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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夫君之帅哥捡回家-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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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子问:“姑妈,刚才那位是你的老朋友吗?”

    老太太:“现在周边没外人,你应该称呼我为什么?”

    王子:“太太太祖婆婆。”

    老太太:“这才对嘛。那老头是我的追求者之一,我正考虑什么让他请我吃顿饭什么的,给他点面子,让他继续保持对我的仰慕。”

    林诗儿:“太太太祖婆婆很有魅力啊。”

    老太太:“我都两百几十岁了,生活中剩下的乐趣已经不多,这个是其中之一,看着自己还能够操纵这些傻老头,多少有点当年的感觉。”

    林诗儿:“活了这么久,一定有过许多非常美好的记忆并且经历过许多美好的事吧?”

    老太太:“当然,非常美好。”

    林诗儿:“你是不是吃过许多的男朋友?”

    老太太:“其实也没多少,全部加一块,大概有一百多个的样子,此外还吃过一些陌生人。”

    林诗儿被吓了一跳,心想这位狼人老太太为何如此能吃,但是从嘴里问出去的话却是:“吃男朋友的肉,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吗?”

    老太太:“我常常流着泪吃他们,咀嚼和撕咬的时候,嘴里充满了食物的芬芳,喉咙里满溢着旺盛的食欲,心中充满了杀戮的快感,但是思维深处,我真的很忧伤,我常常对着月亮祈祷,希望被我吃得乱七八糟的那些人能够复活过来,哪怕是人模鬼样也好。”

    林诗儿:“为什么那时你不像现在的狼人一样吃猪肉和牛羊以及家禽的肉,还有鱼的肉?”

    老太太:“那个时代挺乱,我是指某些方面,就整体的治安而言,其实要比现在好很多,那会没现在这么多坏蛋,也没现在这么官家人,那时走在街上很安全,偶尔有马车或者牛车过来,速度也挺慢,骑马和骑驴的人在城里都非常小心,几年都看不到一名死于交通事故的人,山里也没有土匪,全国范围内只是有捻匪和白莲教在作乱,至少五分之四的地方都是安全的,可能偶尔还有某处闹饥荒所以导致很多乞丐出现,绝大部分死掉的人都是因为没有青霉素和治腹泻或者退烧的药。两百多年前,我一个弱女子,独自来到这里,举目无亲,孤苦零丁,到处都是想占我便宜的坏男人,我为了生存,必须得吃东西,而且我又喜欢吃肥肉,当时胖子挺少,无奈之下,我只好吃了许多个跟我跑到荒郊野外幽会的男子,好在我一般都是先与他们亲热,然后再吃他们,这样的话,我觉得他们虽然死了,但是心情也会比较好,毕竟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第一百三十六章 那位郎君的味道() 
在转过几个弯之后,老太太伸手指着右前方一片树木茂密的山坡,非常肯定地说就在下面一点,埋着一位当年的情人。

    王子:“还记得那位郎君的味道吗?”

    老太太:“记得,血的味道比较咸,肉也咸,因为他抽烟,所以肺黑乎乎的,在吃掉了他的心和肝还有一部分肉之后,我当夜喝了许多的水。他之所以那么咸,原因是他家里比较富裕,是盐商,所以吃了太多的盐,现在回想起来,就算我没咬死他,估计他也不大可能活到五十岁,因为他整个人就像一只大火腿似的,太咸了,除此之外倒是蛮不错的,感觉就像大餐馆里口味过重的菜肴,总体还不错,有美好记忆,只是放了太多盐和味精。”

    王子:“当年你在这里吃掉许多人,衙门有追究你吗?”

    老太太:“大家都认为是狼或者豹子干的,只是不太清楚,为什么他会跑到树林里,捕快们觉得他这么胖,不可能被狼或者豹子拖走,也有人怀疑是狐狸精或者别的什么妖怪干的,就是没有人怀疑到我身上,当时我在一户豆腐店里打工,大家都称我为豆腐西施。”

    林诗儿:“多浪漫的称谓。”

    老太太:“谁也想不到,天黑之后我却是个狠角色,吃人并且吐骨头。”

    林诗儿感慨地说:“好一个弱女子。”

    老太太:“当时我只要看上哪个男子,就往他面前路过时故意掉一块手帕,然后那家伙就会傻乎乎地笑着,把手帕捡起来,追上我,递给我,然后趁机与我搭讪,我会低声告诉他一个相传的地点,并且要求他别吱声,不可以对任何人说,一旦传出去的话,我青梅竹马的未婚夫就会拿着菜刀和斧头来找他算账,于是,当夜我就有食物了,狼人饱餐一顿,至少可以管十五天,期间我喝些豆浆,奋力吃些人的食物,那样一来,基本也可以继续活下去。”

    王子:“你吃掉了这个城市多少人?”

