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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夫君之帅哥捡回家-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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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浩克:“说实话,我有一点点小好奇,也想知道杨老师裙子下面到底有些什么。”

    林诗儿:“我看过那位男生拍下的照片,因为他在同学群当中发过,我复制下来了,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可以传给你一份。”

    李浩克:“真怀念那时的青葱岁月啊,什么事都觉得有趣。”

    林诗儿:“你初恋的时候多大年纪?”

    李浩克有些羞涩地低下头,小声说:“我已经二十八岁了,还没有恋爱过,从幼儿园开始,我一直都是班干部,是老师可以倚仗的左膀右臂,是同学和师长心目中的优秀学生,我被评为三好学生的次数多到自己都不好意思说,学生生涯当中,我大部分时候都是班长,要不就是学习委员,念大学的时候我是学生会成员,只有在国外求学的那几年是单纯的学生身份,一直以来都忙于学业,真没有谈情说爱的时间。”

第六十章 多余的担忧() 
王子很想大声提醒林诗儿,千万别上这家伙的当,故意装纯洁的人绝对是坏蛋,可是现在它保持狗狗的形象,不可以开口说话。

    王子有点着急,几乎想要用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比如跳起来狠狠咬这个虚伪的家伙一口。

    它及时控制住了冲动,没有这样做。

    因为它想到,如果此时袭击李浩克,就真的把自己排除在竞争之外了,一只胡乱攻击人的大狗必然会受到严格的管制,并且让人厌恶。

    稍后,狼人特有的骄傲情绪涌上思维中,它自信地想,就算以狗狗之身,也可以正大光明地战胜这家伙。

    其实它的担忧是多余的。

    林诗儿虽然年方二十三岁,但是并不缺乏社会阅历,智力以及生活经验也足够用。

    她当然不会相信李浩克从没恋爱过,她此时正在想,这家伙不怎么诚实,如果真的从没恋爱过,两只手多辛苦啊,撸了这么多年,手臂上的肌肉应该发达一点才对,但是没有,他细胳膊细腿,面色苍白。

    当然,对于可能成为男友的人,她有足够清醒的认识,知道没必要追求完美,天底下原本也没有完美的人,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的缺点和毛病,在如今这个时代,说谎不算什么,只要别被识破,也别无伤大雅和故意害人就好。

    就目前已知的情况看,她觉得面前这家伙蛮不错的,谈吐文雅,外形体面,相貌对得起观众,带出去不算丢脸,他有奥迪a6,想来经济状况不错,有海归经历,并且进入这样的单位上班,家境应该挺好。

    如果能够绑定这样一个家伙,想来可以少奋斗十几年,让人生达到一个更高的平台。

    但是要拴住和控制一个合适的男人,让他像牲口一样好好干活,并非一件容易的事,需要耐心、技巧、经验、智慧、容貌,还有最最重要的运气,缺一不可,就算一时事事如愿,也要当心,毕竟谁都可能会看走眼,而人的特点正是善变,曾经的优质好男人可能一两年之后就会变成人渣败类,近于完美的好丈夫可能会在背地里悄悄变成一个大混蛋。

    对于如何迷住一名男子,她有些研究,从曲无双和陈灵素处也学到了不少控制男子的技艺,她们的经验都是可以借鉴的。

    她当然也可以选择像陈灵素那样的生活,拥有多位男友,热闹而充实,乱哄哄的,但是她没有那样,并不缺乏机会,追求者不断出现,但是合适的很少,而且不容易掌握,她也并不认为把自己成功嫁出去就算圆满的伟大成功,对于生活,她有很清醒的认识。

    按照她的观点,男子宁缺勿滥,一定要找到一位质量上佳的,想办法将其牢牢逮住,让其提供给自己优质的生活,当然,这只是一种设想或者愿望,现实与目标往往不搭界,尽管她一直有冷静的头脑,对于未来有很功利也很现实的设想或者说是计划,但是她也明白,事态发展往往与主观愿望有很大差别。

第六十一章 自吹自擂() 
李浩克仍在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的光辉历程。

    “我一直是个好学生,乐于助人,从高中一年级开始,我常常把自己一时半会不穿的旧衣服给送贫困的同学,有时还直接提供经济支援,我总是努力学习,同时还抽空帮助那些落后的同学,同时作为班委配合老师的工作,让整个班级始终处在比较好的气氛当中。”

