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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座很小的海岛,先前那些搜索的官兵就来报过了,这岛上连淡水都没有,不可能住得了人的。
莫凌云也不觉得,这岛上能住得下人。
那么,闪电究竟是为什么,要一直在天上飞呢?
莫凌云百思不得其解。
至从他把闪电送给有福之后,他就能感觉到,闪电似乎在一点一点的发生变化。那种变化很希望,细微到除了他以外,所有和闪电接触过的人,都没有察觉。
他觉得,闪电开始慢慢的,变得更有灵性。这种灵性不是属于它信鹰的本能,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一种感觉。
近乎于感应。但却又不是。
如果要往人类身上套的话,可以说是直觉。
莫凌云决定相信闪电的直觉。
“搜!给我继续搜!掘地三尺!把这座小岛给我翻过来!一定要找出来,这岛上藏着的秘密!”
莫凌云大声的命令道。
这座岛上的确是藏着秘密。
不是藏着,是掩埋着,就在离莫凌云所站的位置不远的地方,有一节被火烧过的枯木,被埋在沙子下面。不到一尺的深度。
这一节枯木正是有福坐在她在海滩上烧起的火堆旁边刻的木头,刻到一半,受到突然出现的小黑人的惊吓,仍在火堆旁边,后来被头上带着长羽毛的小黑人扔进火堆结果没烧燃的那一块。
有福选的位置,离海面挺远的,但其实也不算太远。
留宋多雨,多大雨,暴雨。
这一块木板被暴雨一点一点的的冲击,慢慢的,慢慢的,就往前挪动了一段路。
其实,也没有挪多远,但是,刚刚好,被冲到了长大潮的时候,最高的那一波海浪,能到达的位置。
木头比水轻,更比海水轻,在海浪到达那一块木头的位置的时候,它浮了起来,并且随着海潮退潮的时候,进入了大海。又顺着海流,到了现在这一座小岛,然后。搁浅,然后,被海滩上的沙子,掩埋。
静静的,躺在哪里,等待着,被人找到。
有一个词语,叫灯下黑。
说的是什么呢?用油灯照明的时候,因为灯具自身的遮挡,灯下面会有一个灯光到达不了的阴暗区域。
人往往也是这样,对自己身边,离自己很近的地方,反倒不会太过关注。
现在,那一块等待被找到的木头,和莫凌云之间的距离,就很近,很近。
(第三章)(今天,没有了。晚安。)
(今天去医院检查了一下……肚子里的包块有点大,可能是卵巢癌或者囊肿,需要去大医院进一步的检查。需要存稿。所以,从明天开始,大概都只有4000的更新了。请原谅。然后,请不要骂人……我真的也是没办法……望天。谁也不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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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0章 目标留宋,全速前进()
跟着莫凌云出来的下属有人考虑过莫凌云会忽然下令让他们掘地三尺,所以其实他们船上是带着锄头铁锹一类的东西的。
也就是说,这些人,真的是一丝不苟的,把这座岛给掘地三尺了。
当然了,也实在是这座岛很小,他们的人又多,所以,哪怕掘地三尺,也只不过用了半个多时辰。
一无所获的下属过来给莫凌云汇报。
莫凌云看着已经变得满目苍夷的小岛,知道下属们已经尽力了,也觉得自己可能真的是想多了……默默的摆了手,又打了好几个唿哨,把闪电招呼下来,摸了摸它的脖子。转身准备回船上。
就在他转身的一瞬间,他忽然看到了,自己站的这附近,依旧和先前一模一样。
这本来也没什么的,只是,现在看起来,和其他地方相比,就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
“来人!”
莫凌云大声的唤道。
很快就有人小跑着过来,等候莫凌云的吩咐。
“这里,也给我挖!”莫凌云指着自己身侧的一小块区域吩咐道。
“是!”来人大声应了,旋即一招手,马上就有人拎着锄头跑过来,像是在找什么宝贝一样,在莫凌云站过的那一小片区域挖了起来。
而莫凌云自己,自然已经退到了一侧。
依旧是什么都没挖到,除了一些海滩上常见的东西之外,至哟一节烂木头。
呃……一节被烧焦了的烂木头?
