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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人夫君之帅哥捡回家-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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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林诗儿刚到单位,进入办公室,立即看到了一脸严肃的李丽贞。

    “李浩克昨天夜间为了救一位被流氓追逐调戏的女学生,与多名坏蛋展开正义的斗争,义正辞严地训斥他们,要求他们立即停止对无辜少女的侵害活动,结果遭到了殴打,还被抢去了轿车,而那位被救下来的女子却不声不响走了,至今未找到,那群坏蛋则开着他的车走了。”李丽贞说。

    林诗儿面无表情:“真的吗?”心里却很疑惑,那家伙真有这么优秀吗?怎么听着像是假的。

    李丽贞:“李浩克目前在医院里接受救治,其它人告诉我这事。”

    林诗儿:“哦,这样啊。”

    李丽贞眉飞色舞地说:“领导说了,大家要一起去医院探望咱们单位的英雄,电视台和各大媒体也会来采访,你应该赶紧弄套漂亮的衣服,一不小心咱们就会出现在电视画面当中,若是被李安或者张艺谋选中,就有可能成为大明星了,被王晶或者星爷选中也不错啊。”

    林诗儿:“有这个可能性吗?”

    李丽贞:“百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应该是有的,我认为应该为此努力。”

    林诗儿:“怪不得你打扮得这么妖娆,露出好多的腿,还有沟沟状事业线。”

    李丽贞:“我觉得自己可能会接受记者采访,我连演讲稿都准备好了,是我在网络下载了然后做一些修改的,文采很不错的哦。”

    看上去,她就像是要去参加一场盛大的葬礼或者是婚礼一样。

    杨曼怡满脸笑容,很是开心,乐滋滋地说:“难得看到一个活蹦乱跳的英雄,我一定要去,可惜那里是医院,如果是去游泳池就好了,那样的话我就可以穿着比基尼在众人面前露脸。”

    很显然,这位女士对于自己的好身材极度自信,并且乐于展示,如果不是由于那些离谱的世俗偏见的话,相信她会把最近那次美容漂白手术的成果充分展示给适龄的男士欣赏。

    林诗儿:“怎么感觉不像是真的。”

    李丽贞:“管那么多干嘛,别人认为是真的,你就当那是真的就可以,想那么多干嘛。”

    林诗儿:“我不去行不行?”

    杨曼怡:“朱科长说了,大家都要去,一个都不能少。”

    杨铁:“其实我也不想去,因为我买的股票最近涨得不错,可能快要见顶了,很关键啊,我必须时时刻刻留意售出的事,但是在医院里看望英雄的时候,我却没办法通过手机来买卖股票,真糟糕啊,万一错过了机会怎么办,这事对我太重要了,被套了几年,好不容易看到百分之三十几的利润。”

    胡斐:“朱科长哪去了?”

    杨曼怡:“刚才还在走廊里,现在不知道,反正到时候他会来这里带我们走。”

    李丽贞拿出镜子补妆,往胸前的事业线上扑粉,以保持白晰细腻的迷人状态。

    林诗儿打了个哈欠,觉得这事很无聊,在她心底,无论如何不相信李浩克会有那么伟大,这个事必然有隐情。

第一百六十章 成功人士() 
林诗儿是天生的怀疑主义者,可能还有一点点难以抑制的悲观倾向,但是她自信观察力足够敏锐,看人也比较准确,她认为李浩克是那种不可能成为真正英雄的人,街上或许许多路人都有成为英雄的潜质,只要时机合适,但李浩克不可能,她看得出,这家伙自私并且比较邪恶,而且胆怯,同时也没有与恶势力作斗争的那个能力,如果真的遇上李丽贞所述的那种情况,他会逃得很远,会明哲保身,如果有必要的话,他甚至会协助坏蛋做坏事,并且从中得到一些享受。

    但是集体组织的活动还是必须要去的,领导说去,就得去,否则以后还想不想有好日子过。

    李丽贞低声说:“小林,你知道这样的事意味着什么吗?”

    林诗儿:“什么?”