    老太太:“不算很多,一共几百个而已。顺便提醒一下,这里两百年前可不是城市,当时就一个小镇而已,说是一个大村子也没什么错,没多少人,就一个县衙和几个捕快还有一些衙役,赶集的日子会比较热闹,平时则很冷清,人们无论男女老少都常常在路边大小便。”

    林诗儿:“两百多年内吃掉几百个人,这个不算多。”

    老太太:“没那么久,上世纪四十年代中期,雅尔塔会议之后,狼人的代表签署了一份秘密协定,从哪以后,大家都改变食谱了,不再把人当作主食,除非指定的一些特殊情况下,吸血鬼们的代表也签署了类似的协定,从那以后,我就很少吃到人肉了。”

    大家下车。

    林诗儿锁好车门,然后从后厢里拿出一大包工具,还有一只活鸭子。

    王子:“什么时候买的鸭?”

    林诗儿:“昨天下班途中。”

    王子:“令我惊讶的是,它居然到现在还没死,简直就是生命中的奇迹。”

第一百三十七章 一只鸭() 
老太太问:“干嘛要带一只鸭,难道你怕我和王子会饿,所以为我俩准备了食物?”

    林诗儿:“在我看过的挖坟小说当中,有这样的场面,打开一个地宫之后,先通风一会儿,然后把鹅放进去,过一会拖出来,如果鹅没死,那么就可以进入其中寻宝了。因为鹅太贵,所以我买了一只鸭。”

    老太太满脸惊愕:“挖个坟而已,干嘛要弄得这样麻烦?还有什么我不知道的程序吗?”

    林诗儿:“有啊,据说在进入墓室之后,还要在合适的方位点上一盏油灯,若是取宝过程还未结束灯就灭了,那么就必须得赶紧离开,哪怕一无所获也得走。”

    老太太想了想之后说:“我认为你准备的这些招都用不上,因为这里压根没什么地宫,就一个坟,里面埋了一只大棺材,棺材里好像有些玉石和钱币,可能还有一副竹子做成的麻将和一些书。”

    林诗儿:“哇,好棒哦,我们马上就会得到宝贝了。”

    老太太:“许多年过去了,没准里面早就被别的窃贼光顾过不止一次,除了一副烂糟糟的骨头架子什么都没了。”

    林诗儿:“最近几十年里你来过吗?”

    老太太:“没有,我这么受欢迎,哪有时间来这里,再说了,都两百多年了,我干嘛要记着这事让自己不痛快。”

    稍后,到了地方,只见一块歪歪斜斜的墓碑还剩下小半截从树叶当中露出来,上面的字迹已经完全无法分辨,而坟头早已经不存在,是平整的,有几棵松树长在原本是坟的地方。

    林诗儿:“好奇怪,看着一点也不像宝藏。”

    老太太:“两百多年了,变化真大啊,当年蛮圆整的一个坟包,现在变成这样子了。”

    王子:“太太太祖婆婆,你不会记错吧?”

    老太太:“当然不会,狼人天生有极好的方位感觉。”

    林诗儿:“还以为你能够嗅出当年情郎的味道。”

    老太太:“味道肯定是不存在了,当年美味的肉和血,早被蚯蚓和蚂蚁啃光光了。”

    林诗儿看看四周,发觉远处有对情侣在相互乱摸,更远一些的路上有两位中年妇人牵着狗在散步,显然不适合开挖。

    必须等天黑再来,这事不用明说,谁都知道。

    王子:“好像咱们来早了些。”

    老太太:“是啊,干嘛这样早。”

    林诗儿:“我们再去别的地方转悠下,弄清楚哪里有更多值得一挖的坟,做好标记,一个接一个挖下去。”

    老太太:“虽然我不怎么迷信,可是挖坟也不是什么很体面并且很吉利的事,你是不是应该慎重些,收敛一点。”

    林诗儿:“我会考虑这个,原本计划着挖一百次坟就金盆洗手了。”

    老太太愕然:“一百次?”

    林诗儿:“很多吗?”

