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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夫君之帅哥捡回家-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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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子:“没什么好说的。”

    女邻居暧昧地笑着问:“是不是你因为非常崇拜和爱慕她,所以心甘情愿做奴隶,愿意为她做任何事?”

    王子:“我不太清楚你的问题是什么,我打算去看动画片,再见了。”

第九章 天生玉腿() 
在办公室内,杨曼怡女士伸出一条大白腿,乐滋滋地问:“小林,你看我的袜子怎么样?”

    看其姿势,一般的人都会认为,这绝对是一名坏坏的女人,只要看到漂亮男生,立即会想尽一切办法去勾引。

    林诗儿认真地看了看,然后说:“非常好的袜子,感觉就像没穿,哎,你怎么处理腿毛的?居然弄得如此光滑,可以肯定,如果食人部落的土着看到,一定垂涎三尺。”

    杨曼怡:“我的毛很少,几乎就没有,不用处理。”

    林诗儿作惊愕状:“哇,不得了,简直天生玉腿啊。”

    杨曼怡得意地笑:“嘻嘻,许多男人都这么说。”

    林诗儿:“一定经常有男人摸这腿吧?”

    杨曼怡:“当然,大姐我的魅力很难抵御的。”

    林诗儿言不由衷地说:“真让人羡慕啊。”

    杨曼怡:“你这么年青,很娇嫩,虽然不怎么会打扮,衣服搭配与高雅和端庄无缘,但是年纪小就是好,许多老男人都喜欢你这样二十几岁的小女生,你不用羡慕我,只要你学着点如何展现真正的女人魅力,一定机会多多。”

    林诗儿摆出谦逊好学的样子,小声问:“怎么学?就像你一样吗?”

    杨曼怡:“你应该换掉运动鞋,穿上高跟鞋,不必像ladygaga的鞋跟那么高,和我差不多一样就行了。”

    林诗儿:“是不是像爱情动作片里的女猪脚一样,无论做什么复杂和高难度的动作都坚持穿着高跟鞋?”

    杨曼怡:“对啊,真正的女人就应该这样。”

    林诗儿:“我有点担心,会不会把床踩坏了?”

    杨曼怡:“哎,没想到你也看那种片啊,还以为只是像我这样的已婚人士才看。”

    林诗儿:“谁不看啊。”

    杨曼怡:“我当年可是到了十七岁生日之后才看的,你多大时候看?”

    林诗儿:“去年。”其实上初中时候就看过许多了,只是对于面前这位娇艳漂亮的中年女士不想说实话。

    杨铁插话:“我正在下载,待会放给你们看。”

    杨曼怡:“好啊,大家一起看,最喜欢那种其乐融融的工作气氛啦。”

    李丽贞:“当心,听说最近会有神秘人士搞突击调查,如果被逮到,会倒大霉的。”

    听到这样的传闻,大家立即引起了警觉,纷纷把电脑弄出一个文档,看着像是正在写东西的样子,然后低头玩手机,这样就不会被发现了。

    其实也不怎么担心,因为那种所谓的突击检查往往是一大群人在高谈阔论中慢慢悠悠走过来,还隔着几个房间或者半条走廊就听到了,完全来得及做准备,真正可怕的是那些邪恶并且无聊的家伙,身上暗藏摄像机,悄悄溜进来乱拍一通,然后放到网上宣扬。

    老是盯着手机,对于眼睛健康显然很不利,过了一会儿,眼看没有动静,电脑上其它的一些东西又被打开了,比如大智慧专业版,暴风影音,各种游戏,彩票网,网购,小说,如此等等。

    如果此时有人站在门口看里面,一定会觉得他们真是太勤奋了。

第十章 扮嫩的大叔() 
老胡问:“林妹妹,有男朋友了吗?”

    林诗儿:“最近没有。”

    老胡:“不知道你是否喜欢像我这样成熟稳重有一定经济基础以及社会关系的男生。”说话同时满脸奸笑,整个面孔恍如一只巨大的猪头,巨大的肚皮几乎搁在桌子上。

    他如果出演八戒,只需要挂上两只猪耳朵,再加一只猪鼻子就可以了,都不用认真化妆,至多再拿一只钉耙。

    林诗儿平静地看了老胡一会儿,然后眼望天空,呵呵直笑,用身体语言来传递一个明确无误的讯号——别做梦了。

    老胡:“别看哥老一点,胖一点,在房间里表现可是超一流的哦。”

    林诗儿:“你就尽情吹吧,反正也没人知道怎么一回事,而且我也不想知道。”

    老胡:“小李同志是见识过滴,站出来做个证明,告诉林妹妹真实的情况。”

    众人作愕然状,其实心里根本无所谓,并且早已经知道,办公室恋情在这幢大楼里是很流行的事。

    李丽贞:“一般般啦,差劲得很,只有这么点,我只是觉得被大肚皮撞了一会儿,然后就结束了。”

    众人大笑,非常开心。

    老胡:“小李,难道你没有享受到巨大的快感吗?”