    李丽贞:“李浩克有背景,有靠山,有海归身份,虽然那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野鸡大学弄出来的文凭,可是也足够了,就算什么事也没发生,他也会一步一步高升,一两年换个地方上班,最终达到一个咱们很难想象的高度。但是现在,他成了英雄,咱们也不管到底是不是真有其事,但是只要大家都认为他是英雄,那么他就是,啥问题都没有,接下来,他会进步得更快,可以这样说,往上蹿得更快,几年之后,他甚至可能会成为这个单位老大,然后再往上爬,你想想,你如果嫁了他,前途是多么灿烂光明啊。”

    林诗儿:“我怎么听说这旮旯的成功人士都喜欢结好几次婚,然后让自家的妻子带着孩子去国外守着空荡荡的大别墅,自己则在这边赚大钱同时享受花天酒地的生活,养一些自称年幼无知其实成熟并且淫荡的女人,到处旅游,吃一些明令受到保护的野生动物什么的。”

    李丽贞:“没错,就是这样,试想一下,如果不像这么干,他们怎么好意思说自己是成功人士?”

    林诗儿:“我很喜欢现在的男友,我打算永远与他在一起。”

    李丽贞:“我能理解,那个小帅哥真的很不错,我看了也眼馋,恨不得借来用几天,但是你要明白一点,青春美貌和可爱的身体以及种马般的表现固然很重要也很爽,却不能让你变得富有,无法让你拥有漂亮的豪宅和豪华车以及高档化妆品。”

    林诗儿:“这个我知道,但是我认为,人没必要这么现实,而爱情也是很重要的。”

    李丽贞:“爱情很容易凋零的,慢慢的,你的小帅哥会变老,你也会变老,你们的爱情生活会渐渐变得乏味和平淡,无论怎么努力,都不可能找回从前那种热烈的感觉,然后你会在水电油气和酱糖醋姜中渐渐变成黄脸婆,你会为偶尔一次去泰国或者丽江旅游而欢欣鼓舞。”

    林诗儿:“我才不喜欢丽江,那地方冷得要命,什么都贵得要死,风景乏味,没劲之极,泰国还不错,那些人妖蛮可爱的。”

    李丽贞:“我这只是一种比喻,反正你知道没钱的生活是什么样,不富有的日子,会让女人衰老得特别快。”

第一百六十一章 可爱的小狗狗() 
王子在公园里慢跑,在公用的体育设施上健身活动,在单杆上玩大回旋,有点体操选手的风采,赢得了几位大妈垂涎三尺的目光。

    稍后,他转悠到一棵大树下,在那里做拉伸活动。

    一只可能有两个月大的小金毛狗狗跑过来,伸出鼻子嗅他的味道。

    这只狗狗太小,还不懂得要对狼人表示敬畏,也不知道惧怕,所以它很好奇。

    他伸手抚摸狗狗的脑袋,狗则伸出红红的小舌头轻轻舔他的手,摇晃小尾巴,抬起前爪想爬到他的腿上。

    他知道,狗狗的这个动作是表示渴望亲近,所以他弯下腰,轻轻抓挠狗狗的脖子和背。

    一般来说,绝大部分狼人都不怎么喜欢狗,而成年的狗也会主动避让狼人。

    王子和普通狼人不太一样,他比较温和友善和平静,而这只小狗因为太幼稚,所以把他当成了普通人,而金毛狗狗的特性就是喜欢与人亲近。

    狗的主人是一位打扮娇艳的中年妇人,她乐呵呵地看着他,显然认为生就这样一副可爱的面孔的男生不可能抱着这只狗跑掉。

    当然,王子确实也不会这么做,此时他只是在心里想,林诗儿很喜欢狗,而小狗并不惧怕自己,那么,养一只小狗是完全可行的,小狗在自己的照顾下长大,然后可以建立起亲密的关系。

    小金毛跑回到主人身边,挨着她的裤腿磨蹭。

    中年妇人说:“你很喜欢狗吗?”

    王子:“是啊,我喜欢。”

    中年妇人:“这只小狗是女生,它长大之后,我会给它找一位漂亮的纯种金毛男生,让它们生育一些狗宝宝,到那时如果你还喜欢养狗的话,可以送给你一只。”

    这是一种与异性沟通或者说是勾搭的技巧,在一些养狗的人当中很流行,顺利的话,可以弄到联系方式,然后进一步发展。

    王子对此没有什么意见,于是留下了qq号,表示过感谢,然后继续晨练。

    在他跑到那尊巨大的三只鹿塑像北面的时候,一名身材高大的胖子挡住了去路。

    他打算往旁边绕过去,但是大胖子移动了一点位置,伸出肥大的手臂挡住可能的路径。

    他停住,后退两步,保持平静的微笑,若无其事地问:“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吗?”

