。
接着,不可思议的一幕出现了,在周伦正要忍不住发作的时候,龙鹰奇迹般得在头顶盘旋了三圈后径直扑向,准确的来说应该是飞向了周伦,因为它的速度很慢很温柔,并不是凶猛的扑了过来,但是当时情况比较特殊,没有人了解龙鹰到底是种什么生物,没有人知道它的危险程度。
龙鹰朝下飞行的时候,周伦原本想要破口大骂的表情一下子变成了像从冰箱里直接抱出来的猪头。一旁的洛十一郎也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就像一股顺着脊椎向上窜的电流突然在脖颈处断路了。
龙鹰飞至周伦宽大结实温暖的胸膛处扑扇着翅膀,由于本能反应,周伦双手环抱住了紧贴自己胸口的龙鹰。
天哪,我在做什么!我抱住它了。
周伦转过身来兴奋的对着一个个目瞪口呆的家伙叫道:看,快看,看见了吗!我抱着它呢。它要跟我做朋友呢。
果然,龙鹰的突然出现,并不是因为洛十一郎他们误打误撞闯进了它的领地而要发出警告的攻击,相反,龙鹰表现出难得的欢迎知情,要知道,像这种远古生物,都是极其傲慢,攻击性极强并且极其冷血的。看看鳄鱼或者蛇就知道了,它们基本上是地球上最古老的生物了。
性情古怪,战斗力强,冷血,暴力,残忍。
龙鹰也不例外,在这片山头,在这片领地里,找不到其他捕食者,就连眼镜王蛇都不敢来这儿。
可是,现在如此一个危险的生物却像只小猫一样温柔的蜷缩在周伦宽大的怀里,尽情的感受人类的体温。
周伦似乎也一样,与龙鹰有种一见如故甚至相见恨晚的感觉。
这个世界真是奇妙的很那!
龙鹰的出现本身就是一件不寻常的怪事。就算找来最具权威的古生物学博士也未免能解释的清楚为什么早就消失不存在的远古生物会出现在二十一世纪的大山里呢?
一定有问题,一定没那么简单,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可是,到底是哪里呢?
无暇顾及这么多的问题,龙鹰又从周伦怀里挣脱了出来,弄得周伦一身金粉,一件t恤瞬间变成了世界上最奢侈的衣服。
看着龙鹰的飞离,周伦似乎有些不舍,却又只能眼巴巴的看着。可是没过多久,龙鹰又飞会了众人的视野,就这样来来回回好几回,似乎要带他们去哪里。
最后,周伦像是经历了一场比较迟钝的心有灵犀,明白了龙鹰的意思,遂对大伙儿叫道:龙鹰好像要带我们去哪,要不咱们跟它一起走吧。
哎呦,没问题啊!众人点点头说道。似乎都已经承认龙鹰是周伦的了,是周伦的宠物,那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