    王子中恳地说:“貌似确实挺多。”

    林诗儿:“那就减少一点,挖八十次好了,当然如果运气好提前搞到什么顶级宝物的话,也没必要非得继续干下去。”

第一百三十八章 梁山伯与祝英台() 
老太太围着昔日情郎的坟转悠了一圈,嘴里低声念叨:“现在你肯定投胎了几次了,当年其实我蛮喜欢你的,可惜那时我青春年少,管不住自己的食欲,所以把你吓晕了,然后又咬死了你,吃掉了你身上的十几斤肉还有脑子和心肝,吃饱了之后,其实我心里是很内疚的,可是你已经变成一副烂糟糟的尸体了,一切都已经无可挽回,你九泉之下若是有知,想必也看到了我来上坟的情形,应该看到了我忏悔的泪水。”

    气氛有些肃穆,天空中适时飘下一点点雨滴,远处的山巅上空有雷电发生,仿佛天地也被迟来的真情所感动。

    林诗儿眼眶有些湿润,低声呢喃:“好伟大的爱情啊,我真被感动了。”

    老太太:“别,我就是随便说说而已,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回到两百多年前的我仍然会吃掉他,就算他哀求也没用。”

    林诗儿问:“太太太祖婆婆,假如此时坟墓裂开一条大缝,伸出一只热情邀请的手,你会不会跳进去?就像有个关于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电影里的情节那样,然后你和他变成两只美丽的小蝴蝶,在天地间自由飞翔。”

    老太太:“若真是那样,我肯定会尖叫一声,逃之夭夭,哪人多跑哪去,绝对不会考虑什么变虫子和变飞蛾之类的破事。”

    王子有些惊愕地问:“为什么啊?”

    老太太:“我虽然是狼人,可也同样怕鬼,看恐怖片的时候,我也会被吓得怪叫,小心脏砰砰直跳。”

    林诗儿:“还以为狼人是无所畏惧的。”

    老太太:“对于未知事物,我们同样也会怕怕。”

    王子:“是啊,夜里看有些质量不错的恐怖片我也会觉得胆战心惊。”

    林诗儿心想最近三年来,几乎就没发现哪部恐怖片能够吓到自己,难道胆儿肥到超越了狼人?感觉不大可能,嘴里却说:“还好,这个坟肯定不会裂开,也不会伸出一只沾满了烂肉和泥土的手。”

    老太太:“别说这么阴森诡异的事,太吓人了。”

    王子:“我一直觉得,梁祝的化蝶并不浪漫和美丽,因为蝴蝶的后代是毛虫或者蠕虫,都是比较恶心和丑陋的玩艺儿,而蝴蝶本身也谈不上可爱,并且不适合食用。”

    林诗儿:“我现在开始担忧,等到天黑之后,你俩是否会缺乏勇气来挖掘,我是一个没有体力劳动经验的小女子,不能指望我把这座坟墓弄开。”

    王子:“我会做这事,你不必担心。”

    林诗儿:“如果棺材里蹦出一只骷髅架子,你能承受这样的场面吗?”

    王子:“我会抱着你跑掉。”

    老太太:“干嘛总是讲些恐怖的事?应该多说吉利话。”

    看样子,狼人也会迷信,这一发现让林诗儿颇有几分失望。

    据说鸭子没用处,因为这里根本没有需要探测的地宫,所以,可怜的鸭被两位狼人给吃掉了。

    老太太拔毛和吃鸭肉的动作仍然很优雅,简直像是天生的,而不是后天培养出来的,非常奇妙。

    鸭子的毛被王子简单掩埋在一棵小树的旁边。

第一百三十九章 一塌糊涂() 
太阳懒洋洋地终于下山了,似乎有些不情愿和不乐意。

    林诗儿放下手机,把脑袋从王子的腿上抬起来。

    老太太一直躺在昔年情郎的坟上方,手臂搭在墓碑上,用手机观看无聊的电视剧。

    此时公园里已经很少看到人,也听不到人的声音。

    王子说:“方圆两百米内没人,可以开挖了。”

    凭着狼人敏锐的听觉和嗅觉,说没有人,那就真的没人。

    老太太:“躺这里感觉蛮舒服的,让我再睡一会吧。”

    林诗儿心想躺坟上怎么就不害怕了,刚才还说看恐怖片会被吓到的。

    有些等不及了,于是她故意说:“躺在坟里的那位如果知道太太太祖婆婆来了,不知道会有什么反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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