    他与人有发生冲突的可能性时,常常是这样一副表现,所以他在学校的那些时光里几乎没有和谁打过架,别的狼人可不像他这样,据他所知,那些表兄弟以及表姐妹们都很喜欢与人冲突,甚至主动寻求冲突的机会,说是挑衅也没什么错。

    大胖子恶声恶形地怒吼:“小子,听说你很嚣张啊。”

    王子保持着一贯的笑容,平静地问:“有什么问题吗?”

    虽然这家伙身高有一点九米左右,臂展很长,身上的脂肪和肌肉都很多,但是他并没有把这家伙当回事。

    在狼人面前,无论怎么强壮的人类都不算个菜,这是因为体质不同的缘故。

    据王子所知,只有吸血鬼能够与狼人对抗,当然,狼人也可以和狼人对抗。

第一百六十二章 拳头() 
大胖子戴着手套,是很廉价的那种线手套,有时候加油站搞促销会送一些给车主。

    一只大拳头在王子眼前晃动。

    “沙包大的拳头,没见过吧?”胖子得意洋洋地问。

    自从开始混江湖以后,胖子从来就没遇到过对手,偶尔去酒吧里打黑拳,总是在一局之内ko对手,接受委托去教训某个人的时候,从来没有失手过,无论雇主要求打折胳膊还是打断肋骨,都能够快速而轻松地搞定。

    这一次,胖子当然也不会认为自己可能失手。

    他之所以长这么胖,原因是喜欢喝酒和无节食的暴饮暴食,其实他一直在坚持训练,每天早晨慢跑,每个星期去拳馆训练三到四次,有时和某个不自量力的家伙对练一下,当然,这种时候要戴上巨大厚实并且柔软的大拳套,用这种拳套根本无法ko对手,只能将其擂倒或者是推倒。

    王子:“你的手其实不算大,我能够肯定,你单手无法抓住一只充过气的排球,更别提篮球,公平地看,如果你硬要说自己的拳头像沙包那样大的话,那恐怕就是一个供婴儿玩耍用的微型袖珍沙包。”

    大胖子:“我要扁你一顿,因为我看到小白脸就生气。”

    王子:“据我观察,你没有生气,你只是有点怕怕,担心做坏事会被人看到或者用手机拍下来,然后导致你去坐牢。”

    大胖子:“如果你跪下求饶,我会打得轻一些。”

    其实这是个圈套,如果对方真的跪下,只是方便这家伙动手殴打罢了,绝对不会因此而手下留情。

    许多混江湖的人都这样,如果对方强硬回击,就会退缩,忍不住开始考虑退路,但是如果对方躺下或者失去反击能力,就会冲上前去忘乎所以地暴打,许多时候,就是这样闹出了人命。

    总结出的经验就是,群殴中,千万不能倒下,如果倒下,务必赶紧爬起来,否则的话可能就会丧命或者重伤,脑袋上挨器械重击一下的话,就完蛋了,被重重踩几下的话,也会完蛋。

    王子:“别说傻话了,怎么可能。”

    大胖子:“有一个解决办法,你走到那边去,用脑袋把那面墙撞个洞出来,我立即就走。”

    这同样是一个陷阱或者说是圈套,大胖子只是希望对方犯傻真的去撞墙,然后省下一些自己的麻烦。

    当然,以前确实成功过,一位睡了大人物老婆的蓝领就是听信了这样的话,结果弄得额头上鲜血直流,晕了过去,然后在昏迷中被踩断了小臂。

    王子:“无论是谁,如果有这铁头功夫,自然就不会怕你。”

    大胖子:“笑话,去年我在黑市拳赛里用十几秒钟就一个号称练过金钟罩和铁面衫的家伙打得昏迷了两天。”

    王子:“是吗?你像是很厉害的样子哦。”

    大胖子得意地笑:“当年我是全省八十公斤级拳击冠——”

    突然意识到,自己说漏了,于是赶紧停住,差点伸手捂嘴。

    王子:“八十公斤级?那会你多苗条啊,现在却长得像头猪似的。”

第一百六十三章 你犯规了() 
大胖子对于‘猪’这个名词有莫名其妙的反感和厌恶感,本能地认为,这是在骂自己,尽管他每天都吃猪肉。

    所以他挥拳击打王子。

    差点就打中了。

    虽然很胖,但是动作真的非常快。

    大胖子很自信,认为自己其实可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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