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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开之前,你可以搞几次破坏,吸引许多差人来小区里,那样的话坏蛋就没机会干坏事了。”
“妈咪说过,损人不利己的事不可以做。”
“你这么听话,你老妈知道吗?”
“以后会知道的。”
“不过你刚刚把坏蛋弄伤,他们一时半会恐怕还没有能力组织报复。”
“希望如此。”
第二十五章 漂亮女邻居()
王子裹着床单站在阳台上吹凉风的时候,隔壁的漂亮女邻居又出现了。
两个阳台相距仅有三米。
漂亮女邻居:“嗨,帅哥,你一个人在家吗?”
王子:“是啊。”
漂亮女邻居:“你有空吗?想请你帮忙挪动一下床和柜子的位置。”
王子:“有报酬吗?”
在狼人的世界观里,一般来说没有义务劳动这种事。
漂亮女邻居甜蜜蜜地笑:“你想要什么?请随便开口,只要别太过分,一切都好说。”
勾搭的意图已经尽显无遗,如果王子有足够社会阅历的话,就会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是现在的王子真的不知道。
王子:“你可以给我提价一套适合的男装吗?简单便宜的就可以。”
漂亮女邻居有点失望,但还是点了点头,笑嘻嘻地说:“你的主人不给你衣服穿吗?你在房间里一直这么光着,好可爱哦。”
稍后,裹着床单的王子进入到漂亮女邻居家中。
没有关闭家门,因为没钥匙,所以虚掩着。
移动沉重的床和柜子对于王子而言是非常简单和容易的事,只是要当心,别把东西弄烂了。
漂亮女邻居对于床单里包裹的可爱身体充满了好奇,不仅仅只是好奇,用垂涎三尺来形容较为合适些。
于是她趁着王子弯腰抬起柜子的时候,悄悄伸手,把床单的疙瘩给解开了。
床单滑掉,露出王子的优良身材,皮肤光滑,肌肉结实,四肢匀称,近乎完美。
她看得目瞪口呆,心里转悠的念头是——邻家小妹妹真是太幸福了,去哪里能够搞到这样的尤物?自己也想弄一个,当然,如果可以把这个抢过来,也是很美好的事。
王子对于自己身体光着显得很无所谓,在狼人的观念里,无遮挡的身体是很坦然的事,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漂亮女邻居微微喘息,低声说:“我可以摸摸你吗?”
王子干脆地回应:“不行。”然后把柜子挪到她指定的位置,就像搬一只椅子那样的轻松。
漂亮女邻居看着他背上隆起和活动中的肌肉,努力忍住扑上去好好亲近一番的愿望,低声说:“你好可爱啊。”
王子平静地回应:“许多人都这样说。放这里可以了吗?”
漂亮女邻居感觉自己已经无法控制双手,正在伸过去,努力以平静的语气说:“行了。”
王子:“你哪里不舒服吗?”
漂亮女邻居的手即将触碰到他的腰间,这时候他却突然往侧边一闪,躲开了。
她诚恳地说:“我想咬你一口。”
王子有些诧异地问:“我做错了什么吗?”仔细看了看,柜子没有弄烂。
她:“你什么都没做错,而是做得太好了。”
在她看来,保持这样的赤果状态却如此自然和从容淡定,绝对是一种暗示和引诱,否则就无法解释这种情况。
而王子则是保持着纯净的心灵,对于她的表现觉得有些怪异和不理解,他看得出来,她体温升高,呼吸急促,心率很快,可以断言血压会比较高,如果此时她体内稍粗一点的血管被割开,血必然会喷得挺高。
第二十六章 绅士风度()
王子发觉床头距离墙壁还有一点空隙,于是小心翼翼地推进去,紧贴住墙壁,然后轻松地说:“好了。”
漂亮女邻居:“你身上沾到灰尘了,我帮你洗一洗。”
她真的很想把他弄到浴缸里,就像对待宠物或者小娃娃一样为他沐浴,然后再来个双人浴什么的,但是——。
王子对于她的种种奇妙欲念毫无察觉,只是认为她身上散发出的化妆品味还有汗味不怎么好闻,但是还算勉强可以容忍,他打算尽快拿到报酬——男装,然后离开。
他说:“不用。”
她:“你把床单弄开,让我看看你穿什么尺寸的衣服合适。”其实是想再认真看看他的动人身材,尤其想看看正面。
王子把床单弄开,折叠起来,抱在怀里,准备带回去铺到原来的位置。
她两眼发直盯着面前的身体,条件反射非常强烈,嘴唇微微颤抖,面部由于亢奋而保持红红的色泽。
他问:“衣服在哪里?我想先试穿一下。”
她诚恳地说:“其实你什么都不穿更好看。”
他:“不穿衣服我没办法出门。”
对于在人类社会当中生存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他还是比较清楚的,在紫溪山上那个庄园里,狼人们全都穿着衣服,至少在白天是这样,天黑之后就很难说了。
她:“你的那位主人不允许你穿衣服吗?”