    李丽贞:“那是为了照顾你的面子,毕竟你这么辛苦地折腾,事前还嗑了药。”

    老胡:“我的技艺到底怎么样?希望你做出公允的评价。”

    李丽贞:“还行吧,勉强及格。”

    林诗儿:“你俩这么做,不怕家里那个知道吗?”

    老胡:“当然不怕,我和老婆约定过,各玩各的,只要别破坏家庭就可以,我是真心打算与爱妻白头偕老的。”

    李丽贞:“是啊,都什么年头了,大家都应该放轻松,尽情寻欢作乐,我也这样想,有几次看到自家老公在网上泡妞,我还帮他出主意呢。”

    林诗儿:“你老公的网名叫什么?”

    李丽贞:“忧郁少年,资料里注明的年龄是十七岁,真实的年龄是四十二岁,如果你打算加他为好友,我可以告诉你他的qq号和手机号。”

    还‘少年’,天啊!

    林诗儿:“不用了,就是随便问问。”心里却在想,待会看看好友列表,如果见到这个名字,立即毫不犹豫地删除掉。

    老胡:“我用来交友的网名叫做月亮小男孩,加我好吗?”

    为什么有如此之多的大叔在网上扮嫩?难道如今很流行?

    林诗儿:“我会把你加在工作qq里。”

    老胡:“如果我带你回家,我老婆会很关照你的,有兴趣的话,今晚就去。”

    林诗儿干脆地:“永远不。”

    老胡:“你长久得不到爱情滋润,会衰老得比较快,皮肤比较差,心情烦躁,姨妈不规律。”

    看样子这家伙还想扮演女子问题专家。

    林诗儿:“你如果很冲动的话,去卫生间用双手自力更生解决问题好了,别烦我。”

    杨铁:“林妹妹,我有希望吗?”

    林诗儿:“这幢大楼里的人都没希望。”

    老胡:“连领导都没有希望吗?”

    林诗儿:“当然。”

    老胡沮丧地叹息:“你这孩子啊,没前途了。”

第十一章 大乖狗() 
下班了,在食堂吃过晚餐之后,林诗儿驾车回家,再遇堵车。

    随着车河缓缓移动的时候,她紧张地想,不知道家中会被王子弄成什么样,衣柜关严了没有?记不清楚了,如果它把里面那些漂亮衣服撕烂了玩怎么办?

    房间门全都敞开,它会不会把床垫撕开,把电线咬断?会不会因此触电死掉?

    会不会弄得到处都是狗便便?

    她开始有些焦虑。

    然而当她喘着粗气,一溜烟冲到家门口,用钥匙打开门的时候,仿佛奇迹,她看到了端坐在地上摇晃大尾巴的王子,它皮毛光鲜,笑容可掬,乖巧可爱,仿佛一直在等待她归来。

    它走近,用大脑袋轻轻在她腰间磨蹭,很温柔,用大舌头舔她的手。

    家中很干净,没有臭味,家具没有丝毫损坏,衣柜门确实没有关,但是里面的衣服依然保持着乱糟糟堆在一起,没有变化,床很干净,棉被还是早晨她离开时随手翻过来的样子,沙发上的几只绒毛玩具都在原来的位置,茶几上的书保持原状。

    她轻松地笑了,乐呵呵地说:“王子,你真是一只聪明可爱的大乖狗。”

    它摇晃尾巴,示意接受表扬,心里却在想,电视刚刚关了,而且还跳到床上睡过,在卫生间里洗过澡,看过两本杂志和三本看不懂的书,与那个丰满的女邻居聊天,仔细想一想,自己可能也不是很乖。

    她:“你一定很饿了,我从单位食堂带回来一些菜和饭,是卖剩下的,不是吃剩下的,红烧肉,肉丸子,还有煮南瓜,你一定会喜欢的。”