    林诗儿心想,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家伙倒真有可能是个老处男,因为她记忆里那些和老师走得很近并且喜欢装腔作势的班干部常常惹人厌烦,而大学时的学生会成员往往表现得少年老成,仿佛幼稚版的阴谋家似的,相比之下,反倒是那些只想混个好前程占些便宜却不虚伪的同学显得可爱些。

    王子躺在椅子里,像是睡着了,其实没睡。

    “我比较反感那些打扮得出位、穿奇装异服的同学,还有衣着太暴露的同学,当然不是说现在你和我,因为我们在温泉度假村,穿成这样子是理所当然的。在学校的时候,我曾经坚持不懈地与那些打扮得很奇怪的同学斗争过,甚至为此不惜与他们发生冲突。”

    看来他挨过揍。

    林诗儿:“感觉你的学生时代有点乏味哦。”

    李浩克:“我一直在把自己有限有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这一伟大事业当中,感觉非常充实,每天睡觉前都觉得人生非常有意义,没有虚度。”

    林诗儿心想自己是不是应该表现出一点惭愧什么的,佯装一下,以衬托这家伙的自吹自擂,但是嘴里却提出这样的问题:“你写过日记吗?”

    李浩克:“写过,从十一岁到二十二岁一直坚持写日记,然后就没写了,因为我越来越忙碌。你想不想看看,如果有兴趣的话,我明天可以带到单位来。”

    这家伙的日记可能一直就打算好写给别人看的。

    林诗儿优雅地笑了笑,真的很像传说中的淑女,然后平静地说:“我不想看任何人的日记。”

    李浩克:“一直没问这个很重要的事,现在你没有男友吧?”

    林诗儿:“没有。”

    李浩克:“难道你一直和这只大狗相依为命?”

    林诗儿:“这狗我养了还不到一个星期。当然,我以前是有男友的,上个月分了。”

    李浩克:“为什么分了?”

    林诗儿:“一言难尽,反正是分了。”

    真实的原因是她和前男友在家里喝醉了,她莫名其妙地情绪失控,拎起高跟鞋打破了男友的头,然后相互对骂了约五分钟,那家伙就一去不复返,消失之前流了许多血,让她怀疑他会不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在回家途中,不过后来看到qq好友栏里他的头像是彩色闪亮的,由此推想,他没死,还好好活着。

    午餐时间到了,李浩克结束了讲述,度假村内的服务员已经把他的衣服弄干并且熨烫好,于是他又恢复了西装革履。

    林诗儿问:“你不泡温泉吗?”

    李浩克:“说实话,我有点怕水。”

第六十二章 神犬啊() 
林诗儿悄悄为李浩克打了分,外表七十五分,貌似文弱却符合如今时代对优质男人的要求及其标准,个子够高,五官端正,只是娘气了点,皮肤苍白了点,可能在生长发育过程当中雄性激素分泌得不够,下巴的那几根可以数清楚的胡须估计数量方面不会再增加了,剪掉之后就相貌而言可以再加三到五分。

    总体而言,有待观察了解,然后再决定是否深入交往,这事不能着急,必须慢慢来。

    王子也在寻思着这个突然出现的情敌可能制造的麻烦,它并不太担忧此事,因为有终极必杀技,实在不行的话,可以请一位狼人亲戚或朋友出手,将这家伙撕成几大块吃掉,让他直接干脆地从地球上消失,连骨头都不能剩下。

    如果李浩克先生知道旁边这只貌似无害的大狗是狼人,并且计划着对他不利,李浩克肯定会立即逃之夭夭,从此再也不会出现在林诗儿面前,但是他并不知道。

    此时他在寻思着,等以后把眼前的美女弄到手之后,想办法把这只狗卖掉或者送去狗肉火锅店,换一只博美或者吉娃娃给她养,在他看来,女孩子养这样一只巨型大狗成何体统?

    但是现在,他必须装出并不在意这只大狗的样子。

    他笑嘻嘻地问:“大狗狗叫什么名字?”

    林诗儿:“它叫王子。”

    王子抬起头来,看着她笑。

    李浩克:“很好的名字啊。它会咬人吗?”