他:“不是这样的。”
她:“哦,是什么样?”
其实她心里想问的是,做我的奴仆好不好?
他:“我不想谈这个。”
稍后,她从衣柜里找出一套新买的运动服,没人穿过,也没洗过,散发出轻微的甲醛味道,然后又找到一盒内裤,里面有两条,还有一件t恤衫。
尺寸略小,但是可以穿。
她觉得他穿运动服会更好看,所以把这套送给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她的夫君身材较矮,所以她这里找不到适合王子身材的男装,运动服本来就宽松一些,就算尺码不对也可以凑合。
她满腔遗憾地看着衣服把他健康结实美丽诱人的身体给遮掩住,心里的念头是,为什么人类要发明衣服?就算在冬天因为寒冷不得不穿,但是在夏天,完全可以保持光溜溜啊,那样的话多好啊,真正的优质男生的本钱怎么样一目了然,不会搞错,不会受衣服的蒙骗,把其实一塌糊涂的三流男人当作宝贝。
王子笑了笑,诚恳地说:“谢谢你。”
在农庄里,妈咪教导过,待人要有礼貌,要保持绅士风度,尽可能做到从容不迫和淡定,就算在吃人的时候,也应该注意自己的形象。
她问:“你多大年纪了?”
他:“九——啊不,十九岁了。”
她:“很年青啊,让姐姐抱抱好不好?”这一下,她干脆地表明愿望,因为知道再不下手,他就要告辞了,机会就没了。
她的丈夫一个月平均回来一次,每次在家里逗留两到三天,她很孤独,很无聊,现在看到了如此可爱、魅力无限的他,她实在很难控制。
他:“不可以。妈咪说过,不能让人随便抱的。”
她沮丧地:“好吧,你应该听妈咪的话。”其实她很想让他把衣服剥下来,光着屁屁滚出去,但是考虑到未来还有可能如愿以偿,所以控制住怒火。
第二十七章 食物()
王子没有能够回家去,因为风吹来把门锁上了。
好在有衣服穿,可以外出活动,只是很饿,因为林诗儿按照网络里查看到的喂养哈士奇方案,每天只打算给他吃一顿,而他从小到大都是每日三餐,有时还额外加餐,一般情况下,每天吃肉三到五公斤,外加一些野菜和水果,牛奶和血,最近几天来吃得太差,让他有些难受。
王子看了了看太阳的大致位置,确定现在是正午,可能十四点左右。
他开始跑步,打算去寻找狼人同伴帮忙解决一下食物问题。
狼人是很能跑的,如果他乐意,完全可以比肯尼亚的长跑选手更快,并且不感觉怎么累。
只是为了避免吓到路边的无辜群众,他必须得慢一些。
奔跑的时候,他沮丧地想,以后要注意,必须随时带一点钱,可以乘坐公交车或者出租车,不用这么辛苦。
路边有几个白白胖胖的中年人看上去像是很香甜可口的样子,但是众目睽睽之下,也不能袭击他们,真是很遗憾。
两只胖乎乎的猫感觉很适合食用,但是它们在七楼的阳台,他不能去捕捉它们,那样显得太惊世骇俗了。
街边的楼房阳台上居然有人养鸡,太过分了,对于一位饥饿的年青狼人而言,这绝对是赤果果的引诱。
跑到李莲英大道东段的时候,他听到了上方阳台上豚鼠的吱吱声,这是很好吃的东西,他一直都很喜欢,在最爱的食谱上的位置仅次于兔子。
三十分钟时间,他跑了十二公里,从城市的东边跑到了西边,唯一的感觉就更饿了,觉得自己可以吞下一头小猪,然后只吐出很少的一点骨头。
终于,跑到了菜市场内,见到了在肉铺内工作的表婶和表叔,这两位手持大板斧和刀,正在把半片猪的尸体解剖开,将肉分割成为适宜出售的条状,剔下排骨和脊骨,将猪脚和肘子斩下,后腿和前腿还有里脊和五花肉等等分别摆放在不同的位置。