    她把白色的米饭先倒进汤盆里,然后又把菜倒进去,用筷子简单拌了几下。

    它眼中流露出失望和忧伤的神情,因为它有生以来绝大部分时间吃的就是生肉和血还有牛奶,它不是狗,它是聪明强壮有力的狼人。

    但是要怎么才能够让这位身上散发出好闻气味的主人明白这一切呢?感觉太困难了。

    它寻思着,如果突然开口说话,主人可能会被吓坏,晕倒甚至休克,如果变成人,她多半会认为遇见了妖怪。

    狼人当中有规矩,不可以向人类透露真实的身份。

    慢慢来吧,不着急,反正扮演大狗狗角色也蛮好玩的,可以无拘无整束地与她亲近,它这样想。

    她身上的气味真的很好闻哦。

    它低下头,开始在盆里吃那些炖得很烂的红烧肉和混合了许多淀粉的肉丸,吃被肉汤浸透的米饭。

    它确实饿了,但是这些东西完全不符合它对食物的一贯标准,它需要的是生肉,沾着血,冒着热气的猪肉或者牛肉,活鸡和活鱼也可以,然而眼前这盆东西基本就是一般的狗的食物。

    它在学习适应这种食物,可以说是在适应狗狗的生活。

    稍后,当快要吃完的时,它觉得其实这些东西也并非很难接受,如果每天都这么吃,过些日子,它应该能够习惯。

    她在旁边乐滋滋地说:“王子,现在我要去换衣服,待会带你出去散步,如果很想便便的话,请再忍耐片刻。”

    其实它此前在卫生间的马桶里已经解决过排泄问题,并且冲过水。

第十二章 与众不同() 
林诗儿像昨天一样带着王子在小区的花园里散步。

    别的那些的狗的反应仍然和昨天一样,它们很紧张,有些趴在地上,有些缩到主人身后,有些则发出谄媚的呜呜声,而王子昂首挺胸慢慢悠悠跟着她走,对于那些大大小小的狗视若不见。

    林诗儿有点困惑,怎么这只大家伙不像别的狗一样到处嘘嘘留气味,也不见便便,难道它不需要排泄?这不科学啊。

    王子是高傲的狼人,怎么可以在众目睽睽之下大小便,最起码也得在周围没人也没有狗的森林里,或者是可以关上门的卫生间里才行。

    走过一群肥婆和老太太跳广场舞的区域边缘,林诗儿担心爱犬会由于看到太多怪模怪样的人以及受到过于响亮的音乐刺激而情绪失控,伸出一只手搭在它的大脑袋上,轻轻抚摸,随即发现它很平静,显得若无其事,有一种奇妙的仿绅士风度。

    一只藏獒在远处咆哮了几声,主人是一名有些傻气的壮汉,他咬牙切齿,使出浑身力量死死扯住狗绳,却被拖得往前移动。

    据说智商很低的人才会在城市里养藏獒,看来这个可能是真的。

    王子甚至都没出声,仍然保持着镇定的步伐往前走,正当林诗儿想带着它掉头离开时,藏獒看清楚了王子,不再吱声,而是趴到地上,浑身颤抖。

    林诗儿小声嘀咕:“为什么它们都怕你。”

    王子差点就用人类语言回答,最终还是觉得不妥,于是摇晃了几下大尾巴,哼哼了一下。

    林诗儿:“我在网络上发过几个帖子,问谁家有没有把一只大哈士奇遗失在紫溪山,回帖说自家丢失狗的倒是挺多,可是全都无法对上号,看来这年头不诚实的人遍地都是。”

    王子用脑袋在她腿上蹭了几下,以示不愿意离开。

    它很想告诉她,不必费那些心思了,它哪儿都不想去,就算每天吃方便面和食堂卖剩下的菜也希望能够待在她的家里,因为它喜欢她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喜欢她的脚丫,喜欢听她说话,喜欢她睡梦中呜呜哼歌的声音。

    一位老太太走过来,说家里有一只哈士奇妹妹正在发情期,问是否可以配种,并表示等生下小狗之后可以送一只作为报酬。

    林诗儿心想狗狗也需要爱情滋润,身为动物,把自身的基因尽可能广泛地传承和散播下去是生存的最重要目的,想来王子不会反对与一位陌生的同类异性亲热一番,制造后代,不过,还是应该问问。

    “王子,你想不想和那位狗妹妹生育一窝漂亮的小狗狗?”

    王子摇了摇头,转身往回走,明确表示没兴趣。

    林诗儿摊开双手,对老太太说:“看样子它不乐意。”

    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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