挖到那节木头的‘小兵’刚刚想要汇报,就感觉手上一轻。
定睛一看,自己身边多了一个人。
正是天赐候、锦衣卫指挥使……莫凌云。
“大人!”那小兵连忙躬身后退了一步。
莫凌云颤抖着手,将那节木头转了转:‘顾有福在留宋’几个字顿时应入了莫凌云的眼中。他连身子都情不自禁的微微颤抖了起来。
那小兵有些不安,试探着又唤了一声:“大人?”
“好!你很好!”莫凌云满脸激动的看着那海防卫小兵,一字一顿的说道:“本官记住你了!”
海防卫小兵心里面有些发虚,不知道这位莫大人究竟是社么意思。
随后,他就听到震耳欲聋的两个字在耳边响起。
“大功!”
小兵顿时欣喜若狂。
随后,他又听到莫凌云大声的吩咐:“上船,目标留宋,全速前进!”
“是!”那刚刚被莫凌云亲口许下大功的海防卫小兵和其他人一起,大声应了,登上舢舨,准备返回大船。
回了大船之后,得知莫凌云下令,要全速往留宋前进,所有被重金礼聘(胁迫)来的异国船长,全都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这位莫侯爷不再任性就好了。
天气已经冷了,再折腾下去,海面结了冰,他们可就寸步难行了。
不不不……寸步难行是轻的,若是不小心撞到厚冰……葬身大海也是可能的。
除此之外,冬季气候多变,海况恶劣,风大浪险,遇到恶劣天气的机会比其他时节多得多!冬季在海上航行,那就是拿命在开玩笑!他们再怎么具有‘冒险精神’,也是不会开这种玩笑的。
毕竟,谁也不会真的嫌命长啊。
有福从来没有来过留宋,不知道留宋的气候如何,虽然现在的天气和她刚刚来的时候,也差不了多少,可她总是算着,这个时候应该已经入冬了,总担心忽然会降温,把那些仍旧还长在野外的红薯给冻烂。所以,一直试图说服那个明显是领袖的年长小黑人,让他派小黑人去把那些红薯全部收回来,好好的收在洞中。免得到时候,越冬的时候,没有食物。
然而,那个年长的老黑人完全不为所动。
这也是正常的。
留宋从来不冷,每年只有很短的时间,温度相对比其他时候低一些,差别都不是太大。而且海水从来没有停止过涨潮落潮,小黑人的主要食物来源就来至于此,只要海水还会涨落,他们就不会担心饿肚子,所以,对于有福的担忧,他们完全不理解。
当然了,因为没有寒冷和饥饿的体验,这些小黑人也不太看得懂有福画的是什么。
所以,依旧我行我素。
当然,我行我素也就罢了。
其实,那年长的小黑人和带长羽毛的小黑人对有福,是生出来一些怀疑的。
他们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画那些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
他们开始怀疑,是不是想错了有福和巴玛的来历。
也许,他们不是是神使?
不是神使那又是什么?