表叔和表婶看着王子过来,倒也并不显得惊愕,想来早已经知道这位侄儿跟着一位开轿车的小妞下山的英雄壮举。
表婶:“小六,饿了吧,想吃什么随便拿。”
在农庄里,王子被称为小六,他一直不喜欢这个称呼,但是没办法。
他清楚地知道,山庄里用出售的猪和牛羊与留下自己吃的完全不一样,出售的那些平时喂饲料和激素,而自家享用的那些则喂玉米和豆粕还有野生的各种草和嫩树叶什么的,生长期往往长达一年多甚至更久,肉质和口感完全不一样。
但是现在,他管不了太多,从案板上抓起几条肉和一副猪肝,跑到后面去,放下门帘,找到一片案板充当盘子,拿了一片桌布充当餐巾围在脖子前,右手握着一把杀猪刀充当餐刀,左手握着一双筷子充当叉子,把肉割成片,开始优雅而绅士地吃。
表婶转进来,扔下一大条五花肉,说这个吃了最管饱。
王子:“我不太喜欢培根,相比之下,还是后腿肉更合适些。”
表婶:“你别说‘培根’这个词,明明是五花肉,还有就是你用刀和筷子的样子看着非常别扭,你就不能像别的同类那样用爪子按住了撕着吃吗?”
第二十八章 陌生的帅哥()
下午十八点,王子乘坐出租车回林诗儿房子,按照此前的经验,再过一个钟头,她就会回来。
他拎了约有三十五公斤肉,全部冰冻起来,可以吃至少一个星期。
如今的狼人再也不像前辈那样把暂时吃不完的食物埋藏在泥土里,而是用上了冰箱,在庄园里,有几只大冰柜,还有备用的柴油发电机。
他不知道自己应该以什么形象出现比较好,保持帅哥外形还是可爱的大狗狗?
思量再三,决定以人的模样现身,因为他很想与林诗儿真正交流和亲热,就像人和人那样。
林诗儿在工作单位里写条子领了一根棒球棍和一瓶防狼喷雾,后勤部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东西,她也不知道,反正就是领到了,临近下班时,又往包里装了一把锋利的裁纸刀,感觉有所恃仗,安全有了保障。
她已经联系好,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去曲无双家里避难,过一段时间再回来。
现在她要回家去,带上王子。
在停车位置摆放好车子之后,她拎着棒球棍下车,锁好车门,立即看到了一位陌生的帅哥走过来。
这情况让她很紧张,因为帅哥穿了一套略微显得过小和有些紧的运动服,好身板显露无遗,可以看得出,他的肌肉不算很发达,但是很结实,肯定非常有劲,整个身体洋溢着旺盛的精力,在此时的她看来,实在是个非常危险的家伙。
如果是昨天以前,她会觉得有帅哥走过来绝对是可喜可贺的大好事,但是现在,她紧张得要命,虽然此时小区内人来人往,很是热闹,她仍然觉得惧怕。
靠近她的当然是王子。
王子一手拎着三十多公斤猪肉,一手拎着装了那片床单的塑料袋子,满脸激动的笑容,快步走过去,恨不得变成一匹小马,让她骑着回家去。
可惜他不会变马,他只会变成模样酷似巨型北极狼的大狗。
在林诗儿看来,这位帅哥很奇怪,又不认识,干嘛笑成那样子?
王子乐呵呵地说:“你回来啦。”
此时他很想扑过去,抱着她狂舔一通。
林诗儿满脸戒备,非常紧张,右手握紧了棒球棍,左手则伸到皮包里摸到裁纸刀,稍后又换成了防狼喷雾,犹豫了一下再次拿到纸刀,然后严厉地说:“你是谁?你有什么目的?不许过来,我不认识你。”