    林诗儿:“它超级聪明,如果是好人呢,肯定不会受到攻击,若是坏蛋,就很难说了。”

    李浩克:“哇,神犬啊。”

    林诗儿:“它确实很神奇。”

    王子得意洋洋地昂起脑袋,仿佛示威一般看了看情敌,用目光提醒他,想跟老子争女人,哼,小样。

    林诗儿伸手,与王子握爪,然后拍打它的背。

    李浩克想伸出手摸摸大狗狗的头,却看到了它故意咧开嘴露出的尖锐大牙,于是立即打消了些念头,放下手,决定再也不摸这家伙。

    午餐即将开始,林诗儿到更衣室换衣,王子跟着进去,再次看到了一些漂亮或者不漂亮的女子,她们不穿衣服,或者穿得很少。

    有人在商量下午打麻将或者打牌。

    林诗儿小声对王子说:“饭后我要再泡一会儿,认真学习你的狗狗刨,然后去午睡,最近几夜都休息得不太好,我需要补充睡眠,否则斑点可能会重现,皱纹会增多。”

    王子倒是很满意可以和她单独相处,最好能够挤在一起午休,这样绝对是非常幸福的事,因为它非常喜欢她身上散发出的那种味道,尤其是沐浴之前。

    午餐开始,桌子上的菜肴非常丰盛,看上去像是蛮好吃的样子,散发出可爱的香气。

    林诗儿把王子留在门外,仔细叮嘱:“乖乖坐在这里等我出来,不许乱跑,不可以吓唬人,做一只模范大乖狗,我会想办法弄些好吃的东西给你。”

    王子平静地点点头示意明白。

第六十三章 真实面目() 
李浩克拿着手机,坐在花园里打电话,背后是浓密的灌木,然后高高的墙壁,旁边是一棵树,面前的广阔地带三十米内都没人。

    正常情况之下,没有任何人能够听到他的通话内容。

    但是对面餐厅之外,坐在椅子里的王子凭着狼人不亚于狗狗的敏锐听觉却得知了一切。

    李浩克:“莉莉,从今天开始,你不要再跟我联系,赶紧收拾你的东西,从酒店里搬走,因为我不再偿付酒店费用,以后请务必忘记我,就当我这个人从来不曾出现过,在大街上遇到,请当我是陌生人,不必打招呼,不必交谈,低着头擦肩而过。”

    被称为莉莉的女子:“玩腻了要换换口味吗?这个我能够理解,只是这个月应该给我的钱还没给呢?”

    李浩克:“赶紧滚,在消失之后,记得把我昨天买给你的皮包寄回来给我,附上那张发票,不许故意破坏,否则的话要你好看。”

    莉莉:“老娘不寄,你有本事来咬我脚趾头,已经送给我的东西怎么可以讨回去,你tm有病是不是?这种话都说得出口。”

    “我就是这样,你不服气买凶来砍我啊,倒是你得小心些,我知道你家在哪里,了解你父母和外婆外公都是谁,还有你们家里养的那三只猫,惹我不高兴的话,你全家会被灭门的哦,老子有的是钱,愿意替我做事的勇士很多,随便打个电话就可以喊来几面包车的好汉。”

    莉莉开始哭泣:“昨天你还舔我那里,说要爱我三百年。”

    王子心想,就算是狼人,活过三百年的也很少,脆弱的人类能够活到七十多岁已经很不错啦,这样的承诺本来就是不可信的,从中看不到任何一点诚意。

    李浩克:“现在想起你来,我就感觉到恶心,我一定是瞎了眼并且犯了傻,否则就无法解释怎么会跟你这种货色混到一起,现在我顿悟了。”

    莉莉:“你这么坏,一定会有报应的。”

    “我是很坏,可我就喜欢装圣人,装乖乖好男人,这是老子的爱好,有种来咬我啊。”

    “咬得还少吗?”

    “以后你再也咬不到了,我真替你难过。”

    “认识你这样的恶棍,是我一生最大的不幸。”

    “如果不是我,现在你肯定饿毙街头了,要不就去站街了。”

    “老娘见到你之前是白领。”

    “是吗?说得像好像你真能够养活自己似的。”

    “以前我不也过得挺好,直到遇见你这个大骗子。”

    “你如果自杀的话,那只包就不用还给我了。”

    “我不会自杀的,将来我一定会比你活得更久,并且活得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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