两个在小黑人群体中,以‘智慧’著称的小黑人,都陷入了冥思苦想之中。
但其实,有福觉得,在所有的小黑人当中,最聪明的并不是那两个带着羽毛的小黑人,而是一个看上去很腼腆的小姑娘。
她长得和其他的小黑人有些不太一样。虽然和其他的小黑人一样的黑,但是她的五官看起来,却要比其他小黑人要舒服一些,顺眼一些,也柔和一些。
大部分的时间,那个小姑娘都很腼腆木纳,和其他的小黑人差不多。可是,偶尔,她的眼睛里头,却会透出一种可以称之为灵性的光辉。
当有福发现这个小姑娘似乎在‘藏拙’之后,她对这个小姑娘产生了不小的兴趣。
她想要从这个小姑娘这里获得突破。她教这个小姑娘一些简单的字,汉字。和字本身的性状很像的一些汉字。
比如人,比如火,比如水……
这小姑娘明着一脸懵懂无知的看着她,但是她却发现了好几次,这小姑娘在背地里偷偷的练习。说和写都练。但是一转头,却又是一副天真到有些痴傻的表情。
是个特别有意思的小姑娘。
有福还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做阿金。还一笔一划的教她写了。
这两个字对阿金来说,似乎有些难,但是有福发现,她最终,还是学会了怎么写的。
她越来越喜欢阿金了。
不过,她却从来没有在表面上表现出来过。不管是对阿金还是对其他的小黑人,从表面上看,她的态度都是一样的。甚至背地里的态度,都没有任何区别。
(第四章)(今天没有了,大家晚安)
第641章 阿金,和我们一起走吧()
即使是如此,她还是能感觉到,阿金对她,好像也越来越友善了。
那是一种和其他任何一个小黑人表现出来的友善都不同的友善。
简单说其他小黑人表现出来的友善是和那两个带羽毛的小黑人的表现同步的,但是阿金的友善却不是。
阿金的友善,是属于她自己的,是她自己本身的态度。
她是有自己的想法的。
这是一开始,有福对她感兴趣的原因。
这一天,有福正和巴玛一起,在两个小黑人的陪伴(监视)下,在聚居地附近散步(放风)。阿金蹦蹦跳跳(急匆匆)的走了过来,对着那两个小黑人叽里咕噜的说了一通话。
那两个小黑人一开始似乎不信。然后阿金跺了跺脚,做出一副气呼呼的样子,朝着两个小黑人嚷嚷起来。
然后那两个小黑人又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话,就一起走了。
这个时候,阿金脸上才露出惊惶,冲到有福面前,指着她,对她说了好几遍:“火,你,死……”
然后,就往外推着有福和巴玛,嘴里说:“走……”
有福当下就觉得,是那个年长的小黑人和那个带长羽毛的小黑人想要对自己怎么样,被阿金知道了。阿金过来给他们报信,并且放他们离开的。
有福很感激,虽然不知道能不能逃走,但是她觉得,阿金如果留下的话,一定不会有好下场的,当下拉了阿金的手腕,说道:“阿金,你跟我们一起走吧!”
阿金有些不解,脸上露出些迟疑。
有福知道自己说得太复杂了,便重新说道:“走,一起。”
阿金越发的迟疑了,不过却不是不解,而是。她从小就和部族生活在一起,哪怕她的阿妈被用来‘祭了神’,她也没想过要离开部族。毕竟,她从来没有离开过。
巴玛看着有福和阿金两个人,一跺脚,说道:“来不及了,一会儿他们就会发现,阿金是在撒谎,走吧!”说着,一手拉一个,飞快的朝着远离小黑人聚居点的位置跑去。
阿金回过神来,猛的一拉停下,指着另一个方向,说道:“走,走……”
阿金指的方向,正是留宋主岛留宋岛,也是有像有福一样的汉人居住的地方,港口也在那里。那是阿金的阿妈告诉她的。
有福虽然不知道阿金指向何方,眼下又没有时间让她和阿金慢慢沟通,却还是本能的选择相信阿金,当即对巴玛说道:“我们按阿金指的方向走。”
“嗯。”巴玛点点头,也转了转方向,朝着留宋岛的方向跑去。
跑了没多远,巴玛就猛的醒悟过来,说道:“是了,那是往留宋岛的方向,咱们去留宋岛,这些人应该不敢去的。我从来没在留宋岛见过和他们一样的人!”
“嗯!”有福也点点头,三个人都努力的朝着留宋岛的方向跑去。
金子跑得最快,她像一只灵猴一般,在山林间奔跑也如履平地。巴玛其次。有福则不行。
主要是有福没办法赤脚跑路。也幸好她现在穿的,是巴玛用干草给她编好的草鞋,而且,他们是时刻在准备着逃跑,所以这鞋子编得很结实。要不然,还不知道有福该怎么办呢。
跑了没多远,阿金就摔开了巴玛的手,跑到另一边,牵了有福,和巴玛一起,一左一右的带着她跑。
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